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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毛绒控@复古英伦 打分:2 [2016-08-31 00:11:19]
我个人认为那个提出名字抄袭姑娘也是很厉害的,对于名字抄袭这个异议我仔细地想了很久,希望能从我仅有的一点专业知识中获得答案,事实证明出于对我所学的专业(法律)的尊重,学渣如我滚去翻了一下尘封一暑假的法条233333首先,抄袭这个词如果以法律形式出现是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而知识产权主要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当然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和专利商标无关,专利属于工业产权,而商标是具有一定商业性的。至于那姑娘所说的服装设计是属于著作权领域(产品设计图纸),那么我们来说人的姓名是不是属于著作权的客体即保护对象。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那我们先确定一下姓名是属于文学?艺术?还说科学领域的。如果仅是在二次元世界里那么名字是属于文学,但是名字的特殊性在于它在三次元世界也是通用的,简言之这是一个跨越了次元的存在,因此对于这个我们无法对其分类,对其定义其次,这里我们所说的独创性仅是指它的表现形式,并不包含其所代表反映的思想,信息和创作技法,所以不是指某个作者或著作权人的首创就是独创性,否则那么多改编翻译的作品都是抄袭了。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对已有的作品完全或实质模仿,有改动的我们均认为这是具有独创性的。两个作者对晴什这个名字的理解截然不同这是我们都能看出来的,均有其各自的独创成分。在这点上没有谁抄袭谁的创意之说。以上我所说的只想表达一点即一个可能在现实社会流通的且无法溯源的又各具定义的东西是否可以作为作品来讨论?这是我们谁都不敢确定的,因为这个结果是未知的。也许三次元的世界有人叫这个名字,而作者君借鉴且重新定义成为自己独有也未可知。最后,我们说即使名字是属于作品范围,然而它所具有的社会性即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利益的特点也注定它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姓名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那么重名的现象该怎么办?借鉴那些还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所起的名字又该怎么办?谁可以作为被侵权人获得赔偿?而侵权人众多但是法不责众。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都是会困扰我们的。著作权中还存在一种例外情况就是即使这个名字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由于作者并非以商业或营利为目的的话,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也是可以无偿使用的,这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综上所述,我觉得这个姑娘能提出名字抄袭的观点说明她看文的角度也是蛮新颖的,但是从我微薄的专业角度来看这种抄袭并不成立,所以也别撕逼了,大家洗洗睡吧。啰啰嗦嗦一大堆,估计也有很多错误,还请大家见谅啦。我只是个法狗初入门,一切都是我自己的见解,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其他价值的。有错请不要撕我,有见解也可以提出,毕竟我还是个宝宝,请温柔的对待,么么哒。
[1楼] 作者回复 [2016-08-31 00:13:44]
么么哒亲 其实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好听。。完全取名废的我23333
[投诉]
[2楼] 网友:毛绒控@复古英伦 [2016-08-31 00:14:33]
QAQ,哪个宝宝能告诉我为什么我的昵称已经改了,现在显示的还是以前拉个23333
[3楼] 网友:kirikunisan [2016-08-31 09:22:46]
法律系的都出来了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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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毛绒控@复古英伦 打分:2 [2016-08-31 00:11:19]
我个人认为那个提出名字抄袭姑娘也是很厉害的,对于名字抄袭这个异议我仔细地想了很久,希望能从我仅有的一点专业知识中获得答案,事实证明出于对我所学的专业(法律)的尊重,学渣如我滚去翻了一下尘封一暑假的法条233333
首先,抄袭这个词如果以法律形式出现是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而知识产权主要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当然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和专利商标无关,专利属于工业产权,而商标是具有一定商业性的。至于那姑娘所说的服装设计是属于著作权领域(产品设计图纸),那么我们来说人的姓名是不是属于著作权的客体即保护对象。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那我们先确定一下姓名是属于文学?艺术?还说科学领域的。如果仅是在二次元世界里那么名字是属于文学,但是名字的特殊性在于它在三次元世界也是通用的,简言之这是一个跨越了次元的存在,因此对于这个我们无法对其分类,对其定义
其次,这里我们所说的独创性仅是指它的表现形式,并不包含其所代表反映的思想,信息和创作技法,所以不是指某个作者或著作权人的首创就是独创性,否则那么多改编翻译的作品都是抄袭了。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对已有的作品完全或实质模仿,有改动的我们均认为这是具有独创性的。两个作者对晴什这个名字的理解截然不同这是我们都能看出来的,均有其各自的独创成分。在这点上没有谁抄袭谁的创意之说。
以上我所说的只想表达一点即一个可能在现实社会流通的且无法溯源的又各具定义的东西是否可以作为作品来讨论?这是我们谁都不敢确定的,因为这个结果是未知的。也许三次元的世界有人叫这个名字,而作者君借鉴且重新定义成为自己独有也未可知。
最后,我们说即使名字是属于作品范围,然而它所具有的社会性即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利益的特点也注定它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姓名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那么重名的现象该怎么办?借鉴那些还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所起的名字又该怎么办?谁可以作为被侵权人获得赔偿?而侵权人众多但是法不责众。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都是会困扰我们的。
著作权中还存在一种例外情况就是即使这个名字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由于作者并非以商业或营利为目的的话,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也是可以无偿使用的,这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综上所述,我觉得这个姑娘能提出名字抄袭的观点说明她看文的角度也是蛮新颖的,但是从我微薄的专业角度来看这种抄袭并不成立,所以也别撕逼了,大家洗洗睡吧。
啰啰嗦嗦一大堆,估计也有很多错误,还请大家见谅啦。我只是个法狗初入门,一切都是我自己的见解,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其他价值的。有错请不要撕我,有见解也可以提出,毕竟我还是个宝宝,请温柔的对待,么么哒。
[1楼] 作者回复 [2016-08-31 00:13:44]
么么哒亲 其实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好听。。完全取名废的我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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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毛绒控@复古英伦 [2016-08-31 00:14:33]
QAQ,哪个宝宝能告诉我为什么我的昵称已经改了,现在显示的还是以前拉个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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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kirikunisan [2016-08-31 09:22:46]
法律系的都出来了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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