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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晴什的灾难》 第33章
第1章:超能力者的家人
第2章:夏日的一天
第3章:新生代表
第4章:两个人的秘密
第5章:超能力者的弱点
第6章:帝光幽灵传说
第7章:少年の忧郁
第8章:一军的正选们
第9章:超级咖啡果冻の诱惑
第10章:灵视者
第11章:喜欢的心情是什么
第12章:学习使我快乐
第13章:补习の灾难
第14章:假日来临
第15章:抑制器坏掉了
第16章:天才大哥
第17章:一决胜负吧
第18章:捡来的美少年
第19章:开学の灾难
第20章:大概是恐吓信
第21章:你管谁叫哥哥
第22章:女神出没请小心
第23章:两个人的合影
第24章:被发现了
第25章:俗套的英雄救美
第26章:究竟改变了什么
第27章:番外
第28章:全中大赛的聚餐
第29章:教练我想打篮球
第30章:进一军了
第31章:论巧克力的归属
第32章:论送巧克力的正确方式
第33章:是个误会
第34章:还真是个笨蛋[修]
第35章:两大妹控的相遇
第36章:有个哥哥真是太好了
第37章:又见面了
第38章:他好像不开心
第39章:让副队长开心的一百种方式
第40章:来自白猫阿齐的愤怒
第41章:番外 猫咪安普的自白
第42章:修学旅行的前夕
第43章:修学旅行的开始
第44章:明白喜欢的心情
第45章:我大概是个笨蛋吧
第46章:有什么在改变了
第47章:如果时间回溯
第48章:大哥的第二次登场
第49章:大概是忘记了吧
第50章:新人物出场
第51章:忘记
第52章:退部申请书
第53章:别样的挽留
第54章:说不出口
第55章:也许会有的勇气
第56章:试胆大会
第57章:救美
第58章:他人的命运
第59章:避不开的死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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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妳呦,找到這文開始看了以後,就很期待了
加油喔Y(^_^)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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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相同完全不是抄袭啊……真是,唉。
心疼齐木妹砸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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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次听说名字一样就算抄袭的…那位说作者抄袭的有没有脑子?这个世界有那么多名字一样的人,你怎么不说他们的爸妈抄袭人家孩子的名字?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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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请继续加油,另一篇文和这篇文除了女主的名字相同没有别的相同之处,而且....个人比较喜欢大大你写的。所以,无论怎样,请加油,你还有我们这些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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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头,别生气了,清者自清,别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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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不气,智障总是比较多的,但是聪明人更多v(◦'ω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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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征酱是我大本命,但我还是坚定不移的支持兄嫁,可是作者大大这章太萌惹( ?艸`)我快要叛变了肿么破_(:з」∠)_话说征酱到底脑补了什么你好好奇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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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头,作者酱的文章我是追的最认真的一篇文,作为潜水党,每次都有发评论,我私认为是不容易了。这篇文我真的很喜欢,非常棒的!么么!
作为那个被“越前蟹”傻逼举了例子的人,我为什么有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QWQ。对不起作者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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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头!花国这么大重名的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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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那个提出名字抄袭姑娘也是很厉害的,对于名字抄袭这个异议我仔细地想了很久,希望能从我仅有的一点专业知识中获得答案,事实证明出于对我所学的专业(法律)的尊重,学渣如我滚去翻了一下尘封一暑假的法条233333
首先,抄袭这个词如果以法律形式出现是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而知识产权主要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当然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和专利商标无关,专利属于工业产权,而商标是具有一定商业性的。至于那姑娘所说的服装设计是属于著作权领域(产品设计图纸),那么我们来说人的姓名是不是属于著作权的客体即保护对象。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那我们先确定一下姓名是属于文学?艺术?还说科学领域的。如果仅是在二次元世界里那么名字是属于文学,但是名字的特殊性在于它在三次元世界也是通用的,简言之这是一个跨越了次元的存在,因此对于这个我们无法对其分类,对其定义
其次,这里我们所说的独创性仅是指它的表现形式,并不包含其所代表反映的思想,信息和创作技法,所以不是指某个作者或著作权人的首创就是独创性,否则那么多改编翻译的作品都是抄袭了。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对已有的作品完全或实质模仿,有改动的我们均认为这是具有独创性的。两个作者对晴什这个名字的理解截然不同这是我们都能看出来的,均有其各自的独创成分。在这点上没有谁抄袭谁的创意之说。
以上我所说的只想表达一点即一个可能在现实社会流通的且无法溯源的又各具定义的东西是否可以作为作品来讨论?这是我们谁都不敢确定的,因为这个结果是未知的。也许三次元的世界有人叫这个名字,而作者君借鉴且重新定义成为自己独有也未可知。
最后,我们说即使名字是属于作品范围,然而它所具有的社会性即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利益的特点也注定它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姓名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那么重名的现象该怎么办?借鉴那些还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所起的名字又该怎么办?谁可以作为被侵权人获得赔偿?而侵权人众多但是法不责众。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都是会困扰我们的。
著作权中还存在一种例外情况就是即使这个名字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由于作者并非以商业或营利为目的的话,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也是可以无偿使用的,这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综上所述,我觉得这个姑娘能提出名字抄袭的观点说明她看文的角度也是蛮新颖的,但是从我微薄的专业角度来看这种抄袭并不成立,所以也别撕逼了,大家洗洗睡吧。
啰啰嗦嗦一大堆,估计也有很多错误,还请大家见谅啦。我只是个法狗初入门,一切都是我自己的见解,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其他价值的。有错请不要撕我,有见解也可以提出,毕竟我还是个宝宝,请温柔的对待,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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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11-15 21: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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