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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田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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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播种的时候,农人们已经翻过了土,又用着铁钉耙细细地耙过一遍,垒起了笔直的土埂。土地酥酥软软的,被春光照着,生出暖融融的香味,它是憨厚而又诚恳的,它用自己的肥沃滋养一代一代的农民。
日头高悬,却是极舒适的,风和日丽,农人一脸一身的水,被风轻柔柔地吹走了。
沈安若正在田埂上收拾碗筷,她想留下帮王寡妇做些活,她有力气,她也能做活。可话刚说出来,王寡妇不耐烦地瞟她一眼,像赶猪赶羊似地轰她走。沈安若不死心,柔声柔气地试图劝她。王寡妇却一嗓子吼起来,“老娘还不老,用不着你在这儿添乱子!滚,滚!滚,回家去!”她喘上一口气,声音被拉低了,她不耐烦地摆手,“赶紧回家去,金宝和你大还得人看着!”
沈安若欲言又止,王寡妇雷公脸一点不变,眉眼凶悍地吊着,沈安若闭紧嘴,把碗筷装进篓子,低眉顺眼地走了。
沈安若刚走,田边一直探头探脑的少年便匆匆地跑了出来。王寡妇斜眼过去,不大不小地喊了一声,“哎。”
少年的耳朵很灵便,眼睛也好使,他远远地看到了掐腰的王寡妇,明显愣了一下,他疑疑惑惑地望着王寡妇,腿脚定在了原地,身体却前倾着,是个拿不定主意的样子。王寡妇又喊了一声,清清楚楚地,“金水!”
少年立刻站直了,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王大娘!”
“行了。”王寡妇撇一撇嘴,“大娘这里有块地儿不好弄,你给过来弄下。”
“哦,好嘞!”少年忙跑着过来。
王寡妇抱着鸡蛋里挑骨头的心态看他,她吊着眉,蹙着头,翻着眼地上下瞧他,金水卖力地耕着地,脸不红心不跳,仔仔细细地把一块地都耕好了,他抬起头来,“大娘,这边都弄好了。”“嗯。”王寡妇漫不经心地应一声,随意地指了一指,“我记着那地儿也不好弄。”
金水忙扛着靶子到了那块地,认认真真地做起活来。
“金水,干活挺好的。”王寡妇道。
“嗯。”金水应一声,埋头干活,并不接话。
王寡妇斜一斜眼,慢慢道,“也挺老实的。”
金水像是没听见,他弯下腰,双手在土里扒拉,有一两块的硬石头突了出来,他把石头丢到一边,提起铁耙翻地,一大片地一会就翻完了,金水抹一抹汗,对着王寡妇道,“大娘,都弄完了,你看看行不?”
王寡妇随意地点一点头,“很好。”
“嗯,那就行!婶子,你把地踩一踩,踩实点,种出来粮食更好!”
“嗯,嗯。”王寡妇道,“小子懂得挺多,是个庄稼的好手儿。”
金水不大好意思,挠了挠头,对王寡妇咧嘴一笑,嘿嘿嘿嘿地,说不出什么话。
王寡妇笑一笑,拍拍金水的肩,“大娘忙了你这么长时间了,你大不说你不?”
“啊,没事儿,大娘。”金水摆手道,“大平日里常说,邻里有事,能帮一把,就帮一把,都是亲戚!”
“嗯,嗯。你大是好人。”王寡妇斜一斜眼,冷不丁地道,“那你忙了这么长时间,安子还等着你不?”
“啊,安子,她!哎哟,我忘给说了!”金水懊恼地道,“我咋就忘了!?”
“嘿嘿,是啊,你咋就忘了啊。”王寡妇撇着嘴,抱着肩,“你咋么和我家安子一块的,你还记得不?”
“啊,啊,一块。大娘,你这话说得。”金水终于反应过来,他黑黑的脸上有些发红,手足无措,但眉目间明显地露出了喜气,“一块?”他忍不住地笑。
王寡妇看他一脸的傻气,骂不是笑也不是,不说上他几句,还堵得慌,她气哼一声,指上他的脸,叫道,“小子!”
金水吓了一跳,想也不想地叫起来,“啥!?啥事!?”
王寡妇瞪他一眼,“啥事?你真憨还是卖傻啊!给你家老娘说去,不准给我家安子不明不白的!”
“啊,啊?”金水挠挠头,“大娘,你这啥意思?”他小声的嘀咕,“啥叫不明不白……”
王寡妇哼一声,朝他摆了摆手,金水老老实实地挨过来,王寡妇轻声道,“找个媒婆,到我家来。”
金水猛地一惊,他像是不敢置信,看着王寡妇、又指指自己,“真、真的?”
“真的。”王寡妇微笑,手大力地拍他一下,“知道了吧。”
金水连连点头,嗓门也猛地地大起来,吼似得,“知道!知道!知道!”
王寡妇不耐烦地瞪他一眼,他立马收了声,细声细气地,像小蚊子似得。王寡妇叫道,“得得得,你这干嘛啊!死小子,别装小媳妇,话你都不会说了?”
金水搓着手,小声地道,“会,会说。”
“唉。”王寡妇低叹一声,她抬起头来,瞧一眼金水,撇着嘴,拍一下金水的肩膀,“傻小子。”
傻小子金水欢天喜地走了,田地里只留了王寡妇一个人孤零零的,她站在田埂上,一手扶着铁耙,一手抚额,她平静地、无力地向着远处望着,望着不知名的远处。
她心里是不大喜欢金水的,虽然他必定是个好女婿。那么年轻,又壮,能出力,家里面也不穷,还有两个能帮衬的哥哥。多好的小伙!她要是有这么个儿子,心花都不知道开成几瓣了!可她不愿有这样的女婿,她爱她的闺女,她不愿她就这样地嫁给了一个平常无奇的庄稼汉!她是那样地爱她,安子,沈安若,她是那么地像她,她爱她,就像爱年轻时候的自己。她心里面还有着一个被黄土地埋没了的梦,一个英俊儒雅的书生,一个读书认字的人,就像沈书生一样的人,那才配得上她,配得上她的闺女。
可她又不愿她的闺女重走她的路——倔得像驴一样的俊俏姑娘,走上一条老黄牛的路。
老黄牛叹一口气,她把眼睛投到土地上,手握住铁耙,随随便便地翻了几下,看着,已经差不多了,要播种了。
沈安若慢吞吞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磨磨蹭蹭地好一会,身后依旧没有熟悉的脚步声,她料想金水是有事情了,她便加快了步子,自己先回去了。走了几步路,她看到路面的野花开得正旺,她心里一动,弯下身采了一捧。她拿着这些花,快步走到一处荒芜的地方。
光秃秃的一块地,有一块小木牌呆呆地立着。
那是金哥的坟。
她把采摘的野花摆在他的坟前,她对他无话,只是静静地站了一会。她默默走开,在路上,远远地望过去,那一片坟,仍是光秃秃的,没有风光、没有色彩,只有一两朵小花微微地颤动着。
沈安若慢慢地走回了家,心情有些阴郁,在家里忙忙碌碌地整了一会,汤还没有烧热,王寡妇就已经到家了。
沈安若道,“娘,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王寡妇接过沈安若手里的勺子,一时不闲地搅了搅汤,“今天干得差不多,就回来了。”她看一眼沈安若,又道,“金水帮我干了很多。”
“哦。是吗。”沈安若面无表情道。
王寡妇笑一声,“小闺女。”她抽出手来,摸一摸沈安若的脸,“怎么着,还不好意思了!”
沈安若扭一下脸,“没有。”
“哎哟。”王寡妇大开大合地忙着手边活,嘴巴还抽出空来,跟沈安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你也不小了,跟金水,哎,那也是个好孩子,就这样吧。过天,他家得来提亲,我是同意了,他家肯定也没什么好说的。这事过不了多久也就成了。不过,你还小,我还想留你几年,咱也不忙着出嫁。哎哟,烧开了,安子,拿碗去!”
沈安若不声不响地拿了碗,端了汤,王寡妇还意欲未尽地说着,“闺女,真要过去了,好好地过日子,金水比你大强,好好地过,你比娘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