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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埋葬的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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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希踏进空无一人的电梯,金属门在她身后合拢,将外界的喧嚣隔绝。方才在众人面前强撑的镇定,如同被戳破的气球,“噗”地一声,瞬间泄了个干净。
她无力地靠在角落,电梯里的氧气仿佛被抽干一般,稀薄得令人窒息。每一次呼吸都牵扯着胸腔,沉闷而费力。头晕目眩的感觉阵阵袭来,季晓希觉得自己像一条被搁浅的鱼。
“叮——”电梯在一楼缓缓开启。空调的冷气涌了进来,季晓希猛地吸一口气,仿佛鱼又重新回到了水里。
她在楼下大厅里伫立良久,夕阳的余晖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在她脚边拖出长长的、孤寂的影子。
许久,她才像是找回了些许知觉,木然地掏出手机,指尖冰凉地划过屏幕,拨通了凌悦的号码。
“悦宝,”季晓希声音沙哑,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我需要喝一杯。”
电话那头,凌悦的声音带着明显的惊诧:“宝贝你今天不是去谈那个项目了吗?谈崩了?给你气受了?”
“说来话长……”季晓希的声音低下去,“我去‘戒酒协会’等你。”
“行!你等我,我手头这点破事一完立刻飞过去!”
季晓希口中的“戒酒协会”,是她们常去的一家酒吧,名叫“Alcoholic Association”。这名字被熟客们戏谑地翻译成“戒酒协会”,带着点酒鬼们之间心照不宣的打趣。
酒吧离季晓希的公寓不远,隐在一排茂密的梧桐树后。推开门,便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微醺世界。
这里主打经典调酒,酒单上都是诸如Old Fashioned、金汤力、曼哈顿、Whisky Sour之类耳熟能详的名字。但妙处在于,调酒师会根据客人的偏好,精心挑选不同品牌、不同风味的基酒。
季晓希很喜欢这里,毕竟对于一个资深酒鬼来说,一杯金汤力,用亨利爵士还是Monkey 47,区别可大了去了。
夏日的白昼仿佛被无限拉长,时间还不到7点,天光正亮。酒吧内部,厚重的丝绒窗帘早已垂下,只余下吧台顶灯和几盏壁灯洒下的暧昧光晕。空气里弥漫着陈年木料、皮革、雪茄烟丝和各式酒液混合的独特醇香,让人分不清今夕何夕。
《漫长的告别》里,男主人公说他“喜欢酒吧在傍晚刚刚开门时的样子。”因为“这时,屋里的空气依然凉爽清冽,一切都亮闪闪的……当晚的第一杯宁静的酒,在一家宁静的酒吧里——这真是妙不可言。”
季晓希从未在这个时间来过酒吧,何况在这样的心情下,她实在不能体会这种“妙不可言”。
凌悦推门而入时,刚过8点。酒吧里依旧只有季晓希一个客人,正趴在角落最昏暗处的一张高脚桌上,目光涣散地盯着面前的三个空杯子发呆。
“一杯Old fashioned,谢谢。”
凌悦将肩上那款最新季的LV随意甩在旁边的空座上,语气是刻意的轻松明快:“哎呦我的小祖宗,你这是要把自己灌成小醉猫啊?酒量几斤几两自己心里没数?快跟姐说说,哪个不长眼的,惹我们季大设计师不高兴了?”
话音未落,她已经张开手臂,不由分说地把季晓希揽进怀里。
季晓希还没从之前的愣怔中回过神来,身体僵硬着,直到被那熟悉的温暖和力道包裹,才像被解开了封印。
“我遇到李一言了。”肩头传来的声音闷闷的。
“谁?”凌悦一时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反问。
“李一言。”季晓希机械地重复了一遍。
“李一言……不就是那个一咖的创始人?等等……”凌悦瞬间拉开了一点距离,双手扶着季晓希的肩膀,声音拔高了八度,“你是说——这个李一言,就是你那个李一言?!”
所有的拼图瞬间归位。
凌悦彻底明白了,是什么能把如今坚不可摧的季晓希一秒打回原形。
作为季晓希在波士顿相依为命的密友兼室友,凌悦对于她的情史可谓了如指掌。
说了如指掌,主要是因为实在也没有什么可了解的。说白了,面前这位就是一个母胎单身,唯一能勉强称上“情窦初开”的经历,就是一段暧昧不明又无疾而终的暗恋。
故事的男主角就是李一言。
凌悦是在波士顿读商学院时认识的季晓希。当时她在论坛里发了个求合租的帖子,第一个回复并来看房的人就是季晓希。
初见那天,凌悦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小只、娃娃脸的女孩。一双圆滚滚而略显无辜的杏眼,偏偏眼尾那抹天然的上挑弧度,总像噙着欲语还休的心事。笑起来时又弯成月牙,宛若雨后的天空忽而放晴。
她俩一直同居了两年。学业繁忙,各自还要兼职打工,虽然交集不算特别密集,但在异国他乡的孤独底色下,两个女孩迅速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
凌悦生就一副烟视媚行的御姐脸,高挑火辣,性格张扬,是夜店和派对的常客,时不时会拽着季晓希一起。
震耳欲聋的电子乐里,凌悦驾轻就熟地应付着搭讪者,兴致来了便成就一段露水情缘。而季晓希,无论面对多么热情、多么优质的追求者,总是温言软语,态度坚决地将所有人拒之门外。
次数多了,凌悦忍不住好奇,半开玩笑地试探:“晓希,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暗恋姐姐我啊?”
季晓希当时正喝着果汁,闻言差点呛到。
随即她眉眼弯起,伸出食指,带着几分佯装的轻佻,勾起凌悦精致的下巴,吊儿郎当地模仿着花花公子的腔调:“是呀是呀,美人儿,你就从了我吧~”
凌悦笑着去挠她,“还不快快从实招来,总不至于...…从来没谈过恋爱吧?”
季晓希脸上的笑意像潮水般迅速退去,眼神不自然地闪避,“真……没有。”
在凌悦刨根究底的目光下,她沉默片刻,才艰难地坦白:“只有……以前,很喜欢过一个人。”
长长的睫毛垂落下来,天生微微上翘的眼角也失落地耷拉着,“但他……不喜欢我……”
于是,凌悦第一次听到了关于李一言的故事。
平心而论,那实在是一段放在任何人的青春里,都显得过于平淡的暗恋。它乏善可陈,甚至于就在季晓希讲述的同时,世界的某个角落,这样的故事也在随时发生。
高三那年,季晓希作为插班生,转到市里那所有名的重点高中。
那时的她,是个安静到近乎透明的少女。尽管家庭和睦,内心却敏感自卑。父母皆是名校高材生,而她似乎并未继承那份聪慧,长相平凡,成绩中庸,像一株不起眼的小草。
文科班的男生本就稀缺,李一言长相帅气,成绩优异,性格爽朗又不失温柔体贴,几乎是所有怀春少女目光的焦点。
心动的开始,往往源于共鸣。
一次偶然的闲聊,他们惊喜地发现彼此喜欢着同一个冷门乐队,读着同一本艰深的哲学书,痴迷于同一部晦涩的文艺片。
共同的话题让情愫悄然滋生,不知何时起,季晓希心底埋下了一颗名为“李一言”的种子,在少女隐秘的心事里悄然发芽,膨胀成一种近乎宿命般的浪漫幻想。
她像一个虔诚的圣徒,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这份悸动,在患得患失的迷雾中跋涉。
他一个不经意的微笑,一句随口的问候,都能让她心尖发颤,点亮一整天的灰暗;而他对其他女生的温和有礼,又像冰冷的针,刺破她脆弱的幻想,让她跌回自作多情的深渊。
高考的岔路口,将他们引向不同的远方。李一言去了北京,季晓希去了温润如画的江南。距离并未切断联系,短信、电话,还有每月一次的信件往来。
一封信寄出需要跨越千山万水,耗费半个月的光阴;等待回信的日子,又需要再熬过半个月的焦灼与期盼。
季晓希痴迷于这种古老的仪式感,传统而郑重。她怀抱着无比巨大的热忱,期待李一言的每封来信。
——他给她寄秋天的银杏叶,仿佛凝固了北国深秋的呼吸。
——他描述初雪降临的夜晚,雪花如何无声地覆盖了古老的琉璃瓦。
——他兴奋地分享加入了一支地下乐队,每个周末在鼓楼附近的小酒吧里挥洒青春的激情。
——他讲述着加入登山社,为了征服雪山而每天清晨在校园里长跑的坚持与汗水。
李一言的世界总是如此绚烂多彩,充满未知的冒险和蓬勃的生命力。而她的生活则如一幅工笔淡彩,规整、平静,甚至有点乏味。永远是学校和宿舍间两点一线,最大的乐趣也只存在书籍和电影里。
他是她中规中矩的枯燥生活里,唯一耀眼的光。
同寝室的女孩们打趣她有个“异地男友”,季晓希只是抿唇浅笑,不置可否。连她自己也无法定义,他们之间那层比友情更浓、却又远未达到爱情的微妙关系。
她的生日在圣诞之后两天。大三那年的冬天,她用了整整两个月,笨拙地学会了织围巾。
深灰色的羊毛线,一针一线,密密匝匝,织进了所有未曾言说的少女心事。
她计划在生日前夕,偷偷北上,去他信中描绘的地方,看一看他口中的雪景,也给他一个惊喜。
更重要的,她想在那个被白雪和圣诞灯饰装点得如梦似幻的季节里,鼓足毕生的勇气,问出那句压在心底许久的话:你,是不是也有一点点喜欢我?
她坐了好几个小时的火车,又换乘了两次地铁,终于在圣诞节的傍晚抵达他的校园。
冬季的北京天黑得早,一层薄薄的积雪覆盖了地面,细小的雪花在零星飘洒。昏黄的路灯光晕穿透夜色,打在雪粒上,泛出一片温柔而朦胧的暖色。
他信中对校园和宿舍楼的描述那样生动,她几乎没费什么周折就找到了那栋红砖小楼。她掏出手机,指尖悬在发送键上,心跳如擂鼓。
就在这时,一群人喧闹着从楼门里涌出。
季晓希裹在厚重的黑色羽绒服里,戴着顶浅灰色的针织帽,帽顶缀着一个柔软的绒球。围巾被拉得很高,只露出一双因紧张和期待而睁得圆溜溜的眼睛。
她一眼就看到了他。而他正侧头和同学说笑,并没有发现角落阴影里的她。
他们似乎正要去聚餐。一个清脆的女声带着欢快从不远处传来:“一言!”
一个高挑纤细的身影小跑着加入他们。女孩留着一头海藻般浓密的波浪卷发,即使只看到背影,那优越的身材比例和轻盈的姿态也足以让人联想到“美女”二字。她熟稔地与李一言的朋友们打着招呼,笑声爽朗。
人群发出善意的起哄声。李一言转过头,对着那个女孩说了句什么。距离太远,季晓希听不清内容,只看到他侧脸上漾开的笑容。
女孩站在他身边,微微仰头同他说话,两人身高的差距恰到好处,姿态亲昵而和谐。路灯的光晕柔和地洒在他们身上,他们看起来如此相配,如同一幅最完美的青春剪影。
刚要迈出去的脚步突然就顿住了。全身的血液似乎都涌向了头顶,又在下一秒退得干干净净。
没说出口的话仿佛被冻在了北方冬天的冷空气里,连同所有积攒的勇气。
漫天飘落的雪花,也飘进了她的心里,无声无息地刺穿她的心脏,在那里留下一片无边无际的死寂荒原。
她的手指死死抠住拖箱的拉杆,直到有隐隐的痛意传来。滚烫的泪水毫无征兆地汹涌而出,完全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
她几乎是逃离般冲向了地铁站,买了最近一班南下的火车票。
那条未送出的的深灰色围巾,早就被丢进了垃圾箱,如同那份未曾启齿就已夭折的暗恋。
清晨,火车抵达苏州,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宿舍。迎接她的,是江南冬日清晨稀薄而吝啬的阳光。
她感觉不到丝毫暖意,只觉得眼前是一片茫茫白雪。
北方的冬天似乎追逐着她,紧紧黏在她身后,跟着她一路回到了南方,从此把她的心也冰封在那里。
她躲不掉也不想逃。
手机屏幕亮起,是李一言发来的短信:“晓希,圣诞快乐。”
他不知道她曾跨越千里,只为靠近他一点。她也不再需要知道,那笑容是否也曾有一刻为她绽放。
她删除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将那些承载了无数悸动和期盼的信件,撕成再也无法拼凑的碎片,连同他曾经寄来的小礼物——一片风干的银杏叶,一张乐队的演出票根。
仿佛这样,就能将那个名字连同那段时光,从她生命的画布上彻底剜去;仿佛这样,她就能假装,从未那样卑微而炽热地喜欢过一个人。
大四的课程所剩无几,她搬离了宿舍。逃离,是她当时唯一的念头,越远越好。
幸好,她曾经考虑留学,托福也早早考过。她一边在一家小型广告公司没日没夜地实习,一边疯狂地准备申请材料,直到收到那封来自波士顿的录取通知书。
后来,她隐约从高中同学那里听说,他去了墨尔本。
一个在地球的北边,一个在地球的南边。那边艳阳高照的时候,这里大雪纷飞;这里微寒侵骨的时候,那边温暖如春。
隔着近两万公里的距离和近二十个小时的时差,连仰望的星空都不再相同。他们的轨迹,如同两条被宇宙随意抛出的平行线,延伸向永不相交的远方。
这样很好,季晓希想。永不再见,便可不念。
季晓希向凌悦讲述这一切时,语调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波澜,也没有哽咽。像是讲述一个年代久远、与己无关的故事,她的脸上甚至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后来我就明白了,”她的声音轻如叹息,“一个人对你很好,不一定是因为喜欢。可能……那只是他刻在骨子里的教养,一种对所有人都适用的、温和的礼貌而已。”
她的语气里,是勘破世情后的寂寥,是巨大期待落空后的清醒,更是一种将自己小心包裹起来的、害怕再次受伤的自保。
那些汹涌的泪水,在漫长的时光里,早已流尽蒸发。
她曾经用了整整四年去喜欢一个人,那么,用更长的时间来学习遗忘,似乎也理所应当。
在那些努力将他从心底剥离的日子里,她学会了很多东西:学会用精致的妆容和得体的衣着武装自己;学会在人群中挺直脊背,展露看似无懈可击的微笑;学会将脆弱深深掩埋,戴上名为坚强的面具;学会在各种场合游刃有余地社交,言辞得体,进退有度。
她像一个最刻苦的学生,一点点打磨掉那个怯懦少女的影子,用时间和经历将自己重塑成如今这个在职场上所向披靡、在生活中无坚不摧的季晓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