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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即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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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奚末,你是怀着怎样的心态答应的?还是纯属为了打发我吗?
靠,洛初你可真他妈丢人现眼。
每次思绪在脑子里像是走迷宫似的,绕来绕去扭成麻花,搅和得乱七八糟。想捋顺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打了无数个死结,再气急败坏地把它们摔在地上,恨不得往上踩几脚。
为什么要想那么多?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纠结什么,整个人都很烦躁。唾弃自己脆弱敏感唯唯诺诺,却又忍不住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
洛初,像个男人一样行吗?说好了追人家,以后多愁善感的机会少不了,还没开始就打算放弃了?
他起身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洗面池上方的镜子有些花了,有很多水渍。洛初从台子上抽了张湿巾纸,随手擦了两下。
镜子里的人,给人视觉上冲击最大的首先是肤色,很白净,是很健康的那种白里透红的状态。肤质也很好,毛孔很细。
可以用秀气来形容吧。
整个人看上去很舒服。
洛初有点近视,看不清自己的五官。别人嘴里的好看不知道是真的好看还是只是商业互吹的形式,他对自己的长相没有确切的认知。
如果别人是奚末,他说好看就一定是好看。
洛初在心里自己跟自己对话。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加油追男朋友!
追妻第一步:祝他圣诞快乐。
北京时间23:12。距离圣诞还有48分钟。
洛初回到自己房间,从政史地里面挑出一门,准备写一写,打发时间。
电脑还开着。
然而事实是,他时不时地瞟一眼时间,几乎每写完一道题就看一下。
直到23:55的时候,洛初完全接受了追妻心切战胜了作业的事实。
为了真正卡点,他在输入框里先打好了内容。
“祝我亲爱的同桌,圣诞节快乐!以后还想陪你过更多节日,对你说无数遍祝你快乐,也希望你真的快乐。”
“末哥,从即日起,你,就是我的远方,我会努力追上。”
59了!
还有1分钟。
3,2,1……
他感受到指尖的颤抖,整个人都紧绷着神经,紧张到不行,窝着鼠标的手,手心是湿的。
发送。
“洛初,圣诞快乐。”
奚末,他……靠!他也蹲点儿呢!
你要做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冷静冷静,不能因为媳妇回应你了,就把脑子也顺带丢了。洛初,你得树立一个处事不惊的高冷人设,这样在以后美满幸福的生活中才能给足媳妇安全感。
所以下一步应该是:关电脑,睡觉。
翌日,洛某由于晚上兴奋过头,成功创造历史新高,于北京时间8:27还在床上与梦周公。情急之下,他灵机一闪准备历史重演,却发觉家母坐在饭桌前就餐,两人尴尬相视。
“你怎么还没去上学?我以为你早就走了。”宋宁嘴里还吸溜着稀饭。
我晕,伟大的宋宁女士,您可否把您对儿子的关心转移一点到他的学习生活上,ok?
“妈,你手机借我用一下,我跟老师请个假。”
宋宁又吸了一口稀饭,抬头说:“不用了,你们班主任上次已经跟我说过你的丰功伟绩了,叫我不要随便把手机放在你能觊觎到的地方,我得乖乖听老师话不是?”
“等等”,也顾不上迟到了,他干脆从饭桌底下拉出一个圆凳,坐下来,“什么情况?陈静……呸,陈老师怎么突然打电话给你了?什么时候的事儿了,你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
“哦”,宋宁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你不说我都忘,家长会你不是自己开的嘛,你们陈老师就打电话跟我聊了一会儿,说你挺聪明的,就是不太踏实,然后顺带讲了你拿我手机请假的事儿。”
我靠,把这茬给忘了。陈静估计现在收到请假信息都要打电话过去确认一下。
所以现在就只能按迟到处理了?
洛初抬手又看了一眼时间,“卧槽,那我得赶紧走了。”又转回来说了句:“妈,你给陈老师打个电话说我睡过了现在过去。”
“学生就要有学生的样子,满嘴脏话像什么”,碗里还剩最后一口稀饭,她扒拉完对着门口换鞋的洛初说,“你们陈老师半个小时前刚给我打过电话,我都跟人家说了你去上学了……还打什么电话。”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把门口的人吓得一个激灵。
“妈,我还是不是你儿子?你不知道我去上学了就不能劳驾您多走几步,高抬贵手打开一下我的房间,再稍微费点儿神看看我在不在床上,实在不行您开开嗓子吼几声你儿子的名字……我他妈……真的是服了,靠!”要不是面前这个人是生他的伟大的亲生母亲,此时洛初手中的鞋已经和她亲密接触了。
宋宁一撂筷子:“你还蹬鼻子上脸了?我说错了你自己到学校跟老师解释一下不就行了吗?一早就这么大脾气,我生你养你,不欠你什么,再这副德行你成年之后就断了你的经济来源……”
妈的,又是这一套。
烦死了。
“行了,我的错,行了吧。我走了。”洛初压着火说。
“知道错了就行,”宋宁就是暴脾气,一点就着的那种,有时候还会来个宇宙大爆炸,性格就是这样,没什么心思。洛成觉得女人就应该本本分分地待在家里处理内务,所以死活不让她去上班。十几年了,每天困在家里,一如理所当然存在的屏障,隔绝了现代社交,心思和十几年前没什么大的差别,也没有什么进步。长此以往,在经济上体现出来的附属性质就越来越强。
其实仔细想想,洛初和宋宁一样,都是被关着禁锢起来的人。他明白那种莫名而来的暴躁,无非是企图找个突破口来发泄压抑的不安。
她接着说:“反正早几分钟晚几分钟都已经迟到了,锅里还有稀饭,现在应该冷凉了,正好能喝,吃了早饭再去吧。别老在外面吃,贵就不说了,还不干净,现在中国得胃癌的越来越多,就是老乱吃地沟油……”
一只脚刚迈出去,又收回来。
有时候大型的离别现场他不会哭,哭不出来,例如毕业典礼。但会因为一点小事掉眼泪,就像现在。
他用袖子抹掉刚从眼角跑出来的眼泪,吸了下鼻子。
洛初特别喜欢宋宁罗里吧嗦地跟她说细碎的小事,仿佛刚才那个暴脾气跟她讲不通道理的是另一个人。
他对父母的感情是矛盾的。
埋怨地爱着。
他们会让他做很多很多事情,还会嫌他做的不够多,拿懂事听话来规范各种行为,看上去一点都不关心自己的儿子。但会在他发烧的时候整夜守着不睡,会唠叨他要穿秋裤,会在没钱的时候省吃俭用挤出给他学钢琴的钱,会一般骂他不好好保护眼睛一边给他配最贵最好的镜片,会在他不愿意待在老家的时候冒着大雪把他接回永宁……
听宋宁说,洛成右脚被狗咬过。当时洛成还在念书,宋宁打工给他攒生活费,两个人都没有精力照顾刚出生几个月的洛初。
他断奶很早,被迫的。
然后洛初被送到老家去待了几天,大冬天的,农村又没有什么保湿乳可以涂,几个月大的小屁孩还老爱哭,脸哭得干巴巴的,东西吃了又吐出来。
最后奶奶实在没办法了,打电话给洛成。洛成第二天就要期末考,连夜冒着雪来把他接走,就那次,他的右脚被隔壁的狗给咬了。
洛成从农村考上了211,在当时是非常优秀的,但奶奶就一直很偏心看上去就没什么本事的小叔。后来洛成在城里渐渐稳定下来了,父母的身体状况也处在了危险的节点。每次生病,他们就让洛成从永宁回来,从来不让小儿子掏钱。对于两个儿子的婚礼也是明眼人就能看出来的云泥之别。
罢了,都是迫不得已稀里糊涂地活着。
洛初快十点的时候到的学校,差不多正在上第三四节课。
他进班的时候,班里所有人的目光追随着他,直到他回到座位上坐下的那一刻。
奚末一如既往地听课、记笔记,没有看他。
洛初撅撅嘴看了他一眼,然后趴在桌子上听后半节课。
下课铃一响,何志国就窜过来抱着洛初的胳膊,拉着他出了教室。
见何某挑了半天没找到合适说话的地方,洛初把胳膊抽出来:“行了行了,就这吧,别折腾了,说吧,啥事?”
何志国又环顾了一下四周。
“你看学校贴吧了没?我就是来给你提个醒儿,你同桌被网络暴力了,你小心点,别跟他靠太近,麻烦能少就少一点。”
洛初没压住声音:“什么?”
何志国示意他小点声,“你不会还不知道吧?哦对了,你早上没来,现在在学校,我又不能拿手机翻出来给你看……反正大概就是,上个星期五,学校南门围了一群人……哎呀我也讲不好,但现在结果就摆在那儿了,现在网上风声一边倒,基本上都在说奚末白眼狼,人品差什么的……你跟他是同桌,知道你俩关系好,可咱毕竟是个学生,谁知道背后是谁通的篓子呢,没事儿你就别跟着瞎掺和。”
上个星期五……
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奚大伟那事儿。
奚末他……
不行,做兄弟不仗义不说,昨天才说的要追他,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他随便应和了两句,然后冲回座位。
末哥他现在,会不会很难过?
他看向奚末的时候,奚末抱着胳膊趴在桌子上,眼睛往下看着。
“末哥?”洛初轻唤了声。
奚末转头看向他:“没事。”
“末哥”,洛初牵住离自己最近的那只手,把它放在自己两只手的手心里,紧紧握住,“圣诞节要高高兴兴的,你不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