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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第109章 童年 ...

  •   “樊姨,我妈妈今天回来了吗?”刚上一年级的小陆澄子牵着保姆的手,稚声问道。
      “她明天才回来。”樊姨说,“今天可不能马马虎虎了,赶快写完作业练琴,你妈妈明天回来肯定要检查,要是弹不好,她会生气的。”
      “可是我不喜欢练琴。”陆澄子拧着小眉毛,连搭在肩上的两条麻花辫都显得十分委屈,“那首小奏鸣曲太难了,我练不会,妈妈要是怪罪下来,您能不能说我前几天生了病?这样她就不会骂我了。”
      “我不能对她撒谎,不然我就没有工作了。”樊姨哭笑不得地说,温和地讲道理,“而且你不是练不会,你是没有好好练,要是挨骂了,那也是你自己的问题。”
      “我不是没有好好练,妈妈给我报了太多班了,我没有时间练。”陆澄子垂头丧气地说,“要是没有奥数班和口语班,我的时间就能多一些了。”
      樊姨牵着她在路口等红绿灯,闻言低头去看她,目光怜悯。
      彼时的陆澄子才七岁,身板单薄,生的唇红齿白。小脸的婴儿肥尚未褪去,因为苦恼而皱成了一只小包子,更显得她玲珑可爱,也衬得她可怜兮兮。
      明明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却硬是被各色各样的特长班压得背都挺不直。
      第二天白莹从外面回来,在陆澄子磕磕绊绊的琴声中阴沉着脸,还没听她弹完就让她去面壁思过。陆澄子一动不动地站了两个小时,膝盖发疼,却抵不过心中的恐惧。
      那是她头一次见白莹那么生气,那样盛大的怒火绝非她那时的年纪所能承受。
      日子还在战战兢兢、紧凑忙碌地过着。樊姨仍旧每天接送她去学校、去上特长班补习班强化班,刮风下雪下冰雹也不曾停歇,陆澄子的日程安排简直比国家元首还紧凑,经常饭才吃两口就急急忙忙往外赶。而白莹每隔两天就会检查她的功课,脸色总是酷吏的模样,不管她做得有多好,白莹都不满意,陆澄子很怕她,常常躲在保姆怀里哭。
      樊姨安慰她,白莹都是为了她好,年幼的陆澄子无法理解这种“好”。
      到了三年级,白莹给她报了一个小提琴比赛,陆澄子每天都在痛苦练琴。
      但有一件比练琴更重要的事。
      比赛那天刚好是母亲节,陆澄子大费周章做了一张立体贺卡,封面贴上了漂亮的干花,打开就会有一颗红色的爱心和一对卡通的母女立在中央,还有她用正楷写的祝福语,希望白莹收到这张卡片会开心,知道她对妈妈的爱。
      她没见过妈妈笑,白莹总是心情很差的样子,在家跟爸爸吵架,打电话也会跟同事争论工作,有时候她看着妈妈独自站在阳台吹冷风的身影,会很心疼,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人爱她。
      要是能让白莹知道她的爱就好了,虽然她总是很严厉,但陆澄子还是很爱她的,也很想将这种爱付诸行动,可白莹总是用她那副冷冰冰的躯壳把她挡在外面。
      说不定知道以后,白莹就不会把她逼得那么紧了。
      立体贺卡难做,陆澄子熬了夜,第二天上场的时候果不其然失手了,白莹勃然大怒,那张卡片没能平息她的怒火,反而被撕得粉碎,连同她的心意一起。
      陆澄子不仅挨了罚,更是心灰意冷,再也不想做任何类似的蠢事来讨好她。
      小孩子的“再也不”的期限是非常短的,而且很容易动摇。
      过了几天,白莹似乎觉得自己做得有些过了,对着她竟然有了一些好脸色,还从外面买了一个六寸的香草芝士蛋糕。
      “妈妈,您怎么会给我买蛋糕?”陆澄子受宠若惊,欢天喜地地吃着蛋糕,白皙的小脸还沾了一抹奶油,“难道今天是我生日?”
      白莹看杂志的手一顿,停留在书上的目光似乎有什么隐痛,抬头看了她一眼。如果陆澄子的年纪再大一点,注意力能从喜悦中抽离一点,就能察觉到她眼里的憎恨。
      打一巴掌再给一颗糖这种事,白莹做得得心应手,陆澄子很不争气地吃这一套。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陆澄子最高的目标就是能用自己的成绩换白莹一句夸奖、一个欣慰的微笑,但是这个目标很难,穷极一生也完成不了。她的童年也因此格外惨淡无趣,每次回想起来的,全是台灯、书桌、去往补习班和特长班路上车水马龙的街景。
      到了初中,陆澄子体内的叛逆因子在男生的篮球赛中,在女生的追星话题中,以及男生女生的嬉笑打闹中开始觉醒。
      她和许多普通的女生一样迷上了连载书刊里的爱情小说,但是她也只敢背着白莹偷偷看,看到喜欢的故事,总忍不住要收藏。
      她很少喜欢过某件东西,以至于陷进去的时候不太能控制自己,连上课也在偷偷摸摸地看,纸终究包不住火,最后被请了家长。
      白莹要面子,尽管生气,也从不在外人面前失态。在办公室的时候一脸认真和虚心接受批评的模样,与开明慈祥的母亲没有任何区别,陆澄子甚至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白莹可以理解她青春期的躁动,不会大动肝火。
      但她错了。
      白莹生气一般有两种状态,一是像喷火龙一样骂人,二是像冰山一样沉默冷酷,陆澄子更害怕的是第二种,冷暴力往往更容易让人陷入恐慌,仿佛白莹对她失望透顶,不愿意再管她、不愿意再要她了。
      那一回给陆澄子带来的恐惧简直可以用刻骨铭心来形容。出了学校,母女俩一言不发地上了车,一路上都没有说话,白莹把车开到了郊外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淡淡地说了一句:“下车吧。”
      陆澄子一心想着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责骂,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要叫她下车。她迷迷瞪瞪地推开了车门,奇怪地打量这个地方,回头想问,却看见车子在缓缓滑动,抛下她离开。
      她瞪大了眼睛,头脑空白。
      等车子开出了五米远,陆澄子才如梦初醒,惊慌失措地喊妈妈,哭喊着认错,让她停下来。
      可是她在后面追得几乎断了气,白莹也没有停下来,越开越远,直至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余晖散尽,陆澄子的胆量、侥幸、叛逆在越来越黑的天色中全部碎成了齑粉,在荒无人烟的公路上嚎啕大哭。
      后来白莹投来的每一个失望的眼神都会让陆澄子回想起那一天,总有一种白莹是真的打算把她丢掉的错觉。要是自己再小几岁,没有碰巧遇到执勤的交警,自己恐怕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
      白莹那时候是真的打算不要她了的吧。养了十几年,砸了那么多钱,一次第一也没拿到过,反而变成了个在课堂上偷偷看课外书的废物点心,白莹这么高傲功利的女人失望生气也是应该的。
      陆澄子觉得自己上辈子肯定做了什么对不起白莹的事,所以这辈子当了她的女儿,要受这种罪。
      她恨白莹,恨她不近人情,恨她严厉的管教,恨她的贬低,恨她从来不拿自己当女儿对待。
      但也深深爱着这世上唯一的母亲。
      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受虐狂,尽管白莹给予她的从来都是冰冷的刀子,自己仍然飞蛾扑火般趋附于她,没有那簇火光就会死掉。
      陆澄子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只好归因于血脉相连的不可颠覆的本能。
      直到父母离婚后,在阆城的一地鸡毛中,在陆青云对她不闻不问的日子里,在无数个孤单无助的瞬间里,她才明白过来——自己只是想要一个靠山,让自己有家可归,累的时候回来歇一歇,刮风下雨的时候回来避一避,迷茫的时候回来重新寻找方向。
      虽然这座靠山对她很不友好,却是她在世上唯一能找到的。
      陆澄子仅用一个小时就把留在姥爷家的衣服物品收拾好,然后跟老人告别,拖着行李出来的时候,汉堡跑来咬她的裤腿,不愿意她离开。
      陆澄子停下脚步,蹲下来揉了揉它的狗头,轻声说:“你乖乖在这儿陪姥爷,放假了我再回来带你出去玩儿。”
      汉堡打着嗝,不停地抽气,看起来像是哭了,陆澄子心情也很难受。
      若非还没有安身立命,她真想把汉堡也接走,狗子陪她生活了十几年,就像她一手养大的孩子,无法割舍。
      “等我毕业了,我就把你接过来,到时候我天天带你吃香喝辣。”陆澄子低沉地说,“你先在姥爷这儿养尊处优一段时间,过后你要陪我同甘共苦哦。”
      年迈的狗子喉咙里呜咽了几声,眼皮耳朵尾巴全都耷拉着——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命等到那个时候。
      陆澄子余光瞥见露台的白色身影,并没有抬头正眼去看,沉默上了车,汉堡还不死心地扒着窗户汪汪叫,以为主人被不法分子劫持了,非常焦急地催她下车。
      陆澄子别过了脸,不敢看它,车子上了公路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酒店前台很快就把入住手续办好了。
      陆澄子开门进去,囫囵把东西一放,疲惫地倒在洁白的床上,一动不动。
      姥爷活了一辈子,对任何事情都看得很明白,对她离开的事情没有过多阻拦,只是平静地听完她的“理由”,然后点了点头,叫她有时间给他打电话。
      他这样善解人意,让陆澄子极为内疚,自己最舍不得的就是姥爷和汉堡,对于白莹,她只想赶紧远离。
      白莹要她走,她就干脆利落地走,甚至没有等到开学,不求饶,不留恋——她得让白莹知道,自己一点也不稀罕她的认可和赞许,一点也不稀罕求之不得的慈祥和柔软。
      陆澄子抬起一只胳膊压在眼睛上,尽管没有人看到,她还是觉得自己哭泣的模样很丢人,像个一败涂地的丧家之犬。
      她真的一点也不稀罕。
      *
      最近雨水多,天气比较凉爽,阳光晒起来不会太烈。燕城是古都,遍地都是宝,陆澄子却没有好好逛过,对本地人而言,这里的一切就像生长在头上的发丝,人们天生就习惯了它们的存在,很少刻意去关注。
      但是今天的感觉很奇怪,仿佛把自己的头发剪了下来,拿在手里细细端详,离开她身体的发丝将会接受各种命运,再也无法跟她融为一体。
      她就像来到燕城的无数背包客,以外来人的姿态打量着这座城市。
      林星野买完水,转身看到陆澄子坐在花圃上,看着远处发呆,脸色惆怅。
      晚风拂起她鬓边的碎发,落霞在她的轮廓镀上一层金光。陆澄子很瘦,高中的同学们早就在漫长的暑假里吃胖了,她却还是弱不禁风的模样,好像吃下去的东西只是尝个味儿,营养都无法吸收,她这样沉默坐着发呆的时候,看起来更有一种破碎的美感。
      “怎么这么久才回来?”陆澄子问,“我等到花儿都谢了。”
      林星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条珍珠吊坠,微仰着头,邀功似的看着她:“我跟一位姑娘好说歹说了半天,她才肯把这条项链让给我。”
      陆澄子好笑地说:“你是不是打算给我集齐一套珍珠首饰?”
      “是啊,”林星野说,“就差脚链和发饰了。”
      陆澄子笑着摇摇头,接过那条项链看了看,说:“那你帮我戴上吧。”
      她坐得有点高,林星野不好戴,陆澄子便弯下腰来,顺势伏在他的肩膀上,夕阳将她晒得懒洋洋的。
      林星野绕过她的脖子,将项链的扣子扣上,然后整理好她的头发。
      “你的头发又长长了。”他说。
      “三月剪过之后就一直没再剪,当然长长了。”陆澄子说,“你喜欢长头发还是短头发?”
      “都喜欢,”林星野说,“你长发短发都好看。”
      “如果一定要选一个呢?”
      “长发吧,”林星野想了想,“长发做出来的发型有更多选择。”
      陆澄子趴在他的肩膀上笑了起来。
      林星野抬手怜惜地揉了揉她的头,神色纵容。
      陆澄子闻着他头发的香气,忽然觉得很安心,至少她现在还有林星野可以让她靠一靠,也并非全然无依。
      ——而自己又能帮到林星野什么呢?
      她马上就要走了,真要是出了什么事,只要林星野不说,她就无法知晓,更别提能帮得上什么忙。
      每想到这里,陆澄子心中都会感到失落遗憾,如果她没有那么死心眼儿,报了燕城的学校,是不是就能帮他分担一些了?
      但她连一碗面条都煮不好,退一万步来说,自己要是真的报了燕城的学校,她确定不是在给林星野添麻烦吗?
      陆澄子神色茫然。自己在这段关系中,好像一直都是扮演依赖者的角色,无论遇到什么事,她第一个想到的求助对象都是林星野。可是林星野遇到事情的时候,就好比邓敏敏患癌的事情,自己除了鼓励和安慰,无法为他做更多,连基本的陪伴都做不到。
      太没用了,她自我唾弃地想。
      不仅没用,还要男朋友百忙之中抽时间来陪她儿女情长,占用他的时间和精力。
      “林星野。”陆澄子小声唤道。
      “嗯?”
      “……”陆澄子没说话,只是伏在他的肩膀上,眼睛看着他送的戒指。
      林星野许久没有听到声音,以为她心情不好,松开端详她:“怎么了?”
      陆澄子的瞳孔里倒映着他的脸,半晌垂下眉目,沉默着摩挲戒指上的珍珠,问他:“你知道……戒指戴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吗?”
      原本她也不太明白,只知道戒指戴在不同的手指代表不同的含义,所以那天晚上回去以后专门查了一下。
      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代表订婚。
      可他们连20岁都没到,戴在那个地方看起来未免儿戏,她以为林星野是随便选的手指,也没在乎,只当他想表达爱意,并不执着于那些含义。
      但是现在,她想在乎一下。
      “知道。”林星野说,“订婚。”
      陆澄子心里一颤,不知道是惶恐冲的还是甜蜜灌的,声音轻得小心翼翼:“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了。”林星野看着她,“再过几年,等我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以后,我就把你娶回家。”他捧着心爱女孩儿的脸,笑容柔软,“你会有家,我也会有家,你不要怕。”
      “……”陆澄子觉得自己就像在雨天里负重前行的旅人,原本头顶有人帮她撑伞、指引方向,但是走到半路,这把伞不见了。她站在暴雨里迷茫,以为自己要被淋死了,另一把伞及时罩了上来。
      虽然这把伞没有那么宽敞,但是会坚定不移地护着她、陪伴她,不会中途离开。
      陆澄子费了很大的劲才没有哭出来,她不想总是在林星野面前落泪,显得自己软弱不堪,老让他牵挂担心,声音却无法抑制地带上鼻音:“太草率了,没有烛光晚餐和气球鲜花,也没有亲朋好友见证,什么都没有,不能算。”
      “原来你想要那样的求婚?”林星野低笑问。
      陆澄子没甚骨气地哼唧了一声,嘟囔道:“反正没有仪式感,你过生日的时候我还折腾了半天呢。”
      “那我先订个座,成吗?”林星野笑说道,“现在没有的日后我都补上,你迟早是我的林太太。”
      陆澄子低眉看着他,心口胀胀的,连喉咙里溢出的声音都在打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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