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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她找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大概是新开的,完全没有烟火气的创新菜餐厅。每次走进这种场合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浑身难受,仿佛自己是来享受大理石盛宴的。不过这种气质和林逸倒是很搭,都透露着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健康感——当然,如果从医学上来说林逸那标准的女性偶像体型一点也不健康,比较营养不良。她穿着白色的短款紧身T恤,配了灰色的宽松运动裤和开衫,再加上黑色鸭舌帽,实在是太经典的偶像团体私服搭配。我闻到了她的香水味。与我想象中甜腻的,令人厌烦的花果香不同。那是一种清爽的,带着咸味的海洋的味道。我突然很想拥抱她。

      我们吃饭的小桌子被一张屏风与大众隔开,落地玻璃窗的外面是看不清的湖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身上的味道,湖风仿佛已经隔着玻璃吹拂在了我的脸上,让我的身体有些麻木。
      她给我们的杯子都添上了茶水,接着似乎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盯着眼前的盘子开始悄悄搓自己的手指甲。
      这样的沉默不知道进行了多久,她终于憋出来一句话。
      “对不起周老师……我其实不太会应对这种场合……一般都是李姐负责谈商务合作……”
      我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

      “那你这次怎么想着约我出来吃饭?”
      她看上去更加不安了:“因为这次不是商业合作呀 ……您也没有收钱……”
      林逸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决定了什么似的,抬头直视着我:“周老师我真的一直挺喜欢您写的歌的特别特别有风格与众不同这次能有合作的机会我真的很荣幸,但是……”她顿了顿,像是给自己加油打气一般,“您……应该没有其他意思吧……就比如您喜欢男的还是女的……”

      我差点一口茶喷出来。

      她见我脸色不对,像是生怕得罪了我一样,开始疯狂摆手:“我真的没有歧视彩虹群体的意思但是李姐暂时还是希望我能正向发展一点就是……”
      好吧。我差点忘记她是一个正宗的条条框框约束下的主流艺人了。每当接触到这种系统的艺人的时候我总会有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也许这并不是错觉。这么看来还有点怀念没什么媒体问津的乐队时光了,最起码想睡谁睡谁,巡演一路睡过去被人扒出来了也能让一些人赞叹这真是太摇滚了。
      但我又确实不能问心无愧地断了自己的后路,于是只好笑笑:“可能我就是想看你家猫后空翻吧。”
      空间里断断续续挤出两声尴尬的笑声。

      后来我们谁也没有再找什么深刻的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些乱七八糟的八卦就算是度过了这餐饭。
      不知道是不是游戏玩多了,林逸看上去就像是某个游戏里的可攻略NPC,吃一顿饭送个礼物就加一点好感,也许等哪一天我刷够好感了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牵手接吻上床了。
      于是在离开前我大概扫了一眼她的档期,决定大概一个月之后把demo拿给她们工作室一起开个小会修改一下。不过我肯定不会让他们动太多的。在这方面我似乎有点精神洁癖,宁可把作品全都雪藏也不愿意顺着其他人的意思做大改动。

      林逸正在收拾包准备站起来离开时,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回过头问我:“周老师,您以前是不是做乐队的呀?”
      我随意点了点头——知道这个没什么奇怪,虽然我们乐队名气不大,但随便网上搜寻一下和我相关的信息就肯定能看到了。

      “那还挺巧的诶,这两天我们公司好像新买了两首有些年之前的乐队歌,那个乐队似乎叫Nidhogg……”
      我笑不出来了。

      Nidhogg。
      这是我之前的乐队的名字。

      估摸着林逸也搞不清楚他们那个狗屁公司到底是和谁接洽的,我也没办法再有这个闲心坐在这里扯淡,拎上衣服就直接走了,一边走一边找出她经纪人,所谓“李姐”的电话。

      到底是谁还在卖Nidhogg的版权。这里面大部分歌都是我写出来的,解散时并没有带着歌走,其他人也要么跟了别的乐队要么转行,并没有人再唱Nidhogg的歌了。那到底为什么突然之间卖了两首歌给其他人唱,还是一个偶像公司?
      可能是我的语气实在是不太友好,李姐有点被吓到,表示会尽快去打听一下。
      然后她给了我一个名字,说公司是和她接洽的。

      汤依蕴。
      汤依蕴。
      她是我们的主音吉他手,弹得一手好solo,偶尔也会写两首歌,颇有些恃才傲物的意思。而很不巧的,我也有那么些傲气,所以我们俩经常一言不合就开呛,排练日常就是她随手solo打断我说话,我伸手过去怒关她音响。
      知道不是那个讨人厌的鼓手我其实就放下一些心了,因为汤依蕴要卖她自己的歌和我其实也没太大关系,我也懒得和她计较那点帮忙编曲的工作量。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决定打个电话去问一嘴。

      她接起了电话,承认最近卖了两首歌。我赶忙恭喜她,写出来的那大段狗屁吉他solo乐段组成的歌曲终于有人赏识了。结果她却沉默了。
      我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
      对啊,为什么一个偶像公司会买两首那么上难度的,而且风格有些偏门的歌呢。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汤依蕴就给出了答案。
      我卖了两首三专的歌,她说,那两首木吉他弹唱的。
      木吉他弹唱。

      我以前从来不写原声吉他的歌。所以那两首是赵加写的。
      赵加。赵加。她凭什么能卖赵加的歌?!

      我出离愤怒,血气涌上大脑在空中乱成一团,等我回过神来时仿佛已经对着电话吼出了些什么,但我刚说完就忘记了,就像个路人一样,对现在发生了什么毫不知情。
      汤依蕴似乎也被我的语气激怒了,她努力压抑着急促的呼吸,以至于声音竟显得有些嘶哑:“周皎,你给我听好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直接解散乐队并且一直不来联系我,但是赵加已经死了!你听明白了吗?他在立遗嘱的时候明确写了他的歌在版权方面和我的统归在一起,那我现在卖掉有什么问题?对,于情于理我是应该联系一下你,但是你人呢?所有联系方式全部注销,人间蒸发跑去写流行很有意思吗?难道我们全都要在原地等你?”

      赵加死了。
      我突然想起来了。
      对了,赵加死了。所以我直接将乐队解散,因为这个世上不可能有第二个人能唱那些歌。就算真的唱了,那也不算是Nidhogg了。况且我再也写不出那些属于Nidhogg的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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