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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这两个人都知道互相这种感情是怎么回事。
原遥是想做什么就去做。
卿晨跟他不一样,他想要原遥过得好好的。
卿晨知道,两个人都是带把的,要是真在一起了,以后一地鸡毛的大事小事肯定不少。到时候,他能拿什么来给原遥遮风挡雨呢?
就算原遥是个女的,他又能有什么条件把人从优越的家庭环境里接手过来呢?
现实没有那么多永远幸福的“有情饮水饱”。
卿晨太他妈知道现实了。
横冲直撞的爱情,总会被生活加倍地折腾。
卿晨觉得,自己真要对原遥负责任,就要跟他一直做“兄弟”。
有时候,爱不一定只是占有。
吃过晚饭,天已经全黑了。原遥不想让卿晨送自己回家,就跟着卿晨回去了。一路上他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觉得这个小区还有这栋楼也太旧了点儿,关键是人挺杂的。
唯一好点儿的就是卿晨有单独的一套屋子。他们酒吧里有些人还是挤在一起住的。
原遥从家里拿了个显示器,来之前还买了电视盒。他跟卿晨把线接好,试了一下,觉得还挺好使的。他的心情也就变得好了起来。
卿晨在原遥洗澡的时候,给他把换下来的衣服丢洗衣机里洗了。那洗衣机看着还行,结果里面居然爬满了蜗牛。卿晨费了老大劲才把蜗牛清干净了。
等他也去洗了澡出来,就看见原遥坐在床上,一边拿毛巾擦着头发,一边在那看着电视开心地笑呢。
那床其实就是放在地上的两个旧垫子,上面铺着卿晨家以前用的条纹被单,感觉还很舒服。
听见卿晨的声音,原遥转过身来,微微把头仰着。他的嘴角噙着笑意,原本大大的眼睛眯了起来,就跟月牙儿似的。他的眼珠黑漆漆的,眼尾往上轻轻翘着,就那么瞧着卿晨,很有一种脉脉含情的味道。
卿晨的呼吸都停了下来。
原遥身上穿的是卿晨的干净衣服,很普通的短袖T恤和运动长裤。那件衣服因为洗得多了有些缩水,穿在原遥身上却刚好合适。
薄薄的布料贴在他的身上,勾勒出略显清瘦却又挺实光润的肩背线条。他的腰身比一般男生细,看起来柔软而紧实。那双露出来手臂有些偏白,皮肤也很细腻......
卿晨的大脑一片空白,像是缺氧那样地眩晕。他慢慢掀开被子,躺了进去,强制自己冷静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关电视的声音,然后是悉悉簌簌的被子的响动。
房间里似乎很安静,但又似乎有什么在里面流动着。
忽然,卿晨感觉到另一个人的手轻轻摸索了过来,然后把自己的手握住了。
那只手纤细而温润,指尖有些微的薄茧。手的主人往这边挪了一下,散开的发丝抵在卿晨的额头上,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洗发水的清香。
在对方抬起嘴唇的时候,卿晨撇开了头。
他深吸了一口气,艰难地让自己开口说话的声音不要颤抖:“遥遥,早点睡吧,你明天还要去学校呢。”
另一侧的人顿住了,良久以后,就背转身翻了过去。
那一瞬间,卿晨听见原遥低低说道:“你他妈就是个废物。”
也就是在那一刹,卿晨的眼里有热热的东西流了下来。
第二天,天不亮原遥就走了。
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原遥填的全部是北京的大学,因为他觉得北京玩儿乐队的人多。
他爸妈想让他出国,他也不置可否。原建新和李月梅就自己替他忙了起来。
这也难怪,原遥父母的单位里,孩子大了的,十个里面有七八个都会被家里送出去镀一层金。
原遥刚上大二,李月梅趁着到北京看儿子的时候,找到一家比较有名的留学中介,交了几万块的费用过去。
等到他妈妈问他,想要春季入学呢,还是等秋季的时候,原遥才知道,别人已经把什么都给办好了。
他跟李月梅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那时侯已经过了元旦了。
来北京上学的时候,卿晨有去送他。原遥跟别人都有说有笑的,就是不知道该跟卿晨说点儿什么。
到北京这一年多,他们偶尔发个短信,内容也都很简单。
不过卿晨每个月都会跟他通次电话。听说原遥在学校加入了乐队,卿晨还记得原遥高中的时候提过一次Jackson,就给原遥买了一把那个牌子的吉他。虽然那吉他把卿晨的存款数字都给抹平了,可其实也并不是特别好的那种。
原遥乐队的师兄在外面租了房子,原遥的乐器和音响就都在那屋里堆着。那些东西里面有比卿晨买的这个贵得多的,可是原遥平时最爱惜的就是这一个。如果有人借吉他用,原遥从来都是给别人其他的,卿晨的这把是碰都不给碰的。
看原遥每天拿块布在那光擦这一把琴了,有人就开玩笑说:“这不是从你老家快递过来的吗,该不会是你青梅竹马给买的吧?”
原遥听了,就“恩”了一声。
他从以前就很受女生注意,加上现在在玩儿乐队,惦记上他的人挺多的。他有个青梅竹马的事儿一传出去,有点儿特别让人伤心。
原遥他妈也不敢催自己儿子,就是有时候打电话,总要忍不住问一句留学的事。
原遥就想着先回去看看吧。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城南最繁华的十字路口旁,全市最大的迪吧才刚刚苏醒过来。
每晚总有成百上千的人聚集在这里,虽然里面的消费完全没法用“合理”来形容。
门口的人群中,还有一些明显是初中生的孩子。他们或者在无聊地玩儿着手机等人,或者正准备找地方换下校服。
几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儿穿着高跟鞋,脸上却是和成熟装扮不相符的稚嫩面孔。她们走路的时候,短裙下面的臀部仿佛都要露了出来。
莎莎进门的一刹那,刚好跟这些女孩儿擦肩而过。
风抚过她漂染成金色的卷发,露出一张因为惯于夜生活而显得苍白的脸颊。她画着精致浓重的娃娃妆,看起来相当地甜美。可是在她的身上,却始终有一种掩饰不住的经历过风尘的意味。
两三年前莎莎刚出来的时候,也是跟那些女孩儿一样大的年纪。
她的家庭因为父母离异,并没有给她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她跟着社会上的朋友一起出来玩,然后就喜欢上了酒吧的气氛。可是她不能一直负担这种消费。后来有酒吧跟她说,她可以陪客人喝酒,只要完成一定的额度,就能一面玩一面赚钱了。
于是莎莎就开始周旋在各色各样的成年人当中了。她学会了在客人动手动脚的时候找借口离开,也学会了把口里的酒不着痕迹地吐进冰水里面。
她堕过几次胎,有时候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清楚。后来她的身体不能再负担这种饮牲口似的喝法了。有人说她的舞跳得很好,有一种激情和感染力。然后,她就成了这里的领舞。
莎莎觉得自己已经不能算是很干净的女人了。可是,她还是以一种最纯粹的心情,喜欢上了一个人。
这是全市最大的娱乐中心,工作人员都是精挑细选过的,出挑的俊男美女很常见。可是第一次看见卿晨的时候,莎莎就觉得这个人跟别人不一样。
卿晨穿着公司配备的制服,全身上下熨得特别挺实,衣领折得一丝不苟,胸前端正地系着一条领带。
那样子,反倒像是杂志上的模特似的,一整个衣服架子。
这个人虽然看起来有些木讷,脸上没有太多喜怒哀乐,待人却是很有礼貌的,感觉很平和的一个人。
迪吧这种地方,被人搭讪什么的很正常,不管来的是男的女的,卿晨从来都是微笑一下,对别人说自己正在工作。有那种死缠烂打的,卿晨就没什么反应地继续巡场,直到别人识趣地知难而退。
莎莎因为在台上领舞,被人纠缠的概率肯定更多。有一次一个男的没搞清楚码头水深水浅,为了她闹得大了,被保安请走以后,回头又带了十几二十个人来砸场子。
声明一下,本人觉得小姑娘穿短裙和高跟鞋是很好看的>0<
人生的杯具是什么?For example,电脑格式化以后要凭记忆把写过的东西再写一遍ORZ~~
%*(__%$%%^&) 我已经吐血一万遍了~我的HP怎么能这样对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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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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