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往事 往事 ...

  •   自从父亲的葬礼之后,他再也没有看见母亲笑过。
      他继续在小区旁边的那所中学读了一年书。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变得沉默寡言,性情暴躁。
      回到学校,他总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墙角的位置。他不和人交流,总和同学打架。
      一天早晨的课间,他很喜欢的女生鼓起勇气想要安慰他几句,因为她看到他总是那么痛苦,连一秒钟也不放松。从她不断张望的眼神和小心翼翼的动作上可以看出她很关心他,而且真的克服了很大的心理障碍,极不自在的走到他跟前。他趴在桌子上,残缺的左臂藏在校服裤兜里,脸埋在右胳膊和化学书里假装睡觉。为了显得自然点,她坐在前排的座位上(座位上的同学去上厕所了,她是瞅准了机会过来的),看着他的头发。她鼓起勇气用手指捅了捅他的胳膊,他突然抬起头,脖子像安了弹簧一样,怒气冲冲,连是谁都没看清就大骂道:“瞎眼啦?”跟着就是一巴掌打在女同学脸上。同学们愣愣的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场面。女同学的脸刷一下就红了,一直红到耳后根,红到脖子上。她的眼眶湿润了,于是什么也没说就跑回自己的座位哭了起来,而他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重新趴到桌子上。
      从那以后更没人敢靠近他。那天下午放学的路上,他被三个同学用书包蒙住头打了一顿,他默默回到家,没跟母亲提这件事,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没人知道那天他的心里有多难过,对那位女同学的愧疚有多深。
      就这样在煎熬中过了一年,到了毕业的时候。
      他之前的成绩很不错,总排在班级前五名以内。出院回到学校后,因为无法适应,导致成绩一落千丈,成了班里垫底的那一个,自然也没有考到一所好高中。
      于是在母亲的安排下,他进了一所专门为特殊学生设立的私立高中。在那里,有四肢残疾的孩子,有聋哑、失明的孩子,还有患有轻度自闭症的孩子。学校根据年龄和学生的特殊情况设立班级,尽量考虑他们在学习和人际交往方面的困难。他又读了三年,死气沉沉、毫无波澜的三年。
      高中毕业后,来到十八岁。
      母亲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他带着母亲去医院检查过很多次,没有查出什么大毛病,但她的身体就是日渐销瘦,精神也越来越萎靡,最后连床都起不来了。医生说,问题并不是出在她的身体上。母亲最后拖着孱弱的身体把房子过户到他名下,把钥匙交给他后就彻底躺在了病床上。
      “答应我,无论如何你也不要自暴自弃。”母亲躺在病床上叮嘱道。此时她已经非常虚弱。
      被子里几乎看不到他瘦弱的身体。她的胳膊放在被子外,橡干枯的柴火。
      母亲罕见的联系了姑妈,她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和睦。她拜托姑妈料理她的后事、照顾她的孩子。姑妈穿着一身黑色呢子衣服、戴着黑色头巾,像参加葬礼似的站在母亲床边,看着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母亲,仿佛在看一个跟自己毫不相关的流浪汉,神情冷峻,没有表现出任何同情或怜悯的感情。但冷若冰霜的姑妈还是细致入微的照顾了母亲几天,并且认认真真完成了母亲的所有嘱托。也许是为了钱吧。父母留下的遗产,除了房子都被姑妈拿去了。
      那是个雨天。
      小雨淅淅沥沥,已经连续下了三天。卧室里既昏暗又潮湿,气氛压抑让人喘不过气来。母亲连喝粥的力气也没有,也许从几天前她就开始拒绝吃任何东西。不知道母亲是怎样克服对死亡的恐惧的,有时候觉得母亲既留恋生也向往死。总之那天,母亲睁开眼睛看了他最后一眼,那双眼睛像个无底的深渊,像地狱的大门,空洞、荒凉,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他隐约觉得生命正从她的身体里渐渐抽离。
      因此,他的离开完全是出于一时冲动。
      他冲出门,跑下楼。雨逐渐打湿了衣服,头发一绺绺粘在一起。他在城市湿漉漉的道路上没头没脑的跑着,没觉得有多痛苦,也没有眼泪可以流,只是不能停下来。最后他来到火车站。也许在潜意识里已经决定要离开,但当时一脚踏进售票大厅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处在什么地方。
      他将身份证丢进售票窗口,向身上有一股香水味的售票员要一张火车票,却没告诉她要去哪儿。
      “去哪儿。”售票员也许在哪里受了气,看都没看他,没好气的问道。
      “去离这儿最远的那一站。”他呆呆的说,头发湿漉漉的,脸上挂着水滴,像个疯子。
      售票员没有给他最远那站的车票,而是给了张最近那站的车票,对眼前这个小子的说话方式她觉得气愤。
      然而他却并不在乎,因为他本来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
      火车经过一片平原,跨过一道峡谷,在乱石嶙峋、树木丛生的山区爬行,穿过山中悠长黑暗的隧道,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
      他在郊区漫无目的的向前走。远远看去,城市灯火辉煌,和他生活过的城市似乎没有太大差别。星光稀疏,野草野花和被阳光炙烤过的泥土的气息混合在一起。
      他无处可去,也许对繁华热闹的城市带有一点抵触心理,因此选择在一个堆放着许多水泥管的地方过夜。他钻进一个两面漏风的水泥管,好在天气温暖,太阳暴晒之后的余温才刚刚开始消散。
      临近午夜,气温开始降低,有些冷。一对小情侣牵着手,摸索着从水泥管旁经过,从声音上判断,年龄应该和他差不多大。他们钻进一个水泥管,不停地说着甜言蜜语,不一会儿就传来做那种事的声音,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他被折磨的心神不宁,想离开又害怕被发现,进退维谷之际,一辆警车闪着警灯、鸣着警笛,后面跟着一辆黑色私家车停在他们旁边,汽车大灯照亮了每个角落。
      女孩的家长带着警察找到了过来,顺便发现了他。从女孩父母情绪激动的话里可以猜测,他们可能连十八岁都没有,还在某一所高中上学,整整一天他们都没去学校。女孩扎着马尾辫,长相清秀、个子高挑、衣衫不整,将头垂在胸前,脸上因羞愧变得通红。男孩则假装镇定,狠狠挨了女孩父亲的三个巴掌,最后是警察替他解了围。
      “你又是谁?在这干什么?”警察处理完小情侣的事后问他。
      “我是来投亲戚的。”他临机一动,尽量用响亮的声音回答道,非常害怕警察把他送回去。
      “投亲戚待在这儿干什么?”警察投来质疑的眼光,严肃的问道。
      “从火车站出来后我迷路了,想在这过一夜,明天去找。”他说着,把火车票举到警察面前。
      “亲戚住在什么地方?”警察一边接过火车票一边问道。
      “城里。”他说 。
      “为什么不往城里走?”警察问。
      “...我想着...进了城还是没地方睡觉。”他吞吞吐吐的说。
      “多大了?”警察问。
      “19”他说。
      “身份证带着吗?”警察问。他将身份证递给警察。
      “跟我去警察局住一晚上,明天自己找去。”警察说。
      直到今天他想到那时的情景,虽然他的回答漏洞百出,警察却没有深究,也许是因为看他已经成年,所以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他就离开了警察局,可是没过两个小时就有些后悔,因为胃里传来一阵阵灼烧感,这才意识到自己将近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身上却一分钱也没有。他徘徊了一个多小时,从这一条街走到那一条街,看着街上的行人和汽车越来越多,看着两旁的店铺陆陆续续打开大门。
      他像个孤魂一样在城市中游荡了一整天。傍晚,太阳即将落山之际,他蹲坐在商城大楼门前,滴水未进,觉得又饿又渴,头晕眼花。
      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太婆盘腿坐在他离他不远的水泥地上,有人经过就伸手讨钱。老太婆脸上皱巴巴的,两颊因为牙齿不多而向里深陷,满头银丝,单薄的衣服既破又脏,一只手上捏着一沓零钱。常年乞讨的经历练就了那种使人无法拒绝的目光,当她伸手向别人要钱的时候,就用那种目光盯着别人。
      他似乎想学老太婆那样乞讨,又觉得难为情。
      老太婆看出他的窘迫,嘟嘟囔囔的说:“年纪轻轻的,是没长手还是没长脚。”
      因为他的左臂藏在裤兜里,老太婆不知道他的左手是残疾的,因此并没有嘲讽的意思。他听到老太婆的话,觉得有些刺心,于是站起身准备离开。老太婆叫住他,从讨来的钱里抽出十块给了他。这一幕叫许多经过的人感到诧异。
      那几天他是靠着十块钱挺过去的,直到学会偷东西,才吃上一顿饱饭。
      之后的许多日子里,他因为偷东西成了派出所的常客。他偷各种东西,自行车、手表、手机,戒指、项链,值钱的东西都偷,但又刻意把价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还有书,他喜欢看书,因此偷了很多书。这一点最让同伴不能理解。
      他的技术娴熟,没人知道谁教的。他经常出没于车站、机场、商城等人多的地方,有时候也会撬锁溜进别人家里,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但足以让他成为开锁高手。
      同伴说:“如果你开个开锁公司,照样能过得很好,干嘛非得偷。”
      另一个同伴挖苦道:“他读的书比我姥姥都多,去大学教书活得更好,干嘛不去?”
      有一次他撬开锁偷走一辆自行车,那是一辆漂亮的蓝色山地自行车,印着红色火焰图案,价值五六千块钱。他骑着自行车,单手掌握方向,从容的走了两条街,然后转过一个街角,停在一条较为僻静的小巷口,在人群中寻找买主。
      等了一会儿,有个男人似乎对自行车很感兴趣。那个男人走过来问:“这车不便宜吧?”
      “要的话卖给你。”他冷静的说,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多少钱?”那男人饶有兴致的问。
      “看着给吧!我缺钱上网。”他说。当时有很多年轻人整天沉溺网吧,已经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所以为了降低买主的警觉性,同时也为了勾起对方占小便宜的心理,他经常编造这种谎言。
      “五千三你看怎么样?”男人抚摩了一下胶皮车座,死死盯着他说,嘴角带着点邪魅的微笑。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男人的铁拳就冲着他的面门打了上去,仅一拳打的他眼冒金星,倒在地上站不起来。接着,钳子一样的大手攥住他的手腕,那只手拉着他,将他送进了派出所。
      所长认为眼前这个男孩并非无可救药,并且非常固执的坚信这一点。那天下午,他穿着便衣去商城大楼买家具的时候是个阴天,意外的看见凌零快速将一百块钱塞到经常在那里乞讨的老太婆手里,从他娴熟的动作来看,也许不止一次那样做。也就是从那时起他改变了对凌零的看法,随着了解的深入,他发现这个男孩不仅聪明,而且怀有一颗纯良的心地,只不过因为种种他不了解的原因,这种善良被隐藏的很深。
      派出所所长手里拿着两块草莓蛋糕站在拘留室门前,用惋惜的眼神看着锤头丧气的凌零。
      “如果你保证不再偷,我就给你找份正经工作。”所长说。他把一块蛋糕递给凌零。
      三天以后,所长实现了他的诺言,他把凌零带进一间彩票室,对年轻的老板和老板娘说:“以后让他来帮你们!”凌零知道,所长绝对不会隐瞒他的身份,因此必定费很大劲才能说服老板。所长是用名誉跟自己打了个赌,赌他没看错人。
      从那时起,他开始帮别人打彩票,一个月能拿到两千多块钱。那是一份细致活儿,如果打错号码,费用就得自己承担,尤其是面对一些大金额的单子。不过他很少在这方面吃亏,这一点让老板和老板娘也十分赞赏,因为他们自己在这方面就吃过很多亏。下班后,他必须将一大堆价值三四万块钱的“刮刮乐”装进书包带回住处。住处是老板临时租给他的一间小屋子,里面昏暗狭小,只有一张木床、一把椅子和一个床头柜,被褥和床单都很破旧,一扇小窗户为屋子里提供一点可怜的光亮。
      虽然偷东西也像抽烟喝酒甚至吸毒一样会成瘾,尤其在手里拮据的时候,但他牢牢记着所长的教诲,下定决心不再去偷。他不得不时时提醒自己,因为偷东西的各种想法老是不自觉的出现在他脑子里。
      一天晚上,他觉得很累,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回到住处,把书包仍在床头柜上,衣服没脱就仰面躺到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房间里空荡荡的,完全被寂静和黑暗笼罩,窗外时不时传来野猫发情的叫声。他突然感到非常非常孤独,生活像一潭死水。他躺在那儿,眼睛盯着天花板,不小心设想了一下未来,发现自己的未来一片黑暗。他想,只要左手不长出来,自己就没有未来。
      孤独和焦虑折磨着他。一种模糊不清的念头在脑海中若隐若现,他盯着书包。月光忽明忽暗,小屋临街,以前是用来存放杂物的地方,门直通街道,就是大摇大摆走出去,也不会有人发觉。他坐起来,书包放在面前,得出一个结论:“他这辈子,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了。”
      于是他背上书包,蹑手蹑脚的走出小屋,消失在夜色里。
      他一路走到火车站,没遇到任何阻碍和麻烦,搭乘凌晨一点的火车,离开了那座城市。像第一次出走一样,没有目的,像第一次出走一样,他对售票员说:“随便给我一张票,离这里越远越好。”
      一天半夜之后,他来到另一座城市。走上站台时一股暖风吹来,他望着高楼林立的城市轮廓,悲哀的想到,不管这个城市,还是那个城市,其实都一个样儿。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城市亮起霓虹灯,他的身体和精神都非常疲倦。他背着书包茫然的站在出站口,正四处张望,一个穿着碎花裙子的女人热情的向他走了过来。
      “住店吗?”那女人问。她笑的很甜美,眼睛里有一团火。他快速打量了女人一眼,女人踩着黑色高跟鞋,穿一身白里透绿的碎花裙,胸口和脖子白的像玉,长头发挽在后面。眼前的女人长的非常漂亮,不由得让他愣住了。
      “住店吗?”女人笑着说,声音温柔。
      “嗯!”他回答道。
      “跟我来!”女人转身在前面带路,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他紧跟其后。
      他们经过拥挤的卖水果的摊位,走在满是腐烂的水果和各种生活垃圾的碎石子路上,臭味随着热浪时不时扑鼻而来,接着走进两边是雇衣店、童装和便宜鞋店的小巷,最终来到一个不起眼的小旅馆。
      他向胖老板娘要了一间房,女人紧随他来到房间。门关上的时候他突然转过身,一脸疑惑的看着女人,突然明白了点什么。
      女人一眼就看出他是个新手,大方的笑着对他说:“如果你需要服务的话,三百块钱就够了。”
      “什么服务?”他假装糊涂,明知故问。但女人看穿了他,一边向他靠近,一边咬着嘴唇,一字一句还带着点俏皮的语气说:“就是那种服务。”
      她的主动让他很惊讶。他喜欢她的样子,喜欢她表面不动声色但是如烈火般的热情,还有她那勾人心魄的眼神。他没有后退,直勾勾的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她的黑色瞳孔就像两颗猫眼石。
      此前,他一直把左手腕藏在裤兜里,这让他看上去是个正常人。他和女人躺在床上,右手抚摩她柔软的脖子和脸颊,左手腕搂在她的腰上,热烈亲吻的时候,女人也没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由于经验不足,从始至终都是女人在引导着他,并且是充满激情的引导着他。
      女人的手顺着他的胳膊摸下去,到手腕处的时候,她突然停了下来,像摸到一条毒蛇,瞬间变了一副脸色。她抬起头,看了看那只断掉手的手腕,露出惊恐的神色。从那时起,她如烈火般的热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态度,对他的爱抚听之任之,和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你怎么是这样的?”她毫不掩饰嫌弃的表情,像在问,又像是叹息道。
      “小时候......”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急于解释,但是她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开口打断了他的话:
      “对不起,我不想追问你的过去。只是...它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她说。
      他有些生气,但却不知道应该生谁的气。沉默了一会儿,他始终盯着天花板,灯光暗淡。是她先打破了沉默:“只要你不是我想的那种人就好啦!”
      “我从没做过坏事。”他脱口而出,说完突然想起自己偷盗的那些事,想起书包里还装着价值三四万块钱的“刮刮乐”,那原本不是属于他的东西。他第一次意识到撒谎竟然是这么自然的一件事。
      于是他们开始接吻,但是他明显感到她的热情荡然无存,感到她的每个动作都是被动的,不是在享受,而是在应付。这让他心里产生一股说不出的落寞,此前他还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糟糕的情绪。完事之后,他对她说:“晚上留下陪我吧。”
      她看着他,心中已经确定他不是杀人犯或者赌徒那类人。她向来是单干的,从来都是自己挑选男人。不过犹豫了一会儿,她还是答应了。“过夜还要再加五百。”她说。
      早上醒来时差不多九点钟了。他的身体沉重,意识模糊,疲惫到了极点。阳光照亮了整个房间,他猛的坐起来,赤身裸体靠在床头。女人早已不见踪影,而且带走了他的书包,书包里装着价值三四万块钱的“刮刮乐”和钱包。女人走之前“好心”的把身份证从钱包里取出来放在桌子上。他完全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并且之后再也没见到过她。
      当天下午,他重新开始干老本行。之后的几年里他总是靠偷东西过日子,凭借已经炉火纯青的“手艺”,攒了一点积蓄。让他彻底戒掉偷东西的是一桩意外的过失杀人案,从某种方面讲是他间接造成了那桩凶杀案,因此是挥之不去的愧疚心理使他厌恶了继续偷盗。
      那是一对夫妻,男的是个白领,三十二岁,有酗酒的毛病;女的二十九岁,因为受够了家庭主妇的生活,又没有孩子,对一成不变的日子感到枯燥乏味,并且厌恶丈夫老是喝的醉醺醺的样子,于是有了婚外情,在外找了一个二十六岁的情人。
      男人虽然早就听说了妻子的不忠行为,但一直没有证据。重要的是,他内心深处爱着妻子,打心底不愿意相信外间那些传闻,所以一直和妻子保持着既不亲近也不疏远的关系。不过喝醉酒后,他会拿这件事耍酒疯,逼问或者流着眼泪祈求妻子告诉他她的情人是谁,以及他们偷偷约会的细节,甚至说些下流无耻的话来刺激妻子。
      男人越是闹,妻子就越害怕,渐渐和情人断绝了联系。可是丈夫的胡闹却并没有结束。
      一个星期三的傍晚,凌零鬼使神差的趁女人出门买菜的功夫撬开门锁走了进去。房子里的装修兼顾奢华与雅致,在女主人的精心照料下显得一尘不染,有一股淡淡的幽香。壁挂书架上摆放着书籍、小孩儿手办和房主人的结婚照。任谁走进来也不会想到这其实是一个不幸的家庭。
      他走进卧室,打开床头柜的抽屉,拿走一块价值十几万的劳力士手表和一对金耳环。此前他还从未偷过这么贵重的物品,总是偷一些不至于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的小物件,但这次没有抵制住诱惑。他知道女主人很快就会回来,所以急匆匆向楼下走去。
      不巧的是男人提前回来了。他把金耳环放进口袋,正往裤兜里放劳力士手表,和男主人在楼梯拐角打了个照面。男人刚应酬完,喝的醉醺醺的,没理会他,扶着楼梯摇摇晃晃上楼去了。
      晚上,男人一觉醒来,在抽屉里翻找劳力士,却怎么也找不到。这时候他脑海中突然闪现出在楼梯拐角碰到凌零画面。他隐约记得一个男人左手揣在裤兜里,右手拿着和他的劳力士一模一样的手表,于是把凌零当成妻子的情人。
      他走出卧室寻找妻子,酒还没醒,走路踉踉跄跄。
      妻子已经准备好一桌丰盛的晚饭,正准备喊他,走到卧室门外和丈夫撞到一起。
      “好啊!趁我不在家,都敢把人叫到家来啦!这回可叫我碰到啦!”男人愤怒的说,同时挥起一拳打在妻子脑门上。妻子被打飞出去,连连后退,腰重重撞到饭桌上,撞翻桌子的同时倒在地上,饭菜洒落一地。
      男人摇摇晃晃走进厨房拿起菜刀,回来站在妻子面前,气势汹汹的逼问道:
      “我的劳力士呢?”没等妻子作任何解释,便一刀抹了她的脖子。这一刀实际上是他长期积压的愤怒突然爆发的结果。等妻子的血流干之后,他用剩下不多的那点勇气报了警:“我杀人了。”他声音颤抖着对警察说。
      酒醒之后,他在法庭上像个女人一样痛哭流涕。当法官宣布,因醉酒过失杀人,判他十年有期徒刑时,他双腿发软,需要警察的搀扶才能站立。
      媒体报道了那件事,重点集中在醉酒和女人出轨上,认为那又是一件因为出轨引发的惨案,女权主义者和男权主义者相互对立,在网上激烈争论谁的过错更多一些。有一段时间,那件凶杀案是人们饭后茶余谈话的焦点,但是谁也没有注意到那块丢失的手表,甚至连凶手也没再追问那块手表的下落。
      那段时间,凌零整天担惊受怕,内心充满愧疚,停止了偷盗行为。他没有像前两次一样逃往另一座城市,而是过着平常的生活,要么一个人待在出租屋,要么去公园散步。老是梦见警察闯进家门,死死将他按在地上,给他带上冰冷的手铐,梦醒后总是满头大汗。但过了很久,久到那件事已经淡出人们的视野,依旧什么都没发生。渐渐的,他似乎希望警察闯进家门将自己抓起来,那样就可以解脱了。
      很久之后,他还时常回忆起那件事。他确定那时候潜意识里的确在等警察早点抓到他,可能是觉得生活艰苦,愧疚又老使他心神不宁。
      为了逃避心中的愧疚,他接连换了几座城市生活,尝试去做一些正常的职业。他最常干的两份职业是搬运工和库房管理员。身体上的劳累让他精神上变得轻松,尽量独处让他避免社交的尴尬。
      来到临湖已经是两三年之后的事了。
      当时他身无分文,费劲周折才找到一份冷库管理员的工作。冷库里主要存贮各种肉类,包括牛羊肉、鸡鸭鹅肉、鹿肉和鸵鸟肉。他负责出入货管理、清洁卫生以及冷冻设备维护,有时候也会帮着搬运。
      冷库属于一家大型肉类超市,刘晓燕是超市里的保洁员。
      刘晓燕是个微胖的女人,一米七的个子,圆脸,年龄大概在二十六岁到二十九岁之间。她的年龄是根据长相大概判断出来的,因为每当别人问她多少岁时她总是含糊其辞。她最大的特征是位于下巴左侧的一颗美人痣,这颗痣为她增添了不少性感的韵味。但令她感到苦恼的是,这颗美人痣上总会长出一根细细的绒毛,必须时时注意修剪,如果让绒毛长出来会大大破坏形象。
      刘晓燕十八岁结婚。结婚前刚参加完高考,成绩出来后她表现的满不在乎。“我早就知道会这样,按平时的成绩也考不上大学。”她对父母说。
      于是家里人通过亲戚给她介绍了个男人,准备把她嫁出去。那个男人二十岁出头,在家里人的帮助下经营着一家餐厅,收入稳定,长相也不错,为人老实本分,看着十分可靠。但她却暗地里疯狂的爱着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也二十岁左右,在她高三备考的那段时间,每天放学后都会准时出现在学校门口,一有机会就带她去游乐场、去公园,对她海誓山盟,说一些最不可思议的话。
      “你别上学了,跟我结婚吧。”那个男人跟她接完吻以后,看着她的眼睛,深情的对她说。于是他们在游乐场里私定了终身。
      虽然他们一直在谈恋爱,但她并不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因此并没有和那个男人发生过关系。可是当她听说要和一个开餐厅的男人相亲时,情绪非常激动。她又哭又闹,用尽所有手段抗拒这件事。但是同样执拗的父亲还是让亲戚带着开餐厅的男人来到他们家。他们单独在她的卧室里见了面,这时她表现出惊人的镇定。
      “我们没有可能。”她坐在铺着粉色被单的床上,斩钉截铁的对来相亲的男人说。“因为我已经有男人了。”她盯着男人的眼睛补充道。她的话和高傲的态度给了男人非常坏的印象,尤其是那句:“我已经有男人了。”让他觉得那不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能说出来的,因此将她当成一个行为不检点的女孩。
      当媒人准备给他介绍另一个男人时,他大胆的将喜欢的男人领回了家,要求父亲同意他们的婚事。
      “除了他我谁都不嫁。”他坚定的对父母说。
      可是父亲看出那个男人虽然野心勃勃,却品行不端,因此强烈反对他们之间的婚事。当时就气急败坏的把那个男人从家里赶了出去,把她锁进卧室。
      “我也告诉你,你嫁给谁都行,就是不能嫁给他!”父亲站在门外,额头上青筋暴起,脸憋得通红,怒吼道。
      然而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阻挡一个正在追求爱情的女人,道德约束不能、礼义廉耻不能,就连死神也做不到,更何况是一把锁。父亲越是反对,就越激起她的对抗精神。
      当天晚上,父母和兄妹都睡熟后,她打开窗户,顺着导水管从三楼爬到楼下,去找那个男人。男人接到电话后将她带到一家宾馆,在一间昏暗、肮脏、气味难闻的房间里,她郑重其事的将自己的童贞交给了那个男人。
      “以后我只有靠你了。”她双眼迷离,流着眼泪,用最温柔的语气对那个男人说。
      父亲知道后气昏了过去,可是他已经无可奈何。
      于是他们欢天喜地的结了婚。
      婚后的第一天早晨,她怀着做新娘的喜悦来到厨房,准备给丈夫做一顿丰盛的早饭,可是因为跟无理取闹的婆婆顶了句嘴,就遭到丈夫一顿毒打。
      “你该学学规矩!”丈夫说。此后她经常遭到丈夫的家暴和婆婆的谩骂。
      男人跟他谈恋爱的时候,总是开着一辆面包车替别人送货,那时候他还一无所有。结婚近十年之后,他在县城里的运输行业有了一席之地,这时候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孩子。
      她的身体有些发福,默默承受着许多委屈,把爱都倾注到孩子身上。
      一天晚上,丈夫在外面鬼混,很晚才回家。他走进卧室,走到床边,看到床头柜上的花瓶里插着三支红色玫瑰,旁边摆着他们的合照。他看到她在月光下的侧脸,突然来了想要亲吻她的欲望。他动作轻盈的爬上床,揭开被子,将她搂在怀里,用手抚摸她的脸颊。因为丈夫经常不回家,她已经很久没有得到过丈夫的爱抚,因此她实际上并没有睡着,内心正受着煎熬。她顺从的配合着丈夫。可是突然,丈夫将她推了出去,脸上表现出嫌恶的表情。原来这几天忙于家务和照顾孩子,她忘了修剪痣上的那根绒毛。丈夫的幻想突然被那根丑陋的绒毛打破了,再看看她几乎臃肿的身体,表现的十分嫌弃。
      几个月后,丈夫向她提出离婚。
      她什么也没要,负气离开,签完离婚协议之后不愿意再回娘家生活,坐上大巴车来到泗溪,通过许久不再联系的朋友介绍找到超市保洁员这份工作。
      凌零比刘晓燕早来近半年,因为工作卖力被升为组长。老板准备再开一家超市,认为他完全有做经理的能力,为此专门找他谈过话。但是他拒绝了老板的好意,认为自己目前的这份工作挺好。
      刘晓燕被经理带到凌零面前时显得局促不安。当时她穿着一条褪色的牛仔裤,一件灰妮子外套,显得有些土气。自从结婚后她就基本断绝了和外界的联系,不再联系朋友,也很少走访亲戚,日复一日的洗衣做饭、照顾孩子,因此在人际交往上完全生疏了。
      “以后听他的就行。”经理简单交代了一句就走了。
      五分钟后她还站在办公室。凌零填完几页需要紧急完成的表格,抬起头看见她正盯着自己。“你怎么还没走。”他惊讶的问。
      “去哪儿?我该干什么?”她问。
      “哦!”他拍了拍脑门说。
      此时另一个四十多岁的保洁员从办公室经过。
      “刘姐。”他将刘姐喊到办公室,指着刘晓燕说:“新来的,你带她。”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