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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明溪镇 ...

  •   明溪镇,位于人间与鬼域的交界之处,世世代代以渔业和商运为生。经济对比附近一些以种植业为生的小村发达了不知多少倍。
      所以,附近的村里人常常会去明溪镇上采购些村里没有的牛羊肉,小吃,水特产,手工艺品等。
      张甲人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常常从大清早鸡打鸣开始就一路往明溪镇上赶。不过,他可不是去采买货物的,他是明溪镇上有名的武艺人,耍大剑,胸口碎大石,吞刀子,走钢丝,喷-火,凡是杂耍的把戏,他都会点。用村里人的话来讲,他是个武痴,村里三-大傻之一。
      武痴一词可不是个好词,可张甲人不这么觉得。他今年也是年过半百,膝下无子,相比年轻时日日发愁没成家,他现在最关心的是……镇里新开的那家赌场不好进呐,赌场里酒水贵,门不好进,就连女人们也对他另眼相看,擦擦手,捂着鼻,嫌弃地要命。唯一的方法就是去门口耍上两招,有女人就上来笑着招呼他进门。
      这时候张甲人就觉得自己可有面儿了,村里的大傻二傻就唯唯诺诺跟着他进去享福。
      别看他傻名在外,张甲人却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认为圈子不同,人也不会走到一起,乐乐呵呵活自己的,想干啥干啥,想那么多干嘛?
      就因为他是个想一出是一出的行动派,大傻二傻都奉一句他张兄。
      这兄弟可不是白结,只要张甲人又想干什么了,必会带上大傻二傻一起干。大傻二傻必然帮忙着一起干大事。
      近几日,张甲人决心让镇上的渔民对他刮目相看,为了钓一条大个的庐鱼,他摩拳擦掌准备了一条大渔网,一针一线全是他自己亲手编织的。这天,天气正好,他领着大傻二傻,拖着五平米的巨大渔网,铺拉在地上一路拖到溪边,路上人们的回头率让他的头越抬越高。
      “下网——!”
      三人一齐扇起大网,啪地一下往河上忽悠,又把四面固定好,保证漏不出鱼,就蹲在一边静静守候,撒鱼饵。
      没过一会,二傻瞪着个死鱼眼,“老大,你快看,那边石头旁边的是个啥?”
      张甲人摆摆手,“别嘀咕,鱼儿跑没了。”
      “老大,我看了,是个婴儿!但……但是……”二傻跑了个来回,小声喊道,回来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张甲人顿时精神了。他可愁没人给他养老了。整个人一下子心花怒放,乐开了花。一溜烟跑过去查看。
      只见两块大石块的缝隙里夹着一个简陋的小木舟,木舟随着水流的冲击,十分不稳当。就在这水流的摇晃里,安安静静睡着一个男孩,夕阳的彩霞映衬在那孩子的脸上,孩子的额头上隐隐透出一点红色,看着像是个红色的小痣。
      “这,这是,这还真有个小孩!”
      张甲人大叫了起来,双手颤颤巍巍的将孩子放在了臂弯里,摇了起来。
      “孩?孩?还活着吗,饿不饿?回家了,回家了,啊。”
      顾小墨睁开眼。
      他看到一个大胡子的中年男子,只穿了一个遮蔽私-处的麻布裤,上身宽大的腰背,劲瘦黝黑的肌肉在阳光下裸-露着,此人相貌平平,一双小眼睛透着喜悦的光,嘴里不时念叨着什么,明显十分惊喜。旁边还有两人,一个秃着头顶,一个肥胖过度。
      “这小孩皮肤白,眼睛也这么好看,黑亮黑亮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哎,张兄,这孩子不如随你,甲乙丙丁,就叫张乙人吧?”大傻左手摩挲着油亮亮的头皮,又用右手拍了拍张甲人的背,发出啪啪的脆响。
      张甲人随手把网子往回拉,一边头也不回地对大傻二傻叫道,“收网,回家,今儿不捞鱼了。”
      “好嘞。”二傻从肥大的土布衣袖中掏了掏,掏出了一支烟,又用双手搓了搓,点了火星子,就着嘴吹了起来火,享受地抽了一嘴,眼睛都眯成了缝子,悠悠道,“只是老张啊,你能养好这个孩子么?”
      张甲人渔网也收好了,正要从木舟里把孩子抱来,冷不丁听了这句,诧异地看了看二傻。
      “你什么意思?你给我讲个清楚。我咋就养不起这个孩了?我们仨,吃的喝的还不都是我包的?”
      “就是就是,二傻你什么意思。”大傻也问,语气很不客气。
      二傻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武痴?”
      笑容收敛,他猛地一跺脚,地面瞬间震荡不止,尘土飞扬。
      大傻瞬间被颠到了地上,脑袋撞上了溪边的石头尖,顿时头破血流。
      张甲人赶紧去扶起来大傻,震惊又呆滞,手指指着二傻笃定地说道,“你是炼气期修士!你竟然是修士!二傻,既然你是修士,以后咱们三人你说了算,你就说这孩子怎么办吧!”
      二傻又吸了一口烟,双脚大咧咧杵在地上,“这孩子肯定不能跟你学艺,得跟我走,送去门派修仙。”
      修仙?
      顾小墨在心里缓缓地揣摩着这个词。他的易容术对高等的修仙者估计没有用,还会被察觉出来鬼气。不可能去修仙。
      当务之急,便是返回鬼城。
      只是奇怪的是,鬼城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他?
      本来,新一代鬼主出生会抢夺鬼城大半的鬼气,鬼城实力大大被削弱,应该有什么办法会第一时间找到鬼主的位置,可过了这么久,为什么还不来?
      难道!
      顾小墨心里想到了一种最坏的情况。
      仙界已经派人乘虚而入,攻入鬼城!
      “修仙?”张甲人摇摇头,“修仙可不是容易事。像你我这等凡人,想想就得了,真去干了,了不得。平平凡凡地过呗,一晃眼这辈子就过去了。”
      顾小墨听闻,学着婴儿的样子,咯咯咯的笑起来,手舞足蹈地朝张甲人乐。
      张甲人立刻把顾小墨抱在怀里,看向二傻,苦口婆心地说道:“二傻,你看我们三兄弟多年的缘分了,我何常不想要一个能养老的孩子,我年过半百了,头发也花白了,我不就是想让这孩子健康长大吗,你有什么理由还非得送去那什么修仙门派吃那种苦楚?”
      顾小墨心下沉吟,面上依旧一副依赖信任张甲人的样子,抓着张甲人的胡子咿咿呀呀。
      苦楚吗……上辈子身为天地精华化为的灵莲,今生为那鬼城大半鬼气化为的鬼主,确实没有吃过什么修仙上的苦,所以才养成了当初那副矜持懒散的样子。
      说起来,自己要是是个凡人,怕也是一个避世的散人吧。
      若是我此时刻苦修炼那灵丹变异而来的百鬼同悲珠,理应来讲,应当可以做到鬼仙双修,用仙气掩盖压制鬼气,这样日后遇到了仙界的追杀,也好过无从掩盖。
      顾小墨感应起自己体内的百鬼同悲珠,那珠子鲜红浴血,周遭黑沙弥漫,沙粒摩-擦时隐隐带出浑厚的的灵力。倒是,可以赌那么一把,当时还是一缕魂魄的时候,知晓一些奇异的秘术。
      这个世界中,有五-大奇术,桃苑岛的护体法术便有隐匿身份的奇效。而他知晓,这秘术所需要的三种材料,他有了两种。一种是仙气,一种是鬼气,还差一颗鬼的心脏。
      但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心脏可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除非,自己的身体内,也有一颗鬼主之心。应当按照常理来说,只需要一点点,便能足够。
      护身之法说是护身,实际上却是伪装的功能更加稀有和珍贵。这三种材料,不求浓郁,不求质量,只求他们之间精准到微毫的配比。这对以前的顾小墨是一项挑战,毕竟经验不足。而堕入凡尘那数十年的钻研缚仙索,对凡人来说,时间还是短了些,顾小墨一向不喜欢做那些无把握的事情。所以他事先,早在很久之前,就做足了准备。将近四百万年以前,他才拜师灵渊没有多久,他便一直在研究了。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他的死对头不一般呐。那可是执法殿首席,是那个从他记事开始,一直压他一头的天才少年黎灼啊。
      几乎每一万年,他便和黎灼大打一次,一决高下。可几乎每一万年,都是他败多胜少。为了在其他地方彰显自己的能力,至少在智力上,他要胜过黎灼一头。
      不是说那缚仙索是天下九-大神器之一吗,他偏偏要破了它。说来丢人现眼,但要不是他趁着黎灼执行任务受了重伤,意识不清,哪里还能有功夫破了他的乾坤袋封印,再从里面偷出来一条缚仙索的其中一节?
      于是,自那日起,他有事没事就四处溜达,留下了一段仙界散人的闲话。
      可真正的目的,是躲避师父的眼睛。
      不过就是如此,他也锻炼了几种试药,解毒,调配,结印,破解法术的能力,发现了一些私家窍门。
      现在,区区一个护身伪装的功法,他还是绰绰有余,有一种古法,可以感知每一粒风中尘埃的走向,不是普通的肉耳的听声辨位,而是将心法运用到极致,配合灵气混合而成。源自唐门暗器的一种绝学。
      虽然那段只剩神魂飘零的日子无趣孤独,但终究是有了一场常人没有的奇遇,就着那段时间,他偷师了很多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无法了解知晓的秘籍绝学,那些学问大部分晦涩枯燥,但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讲,躲避了人间的烟火气,反而能够获得一些平静,哪怕换来的是一种孤寂。
      而这心法,他早已烂熟于心。
      三材俱全,功法娴熟,很快,他发现就在心脏的一角,凝聚了一团白色的迷雾。
      这便是“隐君子”功法。此隐非彼瘾。
      而就在这么一柱香的功夫,张甲人已经带着他来到了他的住处。
      这是一间很常见的木屋,在附近的镇子上处处都有,就是比上村里的土屋茅屋要好上一些。简单的一张木桌子,一张床,一点做饭的炊具。零零碎碎的一些小物件,还有一些杂耍的软剑啊大刀啊。
      正是傍晚,邻居家里炊烟袅袅升起,饭菜飘香。张甲人铺了铺床铺,把顾小墨放了上去。搓了搓胳膊,朝门外瞅了一眼。
      “可以买点吃啊。”他嘟囔一句,便拿来锁,带上盘缠往门外走去。
      木门关上,只剩下窗边的一缕光线。脚步声走远。顾小墨动了一下,就着床垫,掀开裹在身上的被子,露出了白-花-花的小身板。
      到底还是心尖少了一块肉。顾小墨皱了皱眉,捂着心口隐隐作痛的地方。对于这种内伤的疗法,自己真的了解不多。仙界用来治疗内伤是有一套完备的修炼功法的,像他这种半鬼半仙的伪仙,真是无能为力。
      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
      只能自己找找办法。顾小墨闭目凝神,感知汇聚在心口处,缓缓引导着白雾弥漫向周身。白雾越扩越大,直至凝聚成人形。
      白雾退散,走出一个丹凤眼,柳叶眉的红衣公子。眉目如画,目如点漆,唇上一点红。
      随手的,还有一面折扇。上面写着“举世无双”四个大字,笔势轻盈,飘逸潇洒。
      顾小墨取了个化名,红漆。大步迈出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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