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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老吴 老吴啊,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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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头肩上被符咒钉穿,手腕粗的两根链条自两口血洞里垂落,秤砣似的,压得他趴在地上,够费劲坐直,更别说要逃跑。
白千临心地善良,不顾何家超骂骂咧咧的阻挠,给这老人搬了个椅子,让他靠着答话。
长嬴方才被压去弄干头发,弄了一半就开始溜号,此刻脑门上顶着块半湿半干的毛巾,盘腿坐在床边,不知道在想什么。
——和刚出棺那会没见过光的苍白不一样,如今身边有了个新鲜血包,吃饱喝足,不饿肚子了,即使还是白,但至少有了活人该有的光泽,没那么病态了。
底色是白的,就愈发突显的长嬴眉目清丽鲜明,而且因为他现在年纪不大,骨架分量小,再加上一肩瀑布似的长发,一眼看过去雌雄莫辨,只是个美如画的少年。
白千临见他又在发呆,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下,提醒他手下不要停。
长嬴被他吓了一跳,抬头看人——但看见眼前站的人是谁,非但没有回过神来,心情反而更复杂了。
他假装无事发生地挪开视线,糊弄似的扯了扯毛巾,打算把人打发走。
椅子上的老头双眼被挖,两口血淋淋的黑窟窿不知道看向哪边,已经是一副吓死人不偿命,胆子怂点的,看见这一幕怕是腿都软了。然而更加诡异的是,那一圈烂皮烂肉的周围密布着许多树根似的、盘根错节的黑色细须,几乎爬满了上半张脸……也怪不得他要带个墨镜挡着。
老头挨了何家超的一顿臭骂,终于找着机会开了口,虚弱地承认道,自己是在那家早餐店跟上何家超的——据他所说,他虽然看不见,耳朵却很灵敏。何家超跟他打招呼,他心里一惊,但也没敢就此确定这人竟然能看见他。
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何况他死了这么久,因为胆子小不敢下手,一直都没找到替死鬼,眼看期限就要到了,端上来了只热气腾腾的救命“机”,他怎么可能放过?
于是想也没想,就尾随在何家超身后,进了电梯。
经此一试探,老头心里就有了底,他在死亡面前,终于鼓起勇气,策划了天台上的那一幕。
“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住哪,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投不了胎,眼看时间就要到了,我是实在没办法,才——”
何家超给气笑了,懒得在听他扯东扯西,无语道:“怎么着,按您这说法,我遇上大爷您,算我活该倒霉呗?”
老头自知理亏,窝囊地低下了头。
何家超看不见那张残忍的脸,心里这才舒服了点。想起这老头刚才说的: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还投不了胎……
前两点倒还好解释,一个失忆的流浪汉,死因可以百花齐放,他一问三不知,也是情理之中。但投不了胎?要知道,除过杀业深重和造作重罪者,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只可能出现在非正常死亡的人身上,比方说溺亡、自杀、或是被杀者,这类人因阳寿未尽,灵魂无法直接进入轮回,需要在“中阴身”的状态下寻找“替身”后,才能离开亡故之地,否则就会滞留人间受困,期限一到,就只有魂飞魄散这一条路了。
再结合那双缺失的眼睛,答案其实不难猜。
何家超想,这老头大概率是死于非命,而且没有看见凶手。
只是这位凶手不仅下手残暴,后续处理也太讲究了些。先不管生前这人看没看见,人都死了,还挖了眼睛做什么?
怕他活过来么?还是怕他去给阎王爷告状?
既然是这么一个神神道道的人,那杀人做什么?不该是烧香拜佛更合适他些么。
还有,这老头眼周的那些诡异纹路……
凶器到底是什么品质的刀具?能给人魂魄都劈成这样?!也太利索了。
何家超“咦惹”地嗷了一嗓子,打了个寒颤,偏头问白千临:“老板?他脸上的是什么玩意啊?”
白千临安静地看了一会儿,才回道:“这是阴气留下的痕迹。”他看向何家超,真诚道:“我们运气不错,如果不出意外,杀他的人,应该也是我们要找的人。”
“……”
事已至此,何家超已经分不清遇上这老头,自己究竟是好运、还是倒霉了。
白千临倚在窗边,敲了下桌子,等老头抬头看过来,问道:“你去那个饭馆做什么?觉得熟悉么?”
老头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看起来很纠结。
这是什么意思?何家超无语道:“到底是熟悉还是不熟悉?”
“熟悉……”老头说:“但是更准确点来说,不是那家店熟悉,而是那个味道……我好像在哪里闻到过,总觉得很亲切,一到这个点,我就想进去。”
他眼睛看不见,所以嗅觉和听觉就格外灵敏,时间还不那么紧迫的时候,他良心尚且有几分重量,不想牵连无辜的人,就试图凭借记忆里的味道和声音,抽丝剥茧地找到杀害自己的凶手,然后一报还一报,让那个凶手来做自己的“替身”。
但从何家超前不久在楼顶荡秋千的经历来看,老头很显然高估了自己,他并没有那个一抽一剥的本事。
对早餐店的味道熟悉,虽然是个点,但太广泛,可能是家在早餐店的附近,亦或是每天会路过那里,更直接点,就是他有在外边吃早饭的习惯。
“除了这个,还记得什么吗?”何家超催促道:“你再想想。”
老头的视线停留在虚空中的某一点,半响后,犹豫地开口道:“我记得……我好像掉了什么东西……”
“是什么?”
“好像、好像是只手电筒?”
他交代完,何家超也有点恍然大悟了,因为他还记得当时在走廊里,这老头就是以让他帮忙捡手电筒,才把他骗去天台的。
早餐店、手电筒,线索还是太有限了。
何家超叹了口气,说:“好像还是没什么头绪……”
“别着急。”
白千临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们先去问问看。”
何家超一脸茫然:“行……但是问谁啊?”
白千临平静道:“谁都行,只要是安平本地人就好。”
安平是个小城市,站在高点的山坡上,整个城市风貌就能一览无余,这样的小城,人与人之间相互都认识自然是不现实的,但社交和信息交互的网络数量,比起大城市,肯定是要精简不少,相互之间存在联系的概率,自然也会多上许多。
在这种地方,哪里出车祸撞死人,都会是个有些分量的新闻,毕竟路也就那么几条,更别说是被挖了眼睛、死相极其凄惨诡异的情况了。
而至于凶手,要是已经被抓捕归案还好,但要是仍旧逃窜在外,对安平城的居民来说,应该是件令人人心惶惶的恐怖故事。
“那他怎么办?”何家超指了指靠在椅子上、逐渐变得灰惨惨的老头,说:“看他这样子,好像坚持不了太久吧……”
白千临帮长嬴理好了头发,拍了下他的肩膀,让他去换出门的衣裳。
等人不情不愿地蹭出去,他才转过身来,从挂在门口衣架上的那只浅驼色的背包中,取出了一只巴掌大的罗盘。
何家超凑过去,只见那罗盘模样很复古,但要说特别,就又是个很普通的物件了。
“拿着。”
老头愣了片刻,才意识道这是在跟自己说话。他连忙伸出手,将那玩意儿接了过来,像是端了个易碎的玉盘,一动也不敢动。
——不知道是不是何家超的错觉,他总觉得自家老板从刚才开始,就对这老头儿就有些冷淡,虽然这种情绪很克制地藏在他的行为举止下,并不是很明显。
一张符纸轻飘飘地落在了老头的脑门上,很快,那老头的身体就东一块西一块的变得透明,连同肩上的那两根沉甸甸的缚魂锁一起,身轻如燕地化作了一缕白烟,被停在半空中的罗盘吸了进去。
罗盘的一左一右,垂下了两根伶仃的、还在打着晃的细链子,宛若扎了两根双马尾,被白千临稳稳地接在了手中。
“听得见?”
半响,那罗盘几不可察地挪动了一下,从里面传来闷闷的回答声:“能、能听见。”
白千临拎起罗盘的“双马尾”,转手将它抛给了何家超,美名其曰为:东西很重要,让他代为保管。
可何家超总觉得老板在撒谎。他晃了晃那玩意儿,直到给里面的老头摇出一身毛病,直呼头晕想吐求救命,才勉为其难地收了尊爪,心想:不想拿就不想拿呗,找的什么借口?!
三人到宾馆楼下时,已经差不多要到上午十点了。
小店里没了客人,显得宽敞了许多,后厨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应该是在清洗厨具,老板娘弓着腰,正在一边擦桌子,一边将乱七八糟的塑料板凳摆放整齐。
帘子掀开吹进来一阵冷风,她头都没抬,就下意识拒绝道:“来太迟啦,这会子没饭咧。”
“老板,”何家超搓了搓手,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脸:“我们想问你点事。”
老板娘姓崔,名叫崔梅梅。
听他们说了几个关键词,就恍然大悟道:“你说的是老吴吧?”
崔梅梅说,他和老吴是老相识,如果没有意外,几乎每天早上都要见面。
但老吴、也就是这个叫吴康吉的老头,其实并不是来她店里吃饭的客人,而是和她一样,也开着一家早餐店。
她这人讲究,韭菜盒子里用的韭菜,还有包子里的胡萝卜、木耳一类的蔬菜,这么多年来,都是现买现做。通常凌晨两点半,人就已经取好提前预订好的菜,从菜市场赶来店里干活了。
老吴和她一样,是个讲究人。甚至比她还要利索——因为据崔梅梅说,这个老吴是个老单身汉,一直没找过媳妇,爹娘也死得早,这么多年来,也没收个学徒什么的给他帮帮忙。她至少还有老公和爹娘,而老吴就没这么轻松了,八只手才能勉强操办完的活,都要落在他一个人肩上。
只是他这人天性乐观,从不自怨自艾,也并不觉得他这样有什么不好,每天不管发生什么,都是一副乐呵呵的模样,把自己的精神面貌和店里的卫生环境都捯饬得很是干净利索,生意虽算不上红火到多么石破天惊,但每天都有不少固定的老顾客照顾,也算是怡然自得了。
可谁能想到,就这么一个谁都不乐意得罪、生平最怕吵架起冲突的小老头,会遭遇那样可怕的事情。
吴康吉的早餐店开在青年巷的巷子里,位置很不错,旁边就是安平九中,早上睡个几分钟的懒觉,把这儿当食堂的学生多得很,基本都能和老吴混个脸熟,一般刚露个脸,吴康吉就知道这孩子带走的是加糖的豆浆,还是温好的牛奶。
店里的活都是他一个人一手操办,所以每天起得很早。
就在前一阵,凌晨五点出头,天还很黑,巷子里一个人也没有,但小店的明亮的白炽灯已经不知道亮了有多久了。
附近的教师家属院有习惯晨跑的老师,那个时间点,刚好跑完,远远闻见磨豆子的香味,就寻思不做饭了,正好路过早餐店,吃上一碗热乎的再上楼。
但他一进门,就闻见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小店的后厨一片狼藉,吴康吉倒在血泊中,嘴巴大张,黄褐色的牙齿外裸着,空洞地凝视着虚空中的某一点。
他被人挖了眼睛。
警察查了将近一个月,犄角旮旯里的监控来来回回地翻,都没有找到任何关于杀害吴康吉的凶手的线索。
诡异得就像是有一只鬼,曾经来过这儿,杀了一个人后,还带走了这个人的眼睛。
“这个老吴啊,孤家寡人一个,就这么没了……”崔梅梅是个性情中人,说到这儿,眼眶已经有些红了。
白千临看她缓过来了,才语气温和地问道:“吴老爷子平时有什么常见的人、或是和什么人有过矛盾吗?”
崔梅梅“嗐”了一声,摇了摇手,再次肯定道:“他常见什么人我是不知道,我们都不聊这些的。但老吴这个人,看起来老实温吞,大大咧咧的什么也不往心里放,其实八面玲珑得了不得,什么人前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话,要我说,我认识的人里边,没见过比他还能拿捏这个分寸的。叫他去和人吵架,哎呦,那还不如真要了他的命呢!”
“要我说啊……”说着,崔梅梅脸色有点犹豫,她压低了声音,不好意思道:“你们,信鬼神不?”
几个很少和人打交道的“老油条”神色如常,心里却各有各的心虚。
白千临笑了笑,说:“信啊,是有什么说法吗?”
“……”
他从善如流得太过自然,仿佛在人间兜兜转转这么多年,都是转行做演员去了。长嬴抛开事实不顾,不怀好意地在心中对他这个“光风霁月”的前师兄如是嘲讽道。
“哎,其实早就有人怀疑,老吴啊,根本不是被人给杀死的,他是被女鬼给缠上身了!”
“崔梅梅!”
就在这时,后厨的白布帘掀开,一个胖胖的男人探出了半边身子:“你怎么又在聊这些神啊鬼啊的,有完没完?”
他看了眼坐在一边的几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一个比一个相貌不凡,不大像本地人,更加恼了:“说几句就行了呗,你还上劲了,什么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都往外说,也不嫌丢人!”
崔梅梅眉头一皱,立刻骂了回去:“丢你的人了?瞧你那装模作样的劲儿,竖着耳朵偷摸听了好久了吧?装什么呢装。”
“你、你——”
“哎呦,你~你~,我咋样啊?”
那胖墩脸涨得彤红,半天憋不出个字来,干脆摔了帘子,气呼呼地又钻回了厨房。
崔梅梅哈哈笑了起来,冲他们解释道:“我老公,他就那样,你们别放在心上。刚刚我瞎胡说八道,你们也别当真,就当听我讲了个故事。”
崔梅梅站起身来,指了指厨房的方向,悄声说:“我去哄人,就不招待你们了,有空来我这儿吃早饭!”
她不想再说,几个人也不好再问,只能打过招呼,出了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