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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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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纪人霍汶希曾经说过:“因为回头太难,所以我不管做任何事都不会后悔。”
在与王首分手这件事情上,陈至珏也从没想过要后悔。
她记得提分手那天。
那天她拔了人生中的第一颗智齿。其实那颗小牙还没有冒尖儿,就因为有些肿胀令她不舒服所以她决定要拔掉它以绝后患,即使自己晕针晕血又怵医生怵医疗器械。
牙医是她的一名熟人朋友,见她一副英勇就义的神情,笑她:“既然怕成这样,干嘛逼着自己来挨这下,而且牙位周正也没啥问题嘛。”
陈至珏怎么说来着,她说:“它令我不舒服就已经是大问题了,长痛不如短痛。”
牙医朋友叹:“真是理智到令人发指。”
整个过程没花多长时间,但陈至珏在挣扎和忐忑中滚了几个来回,最后才真正解脱。
牙医朋友送她出去,饶有兴趣地盯着她的脸:“我下手那刻还在想你会不会临阵脱逃,真的,怎么形容你当时的表情呢,哈哈,视死如归。不过我现在怀疑是不是自己看走眼了 ,你这摇身一变,又有几分飘然升仙的气质。”
陈至珏沉默,牙医朋友以为她就这么走了,没想到她捣鼓了一下手机,又抬头,神色端庄,但眼里带着笑。她说:“这半年来,我一直在纠结,直到刚刚那一刻,让我明白了,做决定不过是一秒钟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原来我害怕的东西,也不过如此。”
牙医朋友对她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整懵了,靠一声:“补个牙你至于吗!“
陈至珏知道自己并不单指补牙,但她没解释,挥挥手走了。
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向王首提分手。
方式简洁又粗暴,一条短信,五个字:我们分手吧。
其实最后半年他们相处得不错,平平和和,没磕没绊,就是因为太平和,所以总感觉没意思。她不希望看到王首处处小心翼翼迁就着自己。一潭死水,持棍搅拌的那个人也渐渐脱了力。
年少时,陈至珏的母亲曾经这样评价过她:“没心没肺,生性凉薄,任性妄为,道貌岸然。”
全是四个字的词,字字到位。
外人也许不了解,但真正与陈至珏有过亲密接触的人便会发现,她其实是一个外表与内在存在极大反差的人。
当然,能发现这点的人并不多。
越是熟悉越是任性,越是亲密越是凉薄。
陈至珏一直知道自己在与人相处方面存在隐晦的缺陷,她不想迁就别人,也不愿意别人迁就她,她不喜欢被束缚,讨厌被牵绊。
她与王首,怪就怪在当时的年少心性。
陈至珏读书早,年龄比同届人稍小,而王首则聪明,在高二时跳了一级,因此大学比她早毕业一年。
真正生出分手的念头,是她快要毕业的时候。不过,也许更早便有了,可能那时只萌了芽,尚未生根。
当时他已经在H市工作了一年,与她沟通,希望她毕业后能来H市。
陈至珏一直没有给出切确的答复。正式接受工作的邀请那天,她和王首通电话:“我想去S市。”肯定句,不是商量的口气。
王首的声音顿了好几秒才传过来,气急败坏:“你怎么这样!”
陈至珏持着电话,张了几次嘴,那句‘我本来就这样,我们分手吧’却突然说不出口。很明显,她这样的安排是有意而为的。
“呵。”王首在电话里嗤笑了一声,话音竟然有些凄凉,“陈至珏,你是不是从来没有预想过我们有未来?”
陈至珏不出声。当然了,也是默认。
王首的声音里满满的都是嘲弄:“我不明白,陈至珏,在你心里,究竟把我当什么?”
“我叫你考虑的事情你从来不放在心上,甚至专门唱反调,上高中那时我叫你选理科,你却选文科,高考填志愿我明明叫你报B大,可你偏偏去了Z大,这次也是,我叫你来H市,可你现在呢,决定好了才通知我一声?”
陈至珏不说话,于是王首继续说下去:“这么多年,你一直不冷不热,我们的关系你也根本不在乎。有时候我想,你到底把我当普通同学,路人甲,还是厚颜无耻胡搅蛮缠的追求者?你不喜欢我干涉你,那我以后再也不干涉了,你还不喜欢我哪点,你说出来我改行不行?别这么闷不吭声的,我也会累。”
深吸一口气,陈至珏终于憋出一句话:“你想怎么样?”
其实她在等,主动权交给他,等他自己提出来,可是王首却在电话那头不吭声了,终于还是陈至珏狠了狠心,挂了电话。
可到底没有说出那句话。
半个月后,王首一声不哼来了S市。
后来,林冬宜对她说:“陈至珏,你就知足吧,一个男人肯为你牺牲他的事业,足以证明你在他心目中的分量,我就不明白了,你到底矫情个什么劲儿?”
就这样缓了一段时间。
再后来,陈至珏因为工作上的事情烦了一阵子,那时经常出差,忙的时候一天倒转两个城市,水土不服,办的事效率极低,总之没有一件事情顺心。那天她出差回来,王首去机场接她,路上多问了几句,她便不耐烦,车子开到半路又知道他要带她去参加他公司的宴会,心里便一直在冒火。
下了高速,在路口等红绿灯时,她闷不吭声下了车,把车门甩得极大声。
她不知道王首当时怎么想,她也懒得理,走了一段路才打到车,回到家时却发现双脚磨出了水泡,而那双鞋子她已经穿了大半年,一直都不会磨脚。她把鞋子脱下来,扔进垃圾桶。这双鞋子的款式是她最喜欢的,价格也相当昂贵,但当时她扔得义无反顾。
两天后,王首拖着她那天落下的行李若无其事地出现在她家门口。
当年某天王分手,借‘鞋子’作出爱情观比喻,“一双鞋不合脚时,成天穿都会不舒服,你就会想换一双舒服的鞋。我们每日都要走路,就好似身边伴侣,应该要找对合适的先穿上去,硬撑着穿只会流血,伤口又不愈合,找另一个可能更好,感情世界也是一样。”
有人唾弃:“一双鞋子穿了七年才觉得不合脚,该去修脚吧?”
“就一烂人,说的什么话,鞋不合脚应立马换用,怎么试了别人七年的时光?”
“如果穿了七年才知道不舒服,这个穿鞋的人智商一定有问题。”
鞋不合适本没有错,错就错在为什么要试穿这么久呢。
陈至珏当年的心性和脾气远没有如今这么好,在亲近的人面前,不懂忍耐,不懂隐藏,想什么是什么,是什么便做什么,真是任性自私到了一定程度。
就连分手也是,一个正式的方式都没有,一丝退路都不留。
换手机卡,搬家,把所有他送的东西打包扔了。
王首不是没挽留,只是一次次的,他似乎真的累了。
终究是不甘心吧,第二天他去了她公司,在楼下等她下班。
也是冬天,阴雨绵绵,他没撑伞,任细雨打湿了头发和外套,冷得牙齿打颤,嘴唇发紫。他定定地站在路口,正是下班高峰期,行人络绎不绝,每个经过的人都会看他一眼,只有陈至珏,目不斜视,擦肩而过。
不久后,她换了工作。
终归是太绝情了。
陈至珏不后悔,但有了愧疚。
不应该是这样子的,最起码不是以这样的方式。
隔天和林冬宜刘芸她们几个小聚。她们是高中同班同学,毕业后工作除了她和林冬宜,其余几人都不在同一城市,难得过年聚到一起。
女人聚会无非是有老公的聊老公有孩子的聊孩子,两者都没有的只能乖乖当听众。
终究是躲不过林冬宜的火眼金睛,散场后她们俩一块儿走,林冬宜拿胳膊肘捅她,“大过年的你怎么也无精打采?”
陈至珏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五味杂陈。当初跟王首分手,林冬宜直骂她狼心狗肺,气得整整一个星期没搭理她,后来愤愤地说:“陈至珏,舍弃王首,你以后再也找不到对你这么好这么容忍你的人了。”
“到底怎么啦?”林冬宜受不了她这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我遇到王首了。”
“什么时候?”
“昨天。”
“我就说你今天怎么这副鬼模样。他终于回国了?那么说已经放下了吧,这么多年了,陈至珏你看看你做的缺德事。”她剜过来一眼,陈至珏不作声,于是她又问:“他什么反应?你们俩说话了吗?”
“没。”陈至珏叹口气。
“作孽啊。”林冬宜也跟着叹气,“当年你实在是做得太过分了,仗着人家喜欢你,说分手就分手,正式的了断没有,甚至连理由都不给一个,死-刑-犯都还要庭-审呢,你怎么可以这么绝情!王首上辈子大概是欠了你的这辈子才会被你这么欺负,看人家为你蹉跎了这么多年,你就不觉得愧疚?”
眼看陈至珏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她总算止住了话语,沉默片刻又怅然道:“陈至珏我是替你惋惜。”
“我知道。”
晚上她难得黏了母亲,腻歪一番忍不住低声问:“妈,我以前是不是特别任性?”
母亲捏了捏她脸颊,半嗔半笑、半惆怅也半无奈:“何止是任性,简直是让人恨得牙痒痒,尤其是你爷爷奶奶去世后那几年,整一个反骨精,完全拿你没办法。”
“对不起。”
“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