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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先贤曾经曰过,人妖分两种,一种有胸有蛋,一种没胸没蛋。

      宫心是有勇气当人妖的强人,而且还是属于第二类稀有品种。

      所以,敢把宫心叫作小女娃的人,我通常对他们只有一个评价:找死!

      我又坐回火边,一拍大腿:“老爷子,这话说出来别说我不信,恐怕连我奶奶那种智商的都不可能会信!”

      老爷子脸色一板:“你奶奶是啥样我都不太记得了,你能知道个鸟!”

      “唐老爷子,你知道雪山这人最喜欢讲笑话了。”吕飞从靴中拔出一柄匕首,就着水壶里的烈酒刷了两刷,切老爷子腰包里的块肉分给我们吃,“你说你家老婆子把宫心扣住了,害得我们现在粮也没有水也没有,更不用说继续赶夜路……”

      “谁跟这老头子说笑话了!?”我大口啖肉,吃得满嘴都是油,晚饭那点存货早消化干净,现在我几乎可以吞得下整只鸡,“念在他算是我半个师傅的份上,给他两条路。要么人跟咱们走,包袱也跟咱走,要么包袱留下,让他自己回去。要继续钻井里的洞还是跟咱一样走山路,都随他!”

      老子实在是气不过。老爷子多少也算是我半个亲人+恩人,我跟他家老太婆又是从小就亲近。可在绿毛女这件事上,他俩的做法着实有点不光明。现在已经弄清楚,她是杨三买来的第一个媳妇,却让他折腾成这样,不赶紧送医院去,难不成还让她再这样不人不鬼下去?

      山风刮得更烈了些,黄沙扑面,火堆上的火星子噼啪作响,火苗直窜上来,烟气熏人,烤得我头里晕乎乎的。老爷子侧头看了两眼绿毛女,她一直缩着头,一动不动,也不知有没有在听我们说话。

      老爷子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叹一口气,摇了摇头,转头向我说:“从前她不长这样子的。”废话!我刚要反驳,他抬手制止我,继续道,“这件事情说来话长。你们小伙子年纪轻,血气旺,碰着点事就容易头昏。头一昏,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老爷子,我跟雪山都没昏,知道这叫什么事儿——这叫拐卖人口。”吕飞紧锁眉头,“我虽然也有干过不像样的行当,可摸金摸的到底都是些东西,还是死人坟里不见天日的东西。做这一行的都晓得些忌讳,什么东西好拿什么不好拿,凡是道上的人,心里都有那么点数。现在连我都觉得,你们这活人的生意才不好做,要做了,那才叫损阴德。”

      “咱们村里有买人,这事儿我知道,老婆子也知道,大约全村人都晓得。这两年日子好过了点,买的人少了,大家也都拿它当桩丑事,轻易不跟外人说。哪家来了新媳妇,都说是去外村聘的,只要小两口不成天闹腾,多少也都瞒得下去。”

      吕飞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老爷子示意他等下再说,继续讲了下去:

      “你说要是村长不管,条子不抓,那这种事就根本没可能禁得住。只是这两年有些年青人出去见点世面了,在外头也找得着好姑娘,那当然就不用买——当然他们也没可能再回这来了。那些留在村里的,哪一家没买过?上一辈买来的那些都成小伙姑娘他娘了,也不都是好好过下来了?”

      他娘的歪理成堆死鸭子嘴硬!

      我忍不住冷笑:“亏得当初是老太婆瞧上你了,否则你也要去买一个?”

      老爷子咽下两大块烤得油滋滋的羊肉,怒瞪我:“当初我早相中你小子的奶奶了!要不是我及早遇上我老伴儿,还真想让你这灰孙子叫我一声爷爷!”

      我大怒,刚要想跳起来,吕飞回手一按我肩头:“唐老爷子,你继续。刚才你说这两年买媳妇的人少了,那杨三怎么还连着买了两个?要说是为了传宗接代,他都已经有个儿子了。”

      “他那个儿子,你是说小本……唉!”老爷子似乎在回忆一些极其惨烈的场景,满脸都是惊惧的愁色,“我也不清楚杨三他媳妇到底是遇上了什么,怎么偏就成了这个样子。我只能拿我遇着的一件类似的事情跟你们说说。”

      话题开得有点远,从他十七八岁开始说。那时候他还只能算是一个小毛贼。

      老爷子当时还是个小逃犯。当然,贼和逃犯,这两点通常是联系在一起的。偷了东西,怎么可能不逃?

      那年还是民国,整个中国几乎哪里都在打仗。他的老家在如今内蒙古靠东北的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地,叫做沁安城,不知名,且地处偏远,革命的种子没能及时播种进来,苏联人跟日本人还在中国人的地盘上你争我夺。

      北方的秋天,就如同那烈酒烧刀子,而边城的秋天,更是窖藏十年的烧刀子。天气好的时候,秋高气爽,连树叶都在阳光下泛着金色,在草原上铺成一片金黄,下面的树皮也白得耀眼,在碧绿如波浪的草地和金黄的波涛间衬上一层白边。沁安城便在落那草地的尽头,如同一粒纽扣,再过去,就是连绵的青山,不再是草原的景致了。

      只可惜,老爷子实在不是什么风雅的人,走在沁安城郊外风景如画的官道上,口里却还念叨着:“手里有钱,心里不慌~~手里没钱,心里空得慌~~~”

      老爷子家那时就住在沁安城边,沁安城里面的房子太贵,买不起。这城边的土房小院也不错,清净,敌人来的时候,大家就躲到地窖里面去。还别说,这地方的地窖真是一绝,冬暖夏凉,用来储藏东西最好。

      老爷子那会儿人小,刚出师,才入行,有一票生意就做一票,不拘多少,暂时就图个糊口。突然有一天很运气,竟然让他大捞了一笔。回家路上,他摸摸怀里的东西,一只凤头金钗,一对银耳坠,一只绞丝银镯子,不由心情大好。

      那些首饰是他从沁安城的守备官娶第八房小姨太的婚宴筵席上偷来的。这老家伙素来为官不仁,秉性贪婪,搜刮民脂民膏搜得很是顺手。老爷子去他那儿顺手牵羊发点小财,想来也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

      老爷子基本算是个很有良心的贼。所谓盗亦有道,就是说当小偷的也要有职业道德。那年头兵荒马乱,自然再不能去偷穷苦人家。第一,穷苦人家没什么值钱东西,要是费半天劲才偷出一斤白米,实在是太亏。第二,就算穷苦人家有个传家宝之类稀罕物的,若给人偷去了,岂不是要了人家的命根子?

      看看家门近了,门边那棵槐树的树叶已经变黄,三三两两落下来,只要哪天一起风,立刻便要秃了。他把那些首饰从怀里掏出来,都是些纯金纯银的东西,心想:嘿嘿,要的就是这样!

      老爷子只偷金银也有他的道理。这么双手加力,再运功一错,那银丝的镯子和耳坠就能立刻变了形,扭结纠缠,团成个银锭,约有二三两。那金钗也如法炮制,二两的金子,好顶老多的钱。这下几个月的伙食有着落了。

      将银子揣好,抬头看看那槐树灿烂的叶子,叶子上面是蓝天白云,他推开院门,叫道:“娘!我回来了!那狗官今天又当新郎,我就去帮小新娘子翻检翻检嫁妆……”

      整个小院落寂静无声,树木花草像是一瞬枯萎的那样,盖在泥地上一层的污烂。一个穿着当地民族衣饰的东西在水井边匍匐而行,动作有些迟缓,蜷曲得好似上了年纪的老太。前爪锐利,深深插|入井旁的污泥中,它身躯微微上仰,重心落在后肢上,蓄势待发。

      它幽漆漆的眼神里闪着绿光,从脸上到脖子上都长满了浓密的绿毛,仿佛那枯黄青草的绿意都移到了它的身上。

      见它欲往井中跳,老爷子嘴中“嗬——”的一声,连滚带爬扑到它后肢旁,一把抱住。

      老爷子认得它脚上那双绣了金花的青布鞋。

      那是他母亲的东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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