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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三十八章 在庄令识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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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令识准备论文和寻找实习公司的这一年,闻之幸高中毕业了。
这三年来,庄令识除了过年就没怎么回国过,他要利用各种各样的长假短假周末甚至周中的休息时间来兼职和学习,他的生活轨迹是很规律的三点一线:学校、出租屋、图书馆。兼职在市图书馆,这对他来说是一项非常棒的工作,他申请的图书管理员职位并不很忙,而且因为他来应聘的时候,是刚刚结束了上午的课程,厚得像砖头一样的课本吸引了面试他的人的目光,到最后面试的问题没问几个,问的更多的都是跟他的专业相关的知识,然后他就被分到了经济学图书区域。
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兼职的报酬不算多,但节省一点足够他生活;关月和庄以乔给他打的钱他一分都没有动,全部都存在了一张卡里,以备不时之需——闻之幸的或者他的;图书管理员的工作还算清闲,每天清点书籍,摆放原位,定期更换书籍,清理书架,还会给一些比较迷糊的忘带借书卡的客人办理临时借书卡,登记信息,整理资料。
庄令识很擅长在各种各样的事情和环境中锻炼自己的各种能力。清点书籍、摆放原位可以提高他的归类整理和信息检索能力;与林林总总的客人打交道,会让他的口语更流利,沟通能力也更进一步;至于清理书架,则是他为数不多放空思绪的时间。对于整个城市来说,市图书馆同样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慈善投资机构,三教九流都可以随意进出来往。在这里工作,除了知识,他学到的最多的就是如何看人,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表里如一、什么样的人虚有其表。整个图书馆以及图书馆来往的人,都成为了庄令识学习的资源,这里就像一处巨大的、可再生的能源,源源不断地充实着他。他用五花八门的方法让自己快速成长,代价就是他的休息时间被大大压缩,所以很多时候都是闻之幸趁着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来看他。
闻风对他和闻之幸感情的态度依旧不明朗,但也从未阻止过闻之幸的行动,有时还会主动问问他在那边的情况,庄令识索性把这些当成考察期和冷静期,他的事业才刚刚起步,他也不急于向闻风证明什么,只要闻之幸足够坚定,他就能一直坚持到底。
但是最近不太和平,他和闻之幸关于闻之幸的未来去向产生了一些争执。
在和关月的聊天中,他无意间得知以闻之幸的成绩是可以去更好的伊斯曼或者曼哈顿的,但是闻之幸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伦敦皇家音乐学院,没有跟任何人商量,嘴上说着再考虑考虑,一边拖延着一边悄悄申请了学校,等拿到offer之后直接拍到了闻风和关月面前,给两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闻风瞬间就黑了脸,关月抢先一步开口:“令识知道吗?”
闻之幸的身体僵硬了一瞬,还是摇摇头:“他不知道。”
“所以你既没有跟我们商量,也没有跟令识商量,是吗?”
闻之幸很轻地点点头,顿了一下,反问道:“可这是我的未来,我不能自己做主吗?”
闻风还未说出口的怒气霎时就哑了火,关月也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静默。
如出一辙的静默同样也出现在了庄令识的身上,在闻之幸反问了同样的话之后。
沉默许久,庄令识才开口。
“那是你的未来,之之,你不能随意拿你的未来开玩笑。”
“我没有,小庄哥哥,我有认真考虑过的,”像是怕庄令识不信,闻之幸急忙拿起身旁的笔记——他也确实是做了一些功课的,“老师在维也纳,英国离得更近一些;学校的资源和环境也都很不错,毕竟也是能排进世界前十的音乐学院,能差到哪里去呢?”
“还有还有,我对这里更熟悉一点,如果去了美国我还要自己适应一段时间,在这里的话就跟回自己家一样,会更轻松一点。”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当然可以。”
他听到庄令识这样说。
“只是希望你不要后悔,之之。”
隔着一块手机屏幕,庄令识的声音从八千多公里外的异国传来。彼时他那里正是深夜,这一句他说的又轻又慢,带着一点笑意,像是无所顾忌,又像是思虑重重。
闻之幸当然不会后悔。三年的煎熬过后,他的梦想和未来就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他都想不到自己会因为什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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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之幸来到英国的时候,正好是庄令识进公司实习的时间。他拒绝了闻风给他就近买一套公寓的提议,而是挤进了庄令识的出租屋里——正是三年前在闻风的帮助下,庄令识换的那套房子。
距离正式入学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但是学校的welcome week大概会持续三周,闻之幸为了尽快熟悉学校报名了新生volunteer,所以他也没有很轻松。早上他会比庄令识晚出门大概一小时,但晚上结束的时间不固定,很多时候都是庄令识下了班来接他。
不过这也是一件令他非常快乐的事情——因为总会有人出于好奇问他这是谁,他就会举起手亮出指根的戒指,非常大声地、带着一种特别骄傲的语气向大家介绍:
“He's my boyfriend!”
其实他还有很多想说的,比如“这是我的男朋友,他非常优秀”、“我们在一起很久了,我们彼此相爱”,还有“他不仅是我的男朋友,他还会是我未来的另一半”。
但他最后深吸一口气,到底是憋回了肚子里。
自己的事情嘛,没必要让别人知道太多。他和庄令识有多好,他们自己知道就好啦。
而每到这个时候,庄令识总会笑着看他向别人介绍自己,然后配合地走到他身边,跟他们打招呼。
两个人都暗搓搓带了点宣示主权的意思,简直一拍即合,天生一对。
晚上回家,两人都很少坐电车,而是牵着手漫步在人群攒动的街头。街边的咖啡厅透出温暖的灯光,不算宽敞的路面被照亮,闻之幸总会在这个时候问庄令识想不想接吻。
他往前蹦两下,站在庄令识身前,歪着脑袋看庄令识:“小庄哥哥,我想亲你。”
少年的爱意表达得直白又炽烈,庄令识根本无法抵挡。
庄令识沉着、冷静,做事严谨缜密,可他愿意为了满足闻之幸的小愿望,在这样的人潮中放肆一回又一回。
于是他停下脚步站在那里,闻之幸就知道了他的默许。
他们在行人的目光中接吻,毫无顾忌的,缠绵热烈的。周围总会有起哄的口哨声、欢呼声和拍手声,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盛大的仪式。
但他们充耳不闻,只专注于对方的体温。
没办法,太喜欢了,喜欢到恨不得融进对方的身体里,世界上根本没有可以分开他们的东西。
他们又过上了庄令识高考后那样的生活。各自忙碌但又总能挤出时间互相陪伴,他们是亲人又是爱人,情感上的牵绊让他们难分彼此,在异国他乡依偎取暖。
他们快乐,他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