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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   那片滨河的草地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毫无生气的水泥台阶,河水也愈发见底,被绿色苔藓所覆盖。
      事情总是在变化,只是要看是朝哪个方面。
      夏天到来的时候,黄彬的乐队被一家唱片公司看中,要求是池墨辞去在当地演艺团体里的工作,签约做主唱。
      乐队名字是赛末点,池墨取的,源自他那天下午重温的一部伍迪艾伦的电影。
      宋译知道,他也想通过这次的签约使大家得到关键的一分。
      乐队开始创作作品,为唱片录制做准备,于是那些日子,池墨总是在房间里抱着一把吉他寻找灵感,宋译陪池墨的爸爸在客厅里喝茶、看电视。池墨的爸爸开始把宋译当作自己人看待,也时常跟他聊些池墨小时候的事情,逗得宋译直笑。不过,宋译注意到池墨的爸爸讲述这些往事时眼睛里是充满感慨的,一个人早早离婚独自把儿子抚养长大是艰难的,更何况儿子无论在事业上还是感情上正在走的都不是普通的道路。
      池墨有时会抱着吉他从房间里出来,给他们听自己想出来的新片段,有时候干脆放下吉他加入到他们的“茶话会”中。
      有时候,宋译和池墨会商量好一起用夸张的动作模仿电视上的偶像歌手唱苦情歌曲,或用摇滚的方式唱一些山歌,来逗池墨的爸爸开心。
      那个夏天,三个人都在接纳对方,找到了亲情的感觉。
      那个夏天,赛末点乐队后来受欢迎的几首曲子的雏形就这样产生了。
      宋译和池墨的故事不是发生在真空里,他们也是发生过争吵的。
      记得一次宋译和池墨取参加Miracle会所办的一个户外派对,一大帮人在山上篝火晚会。到了快半夜的时候主办者就把火熄了,人群渐渐散去回家了。黄彬和阿程提议说干脆不回市区,就在山里过夜。可是他们几个完全没有带过夜需要的东西,夜越深风越大,想把火重新点起来,试了几次都不成功。几个人还不死心,把各自的打火机都试了一个遍,火不见着,风也不见小。晚饭吃的那些东西早在跳舞的时候就消耗完了,此时深感饥寒交迫。池墨说这么呆着不是办法,提议回家,宋译觉得几个人难得疯一把,这么呆山里也挺有意思的,就不同意。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杠上了。
      邵穆眼看苗头不对,赶紧联合阿程、黄彬把两人给劝住了。到天亮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再吵架的力气了,就迷迷糊糊地搭车回了家。池墨的爸爸串门去了,家里冰箱空空如也,两人不知是饿倒还是太困就在床上抱着睡了。
      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池墨打电话叫了必胜客的外卖。拿到外卖后打开盒子,宋译立刻就被那香气俘虏了。两人这时也不讲究什么餐桌礼仪了,直接上手,一阵狼吞虎咽,转眼盒子里的超级至尊就只剩下一块了,他们就为这一块披萨从眼神的斗争发展到口头的斗争最后到身体的斗争——一会儿宋译抓着盒子往屋里跑,池墨在后面追,一会儿池墨抢到披萨,宋译去拽他袖子……池墨比宋译力气大,所以最终结果是一半披萨迅速落入了池墨的肚子。宋译看着抢夺无望,直接坐沙发上低头不说话了。池墨感觉不对,走过去看宋译,宋译译一抬头居然一滴眼泪就那么顺着脸颊滑下来了。
      “还有一半,我不跟你抢,你吃。”池墨就把半个披萨推了过来。
      宋译看着盒子里的已经没什么料的半个披萨,哪里还有吃的心情,拿手背一擦眼睛:“你就不知道让点给我吗?你也太自私了吧?”
      “我怎么自私了?你昨天让我陪你我也陪你了,你说饿我也给你叫外卖了。你干吗不让我?咱俩都是男的。”
      “你已经吃了够多了,一共八块,你吃了五块!”
      “我明明吃了四块半!”
      “应该一人一半!”
      “这披萨是我买的。”
      “你是要跟我算账吗?”
      池墨的爸爸正拿钥匙开门,就听到他们俩人在屋里一阵吼,赶紧进了客厅。而当他知道他们是因为一块披萨搞成这样,就哭笑不得地劝着说:“不是我说你们,不够吃就再叫份外卖,要不我给你们下两碗面?”
      “爸,不用了,我们今天,就非要吃披萨!”池墨这时转过身,拉着宋译的手就笔直地往外走:“换上鞋,我们去必胜客!”
      当两人坐在必胜客里,看着服务员端上来的超级至尊,忽然都笑了。
      “别生气,我刚才不该那么说你。”
      “是我不对,其实我本来也想把那块给你吃的。”
      “我也不知道刚才是怎么回事,气就上来了。”
      “没事了,咱们吃披萨吧。”
      池墨切了料最足的一块给宋译,宋译咬了一口芝士笑了。
      这件事之后很长时间,只要看到和披萨相关的东西,宋译和池墨都会忍不住笑个不停,别人问时他们也摇摇头不解释,只是奇怪自己当时怎么会闹出这样的事来。
      后来再一想,其实那时池墨也还小,只是很多时候看起来很成熟,给了宋译一种什么都会顺着他的错觉。
      单就爱情来说,宋译后来发现,它的发展历程都是大同小异的。
      一开始总是充满了坚信,彼此都认为对方是唯一,随着时间推移而慢慢动摇,无非是淡了、倦了、烦了、腻了……能不能继续就看能否重新从对方身上看到亮点,这是很难说的事情。即使本是安稳相爱,也难保不会有意外出现。
      能够决定的只有自己。自己的去留是可以选择的,对方的离开时无法控制的。
      于是,没有看透这些的人,无法平静地面对爱情的意外。
      第一次嗅到意外的味道,是宋译不经意地在池墨的裤子口袋里发现了一封信。
      这事要是放在十几年前可能没有什么,朋友间也会书信往来。但在网络和手机通讯都方便的社会,特意手写一封信就值得注意了。
      宋译没能阻止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信后发现内容及其肉麻,写信者的意图及其暴露直接,如果对方有贞子那能力恐怕要直接穿破信纸来以身相许了。于是宋译开始觉得周边一切都有那么点不对劲了,卧室里的任何一个角落可能都藏有秘密。如果此时宋译的爱情嗅觉也可以按照肤质那般分类,那么他就是立刻从混合型变成了敏感型。这种感觉很奇怪,在寻找的过程中他已经不去细想写信的人是谁了,只是投入了捕捉蛛丝马迹中去。
      最后他居然在池墨的羽毛球背袋里找到了另几封信,并且顺着信中的描写在CD架上找到了那个男人送给他的一张George Michael的CD:《Amazing》。
      这直接导致宋译即刻对George Michael从此也过敏起来。
      宋译的处理方式是直接把信都烧成灰,连同那盘CD一起踩了,倒进池墨电脑边的垃圾桶里。
      池墨回来后当然看到了垃圾桶里的这些灰烬与碎片,他也没有多说什么。他们都很有默契地没再提起,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是,就像敏感型皮肤很难处理一样,宋译也没能立刻恢复回混合型。
      宋译爱池墨,这是无需置疑的,但此刻他预想到分离。
      不知为什么就开始这样想了,在他一个人的时候,在他和池墨在一起的时候。
      虽然不能预测到那天什么时候会到来,但他知道不会是永远的。
      宋译第一次有点怕了。
      池墨是宋译的世界。宋译那些所有发自内心的快乐和感伤几乎都是因为他。他甚至想过如果要在他非常热爱的唱歌和池墨之间做一个选择,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池墨。
      毕竟,池墨才是他心中的旋律。哪怕池墨只是在随意地轻声哼唱,那都是一种强大的魔法。
      那时没有人对宋译讲“爱一个人的时候不要失掉自我”、“爱情绝不是生活的全部”、“爱情会来也会走”之类在微博上被不断转发的“名言”,或许即使说了他也听不进去。
      他只是感到害怕,在面对池墨时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直到有一天宋译在看电视剧时在一条歪路上“开了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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