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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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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区别!”洛厌觉得休花纯属是在找茬。
“区别大得很呀!”
一片闲云打窗外飘过,恰巧将太阳遮蔽住,厅堂里面忽没半点光亮,也无声响。
洛厌休花面上各有一边被日光点亮,另一边黑漆漆的,都只长了半张脸一样。分庭抗礼的架势,像是要吵架。
“二十年前,乌家的势力可比明家厉害多了,乌渠正定远将军的威名,也比当时名不见经传的明笃大多了。在当时,你若说‘一明一乌’,可是要被人吐口水的。”
这两人现在的脸,倒真是一半明,一半乌。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现在乌家难道比得上明家?‘无影盗’一案被破后,还把乌家放在前面,才会被人耻笑吧!”洛厌问伸手,“你知道,乌渠正用的那杆枪,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伸手挠头。
她没听人讲过,当然就不知道。再说,不是世间每样武器都有一个名字。一般呢,只有比较厉害的,了不得的家伙,会有个名字。不然,种地的用的是“北斗锄”,做饭的用的“伐天铲”,那起名成了过家家。
洛厌满意一笑:“那明太尉用的那枪,叫什么名字?”
伸手登时答道:“定胜!”
“定、胜、将、军!这不比‘定远’好听多了?”洛厌说罢,方长出一口恶气。
或许,洛厌就是向往这样一个威风的名字,他自己要用的家伙才一直“没想好”。
说起来,定胜算是一个很威风的名字吗?伸手总觉得,这名字好是好,就是太常见了些。好像听不懂的名字,有时会更威风。
伸手问:“我还听说,明太尉的武艺本是略逊于乌渠正的。是在有了这杆‘定胜枪’后,如得神助,武功谋略日益精进,在边关一连应下五场以少胜多之战。这又是不是真的?”
“都是这么说的,应该是真的。但,我当然也没见过!”洛厌比伸手大不了几岁,也只有听说的份。
“是呢。很多人甚至说,乌渠正之所以扮作‘无影盗’,在京中杀人,就是为了找这杆‘定胜枪’,夺去明太尉的气运。”
“这我却没听过。”洛厌嫌弃道,觉得这是无稽之谈。
伸手道:“信这说法的人少些。毕竟当时,无影盗什么宝物都偷,似乎只是为了求财。但以乌渠正的身份地位,为了些珊瑚玛瑙,碧玉翡翠,连自己的恩师都杀?如果他天生是个杀人魔,行动似乎又太突然了些。”
洛厌点点头。
“所以,有人说,乌渠正听闻,定胜枪失窃,想在京中寻找,才四处行窃、杀人。无影盗所杀之人,伤口均是被长针刺中喉咙,断气而死——看似与枪无关,实际上,这刺的道理确是一样的。”
“气运之说,虚无缥缈,我倒是不信!”洛厌皱眉,“乌渠正本就技不如人,走火入魔,兼之无情无义,连自己的……妻子,都能拿出来挡枪。他杀了自己的老师,并不稀奇。”
在明笃擒住无影盗那一日,死去的不仅是乌渠正,还有他的结发妻子,天下第一美人王吟月。
“毕竟,王吟月就是死在定胜枪之下。”
烛火摇晃,一时静默。
是夜,明太尉找到失窃已久的定胜枪,前去三皇子,也就是当今圣上府上商谈要事。恰逢无影盗刺杀三皇子不成,明笃刺中其左肩,跟随贼人,一路追上,认出他身形动作,与乌渠正全然一致。
一个时辰后,明笃造访乌府,果然捉到其肩上有伤,和她所刺之处一模一样。乌渠正不肯就范,负隅顽抗。她正打算不顾他生死,擒他归案,不料,乌渠正以自己的妻子的身躯挡住定胜枪。
明笃收手不及,方以定胜枪杀死王吟月,使得她英年早逝。
“如果算时间,王吟月与乌渠正才成婚一年,王吟月当时也只有十八岁。”伸手道。
休花道:“是啊。她的妹妹也死得很早,留下一位怪得很的长忧郡主,听人说,是个癫子。”
她的嘴边依旧挂着笑。她天生长了一张带着笑的面孔,又或者,她对这样惨痛的悲剧,也根本无所谓。
“他们成婚一年,没有孩子?”
“没有。”洛厌摇头,“如果有,应该早有人知道了。”
“为什么?”
“这孩子不论是女是男,总会有些像妈妈的吧,天下第一美人的孩子,总会被认出来吧。其父是臭名昭著的无影盗,该诛三族。一旦被认出,后果可就不同。”
伸手忽问:“休花,明大人如今几岁了?”
如若他不出二十,那么,和阿晓在年龄上是相仿的。
而且,是在无影盗出现的那段时日中出生的。
乌琼玉说,明大人是“狼心狗肺”。伸手没被狼咬过,怪不了狼,没被狗撵过,恨不到狗。
狼和狗没错,但“狼心狗肺”就是坏人没错,不仅坏,还含着些背叛的意味。
阿晓与她认识时,年龄尚小。能犯过什么罪,让他躲躲藏藏,不能出山林,长大后,还戴着面具?
除非,别人一看他的脸,就知道他是谁。
“我哪知道呢。”
“你是大夫,一定知道吧。”既然明褀能通过骨头,看出尸体的年龄,那休花一定能算出明褀的年龄。
“好啦,他不出二十岁。我想,这很容易发现,你本也不必问我。”休花对她眨眼。
洛厌不可置信,一拍桌子:“你告诉我,大人已经四十五岁了!只是一直以年轻声音示人。”
“你难道信了?这么离谱,我一直以为你没信呢。”
“我……我只是信了一半,可没全信!”洛厌愤愤不平,“你小心点,总有一天,我在饭里下毒,把你毒死!”
“你去哪里找毒药?我来帮你参谋呀。不过,我不喜欢太甜的毒药,要是味道不好,我可就不吃了。”
洛厌冷哼一声。要论毒,没人能给休花下毒。
伸手见休花一副对下毒很有门道的样子,盘算着,洛厌杀人,沉瑜通奸,自己偷盗……
“你所犯之案,是下毒?”医者救人,亦能杀人。知道忌口,就知道什么是煎水送服的杀人利器。
“没错。”
“为什么?”
休花反问:“你为什么要偷东西?”
伸手一愣,道:“我要钱用。”
“要钱做什么?”
“做什么都要钱啊。”
“可你也没到要饿死的地步吧?”
伸手长长嗯了一声:“有钱吃好的,我才会高兴。”
“可是我只要下毒,就会高兴。你想,你偷东西,卖掉了,换成钱,花出去,才能高兴,这多麻烦?我就不用这么麻烦了,下了毒,我就高兴得忍不住笑。”休花说着,就笑出了声来。
伸手呆呆哦一声,觉得好像没问题,又好像有很大的问题。
“只是下毒,就能让人高兴吗?”
“当然了。你要不要试试?”
伸手连连摇头。
片刻,又道:“不过,你毒的一定是坏人。”
毕竟,沉瑜和洛厌虽然犯错,但出于正义或是自卫,因为明褀网开一面,她想,或许休花庇月也是如此。
“毒就是毒,哪里管是好人坏人?我和某些人不同,不是被抓来的,而是自投罗网。”
“你是自己来明光堂的?”
“我觉得合适便来了。”
洛厌冷哼一声:“有什么可神气的?”
伸手问:“庇月姐呢?她是犯了什么罪?”
休花道:“可惜,她是哑巴,没法告诉我们。”
“那,她如今知道我来了吗?”
“我当然更不知道啦。”休花耸肩。
洛厌道:“她就在后院住着,从不离开。不过,我们平日里不打扰她,你若要找她,我再领你去。”
“好!”伸手点头,但一时想不出,有什么事需要去找庇月。
“比起这个,先给小玉做窝吧。我可把东西都找齐了,就怕提议的人偷懒!”洛厌拍筷道。
伸手和洛厌用废旧的木箱子,矬去倒刺,给小玉做窝。洛厌抢了沉瑜收藏的前朝青瓷碗给它盛饭,休花洒了些无害的香粉,铺在窝周围。两人忙活半日,终于造出一个香喷喷、软绵绵的像样狗窝架子,伸手自己身上却比狗还脏了。
“我能出门了吗?”伸手扑去身上的灰尘,“不仅给狗,也该给我再买身衣服了。”
“可以啊。”休花笑眯眯道,“老鼠出了门,就是一只过街老鼠了。”
“过街老鼠?唉,这可不好听。”
“那,过街小老鼠。”休花点头,“这就很可爱了。”
“我也去!”洛厌没背那把四不像的巨刀,背了个大竹筐上街,像要去采药似的。
洛厌依旧穿黑色锦衣,只是鼓了些,里面多加了件棉衣。休花换了大红夹袄,水色长裙,涂脂抹粉。
唯有伸手,穿着脏兮兮的粉布衫,那粉和灰色也差不多了。破倒是其次,凉才是关键。汴京的天气实在冷了,即使正午,也不见秋日阳光。
她这才想起,明褀为她带的那件披风,跑去揪起来,一抖,纯黑色绸缎料子波光粼粼,闪亮如正午湖面。她想了想,还是放下了。
乞丐披龙袍,不如做个有点冷的乞丐。
“做什么去了,快点!”洛厌在门外喊她。
“来啦!”
三人成一排,并肩走在道上。洛厌叫她走在中间:“你就在我们之间待着,别走丢了!”
走出几步,伸手问休花:“我最后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昨晚已传出去了:三种毒药此消彼长,原本是不能治的,我怕污染土地,决定把你烧成灰。谁料,一呛进烟灰,竟助你体内三种奇毒互相攻克,你就活过来啦!”休花鼓掌,“恭喜,恭喜!”
“那我是差点被烧成灰了?”
“再着急,也不会有人把病人推进火里去烧,就不会有人知道这是假的了。”
行至布庄前,四个蓝衣布衫的高大伙计气喘吁吁,正往里面抬着一口大大的厚重木箱子。箱子上上着一把粗粗笨笨的大锁,手掌大小,使人怀疑,这锁简直有半个箱子一样重。
门前熙熙攘攘,不论穿金戴银者,或是布衣布鞋者,都来买布匹,热火朝天。这时不买,等到节前,便又贵又买不到了。搬箱子的伙计喊着“躲开点!躲开点!”客人才舍得放下手中的布。
个子最高的那人刚进店几步,便欲撂下箱子,累得气喘吁吁:“掌柜,我就放这儿了!”
掌柜指挥道:“哎呀,小心点!别放这儿啊,往里面抬!”
店里伙计上前道:“这位小姐,您看好了没?”
他年轻眼尖,一见休花衣着不凡,颜色艳丽,又有香气环绕,料想是位富家的闺阁小姐,把洛厌伸手都当成了她的随从,只忙着向她一人推销。
“这布是南淮千丝阁最好的布,名为孝子布。质地柔顺,坚韧耐用,我看小姐样貌出众,正适合品红或是绛紫颜色。这几样颜色卖得好,明日再来,恐怕就没有啦!”
休花咯咯一笑:“孝子布?不会睡着睡着,我的被窝里就多出个孩子吧?”
“这可真说笑了!这孝子布是有来历的。”伙计略低协同,抬起眼睛,一压眉,“不知,南淮钱庄唐家,唐宝获的大案,几位可听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