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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今天早上醒来,拿出手机一看,六点二十。
      在没高考前,我不止一次想过,高考完后我要睡到自然醒。那时的我想不到高中生活在我身上留下的印记,就是晚上十二点睡觉,早上六点二十自然醒。
      那是我也没有想到,一天的生活这么难熬。
      那退而求其次,完成我赖床的愿望吧。
      可意识清醒时,赖床就是一种折磨。
      我闭上眼睛,脑子却极其清醒,它在自顾自的运作,甚至坐在高考考场上时我都没有这么清醒。但我不想起床,因为一旦起床,就意味着我要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天的生活。
      然而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度过。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把被子揉成不同的样子,抱在怀里,我回忆各种还能记起来的事,假设许多没有发生过的事,盯着格纹窗帘缝隙处透进来的光线,研究着光亮的强弱。等到六点五十,大脑混沌,我磨磨蹭蹭套上衣服,然后发几分钟的呆,再穿一件衣服,再望着被子愣几分钟,终于熬到了七点。
      我没什么力气,慢慢地洗漱,从冰箱里拿出昨天没吃完的面包,用手掰一点,然后塞进嘴里。面包在冰箱里冻了一晚上,又凉又硬,我之前从不吃凉的东西,夏天从不喝凉水,奶茶只要热的,就连夏天的面包也是能加热就加热。
      但是我实在没有力气再去给面包加热了。
      从某种程度上我很庆幸这个面包什么味道也没有,吃完后也没有任何味道留在嘴里,不然只会让我干呕。
      这一切做罢,也才勉强七点三十。
      我把手机界面翻了又翻,最后我什么也看不进去,只是不停地快速划手机。
      快八点半了。
      我点开背单词的软件,复习词120个,新词45个,边跟念边记笔记,全部完成大概用了15分钟。然后再对着笔记本复习之前的单词和句子,半个小时又过去了。然后是BBC 的听力,我又跟读半个小时。
      七七八八再听一套听力,看几篇英语杂志,十点了。
      十点了这个上午快要结束了。
      我揉揉头,现在应该是,该看书了。今天是《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我边读边做摘抄。我一笔一画地写,速度很慢,就当作练字。
      “我也是人类,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我有父母、有回忆、也有过去。在被你们推进手术房间,我也存在过。”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敏感坦白,不会占残障人士的便宜,却认为取笑弱者不足为奇。”
      高中三年磨下来,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字几乎是标准的“衡水体”。未必多漂亮,但不连笔,端正大方,笔画清晰,间架结构端正,让人看得极其省力。一眼望过去一整段内容都明了,是老师改卷喜欢看的字。
      小时候羡慕那些字写得漂亮的人,于是报补习班练行书,在米字格里把同一个字反复临摹上几百遍。后来习惯性写连笔字,也帮别人抄句子。初中时候大多数同学的字都还偏稚嫩,也有许多还写不正的,于是连笔甚至成为我的一个特殊符号。
      在练字的过程中,渐渐明白“字如其人”这个词也许不是凭空捏造,我性格刚硬,落笔极重,有时甚至会划破纸张,最后一笔总喜欢拉长,字写得大,总是上下都挨着横线。
      后来高中语文老师几次三番劝导,我稍稍收敛,字变成圆润一点的正楷,心里却总归有些不服气。
      高中的笔记我总是写的潦草,从不规矩地按横线格子写,偏要一个字卡在横线中间,画图也不用直尺,一条线随意拉过去,笔记只有黑红两种颜色,复习的时候才会多出点墨蓝色。所以我的笔记显然不是受欢迎的那一类。
      但一次同桌睡觉错过地理新课内容,下课时她问我借笔记,我说,我笔记记的烂,你找那个谁,她笔记很详细。
      同桌坚持要我的笔记,说,她笔记详细,但她的字我实在看不懂,你字端正,我还专门临摹过。
      后来我潦草的笔记本反倒越来越受欢迎,当我发现笔记本受喜爱程度取决于字的可辨认程度,那些忍着让字收起的棱角对别人有用时,心里那股不服气忽然就烟消云散了。
      以至于到现在我反倒更爱端正的小学生字体。
      看到十一点半就累了,我花五分钟点了一份外卖,看着外卖平台上各种商家美食,提不起兴趣。寻找能刺激味蕾的东西。无果。
      十二点零几分时外卖送到了。
      我点的面食,近乎一根一根地往嘴里喂。
      所幸,所幸,我虽然依旧没有食欲,却只是尝而无感,并没有想吐的欲望。这让我顺利地,幸运地结束今天的午饭,让我至少可以继续拥有吃饱的体验。
      而我此时回想,我发现,我只有在身旁有人的情况下吃饭才反胃,才想吐。
      这些人,包括我父母、同学,陌生人,无差别无例外。我不知道为什么。
      接近十二点四十,我结束了午饭。然后我躺床上开始睡午觉。
      我花了半个多小时才睡着,等我醒来时,已经接近两点了。因为睡眠时间长,躺在床上时我就感觉到头疼。我没有起床,只是借着午觉的梦继续想,想着想着会再次进入浅而短暂的睡眠,基本十分钟会再次醒来。就这样反复,我又在床上赖了一个小时。
      坐起身时已经三点十几分。
      我叹气,点开音乐软件,拿出耳机听歌。
      家里没人,我却并不习惯外放歌声。那种外放的感觉令我心虚,外放总让我感觉会被别人听见,然后被别人评价。
      我点随机播放,遇到想听的就单曲循环,循环够了继续随机播放。
      听歌会让时间过的快,但也不过是半个小时,三点半时,我腰酸背疼,再也听不进去任何东西。
      我就这样继续靠在床上,拿出《动物庄园》。看一会儿英文,再对照中文翻译,在这两者之间的来回切换让我短暂感到充实。曾经读书让我自由,如今读书令我疲倦,我分不出太多的精神,去思考,去琢磨,去共情。
      实体书看完我又开始看网络小说,这样时间似乎过得更快,因为一本五十万字的小说,我只看人物对话,到下午六点四十时,我也不过看了三分之一。
      我揉揉肩膀从床上起来,带着乒乓球拍下楼。从小区到有乒乓球台的公园大概两公里距离,我做完拉伸后一路慢跑,短暂休息过后会寻找落单的小孩——公园里打乒乓球的似乎只有老人和小孩,老人总在上午七八点聚集,小孩总在晚饭时候聚在一起。这公园八个乒乓球台,总有拿着球拍在一旁观望的小孩,发出邀约他们都不会拒绝。乒乓球是我发现的最适合在长跑两公里后进行的球类运动,业余选手连续打上半个多小时也不会累。
      打完球后短暂休息,再于车流人流中穿梭跑回家。
      回家路过超市时把菜买好,到家时接近八点,我将饭蒸上。
      我拿出笔和日记本,涂涂画画,八点半时,家里的门开了,我妈回来了。
      我开始回这一天别人给我发的消息,和她们聊天。直到我爸回来,饭菜刚好做好喊我去吃。
      这是九点十五左右,我在社交软件上挨个回复,去吃饭了。
      和父母吃饭吃不慢,我三两下就结束,时间越长,我越忍不住吐。我只能一开始就憋住呼吸,在什么都没反应过来前大口塞白米饭——幸亏是白米饭,没有味道,面条的话更难下咽。
      过程中偶尔夹菜。将菜放在碗里,却并不吃,只是表示我有吃菜。
      五分钟我就可以解决晚饭。
      晚饭时我妈会调出她喜欢的电视剧或综艺,我坐在沙发上陪她一起观看。今晚她看的是一档综艺,一共一小时十分钟。我看我的,她看她的,我看我的,她笑她的。一共一小时二十分钟,我们没有任何交流。
      看完十点半了,我先去洗澡。洗漱完十点四十多,我靠在床上,看着手机发呆,呆到手机上23:00的时间出现后,关灯躺下。
      于是又是睡不着的前半夜,和睡不安稳的后半夜。等待明早的六点多自然醒,又是一天的,新生活。

      放假以来我很少出门。我背单词,学英语,看书,都是本能,或者说是曾经的我想去做的事,而不是现在的我。
      曾经的我告诉现在的我,你要早点睡,你要好好过每一天,你要早起,你要运动,你要干这干那。曾经的我想看这本书,想写这个东西,想学会那首歌,想看完这部电影。
      于是不论现在的我对这些都多少兴趣,我都要去做,因为我不能辜负曾经的我。
      其实曾经的我辜负便辜负了,因为无数事例告诉我,我最不能辜负的是未来的自己。可最该死的是,我发现曾经的自己安排的一切,都是不辜负未来的自己的做法,而现在的自己想做的一切,都他妈是辜负未来的自己的做法。
      我的思想活在现在,身体停留在曾经。
      我受曾经的自己支配。
      当初那些生气的、高兴的、激动的,现在都没了感觉。手里的照片说删就删完。那些曾经死也不愿意删的照片,原来有一天可以删得这么轻易。
      我曾经气得半死的,哭得断气的,如今想来,也没什么,扫一眼就过去了。多一秒的回忆与思考都懒得施舍。
      好像从某一个时段开始,曾经那些在意的,热血的,都不重要了,都落幕得无影无踪。
      早起,因为早起好。
      逼着自己吃早饭,因为不吃早饭不好。
      早睡,因为早睡好,对身体有利。
      学英语,因为学英语好,以后用得着。
      看书,因为看书好,开阔视野。
      运动,因为运动好,身体健康。
      “好”与“不好”成为我生活的标尺。我让自己置身于每天不白过,有所收获的忙碌生活中,用“好”与“不好”来衡量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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