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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化 女主因怜悯 ...

  •   剧情转述:

      当她面对这位侯爵伤心欲绝的哭泣和绝望中的依赖时,她只觉得内心被温柔和怜悯融化,并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他。

      没过多久,他想要在黑暗中“看”到她的模样。

      翻译过程:

      第一段:

      From the first day of her employment, Lydia had suspected that the Marchesa Borghi, when hiring her, would not have objected, in her maternal egotism, if her unhappy son had in some way consoled himself in her company: Lydia had been seriously insulted and had forced her natural pride to stiffen into a deportment that was positively severe.

      长难句,先学新单词:

      maternal egotism: adj.+n.

      两个专八词汇,母性的,自负,自我中心/主义/利己主义,连起来不能理解为母性主义(maternalism),母性也不等同于女性。maternal的词根来自拉丁文的mater表示母亲,和mother的词根“mōdor”来自日耳曼语是不同的词根。

      deportment:举止,风度,仪态,同义词:demeanor

      插入语“when hireing her”去掉,后面关键是识别objected是个动词过去式,而不是“宾语或者目标”从而推断这是一段虚拟语气,本不反对,插入语“以她的母性自负”修饰夫人不赞同的补充角度,后面还是过去完成时“had”此前遇到过表示怀旧叙述,插入语”in some way“去掉,就是在她的陪伴下能自我安慰,句子还没完,由冒号引出下一句她不得不如何做。

      在这句中,如果儿子获得安慰来自她,为什么要使用console himself,而不是 get consolatin from/with Lydia's company 呢?也就是为什么是自我安慰,而不是被安慰呢?研究后发现,这里如果把儿子写成动作主语,能凸显这个人是有“主动寻求安慰”的动机的,作者很大可能是故意使用前者的方式,想传达出一种“这个孩子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有积极的心态的”这一层意思,另外一层意思可能想传达在这位夫人的角度,也绝对希望自己的孩子的安慰来自“自我鼓励”而非来自外界——比如莉迪娅,戏剧性的展现出这位孩子可能成长于一个母亲权力结构的家庭氛围,强调了她的母性自负和对莉迪娅的顾虑,后面研究完发现,果然有这层意思。

      再看后半句:

      Lydia had been seriously insulted and had forced her natural pride to stiffen into a deportment that was positively severe.

      莉迪娅被严重的冒犯了,并且force sth to do,这里的sth由自尊(natural pride),先看这个词,直译是“自然的/本性的尊严”,和汉语中的“自尊”非常像,但是自尊如果在英语中可能用self - respect/dignity来表达,这里用了natural绝对不是self的意思! 我解读这里参杂了一些“本能意愿”,”原始价值观“的意思,即在Lydia的质疑中发现,Lydia希望这位母亲不要那么死板,让自己能帮助一下这位失明的儿子是非常合情理的(结果被规则限制得很死),所以她不得不暂时封闭和压制自己的原始念头,结合前文用了一个非常严重的词seriously insulted(严重地冒犯/侮辱),所以看出这里是一种强烈的价值冲突。翻译成“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傲气”

      后文有迫使自己的变得极其严肃的意思,但是这里要把stiffen(硬化)和deportment(举止)翻译进去。莉迪娅感受到了严重的冒犯,不得不压制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傲气,化为一种极为严肃刻板的仪态举止。

      “母性自负”:理解了全部段落之后,才能回过头去审视这个词到底是什么含义,我原本理解的“母性自负”是夫人认为自己的孩子只能在自己(母亲)的照顾和关爱下获得安慰,不允许从其他女人那里获得,是一种接近于“独占欲,保护欲,嫉妒心”的混合心理。但如果这样,在段落中翻译存在逻辑不通顺。lydia猜测(她的期望)夫人因为“母性自负”不会反对自己照顾儿子!(结果是被反对了,形成了强烈的冲突)所以这里的“母性自负”一定是倾向于她愿意让Lydia来照顾,如果理解为“母性关爱”肯定不准确,因为这谈不上“自负egotism”。

      仔细研究了一下,maternal egotism(母性自负):有着母性自负的母亲,会把自己的孩子视作是自己的延伸而非独立个体,

      表现:经常并非真诚地夸耀,吹嘘自己的孩子,比如在学校环境下大声宣扬自己的孩子高分成绩是自己的功劳(养的好,教的好),而非孩子的努力结果。

      心理:在她的心里,她的育儿总是对的,她对孩子应该如何成长、从事什么职业、成为什么样的人有着一套固定的想法。孩子自身的志向和意愿可能会被压制因为母亲觉得自己的想法更高级,她认为她对孩子所做的一切(奉献)让她有权利控制这个孩子的一生。

      做决定时基于自身利益:比如给孩子选学校时选择口碑好的,这样能让自己在社交圈里长脸。抗拒改变:做了决定就很难改变,比如决定让孩子学医,但孩子想学艺术,她会不断的劝,哄,甚至强迫原先的方案,偏离就是她自己个人的失败。无视孩子自主性:社交,朋友,兴趣都替孩子决定而不用管孩子自己的意见。比如不管孩子的意见帮他拒绝了一次社交邀请。

      那么当这样的性格放到故事中去,也就是一位上层女性有一个失明儿子,同时雇佣一个侍女(给自己)时,对照顾和安慰的行为想法:

      1,首先会感到放松和感激,毕竟多了个人减轻很多负担,就当是儿子的一双眼睛,同时保持一定的怀疑和戒心。

      2,除了生活上照顾,如果提供情感宽慰,那么母亲就开始担忧了:你僭越了!如果我的孩子需要安慰应该找我,谁也不能替代!认为如果孩子从别人那里寻求安慰,是对她作为母亲的一种否定和挑战(如果我给不了,凭什么别人反而给的了?),所以打内心深处抵触儿子从Lyida那里得到慰藉。这会让她有不安全感和失控感,并且此时可能伴随的另一种情感就是:嫉妒。

      3,从社会准则,孩子和侍女走得太近会有损家庭声誉,应当遵循主仆关系(连朋友都不行)

      了解完之后,基本和我此前想的差不多,所以答案是,如果“出于母性自负”,那么夫人一定是倾向不让侍女照顾他儿子!有没有可能Lydia把这个想错了,从文中描述,Lydia智慧且有教养,不可能,那就是我翻译问题!

      重新看这句:

      From the first day of her employment, Lydia had suspected that the Marchesa Borghi, when hiring her, would not have objected, in her maternal egotism, if her unhappy son had in some way consoled himself in her company

      这句插入语:in her maternal egotism中的in 从语法上看,有2种解释:

      1,出于xxx的原因而不反对——原因鼓励Lydia照顾他

      2,不会以xxx的原因来反对——原因反对Lydia照顾他

      这是后面母性自负原因的2个完全相反的方向,如果不考虑句子意思和上下文,语法都是完全正确的(后者比较少用,大部分会倾向于理解为前者)。我第一次翻译成了第一种,虽然我现在根据上下文语意已经完全知道了应该是第二种更合适。但是我想知道有没有其他办法分辨,避免犯错。

      文中去掉虚拟语气和其他插入语,结构为do not object +if引导的从句,核心是动词console,再化简为:

      do not object -in 母性自负- if he come

      这个句子的意思是,1,出于母性自负的理由不反对他来,2,不以母性自负为理由反对他来,

      我为这个问题,咨询了多个AI和2个现实中的英语老师,都偏向于第一种解释,也就是我的最初理解,然而我明明知道第一种是不对的。(说到咨询,这2个英语老师的学术探讨精神几乎为0,连AI都不如,也许确实是越是做哪行,越不想多聊吧),最后想出个办法,要解决这个,只能结合object来看,object可以直接理解为反对vi,也可以理解为以xxx方式来反对vt,通常如果是vi不及物,会用object to sth,如果接从句也必须是个名词性引导的从句,不能省略to,而句子中是一个if引导的从句,所以句式语法不正确。

      所以这里应该理解为及物动词vt,必须和后面的一体,理解为以……理由来反对。这个问题我弄了3小时,我还是高度怀疑这里从意大利语到英语的翻译出了点问题产生了歧义。

      中间这里有个男性的相貌:his handsome, pale face,这里直译就是英俊苍白,但是考虑到我最近接触到的女频中,描写男性的“好”的相貌常常喜欢用“俊朗白皙”,前者英俊-俊朗问题倒是不大,但后者pale的“苍白”,是否可以换成“白皙”,感觉还是差很多,文章中这里写的西尔维奥处于极度悲伤的哭泣中,符合“苍白”的负面感觉,恐怕实在不能替换成“俊朗白皙”,这就变成了纯“正向”的描述了,而且查询苍白的释义中,没有任何单纯表示“白色”的意思,几乎清一色的negative,这绝对不能换!

      最后一句原文:

      she had felt herself overcome by compassion, by tenderness, and had devoted herself to him entirely.

      compassion:怜悯,同情n tenderness: 温柔,柔情n

      原意为被这2种东西攻克/征服,在一般文学中会转化为更加细腻的暗喻,尤其是描写女性心理时,而devote碰巧我认识这个词,可以理解为献身(非宗教),是一种极为深度爱意,配合上entirely(完全地)……

      我在想,为什么这篇小说中用一段话,甚至一句话,就把情感推进到了高潮,相较于其他的一些作品要花整整半本书5-50万字,所传递的效果(人物刻画的丰满,情感深度等)有多大差别?我承认文字多肯定有更细腻的感受,但如果感受可以量化,并且和文字量进行“性价比”计算的话,答案显而易见了,但是阅读体验也好,文学创作也好本不应该去追求性价比,有人可能不认为,比如大师总能把内容浓缩在少量的文字中,但如果真的追求性价比,那么早就应该出现文学奖作品是一句话,甚至几个字了。所以我斗胆猜测,文学的追求是性远大于价的。

      第二段:

      Soon, with the timid but obstinate and heartbreaking curiosity of the blind, he had begun to torture her. He wanted to “see” her in his darkness; he wanted her voice to become an image within him.

      先看生词:

      obstinate: adj.难以去除的,顽固的,注意这个词更多用来形容人的性格和态度,而不是顽疾,习惯或者污渍! 其他几个词有更合适的表达,如ingrained bad habit(习惯),persistent disease(疾病),stubborn stain(污渍)

      这段话有多个诡异的翻译难点,只有读的时候才能品味,翻译难点1,理解他的状态和心理:with the timid but obstinate and heartbreaking curiosity of the blind,timid是腼腆害羞,男主的性格特征,更可能是联合soon和前文描绘另一番二人温存之后的余韵。关键是难以消除的,令人心碎的好奇出于失明。显然从后面他想“看”到她,说明这里是一个非常浓情蜜意的氛围,在这个氛围下使用heartbreaking这个词有点格格不入,此处完全谈不上心碎,也没有理由安排这个词进来,不但和前面的timid无法搭配使用,用来修饰curiosity也无法搭配。这里后文另一个翻译难点2“torture”(折磨)也同样有这个问题和这个场景极度的格格不入。

      这2个都是带有强烈负面的词,在这个情境下绝对不是字面意思。结合后面的对话,在问头发颜色和眼睛颜色……(我苦笑了一声,这感觉为什么我瞬间就理解了!这是……,昨天我还感慨过命运的安排,今天又遇到我的敏感点),那么我要怎么传达给读者呢,或者说——要不要传达呢?不如保留原意用引号吧,留给读者一点自己的空间,这样就好办了,包括后面的对话也都保留原意,不在翻译中体现,瞬间轻松很多了呢,(但是心头却像有个黑色漩涡在不停吞噬一般,这个场景即可以说成大约是2.5:7.5,又可以说大约是浪漫的烟火被黑色的巨幕包裹住根本绽放不出绚丽的火花)

      剩下的只要注意把变成一幅画面within him表达出就行了,这里本没有动词,使用“留在他里面”这里我考虑是“心里”还是“脑子里”,在中文语境下这2个词十分接近,如果强调视觉感官,那么感受器官应该最终落在大脑,常见的表达有“记在脑海中”,但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心,因为这里的情感浓度营造实在太深刻了,这远不仅是个视觉成像的过程,而是心与心的交流更贴合,而且within从空间层面也更偏向在他“最中间深处”。接下来是考虑动词,记在心中,刻在心中,印在心中,从后文看和盲人常规认知,是通过摸,问,在如此深情的环境下,把一个人的相貌必须深刻的存放在心中,“记”的程度太弱了,而相比之下,个人觉得“刻”更强调伤和逐渐的过程,“印”更强调整体,虽然后文是通过一句一句问出来的,但相貌还是比较适合按整体去“施加”,而且如果想表达痛苦,也可以使用“烙印”

      至于curiosity of the blind本意是想表达他的好奇是出于他的失明,但一则句子中再插入原因,会导致修饰定语过多:1腼腆2难以去除3令人心碎4出于失明——的好奇,如果使用破折号或者括号隔开 (那也是因为失明)也很繁琐(英语里可以随便堆定语啊,到中文里真找不到地方塞了),二则前后文应该比较容易推断出他的好奇是来自于失明——想看对方的样貌。所以不翻译也没事。

      不过这里为什么用 of来表达“失明的好奇”,而不是out of(……的原因)呢?即为什么是curiosity of the blind,而不是curiosity out of the blind这种写法呢(要是我写肯定写成这种)?研究完发现,说明“好奇”是失明的固有属性之一,权属关系,这样表达更强调对于一个长期失明的人来说,“好奇”已经是一种惯有属性了,而不是”临时产生“的,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潜在的思维习惯,根本不再需要建立”因果关系“,而如果换成“out of”则是强调内在动机,原因,而且最好加上动词如“stemmed(源自于),这种需要强调原因的,我觉得在“蒙眼游戏”或者刚刚失明的人不适应的情况下使用更合适,果然原文用的词还是准确的,可能作者觉得这种写法很自然,并没有精挑细选用词,但我怎么就读出一种伤感呢?

      今天的翻译过程比较投入,忘了记录初始时间了,所以用时多久不知道,不过我此时根本就不去想什么时间问题。

      我记得在发布后附上了一句自己的话来表达此时内心的矛盾:

      To tell the truth, it's getting a bit reluctant for me to continue, I mean, the translation will go on, but not the process, Oh no, I will do that but be unwilling to post it anymore which is really suffering from the conflictive emotion from share or hide, explict or inplict, and also understood or ignored—leave a paw print on me if not. —and why I write this in English?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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