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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花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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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龙的外壳绚丽斑斓,呈梦幻的青蓝色,背部有条状黑色条纹,足部黄黑相间。因为颜色艳丽,外形出众,所以被国人称为锦绣龙虾,民间百姓也管它叫花龙。
花龙个大貌美,可以说是许多餐厅水族箱的门面担当,蓝舰的厨房里也少不了它们的身影。
锦绣龙虾死亡之后,青蓝色的外壳会变成死气沉沉的灰绿色,如今夕阳西下,光线暗淡,成片成片的死亡花龙堆叠在一起,远远一看,就像是岸边的礁石。
蓝舰上的炒锅师父老豹是浙江人,他曾经说过,以前在老家的餐厅工作时,去早市收鱼获,曾遇见过渔民捞起6公斤重的超大花龙,当时就有人出2万块要买,渔民不同意。后来有土豪闻讯赶去,扬言要以70万天价购回去收藏,可惜去得太晚,那只花龙上岸几天后就死掉了,土豪只要活的,收购的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朱一诺看了看旁边的人,无论是奴隶,还是高高在上的奴隶主和监工,似乎所有人都对这大片的龙虾熟视无睹。
一个荒唐的念头在脑中慢慢成形:他们该不会还不知道,龙虾是可以吃的吧?
硬要说的话,龙虾的食用历史确实很短暂。毕竟龙虾挥舞着凶恶的大钳子,全身都是坚硬带刺的壳,在没有吃过之前,谁会猜得到它的肉质是那么细嫩丰美呢?
舅舅在教朱一诺料理龙虾的时候说过,最早的时候,龙虾是穷人的料理。
像菲律宾这样的岛国,自古以来就有“穷人吃龙虾,富人食小猪”的传统。相传,在第一批欧洲人踏上美洲大陆时,称这里的龙虾像蟑螂一样多,“被海浪卷到沙滩上的龙虾堆得像小山一样高”,因此给美洲鳌龙虾起了个诨名,叫“海蟑螂”。
无论是不是夸大,在北美,很长一段时间里,龙虾都是奴隶、囚犯等下等人的食物。19世纪中期,受泡沫经济影响,低贱廉价的龙虾被搬进工厂,做成便宜的蛋白质罐头,价格仅比豆子罐头高一点点。哪怕龙虾已经低廉到连豆子都不如的地步,那时候的工厂在选用材料时还要设置门槛:只挑5公斤以上的龙虾进行加工,其下的“小个头”则统统被弃用。可见当时的龙虾产量有多丰富。
后来随着北美大陆铁路贯通,海边的龙虾被运往美国腹地的富人区,受到有钱人的青睐,龙虾才作为高级料理慢慢登上餐桌。
没想到有生之年,自己也能看见龙虾堆成小山的场景,还是锦绣龙虾!朱一诺默默吞了一口口水。
然而,她并没有那个胆子跑过去狂捡一通,害怕自己会像刚才那个不停话的奴隶一样,被乱鞭抽死后扔进海里。想到这里,她克制地收回了盯着花龙的目光,随手捡了一块贝壳,在海水里涮去泥沙,老老实实地排在人群后面。
朱一诺并不知道,在一群抢食的人里面,她的举动有多么的扎眼,足以让旁边观察的人一眼看出她的异样。
“她就是那个异族人吧?看起来应该受过教化,不像特别粗鲁无知的样子。”丹尼斯特问道。
“是的,先生。”年轻的学徒卡尔回答道:“就是黑发黑眼的这个,奴隶贩子说,应该是从南边来的异族。”
“应该?”丹尼斯特挑了挑眉头:“那就是说,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异族了?”
卡尔答道:“先生,需要我去打听一下吗?”
丹尼斯特挥了挥手,道:“不必了。南边是矮人的地盘,他们那边稀奇古怪的生物数都数不完,我可没有兴趣一一弄清楚。”
卡尔看总管先生一脸嫌弃的模样,连忙拍马道:“先生说得对极了,这个异族人长得这么丑,一看就是从那些未开化的野蛮部落里跑出来的,那个该死的胖子居然还敢漫天要价,幸好先生见多识广,没受他蒙蔽,一句话就将他打发了。”
好话人人都爱听,丹尼斯特闻言露出一丝笑意:“好了,毕竟是矮人的邻居,让人注意一下,看看她都会干些什么。走吧,我们去看看新房子修得怎么样了。再过两周伯爵就会抵达,你可要盯紧这帮懒骨头,别让他们耽误了事情。”
卡尔连连头,岛上的护卫护着二人穿过臭烘烘的奴隶堆,向山崖走去。
二人说了什么,朱一诺是一概不知,轮到她打饭的时候,那一大锅白色糊糊已经见底。
分食物的是个大胡子男人,大概也是个奴隶,他只穿了一条破烂的短裤,干瘦的上半身肋骨分明,他用两个巴掌那么大的贝壳在石锅里刮了几下,勉强给朱一诺的小贝壳装了半满。当那只黝黑的、骨节粗大的枯手伸到面前时,朱一诺明显闻到了一股怪味,目光触及那满是黑泥的厚厚指甲缝,她拿着贝壳的手抖了抖,假装没看见一般飞快走开了。
因为有被抢食的经历,朱一诺特意离人群远了一些,找了一棵树背靠着坐下,这才端着贝壳一小口一小口喝起来。
粥的口感没有看起来那么粘稠,是一团团粘稠物和水的混合体,细细看去,还有一粒粒细小的石子。朱一诺咂咂嘴,感觉味道像大麦,口感则更偏向于燕麦。贝壳里残留的海水让糊糊有了些咸味,朱一诺的味觉十分敏锐,不难尝出其中还夹杂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怪味,有点酸,还有点馊,让她联想到那只挤满黑泥的手指甲。
这个画面令朱一诺瞬间胃酸上涌,差点呕出来。然而饥饿很快盖过了恶心,理智也在告诉她,之前沾着别人口水的发霉面包都吃过了,何况这个呢?她死死揪住自己的裤脚,用力憋住,废了好大的力气,才让自己将嘴里的糊糊咽下去。
怪味的白粥夹着一口硬梆梆的空气,顺着喉管缓慢地挤进食道,像吞石头一样令人疼痛难当。朱一诺埋着头,盯着放在膝盖上的贝壳,半晌,她揉了揉眼睛,憋着气一口气将糊糊喝了个干净。再放下贝壳时,她看见前面的奴隶群里,几个人飞快地移开了视线,其中包括了早上昏倒挨打的女孩。
朱一诺眯了眯眼。
吃过晚饭后,奴隶们三三两两散开,在沙滩上就地躺下,看样子是准备休息了。奴隶们没有自己的财产,更别说枕头被子什么的。好在这里天气比较暖和,晚上幕天席地的睡觉也不会太冷。
上百个奴隶在海滩上挨挨挤挤,看守的监工也就十来个,朱一诺看没人盯着自己,就悄悄往外移了一些,刚好在奴隶群最外围靠近花龙海滩的地方。
深夜,涨潮的声音将浅眠的朱一诺唤醒。
这时候,辛苦了一天的奴隶们睡得正沉,而和她一同来到岛上的那些奴隶,则因为终于饱餐了一顿,难得睡了个好觉。朱一诺躺了一会,见身边的人全都睡得不省人事,这才偷偷地爬起来,朝那成堆的花龙跑去。
到近处一看,朱一诺惊得眼睛都直了:这些花龙个个大得惊人,最小的有成年男子的小臂粗细,最大的比自己的大腿还粗,由于堆放在岸上遭到整日的暴晒,现在已经完全无法食用。朱一诺简直痛心疾首,这么多的龙虾,如果还可以吃,能做出多少菜来啊!
正当她盯着成片的龙虾尸体叹气时,突然看见,前方的浅滩里,有什么东西在动。
一开始,这些异动被掩盖在起伏的浪涛下,让人难以瞧出端倪。朱一诺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借着海上巨大皎洁的月亮,分辨出:那是活着的锦绣龙虾在吞食自己同类的尸体。这些潜伏在海水里的肉食魔王,跟着夜晚的涨潮一起上岸,特意来这里饱餐一顿。
龙虾不是挑食的动物,同类的尸体也在他们的菜单里。朱一诺盯着这神奇的一幕,不难猜测,等到明天太阳出来,潮水褪去,又会有新的倒霉蛋被留在海滩上,成为自己同类的耳食。
更妙的是,在这里横行霸道惯了的花龙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一旁的朱一诺是怎样可怕的存在,也许只是单纯地把她当做一条路过的鱼,因此当一条5公斤左右的花龙被提出水面时,它是懵懵的,直到朱一诺捏着它的头壳将它翻起来,还用手指将它腹中的虾籽挑出一抹时,才愤怒地挥起触角,发出恐吓般的咔咔声。
月光下,花龙饱满的虾籽呈艳丽的橘红色,轻轻放进嘴里,入口鲜甜,用舌尖一抿,细微的爆浆感瞬间炸开,炸得朱一诺整个人打了个激灵。她就这么站在海水里,直接用手吃起了虾籽。
刚捞起来花龙活力十足,在少女的手中拼命挣扎,力道之大,像成年男子拿拳捶她。自幼学厨的朱一诺手劲极大,她巧妙地避开了虾壳上的尖刺,掐住花龙的几只步足,十斤重的花龙竟无法从她手中挣脱。
就朱一诺自己来说,这样的花龙也是她能徒手抓捕的极限,再大一些,她恐怕拿捏不住。等吃干净了虾籽,朱一诺提着龙虾上了岸,这时的花龙已经被折腾得精疲力尽个,一动不动地任她抓着。
相比其他龙虾,花龙是十分好处理的一种。它没有鳌钳,头壳和躯干的连接处十分脆弱,用树枝戳入虾尾排出尿液后,只要握住头驱两端一扭一扯,虾身就能简单地剥离下来。再费点巧劲将虾腹上的隔膜扯下来,捻出虾线,一条雪白的虾肉就处理好了。
在没有工具,也没有火的情况下,生吃是唯一的选择。
如果条件充裕,能摆个盘什么的,如此品质的锦绣龙虾会是最极品的刺身材料。
在朱一诺看来,这样一条从捕捞到宰杀不超过15分钟的花龙,拥有最极致的鲜美,只有生吃,才能吃出它最本真的味道。如果非要烹调的话,大概除了舅舅那样了不起的厨师,没人能在火油烹制后,还能保证其完美的风味。
凉凉的虾肉清甜脆口,第一口嚼着弹牙劲道,再嚼一口,便化作一包细腻的香滑,唇齿间再寻不到踪迹。这感觉像在吃水果,而不像在吃肉,当整只虾肉都吃光后,朱一诺竟生出点怅然若失的感觉,仿佛自己没吃到点什么东西,但摸摸肚子,分明是有饱足感的。
朱一诺舔舔嘴巴,把剩余的虾壳扔回海里,悄悄摸回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