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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恩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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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的空气像被冰镇过一样,带着凌晨未散的寒气。
林殷的声音在空旷里撞出回声,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后来金玉兰才知道,他从凌晨三点就守在李默出租屋楼下,带着队里的人搜遍了那栋老式居民楼的每一个角落,连顶楼水箱和地下室的杂物堆都没放过,喉咙早就干得冒烟。
“李默那房子跟遭了贼似的,”林殷补充道,指节因为用力捏着文件夹泛白,“衣柜门敞着,床头柜的抽屉被翻得底朝天,像是匆忙收拾过东西。我们在床板夹缝里找到这个信封,封着口,上面就写了‘金玉兰亲启’。金老师……”
金玉兰指尖碰到信封边缘时,感觉纸面上沾着点潮湿的凉意。他记得李默写字总爱用粗头的钢笔,笔锋重得能戳破纸,可这信封上的字迹却轻飘飘的,像是生怕用力过度会泄露什么。“叫我阿玉就行,”他重复了一遍,声音比平时低了些,“在队里不用这么客气。”
拆信封的瞬间,他闻到股淡淡的消毒水味,混着点不知是不是墨水的腥气。
‘‘我知道你看见我写在你手稿上的东西后一定不会坐视不管,你的正义感让你看上去就像个傻瓜。
虽然我不想承认我没有本事挑拨张远杀死林美给你打抱不平,但这一切都是那个人教我做的。并且在张远被抓后,我深思到了一些疑点,林美是怎么发现张远的秘密套房的,还有以张远的性子,不会因为林美发疯就杀了他,所以我在那天晚上去你家时,因为你们两家离得不远还去了一趟张远家,和他聊天的过程中看到了张远在吃镇定类药物,插科打诨的要来看。我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真正凶手在暗中操控这一切,没错……张远的药被换成了兴奋类药物。
那个人很可能是个很熟悉你的人,一定要小心他,这段时间你不要一个人住,找人一起合租。我去别的地方生活了,再见,恩恩。我爱你。’’
而在这一段文字的下面却写着一行字:游戏开始了,这是第二个。
信纸是最普通的稿纸,格子里的字迹果然带着李默的影子——“正义感”三个字的最后一笔总爱拐个奇怪的弯,那是他说过他小学时被黑板擦砸中手腕留下的毛病。可看到结尾“恩恩,我爱你”几个字时,金玉兰的手指猛地顿住了。
这三个字写得太工整了,横平竖直,像打印出来的一样。李默从来不会这么写字,他连写“我”字都会把撇捺拉得老长,像只张开翅膀的鸟。
更奇怪的是,这三个字的墨迹比前面的深,像是有人等前面的字迹干透了,特意换了支新钢笔添上去的。
“恩恩……”范霖的声音突然插进来,阴阳怪气的带着点不怀好意的拖腔,嬉皮笑脸的。
他刚从外面拿了豆浆回来,手里还攥着个展拓的塑料袋,“金大作家,这称呼够肉麻的啊。你妈妈小时候就叫你‘恩恩’吗?”
现在想来,李默那天晚上突然来敲门聊天,神色有些着急,说了两句就走了。金玉兰当时只当他是对案子感兴趣,现在才看清,他衬衫袖口沾着点褐色的污渍,像是……药瓶上的标签纸被蹭掉的碎屑。
“他说张远的药被换了,”林殷的声音突然变沉,“我们查过张远的就诊记录,他确实有焦虑症,医生开的是劳拉西泮,每天晚上吃半片。但拘留所的体检报告显示,他血液里有安非他命的成分,那是强效兴奋剂,吃多了会躁狂,甚至产生幻觉。”
范霖手里的豆浆袋“啪”的放在桌子上,“所以林美的确张远杀的,但是有人换了他的药致使张远犯罪?”他难得收起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难道是有人换了药,逼他动手?”
“你看你,急啥?”林殷伸手过来要拿着喝,被范霖打掉了手上的动作。
金玉兰没说话,手指划过信纸背面。那里有道浅浅的折痕,像是被人反复对折过。
他忽然想起李默有个习惯,紧张的时候就爱折纸,以前在大学辩论队,每次轮到他发言,手里总会攥着张折成方块的草稿纸。
“这段时间你不要一个人住”——这句话下面被划了道波浪线,墨迹深得快要透纸。李默知道她的住处,去年暴雨天,曾还来帮他修过漏雨的窗台。那天他站在阳台上,望着对面那栋楼说:“你这小区安保不行,晚上总有人翻栅栏。”当时他只当是玩笑,现在才明白,他或许早就发现了什么。
“游戏开始了,这是第二个。”
最下面那行字像条毒蛇,盘踞在信纸末尾。
字迹是打印体的仿宋体,用的是银色墨水,在晨光下泛着冷幽幽的光。
金玉兰用指尖蹭了蹭,墨水居然没掉——是用特殊的油墨写的,这种油墨她在出版社见过,一般用来印精装书的封面,防水,还不容易褪色。
“第二个什么?”林殷的声音发紧,他凑过来时,金玉兰闻到他身上有股淡淡的烟味,混着户外的寒气,“第二个死者?还是第二个被操控的人?”
“李默可能遭遇了不测,”金玉兰的声音有点发飘,他想起李默总穿的那件灰色冲锋衣,袖口磨出了毛边,“他如果要跑,不会不带走他的笔记本电脑。那里面存着他这几年拍的照片,他宝贝得跟命似的。”
范霖突然上前,从金玉兰手机。“写这行字的人肯定认识你,”他的声音闷在膝盖间,“不然怎么知道你叫‘恩恩’?还知道李默会给你写信?”
会议室的窗户没关严,风灌进来,掀起信纸的一角。金玉兰看见信纸上印着的水印——是家连锁文具店的标志,离他住的小区只有两条街。李默昨天去买过信纸?还是……有人故意用这家店的信纸,想引他过去?
“我在想,”他把信纸折起来,塞进帆布包的内袋,“游戏是什么游戏。”
他想起三年前遇到的一个案子。一个退休教师被人发现死在书房里,桌上摆着副没下完的象棋,红方的“帅”被换成了颗纽扣。当时凶手在现场留了张纸条:“第一局,我赢了。”后来才查到,那是死者年轻时教过的学生,因为记恨当年被当众批评,策划了这场“复仇游戏”。
难道现在又有人在玩同样的把戏?“第二个”——那第一个是谁?是林美?还是……另有其人?
林殷突然用指尖在白板上敲了敲,声音把金玉兰的思绪拽了回来。“先看看手头的案子,李默的经历我需要时间再查查。”他调出几张现场照片,投影在墙上,“死者叫周年,42岁,是拆迁区的住户。邻居说他昨晚十点多还跟人吵架,吵得特别凶,好像是为了拆迁款的事。”
照片里的房间乱糟糟的,墙皮剥落下来,露出里面的红砖。
墙角摆着个掉漆的衣柜,门敞着,里面挂着几件洗得发白的衬衫。最显眼的是床头柜上的半杯奶茶,杯子是廉价的塑料杯,印着早已过气的明星头像,杯口沾着圈淡淡的口红印——是那种很艳的正红色,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诡异的光,像凝固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