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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浮生笺(六) 爱被喻为照 ...

  •   苍白的医院里,常悦日复一日过着疼痛又无力的生活,枯燥烦闷是常态,对母亲的心疼和愧疚亦是。

      最开始疼痛都是有形状的,像玻璃碴在血管里巡回展览,现在连疼痛也变得疲惫不堪,只剩下一种弥漫的、温吞的溶解感。

      常悦能感觉到自己距离死亡越来越近,这具身体正在成为一具缓慢沉没的壳,他的态度则从刚确诊时的恐惧迷茫转为心如止水,外加一份平静的期待。

      清醒的时候不多,很少再去思考别的什么,空荡的大脑大多被以前的记忆填满——只有这样,眼前才能重新出现一点颜色。

      常悦在信纸上写道:和吴常在一起上学、放学的日子,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我惯于吃苦忍痛,奈何桥上如果有得选,我宁愿留有记忆跳入忘川,也不会喝孟婆汤。

      吴常那会儿是常悦的舍友兼同桌。

      令常悦十分难以置信的是,吴常一个中德混血儿,居然能够写得一手好字,软笔硬笔都不在话下,上课有时无聊,他便在草稿本上抄写一些诗集里的经典诗句。

      吴常说这是奶奶教他的,手把手,一点一点,从小教到大。

      常悦身体情况特殊,放学后没办法像别的同学一样,泡网吧撸串吃垃圾食品,于是吴常便带他去思议开放的书法室。

      “为什么会带我来这儿?”常悦问他。

      “你字丑,带你练练。”吴常回答,其实是怕他觉得自己不合群感到难过。

      “那真是谢谢你了。”常悦笑道,他也确实知道自己字丑,还是忍不住嘴贫:“但我要是哪天出名了,百年之后世人研究我的字,都得连夜开会讨论,这究竟是上古符文还是外星文明遗迹。”

      吴常只扬起嘴角笑笑。

      他从握笔姿势开始教起,教常悦磨墨、挑纸、控笔和运笔……渐渐地,常悦也能独立写上几个字,虽然还是丑,但好歹自己的姓名已经练得有模有样。

      两人、两笔、一纸一墨,书法室成为他们可以安放灵魂的静谧天地,时间在这里仿佛被拉成了透明的丝线,不闻喧闹,不见浮华,只有墨香、纸韵与时间的痕迹。

      ……很多事情就这样有了开始。

      阳光常常带着眷恋洒进纱窗,琥珀色的世界,少年专注的眉眼被渡上温柔的金边,浅蓝色瞳眸里,也从此多藏了一幅某人清秀侧颜的剪影,和些许不可言说的爱慕。

      用常悦的话来说,吴常的字不能只用好和有风骨看来形容,用遒劲有力、墨韵流殇更为合适。

      他最喜欢吴常摘抄的一句:“我爱你而不示爱,仿佛烛火爱着黑暗,以幽影为食,在吻中将自己耗尽。”

      ——爱被喻为照亮死亡阴影的烛火,在消耗自我中完成对存在的燃烧。

      这句情诗出自《爱情十四行诗第17首》,作者是巴勃罗·聂鲁达,常悦在医院里闲来无事时读过许多诗词名著,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这首。

      白纸黑字,用的钢笔,吴常的字迹仿佛会跳舞,笔锋凌厉,入木三分,在印着鎏金的纸上张牙舞爪。

      “没想到你居然还是个文艺青年。”常悦笑着说,拿起来欣赏了一遍又一遍。

      吴常不置可否,抬手摸了摸鼻尖:“你……喜欢?喜欢就送你。”

      “真的?”常悦看着他,只顾着欣赏好字,没注意到面前的少年悄悄红了耳朵。

      “嗯,这还能有假?”吴常说,“要吗?”

      “要的。”常悦点头,珍惜地把纸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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