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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命运交响曲 兴,百姓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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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声起,一位二十来岁的青年注意到路旁草丛中躺着的人。
“又遇见一个为了淘金子不要命的。”青年翻身下马,仔细检查一番,熟练地处理了诺顿腿上的伤口,再将他放在马车上的麦草堆里,策马离开。
……
诺顿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他回到了童年时期,并且把自己藏进记忆里的山岗,躲在那棵杏花纷飞的老树下,甚至用木栅栏把那块地儿围成一个小花园,以此来逃过命运的找寻。他想凝望一辈子的蓝天,想摆弄一辈子的鲜花。直到一位样貌模糊不清的人带来一把矿稿和一顶帽子,这两件物品莫名令人心生厌恶,当那帽子即将扣压到头上时,他愤恨推开了,并将其丢得远远的,永远都不想再看一眼。
可最后的最后还是生活唤醒了他。
诺顿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一堆厚厚的草垫子上,陌生的环境让他迅速警觉起来。
房间极小,家具虽有些陈旧,但看上去干干净净,墙上挂了几只木吉他和一排画,窗台前也整整齐齐摆放着小盆栽。
他掀开被子准备下来,刺痛感再次传来,诺顿看着被绷带缠好的小腿发愣。
“嘎吱——”门开了,青年拿着药膏走进来,发出惊叹,“噢!你终于醒了!我来给你换药!”
诺顿眼瞅那人越来越近,条件反射抱紧自己,往墙面缩了缩,带着警惕的眼神,狐疑地盯着他,暗自在心里揣测其用意。
青年感受到这一抹冰凉的目光,意识到刚才的自己或许过于莽撞,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向后退了一步,解释道:“那山中的藤蔓在我们这很常见,是有毒的,若不及时处理,你这条腿怕得废掉。”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药膏放在垫子上,“你自己来吧。”
“请问我现在是在什么地方?”诺顿精神紧绷,攥上被子一角询问道,他需确定当下所处的位置,方能心安。
“我家。”青年想都没想顺口一答。
“……”
他见诺顿皱眉,尴尬地咳了一声,正经回道:“这里是墨西哥城郊外的一个村落,很安全的。”说完就快步离开房间。
人走了,诺顿打开药盖放在鼻尖闻了闻,又细致观察一番,犹豫半天才拆开绷带试探性地涂抹上去。
敲门声响起,他停下动作又缩了回去,抬头看见那人拿着一盘烤好的面包,不言不语拿上一块直直怼在自己嘴边。
诺顿将头往旁边撇了撇,目光不自觉落在这身破破烂烂的衣物上,脸上闪过一丝窘迫与不自在,但这神色继而就转瞬即逝了。
“我不是路边的流浪汉,不需要谁的同情。”他说得斩钉截铁,义正辞严,起身打算往外走。
“等……等等。”青年拍了拍自己的手,连忙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你晕的这些天没吃东西,我怕你身体承受不了。”
他望向诺顿,明明衣服鞋子灰扑扑脏兮兮,脸上也沾染着尘土,可那双眼神却异常锋利,带着坚毅而又不屈,分明还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浑身却拥有一种不属于这个年龄段的成熟。
诺顿僵在原地,青年的话让他不知所措,视线相对,下一刻又默默地先移开目光。
“抱歉……”他也认为自己刚才的情绪有些激动,沉默几秒,才开口说道,“谢谢你……”
那人立刻咧开嘴角,开心笑言:“不客气,你可以先在这里住下,至少在你伤口愈合前。”
青年热情真诚的目光实在让诺顿推脱不了。这些年没遇见几个实诚人,大事小事都全靠他自己硬扛过来,从不愿与无关紧要的人联系,更不想欠任何一个人。
他眼神倔强地瞥向地板,再次抬眸一字一句认真说道:“这份人情我会还给你的。”
“你看着来吧。”青年双手枕着头,随性吹着口哨走出去。
诺顿暂且留在这里,大部分时间都蛰居在屋子里,不管窗外是雨是晴,缩在草垫子上不吃不喝一整天,有时候竟一度想隐居山林,远离人潮喧闹。他把自己的心藏在深处的某个桃花源里回想这些时日的经历,百思不得其解。
他是海难中的幸存者,品尝到劫后余生的欣喜,为此也由衷感谢上天让他活了下来。如今在淘金过程中又受一劫,再次捡回一条命却没了当时那般庆幸之感,甚至开始思考并好奇人身死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诺顿更是憋屈,明明金矿近在咫尺,就是那条要命的藤蔓让这一切功败垂成。
“我是利欲熏心了吗?”诺顿诘问自己。可他不愿沦为金钱的奴隶,在这方面是有良心和原则的。他向往自由,有太多东西想去探索体验,不想一生都委身在世界的某处角落糊口度日,所谓的金钱、荣誉都是通向自由的工具,这些能够为他带来足够的安全感与前所未有的底气。
福祸相依,万事有因必有果,用舍由时,行藏在我,他得为了出世而入世。诺顿理清了,看透当下的心境,暂且释然。行至今日,当前路晦涩不明,后路黯淡无光时,不妨先等一等向旁侧看一看,说不定那儿春暖花开。
他思来想去,起身去院内收回晒洗干净的衣物。灯半昏,月半明,诺顿坐在桌前眉目低垂,指尖拈起银针引线而过,一针一针细细缝补破损的衣物。
此地气候宜人,阳光充足,是一个值得休憩的好地方。诺顿推开窗,趴在台子上看外边新奇的世界,这里的人太过热情,生活太过于随性,一举一动时常令他纳闷。
譬如不管白天黑夜都能听见那位青年活力十足的歌声;又比如某个天晴的下午,远处草坪上会随机长出许多墨西哥人;再或者,不管男女老少都会在夜色下跳着乱七八糟的舞蹈……
诺顿腿上的伤疤愈合了,他闲不下去,每日都去外边东转转西瞧瞧,顺便找一些能干的活。
他揣着今日收获的金币回到小木屋,又看见那位青年坐在楼梯上弹琴。
诺顿眼见自身已无大碍,可这位萍水相逢救命之人的恩情还未还报,他不是不懂感恩的人。
“谢谢你那日救了我。”诺顿想把攒来的钱当作这段时间的住房费给他。
琴音停止,青年抬起头,“小事,无论是谁我都会救。”他低头调音,再次说道:“费用就不必了,我不是商人,况且那间是我隔的琴室。”
诺顿错愕,站在一旁迟迟不走。
青年通过这几星期的观察知晓眼前的人也算是至情至性,于是缓缓开口道:“若你不嫌弃,明日可以帮我一起去农庄工作。”
诺顿点头答应。
第二日,诺顿早早起来收拾干净,站在门口蓄势待发。然而那位青年却依旧躺在房间内,迟迟没有动静,眼瞧快到正午了,才不慌不忙晃出来。诺顿以为要去工作了,抬头又见他慢慢悠悠去厨房做起了卷饼。
诺顿疑惑,进行了一系列的连环发问。
青年人依然是那副不急不慢的样子,“见谅见谅,我习惯这个点儿醒了。”
诺顿迷惑地眨眨眼,不知道说什么便决定夸人家,“朋友,那你的睡眠质量很好了。”
青年把饼子塞在诺顿手里,示意他品尝。
诺顿咬上一口,里面裹着的酱汁“噗”一下就从馅饼边缘冒了出来,下一秒他就停止不再咀嚼,愣在那一动不动。
“咋?”青年瞧他这副模样很是不解。
诺顿皱着眉,闭上眸,满脸通红,半天才吐出一个字:
“辣……”
他要被辣哭了,急了忙了找水喝,趴在桌子上吐出一小截红红的舌头,他好想吃些甜的缓解舌尖难受的灼烧感。
青年无奈摇头,最后重新弄了一个带糖玉米饼给他,看着诺顿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也是不解。
“朋友,你可以说你去过墨东哥,墨北哥,甚至是墨南哥都行,唯独不能说你来过墨西哥……”
诺顿听话点头。
穿过青青麦田就是农场。还没走进就听见牲畜此起彼伏的鸣叫声,清风中夹杂着青草与甜牛奶混合的气味,淡淡的,是大自然的清香。
“这就是你平时工作的地方?”诺顿望着栅栏里的羊群问到。
“是啊。”青年不紧不慢咬着玉米,“你看,它们在里面过得很好,我们为何要起得比牛马早?”说罢便拿出钥匙打开门。
“东边有牛,西边有马,南边有羊,北边有鸡。”他指着方向告诉诺顿,“挑一个吧。”
“那请问在饲养方面有什么要求吗?”诺顿虚心问道。
“当然是看你自己的心情啊,它们活着就行。”
诺顿去仓库拿了一袋小米来到鸡棚,将饲料倒在手心撒至地上,一群鸡瞬间被食物吸引蜂拥而上。他继续重复着刚才的动作,歪头开始数鸡圈里鸡的数量。
四只公鸡,六只母鸡,三只小鸡,一只乌鸡……诺顿目光注意到围栏一角,那儿居然有一个鸡窝上面还摆着几颗蛋。
他顺手将其中一颗鸡蛋捞起来放在手心无聊把玩,望向门外天空中的白云发呆。
渐渐地,诺顿发现不对劲儿,他总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盯着自己,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猛一回头,那群鸡正齐刷刷地一动不动看着自己。诺顿以为是没有喂够,准备再抓一把小米丢过去。
一只母鸡带头扑上来,随后又跟来一群,围栏在此刻也如同摆设一样,它们轻轻松松就越过来了。
“诶?等一下……这是要干嘛啊?”诺顿向外面慢慢退。
带头的那只鸡直接飞在他头上,拿嘴啄着他的头发。诺顿用手臂挡住脸,另一只手捏着它的翅膀将其捉下来,那鸡立刻发出尖锐的反抗声。
诺顿看向手中的鸡蛋,恍然大悟,他把鸡生的蛋拿了,人家不追不咬才怪呢。
“抱歉……”他擦着汗把鸡蛋放回窝里,“我放回来了,不许追我……”待鸡全部回去后,诺顿耷拉着脑袋出来。
“哟,这么快就喂完了,效率挺高呀。”青年躺在麦草丛上,嘴里含着一根草,睁开眼睛瞥见诺顿头发上夹着的几根鸡毛。
“你这是掉鸡圈里了?”他用手指了指诺顿的头示意着。
诺顿薅了薅头发,黄白色的羽毛掉落在手心。
“没……”诺顿撇撇嘴道:“出了点小意外,不过解决了。”
“原来如此。”青年爽朗大笑。
“……”
春日里,所有的心都在四处流浪,所有轻盈的灵魂都与惠风相撞,发出的声响就若佩环叩击的泠泠之音。诺顿爱上了这一片温和且自由的土地,他从未想过在大海的彼岸会是这样一种潇洒的生活。在这里每个人都是最真实的自己,每个人都是无拘无束的长风。
诺顿拿着梳子给一匹白色的马梳理毛发,温柔地望向它的眼睛。
“舒服吗?”他轻声询问。
马儿很通灵性,轻轻靠在他肩上蹭来蹭去,惹得诺顿笑出声。
“它喜欢你。”青年走过来拍了拍马背,趴在它身上,盯着诺顿说:“原来你会笑嘛。”
“我又不是一根木头。”
午后的阳光倾洒于农庄沐浴在诺顿身上,为其镀上一层灿烂的金光。他将头发别在耳后,微微侧眸,唇角轻扬露出皓齿,这一笑那股满满的少年感就从煦光中溢出来。
青年邀他去骑马,诺顿迟疑,担忧雇主知晓后会找上门。
“怕什么,你不说,我不说,马也不会说,那谁会知道呢?”青年利索翻身上马。
身后的白马主动靠过来,诺顿见状抚摸上它的脑袋,他心里也想放纵玩乐一次,便同意了。
他骑着马,捏住缰绳,树木房屋都在身后一扫而过,抬头唯见远处青山濯濯不朽,湖与天共色。
马背上朗目疏眉的少年肆意且洒脱,马蹄过草地,春衫飘举,这一刻他的墨发掀起了三月里自由的清风。
诺顿脱下外套,单穿一件纯白背心,用眼睛打包了一份落日,拌着柔和的晚风,坐在木屋前的台阶上细嚼慢咽,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畅快过。
青年起身从屋内取出一瓶用龙舌兰酿造的酒和两个杯子,在诺顿眼前晃了晃,问道:“喝一点吗?”
金黄色的酒倒在玻璃杯里,在穿透力极强的夕阳下,酒香愈发浓郁。
诺顿笑起来点点头,碰碰杯,呷上一口,一种辛辣刺激之感在嘴里迅速蔓延开来。
“这个地方可真特别。”诺顿拿着酒杯浅抿。
“怎么说?”青年仰头痛饮问道。
“这里的时间过得很慢,慢到我能看清天上的红霞流云,远处的一草一木……我甚至还能听见人们的闲谈作乐。”
这酒早已没了刚入口那般灼热,继而变得光滑,绵软……香气馥郁后又是一阵回甜。
“看得出来你挺喜欢这里的。”青年拿起酒瓶,往杯子里倒,说着:“那你原来的生活是怎样的?”
诺顿愣了一下,低眉浅笑,回道:“无非就是节奏快了些。”
“那打算留在这里吗?”
诺顿心底是愿意的,但他想起那位留于故土,照顾自己多年的本尼。二人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这些年诺顿在心里早就将其当成家人了。他承诺过一定会回去的,于是摇了摇头。
“怎么?那边有你心悦的人啊?”青年看他这副模样打趣着。
“哈?”诺顿猝不及防被酒呛了一口,沉默片刻后,斩钉截铁落下二字,“没有。”
青年满脸不信,连续问了一串问题。
诺顿抿唇,缩在梯子旁,这些未涉足的话题听得人耳尖泛红。
“谋爱先谋生,爱人先爱己嘛……”诺顿缓缓落出一句话,把青年的酒杯斟满,“不许再提!况且,你现在还不是一个人嘛……”
青年不说话了,看向远山,思绪渐远。过了许久才喃喃道:“就像你说的,这片土地确实好,山和水都是金色的,不过越迷人的东西也就越危险……”
他突然转头深深地盯着诺顿,“这个地方先有一群黑眼黑发,有着小麦一样肤色的人前来,接着又来了一群白皮肤的人,远远不止,就连北边的那些住民也来过……毫无疑问都是为了金子。”
青年话锋再转,“而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兄妹,我的爱人……多年前全部都在流亡途中的疫病里丧生。”
诺顿身子一颤,慌忙垂眸。青年语气恢复如常,示意他不必紧张,只是这只酒杯从未空过。
大时代里的个人命运总是由不得自己做主,天下无论兴与亡,受苦的皆为百姓。这是最富有的地方也是最贫穷的地方,然而此地的贫穷并非源于人民的懒惰,当他们还在田间劳作时,大洋彼岸的国家早已机声轰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