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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三章 收了个“徒弟 ...

  •   走上金水河的西河桥上,迎面公孙策匆匆而来。
      看样子,他已经走了很长的时间。
      脸上汗水涟涟,衣衫皱折不堪。
      四处张望的公孙策见我站在桥上,一脸无辜的笑,叹了口气,慢慢走上来,说:“饿了吧?先去吃点东西吧。”
      他这一提醒,我才记起,好像昨晚我就没吃东西呢!肚子立刻呼应似的咕咕叫起来。
      “公孙策,你也没吃吗?”
      公孙策在我亮晶晶的眼睛注视下微微发窘,嗯了一声。
      拉住他的衣袖,我笑着说:“真好!”
      想是明白我说什么真好,公孙策纠结了一夜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公孙策。我要吃‘中兴楼’的‘河清鸳鸯’。”
      “那么油腻,你大清早的吃得下?”
      公孙策瞟了一眼我放肆的手,俊脸微红地问。
      我选择忽视。
      前世二十多年的习惯,一下子还真改不过来。只要是上街,总是不自觉得拉着别人的手。现在的我,已经作了很大让步了,我只是拉着他的衣袖,又没拉着他的手。
      当然,我的目标是手。
      公孙策忍着路人的侧目,眼睛看着天,不舍得叫奚夜放开。
      昨天写完了书目之后,去找奚夜,结果哪儿都没见到。还是张龙告诉他奚夜上街了。
      街上走了一趟,人群中就是找不到他,心里失失落落的,一天都神情恍惚。
      等到夜晚,奚夜还没有回来,他更是坐立不安,硬是在窗前望了一夜;清早起来走了大半个街市,一颗心荡来荡去每个着落。
      知道看到桥上的他。
      冷着脸,记起他带来的不安与忐忑,公孙策压下心中涌起的莫名的快乐,面无表情地说:“昨天没吃?”
      看了看他,吐了吐舌,我自知理亏地说:“吃了,又饿了。”
      “真要吃鸡?”
      河清鸳鸯是一道鸡汤,清清淡淡的。
      “嗯。”
      “早上吃油腻的不好!”努力不去看奚夜笑嘻嘻的脸,公孙策说。
      嘻嘻一笑,跟着公孙策折而向北,我说:“这你就大错而特错了。”
      公孙策侧头挑了我一眼,眼光落到我头上的那根发带,眸子柔了又柔,担了一天一夜的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
      “哦?”
      “俗话说,早饭要吃好,中饭要吃饱,晚饭要吃少。早上一餐最为重要。况且,‘河清鸳鸯’素以清淡著名,应该最适合我们这样的情况的。”
      公孙策见我兴致勃勃,瞪了我一眼,温和地说:“你总是有理!我们就去‘中兴楼’,吃完了,我带你去看看御街。”
      “真的?”我停住了脚步,目光闪闪地望着公孙策,“你真的陪我去?”
      公孙策抿着嘴笑着点头。
      我双手一拍,“太好了!我们快去吃饭!吃完就去!”
      公孙策摇了摇头,微微笑着举步。
      奚夜如果细心的话,会发觉,公孙策眼里的全是宠溺。可惜,他一门心思的只想岔题,生怕公孙策问起昨天晚上的事。
      虽然自问问心无愧,可还是不像让公孙策知道。

      果然不愧为御街。
      街道之整洁宽敞,什物之精致华美,建筑之富丽堂皇,宫苑之别致巧美,人物之埠胜大气,不是别处可比。
      “中心楼”其实就在御街之上。
      或许昨晚太好眠,今早我起来时太阳已经老高,肚子真真正正是饿了。估计公孙策也没吃,随着他走进“中兴楼”,楼里人不少。
      我们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边吃边欣赏窗外的古朴人烟。
      楼梯上来一个大摇大摆的少年公子。
      见他挺胸抬头,顾盼自雄的造型,我忍不住扑哧一声,幸好侧了下头,满口汤水喷到了地面。
      这位公子对周边人的反应反常的敏感。
      见我如此,他圆圆的眼睛一瞪,大踏步地走过来,大马金刀地坐下,做到了我和公孙策的中间。
      “你笑什么?”他气呼呼地质问。
      我收起了笑,舀了一碗汤,不理他可笑的叫嚣。
      他身上的衣料一看就知十分名贵,身份应该不低。
      “说!”
      公子盯着我,怒火开始在繁星样的眼睛里燃烧。
      “你第一次出门吧?”拿起碗递给他。
      公子嫌恶地看看碗,迟疑不决。
      “放心,我还没沾染。”
      公子见公孙策点了头,接过碗,极快而又极为优雅斯文地喝完了汤。
      放下碗,掏出一方丝绢,轻轻擦了擦嘴,左右看了一下,似乎是没地方丢,他顺手丢在了桌子上。
      我再次摇头。
      “你怎么知道我是第一次出门。”
      公眼睛还在盯着“河清鸳鸯”,却没动手。
      “因为你看什么都非常稀奇。”招手教过小二,天了一副碗筷,公子毫不推让的反客为主,大快朵颐起来。
      我在心里补了一句,“而且,像我一样,什么都想摸一摸;看的还都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公子暂时忘记了“旁敌”,理所当然地吃了个大饱。
      “吃好了?”我含笑问。
      公孙策一只坐在旁边,似乎他是空气。其实,这空气完全不比我差,否则,公子不会老看他。
      公子此时才记起自己的羞赧,脸红了。
      “吃好了,那就赶快回家吧,小妹妹!”
      最后三个字是靠近他的耳朵说的,声音极低,一字一字当然极为清晰。
      公子如听惊雷,哐当一声跳起,纤白小手指着我说不出话,心虚地左右张望。
      “放心,还没有其他人看出!”我好笑地看着她张皇失措的小脸皱如核桃说。
      看我识破了她,公子大大方方地坐了下来。
      心里给她加了十分,还不愚蠢。
      “我哪里失败了?”
      “第一,衣服。“指着她身上价值不菲的衣服说:“没有哪个男的穿得如此鲜艳而招摇的。”
      她扯了扯身上的衣服,十分懊恼。,扑闪着亮晶晶的大眼说:“第二呢?”
      “第二,手。”筷子点上她的手,“太细太嫩太白太柔。”我怀疑地望着她,“你从来没做过任何事吧?”
      我伸出自己的手。可怜,比她的其实打不了多少。摊开手掌对她说:“你看,这硬茧是劳动的象征。”
      公孙策此时才收回放眼窗外的眼睛,心疼地看了看奚夜手心的茧。果然,是有好几个硬茧。
      公子若有所思,藏起了自己的罪魁祸首。
      “再没有了吧?”她得意地说。
      我哧一声笑。
      没有?全身上下到处都是。
      眼睛最后回到她的胸部。
      还是这么厚实?唉,包扎不到家,大概是怕疼吧。
      见我“不怀好意”地上下扫视,小姑娘立马臊得小脸通红,大骂“登徒子”。
      旁人愕然地看着两个小少年。
      公孙策一贯清淡的表情完全破功,嗤嗤连笑。
      小姑娘气得发抖,手指颤抖,却找不出骂人的话。
      教养太好可真是误人子弟啊。
      我同情地看着小姑娘,温言道:“你是不是钱包被偷了。”
      小姑娘更惊,眼睛睁得大大的。
      拍拍她的手,叫她坐下。当然,是借用公孙策的扇子拍的。我还不像再当登徒子。
      “你这个样子,我见也会偷的。”我笑眯眯地说,肥羊啊!
      小姑娘又抖了起来。
      “奚夜,别逗她了。”公孙策看不过去,忍着笑劝我。
      白他一眼,凑过去,“怎么,我们的美哥哥要英雄救美?”
      公孙策敲了我一下,不再阻止我继续胡闹。
      小姑娘看看我,看看公孙策,深呼吸了两下,忽然心平气和了。
      我讶异地看了看公孙策。
      这时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来的?
      好!再加十分!
      看你还算懂事的份上,收你为徒吧。
      是夜,开封府里某间厢房,灯亮了一夜,两只小鸟叽叽喳喳,六畜不得安宁。
      第二天,开封府多了好几只熊猫。真正的罪魁祸首却趾高气扬,在开封府又是猫步又是虎步地跳起了不知什么动物的狂摆舞。
      小姑娘十分受教,决定听从师傅的教诲。先拿下娘亲,再敲定兄长,然后闯荡江湖,领导群雄,开创巾帼之天地。
      当然,这是不良师傅的夸夸其谈。某聪明的小只直接篡夺成了自己的人生崇高理想。
      不成想,这一声师傅一叫就叫了几十年。
      “小公子”在开封府呆了两天,开封府的上空飘起了怪异而又好听的歌曲。
      先是一种奇怪的戏曲:
      刘大哥讲那话理太偏
      谁说女子享清闲
      男子打仗到边关女子纺织在家园
      白天去种地夜晚来纺棉
      不分昼夜辛勤把活干
      将士们才能有这吃和穿
      你要是不相信啦请往身上看
      咱们的鞋和祙还有衣和衫
      千针万线都是她们连啦

      摇滚摇滚摇滚摇滚

      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
      为国杀敌是代代出英雄
      这女子们哪一点不如儿男
      啊~~~~~~~~~~~~~~~~~~
      后是什么:
      “、、、、、、你守在祖国的边防线,我在婴儿的摇篮边、、、、、、军功章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开封府的人鬼鬼祟祟,掩藏在树下,躲藏在假山后,偷偷听着奚夜字正腔圆,深情绵绵的歌曲。平常从没听他唱过,想不到他唱得如此好听。虽然歌词大家都不以为然。

      你看,那树上有只鸟儿的眼睛多么明亮!
      啊?错了?那是某只猫儿的碧眼!他手里还有一只货真价实的小猫。
      奚夜不会反对小昭做真实的听众吧?
      公孙策坐在房里,侧耳倾听,心旌摇动。
      奚夜,你是一方无底的宝藏,还有多少是我不知道的呢?
      对了,本想让包拯免了你的职务的;现在看来,你还是男装示人的好。否则,红妆一现,世人惊艳,那时,你的眼中还会有我吗?
      众人一致屏退了另一只学舌走样的鹦鹉。舌头太大不说,还凶巴巴地宣布奚夜为他的私有财产。
      什么时候,我们开封府的奚夜成了这个半路杀出来的臭小子的啦?
      这一边厢,融融恰恰,手舞足蹈,乐不思蜀。
      却不知,那一边厢,天翻地覆,愁云惨淡,征骑四出,全为寻找翘家的“某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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