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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汉奸始祖,大汉河内郡买马失控 ...

  •   坠入虚空的我,万万没有想到,历经千辛万苦开启月光之门回到大汉以后,遇到的第一件事竟与中国历史上的汉奸鼻祖及其为匈奴王庭组建的特务组织有关。更令我震惊的是,华夏历史上首位汉奸的诞生,竟源自大汉与匈奴的和亲政策。

      公元前173年7月,雁门郡以北两千里外的荒漠上,夕阳将一支送亲队伍的影子拉得细长如丝。马车内的大汉云秀公主透过纱帘望着漫天黄沙,眼中没有离乡的哀戚,唯有对刘姓皇族的刻骨恨意。汉文帝绝对没有想到,他亲封的“公主”,实则是代王府中端茶倒水的丫鬟,此刻正顶着大汉公主的封号,被送往匈奴龙城,即将成为新任单于稽粥的阏氏。

      这位假冒的公主本名吕秀,乃是被诛梁王吕产与府中官奴所生的私生女。她自幼聪慧过人,六岁便懂得揣度父王的心意,深得吕产偏爱。若非其母与吕后所诛的赵幽王刘友沾亲带故,吕产甚至想为她讨要一个郡主的封号。八岁那年,周勃、陈平等人发难,一夜之间吕家大厦倾覆,府中挂着郡主头衔的子女尽数被诛,唯有被误作丫鬟的吕秀被没入官奴,逃过了一劫,辗转成为代王刘参府中的侍女。

      冒顿单于死后,其子稽粥继位。为缓解汉匈之间尖锐的对立关系,汉文帝下旨令代王之女刘云秀为大汉公主送与匈奴和亲。刘参不舍亲生骨肉远嫁匈奴,便以府中与郡主刘云秀年岁相仿、容貌出众的丫鬟秀儿李代桃僵。由于鸿胪寺官员被刘参收买,无人戳破这偷天换日的把戏。

      送亲队伍中,负责照料公主起居的太监中行月一直心怀怨恨。这位被迫远赴匈奴的宦者,曾数次求告不愿出使匈奴未果,临行前对鸿胪寺卿撂下一句狠话:“必我行也,为汉患者!”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声如鸮啼,惊得屋檐下的寒鸦都扑棱棱的飞上了天空。

      三个月后,送亲车驾已至雁门关外。吕秀望着车外一眼望不到边的漫漫黄沙,嘴角扬起了一抹冰冷的笑意,想到背负的血海深仇,她的指尖深深地掐入了掌心。八岁那夜的腥风血雨依旧历历在目:前来官兵手中的火把将梁王府的飞檐映得通红,姊妹们的惨叫声刺破夜空。而今她虽然披着仇敌赐予的公主华服,心中却烈焰灼灼:若能在匈奴站稳脚跟,必叫刘氏皇族血债血偿!

      一路上,使团官员的絮叨令她作呕:“公主当谨记,此去是为汉匈谋万世太平……”每每听到这些酸腐的说教,吕秀便垂下眼帘,手中的青瓷茶盏在掌心转出细碎的脆响。使团官员“忠君体国”的训诫裹着蜜糖般的虚伪,她想质问这些官员:吕家何罪,为什么要血流成河,为什么连几岁的孩童都不放过,但是她不敢,担心惹恼了这些迂腐的官员断送了自己的复仇之路,只能把仇恨埋在心底,假意陪上笑脸,点头称是。

      离开长安的第一天,吕秀就在暗中观察送亲队伍中谁可成为盟友。使团中那些酸腐的鸿胪寺官员,在吕秀眼中不过是一群披着官袍的木偶,自然靠不住。她独坐车中,忽然想起临行前那个阴鸷的身影——中行月。

      她心中一动:此人或许可为我所用。只可惜他是个太监,大汉宫闱之中,宦官的确可能翻云覆雨,但是匈奴王庭中可有这般可能?

      不等吕秀试探,在雁门郡的馆驿中,中行月借送药之机向她道出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太后吕雉临终前曾密诏令尊吕产:刘氏气数已尽,吕氏当兴。只可惜令尊优柔寡断错失了良机,结果被周勃、陈平抢先下手,吕氏一门数百口成刀下亡魂。”

      吕秀听闻,七年前血雨腥风的夜晚仿佛就在眼前,心中一惊手中的茶盏“当啷”坠地,碎瓷四溅。她死死盯着中行月的眼睛,仿佛要将他剖开看个分明。

      “史官笔下'乱臣贼子'的骂名,不过是胜者书写的谎言罢了。”中行月俯身拾起碎瓷,指尖划破也浑然不觉,“吕氏王侯上千口性命,不过是权力更迭的祭品,如今公主远嫁匈奴,当谋为吕氏复仇。”

      烛火忽明忽暗,映得中行月的面容阴晴不定。吕秀望着这个自称“为汉患者”的太监,心里忽然明白:仇恨的种子,早已在两人心中生根发芽。

      半月后,匈奴龙城张灯结彩。稽粥单于对这位“大汉公主”颇为中意,更对中行月提出的“以汉制汉”的策略击节称赞。史书不曾记载的是,单于案头那份详尽的大汉雁门边关的布防图,实为吕秀凭着一路上所见所闻绘制而成;几年后那些潜入边关为匈奴骑兵打草谷提供军事情报的匈奴细作中月使,皆由中行月亲手调教而成。

      自此,中行月成为史书中“汉奸”一词的由来。无人知晓的是,幕后那只翻云覆雨的手,其实在大汉和亲公主、匈奴阏氏刘云秀的广袖之下。

      我在西汉的传奇经历,竟首先与这两位汉奸鼻祖所建立的特务组织“中月使”扯上了关系。

      月光之门开启的那一刻,运河上空骤然浮现出一条若隐若现的栈道。我踏上栈道,步入迷雾的瞬间,意识仿佛坠入无底深渊,彻底失去了知觉。我全然不知的是,月初道长已借着月光之门悄然离去,更未察觉他将姬烟与徐紫烟一同带入了时空隧道。

      当我再度恢复知觉时,晨光已穿透薄雾,洒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我举目四望,不见高楼林立,唯有苍茫的林海在晨雾中若隐若现。远处传来不知名的鸟雀啼鸣,声声入耳,惊得林间露珠簌簌而落。阳光穿过枝叶的间隙,在铺满枯叶的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其间还点缀着野兽新近踏过的足迹。

      一条大河蜿蜒于薄雾之中,水波不兴,静谧如画。我心头一动,莫非这是大运河?正欲迈步向河边探索,忽然想到玄境自“自来处启”的警示,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我拔出腰间的血剑,红光一闪,在一株古树虬结的树干上刻下了一个“卫”字。仍觉得不够稳妥,我又从行囊中取出六分仪测出了所在位置的经纬度:东经116.33度,北纬39.94度。在随身携带的地图上,经纬度所指的位置正是“通州”。我用红色圆珠笔标注出当前的经纬度,红色的字迹在晨光中泛着淡淡的血色微光,仿佛在提醒我此行的凶险。

      做完这些标记,我举步向河边行去。待到近前,才惊觉此河与记忆中的运河大相径庭——河面开阔如镜,两岸芦苇丛生,密密匝匝如青纱帐延伸至天际。水面上不见舟楫往来,唯有几只水鸟掠过,在平静的水面上点出圈圈涟漪,仿佛在诉说着这片土地的古老与神秘。

      我沿着芦苇丛生的河岸向北走去,约莫走了几里地,忽见一处简陋的渡口。一个简易的茅草棚下拴着一条由几块木板拼就的小船,随波轻晃,发出吱呀呀的声音。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从棚中探出身来,目光如炬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他腰间束着麻布带子,粗布衣裳与我的牛仔裤、冲锋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仿佛是两个时代在这古老的渡□□汇。

      “客官从何处来?”他的语调低沉婉转,有点粤语发音的特点,“尔这装束倒是稀奇。”

      我心中一凛,虽能听懂他的话,但那独特的发音方式,恍若穿越千年的古音,我不禁感到一阵恍惚。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现代装束,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在这古朴的渡口,我的确像异乡来客,格格不入。

      面对他的疑问,我一时语塞,只得报以歉意的微笑,说道:“大哥,敢问此处是何地界?”

      汉子听不懂我的现代口音和现代汉语,我只能用半吊子古汉语连说两遍,他才恍然大悟,明白了我的意思。他再次打量了我几眼,目光中带着几分探究,说道:“此乃路县城北之官渡。客官欲渡河乎?”

      他的话语中透着一丝警惕与好奇,仿佛在揣测我这个异乡人的来意。但是“路县”这个地名足以证明,我并未回到大汉以前的年代,而是来到了大汉这个风云际会的时代。

      那汉子面冷心热,见我衣着怪异,便引我到他家中,给我换了一套麻布衣裤。从他口中得知当今正是大汉天下,天子讳彻,如今太后新丧,国家处于太后丧期。

      “太后新丧......”我心头一震。这位“讳彻”的天子应当就是汉武帝刘彻。我记得公元前135年6月,把持朝政多年的窦太后薨逝,终结了西汉长达六年的太后听政。汉武帝自此得以施展抱负,开创盛世。

      我回到了大汉,而且正是齐家委托墨家寻找日魂的前一年,我心中五味杂陈——是该为即将见证千古一帝的雄才大略而欣喜,还是为即将卷入齐家的宿愿而忐忑不安?

      那汉子原名吴彻,乃是秦末大泽乡起义领袖吴广的曾孙。当年,陈胜与吴广奉命率领九百戍卒前往渔阳戍边。途中连遭大雨,行程延误。遂在大泽乡揭竿而起,掀起了反对暴秦的序幕。次年,吴广率部攻打荥阳时,不幸被部将所害。忠于吴广的部属护送其家人辗转来到此地,垦荒种田,安家落户。

      刘彻登基后,因“彻”字犯讳,吴彻只能以排行自称吴老四。在吴家换了衣裤,用了回到大汉的第一顿午餐,我留下一块银子,换了200多个大钱,离开了吴家。

      接下来的几天,我在周边寻找一同进入月光之门时空隧道的齐珏等人,遍寻无果。无奈之下,我决定前往方圆数百里内最大的县城——幽州广阳郡的治所蓟县。途中,我遇到了一些小插曲,还意外结识了一位现今穷困潦倒、却注定要在史书上留名的历史名臣——主父偃。从他口中,我了解了许多关于大汉时期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现状,开妈触摸这个时代的脉搏。

      西汉的户籍制度极为严格,没有户籍凭信,根本无法随意进出县城。幸运的是,我遇到了贪财的门吏和一位善良的客栈掌柜,这才得以顺利安顿下来。掌柜心热,或许是手中的银两起了作用,他以远房表弟的身份帮我办理了户籍,拿到了史称“传信”的身份证。有了这合法的身份,我不仅可以放心大胆地在城中走动,还能随时出城,只需在城门关闭前回来即可。

      在蓟县迁延逗留了一个多月,始终未见齐珏等人的踪迹。按照约定,我只能按照事先的约定前往长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选择了一条人口稠密的路线:南下河内郡向西,经洛阳、潼关,前往长安。这条路虽然迂回,沿途人烟稠密,便于进一步了解大汉的社会现实。

      为了尽快抵达长安,我在中原最大的河内郡马市上相中了一匹配着马鞍的枣红色大马。在马贩的极力鼓动下,我花掉了四块银子买下了它。尽管马贩一再暗示自己是匈奴人,并反复强调这匹马性格温顺,但“温顺”一词在马背上的民族心中,或许与我的理解大相径庭。对于毫无骑术、仅在景区策马狂奔过几回的我来说,他们口中的“温顺”往往意味着灾难。

      为了讨好自己的坐骑,办完手续后,我在马市给它喂了一顿掺杂了豆类的丰盛大餐。原以为骏马会看在饱餐一顿的份上善待于我,结果牵着它出城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骑上它上了向西的官道后,我用尽了所有办法:好言哄劝,双腿紧夹,可它丝毫不为所动,依旧慢悠悠地踱着碎步,一副悠闲自得的模样,仿佛对我心中的焦急视若无睹。

      不时有人骑着快马从我身边疾驰而过,我心里一急,学着别人的样子,举起马鞭在马屁股上狠狠地抽了一鞭。只听一声嘶鸣,马猛地向前窜了出去,差点把我摔下马背。我用尽全身力气才勉强抱住马鞍,顾不上它已经离开官道,向右前方一条狭窄的小道冲了过去。

      马的速度快得惊人,而我只能死死地抱住马鞍,任由它在林间狂奔。掠过的树枝像鞭子一样抽打在身上,火辣辣地疼。到了这步田地,我已经完全失去了对马的控制,只能任凭它在林间穿梭,向前狂奔而去,而我只能被动地跟着它去它想去的地方。

      不得不说,有脾气的马才是真正的好马。我在马背上颠簸了几个时辰,不知翻过了几座山,淌过了几条河,感觉自己快要被颠得散架时,马的终于慢了下来,最终停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我飞身下马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从一场惊险的梦境中醒来。

      我恨恨地瞪了马一眼,这家伙却趾高气扬地打了个响鼻,不屑地瞥了我一眼,仿佛在嘲笑我的狼狈不堪。那眼神中带着几分傲慢,仿佛在说:“就你这点本事,也配驾驭我?”

      我心里一阵叫苦,花了真金白银买下它,还请它吃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结果却被它颠得几乎散架,最后还换来一副瞧不起我的眼神,实在是冤得慌。不过,想到它那惊人的速度,我强忍住心中的怒气,打算把它拴在树上休息一会。这家伙突然抬起头,在空气中嗅了嗅,随后长嘶一声,转身猛地冲了出去,差一点把我带倒在地。

      我一看这是要跑,顾不上血丹受到纯阳戾气的影响,提气追了上去。但是,这匹马的速度太快了,我用尽了血丹之力,可我和它的距离还是迅速拉大了。追了十几分钟,我终于力竭,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眼睁睁地看着它像一道红色的闪电,消失在远处的地平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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