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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苏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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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夜,这座不夜城也到了要熄灯的时间。
少女苏玛照例收拾好清吧的卫生,给店里的兰花浇了水,关好店门。
几乎没人能把她现在工作的地方,和她曾经工作的地方划上等号。就像现在,没人能想到两年前那个又穷又瘦小的小女孩,会是现在这位耀眼明艳的姑娘。
两年前,苏玛被好心人救了,带回家,对方得知了她出走的决心和目的,仁慈地允许她在自己的清吧打工。
和只出售廉价酒精和高热量简餐的贫民窟酒馆不同,好心人的清吧只卖一杯能抵苏玛好几天饭钱的酒。
苏玛用了半天,就适应了工作重点是取悦客户而非防止逃单。
一个月后,她成了店里最善谈讨人喜欢的销冠。
一年后,她在店内任何一个岗位,都能做到第一。她举止优雅大方,光彩照人,贫民窟的影子在她身上消失得干干净净。所有店员和熟客都喜欢她,甚至有人天天来,只为见见她,听她推荐一杯当日特调。
这是她回报救了她的好心男人的唯一方式,对方却感到意外,作为奖励,他许她一个心愿。
“我想知道您的名字。”苏玛从容微笑,内心其实很忐忑。
男人的身份一向神秘,他看着不到二十,他出手向来阔绰,谈吐不凡,不像普通人家出身,但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和背景。
“你知道我是钟老板还不够吗?”男人语气并无责怪,反而有些欣赏。
苏玛点点头:“这就是我的愿望。”
“这个愿望可以让你拥有一大笔钱,独立开店。”男人笑说,年轻英俊的脸上已初显上位者的深不可测。
但是不足以让她离开火星去地球,所以苏玛坚持道:“但我更想知道您的名字,如果这个问题太冒昧了您可以编一个名字骗骗我,反正我也无从查证。”
清吧包间的灯光昏暗而暧昧,流淌在苏玛棕色的眼睛里,激起男人脸上的波澜,男人盯着苏玛,假装不知道她为什么好奇自己的名字,但思量再三,还是吐出两个字:“夏钟。”
原来不姓钟啊。苏玛望着夏钟,纤长的玉指转动郁金香杯,假装不知道他看出来了她的心思。
或许,“夏”才是他的假姓。她举杯敬道:“夏钟。”
这个名字是只有她知道的秘密。
夏钟微微眯起眼睛打量她,想要把她剖开来研究似的。但从他表情上,苏玛相信他没有看到他想要的答案。
他想要什么?这个名字很特殊吗?苏玛想不通。
夏钟递给她一串钥匙:“本来想着你的愿望大概是这个,不过,我准备送出去的礼物,你就收下吧。”
这是要把整个清吧送给她。
苏玛讶然,无功不受禄。
夏铎已经起身离开:“我要走了,资产转移的手续明天会有人来跟你办理。”
走去哪?苏玛着急,但夏钟没有给苏玛再次拒绝的机会,也没给她提问的机会,起身走了。
晚上,苏玛照例最后一个下班,要浇花时,她发现兰花不见了。她愣了愣,当作无事发生。
路过店旁一个巷子时,她听见里头有打斗声。那个巷子幽深、安静,没有监控,两头出入口每晚都会上锁。
多年贫民窟挣扎的经验告诉她,现在就该有多远跑多远,但直觉促使苏玛蹑手蹑脚摸过去,躲在巷口转角听动静,贴身的小刀立时出鞘。
“夏钟大少爷,别怪我,要怪就怪你爹贵为总统还舍得让你来火星。”
隔壁深巷里的声音有点熟悉,苏玛想起他是店里的常客:“我不杀你,但火星人很快就会把你捉走立功了。”
总统?原来夏钟是地球夏总统的儿子。她以为的自我欺骗的谎话,居然是实话。
苏玛大步冲到巷口。钟老板一手捂着腹部指缝间都是不断外涌的献血,他已经痛得直不起腰来,但看见苏玛的瞬间,眼里闪过杀意。苏玛看着他举起另一只手,袖珍手枪的枪口对准的却不是他对面、背对着苏玛的那位常客,而是苏玛。
电光火石之间,苏玛的身体比她的大脑先做出决定,这是改变她人生的第二个决定。
夏钟开枪之前,小刀刺进了常客的脖颈里。
热血喷在她脸上,夏钟吃惊,苏玛也吓了一跳,推开慢慢软掉的身体。她心跳快得要从胸中飞出来,额头青筋一跳一跳,低头看看尸体,再看看夏钟。
夏钟脸色实在不好,持枪的手放下。
“他放在这里,替你被抓走。”苏玛说着,已经蹲下,她收回自己的小刀,抓着他刺伤夏钟的匕首在他伤口再捅一刀,“我们有大概二十分钟收拾这里。”
夏铎粗喘着气指点她翻出那人的身份证件,掏出自己的证件,划去证件上的照片丢给苏玛善后。
迅速处理完,苏玛扶夏钟从后门躲回清吧包扎伤口。
两人没敢开灯,苏玛抹黑找到药箱,跑回夏钟面前。
“为什么?”夏钟抓住她的手,“就因为喜欢我?”
苏玛在他的注视下抬肩蹭了蹭脸上半干的血迹:“不全是。我想去地球,你能带我去吗?”似乎怕夏钟不答应,她又补充,“我知道他说的火星人大概多久后来抓你,也能知道其他你想知道的情报。你们不是到处招募我们这种火星人吗?”
在这里打工的一年时间,她不是没试过去地球人传单上的地址,可惜那里早就人去楼空。
黑暗中,夏钟的眼睛反射着细碎的微光:“可以,但不是现在。明天你跟我走。”
“那这家店……”苏玛话音戛然,她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
夏钟闻言轻蔑一笑:“不要了。谁要,谁就要因间谍罪而吃枪子儿了。”
苏玛咬唇,强颜欢笑。真相伤人,有时候不知道或许会更好。她没再开口问夏钟任何事,其余的,夏钟不会说,她也没必要知道。她知道,跟着夏钟是她唯一活下去、去地球找妈妈的机会,就够了。
说是“明天”,两人拾掇好必备的证件和钱之后,就连夜开车跑路了。
天擦亮时,夏钟才把车停在一个小镇子前:“你既然肯替我掌握情报,就先在这里住下吧。等你攒足功劳,我自会带你回地球。”
苏玛低头搓着手,不吭声。手上的血早洗干净了,但她心里还觉得脏。
“潜伏期间,你选一个身份吧。开家店,你可以养活自己的同时掩人耳目。”夏钟嘴角噙笑,“要不开家花店吧。火地的仗要打完了,火星稀缺的地球植物会是你结交权贵接近情报的好梯子。”
妈妈的故事里曾说,没人不喜欢花,那些娇嫩的小生命总是默默地就让你生活充满幸福的香气。
但苏玛摇头:“不,这不是什么大城市,花店有些招摇。我开酒吧。”
两年前的苏玛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她有了选择,还是选择了她曾经讨厌的、但是也熟悉的地方。
几天后,夏铎给苏玛买下了一个现成的酒吧,夏钟根本没指望它挣钱,简单清扫过后就风风火火地开门迎客了。
苏玛发现,清吧里的兰花居然被夏钟一路带来了这里。
又过了段时间,火星和地球的停战协议也正式签定了,夏钟伤好了,也要离开火星了。道别的时候,夏钟留给她一笔足够挥霍一辈子的财富,再三保证会尽快接苏玛去地球。
“那我需要做什么?”苏玛问,亚麻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被风吹起,又该怎么联系你?”
夏钟好像根本没思考过这个问题,随手丢给她一把花种:“就帮我好好种花吧。等看见花开了,你就知道是我需要你了。”
苏玛怔然。
“火星人更喜欢金发,你可以染一下,再戴个金色的美瞳吧。以后也不会有人认出你了。”夏钟说罢,登上飞船潇洒离去。
金发么,苏玛捧起自己的长发端详。
现在她的头发已经柔顺有光泽、不再时时蓬乱了。就像,同样是酒吧,贫民窟的酒馆,大城市的清吧,和小镇里的酒吧一样天差地别。她已脱胎换骨。
金发,或许确实更好。
时光如流水飞逝。
苏玛把酒吧重新装修过,取了新名字。渐渐地,今宵酒吧成了全镇子最受欢迎的酒吧,她也从曾经要依赖他人屋檐的小女孩长成为可以做他人屋檐的大女人。有时回想过去,竟如隔世。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夏钟送的兰花生了根,发了芽,开出一朵一朵馨香的兰花,成了她一路坎坷起伏的见证。
在一个普通的午后,一个一头金发的青年被众星拱月般簇拥着来到店里。他的登场确实亮眼,苏玛得承认——但比起夏钟,又显得锋芒太露,过分张扬。
苏玛笑容满面地亲自接待这位贵客。她以为这种贵客一定都很难缠,但出乎意料地,没有什么无理要求。反而是酒过三巡后,那个耀眼的青年人制止了自己朋友对店员的不礼貌行为。
苏玛发现自己居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眼前这人和夏钟好像完全不一样。
不一样的火星青年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书,随意翻看,惊讶于上面密密麻麻的笔记:“你记的?”
“是,我空闲时就看一看,邻近学校,图得不就是沾沾你们学问人的书卷气么。”苏玛笑道。
青年坐姿一下子端正了不少:“那你可真空闲。”
苏玛:“……”
“你这么用心学习,以后还想看什么书、有什么学习上的问题,尽管找我。我替你想办法,一定不让你白在学校附近做生意。”青年兴致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