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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七回 ...


  •   “被骗?”沉瑜一愣,终于把扇子拿回手中,垂眸看着这个字,一脸懵懂。

      “写一个字根本用不了三个月,那‘大师’一直骗你,收了钱却拖着不做,最后写的字也是敷衍了事。”洛厌摇头晃脑,“我还听说,三分院的人早提过人,说最讨厌附庸风雅的人,被骗也是活该。就算灰尘大师有再大的本事,偏不用心给你写——我便再问你一遍,你自己看,这字好看吗?”

      “可是,小生原本提了一首诗,是绝尘大师说,这个情字衬小生,才会写这个字的……”沉瑜吞吞吐吐,落寞反驳,“就算是敷衍小生,为什么偏偏是这个字?”

      洛厌:“当然也是讽刺你。”

      沉瑜沉默半晌,忘了手中的碗,滚烫的汤凉透了。

      是否太过分了些?伸手吃饱了,擦擦嘴,正想宽慰两句。

      沉瑜悠悠长叹一声,缓缓摇头,抖开扇子:“旁人以‘情’相讥,小生竟浑然不觉。人生自是有情痴,总似如此,为‘情’所困。”

      他说着说着,兀自哈哈笑了起来。

      “咳、咳咳咳……”伸手被口水呛到,两眼湿润,咳了半天,才呛出来。当然,呛到她的不是口水,而是沉瑜的话。

      沉瑜忙道:“莫姑娘,莫要为小生伤心……”

      “不是,不是!”伸手摆手。

      沉瑜摇头:“小生知道,姑娘不能不伤感,但为小生流泪,小生于心不忍……”

      “我是说……咳……那公子拿这扇子怎么办?”

      如果明日一早,去三分院讨说法,说不定还能退掉这扇,再骂上那所谓的绝尘大师两句。实在不行,摆出明光堂的牙牌,他们总该怕了。就怕沉瑜本人,根本没这意思。

      沉瑜果然道:“世人轻贱情字,小生珍重情字。此扇和小生有缘,小生定当好好保管。”

      他不但不伤心,还很骄傲。越是被骗得离谱,便越自觉痴心。洛厌轻轻啧一声,想是早就知道,沉瑜根本就不会被伤害。

      沉瑜心头郁闷已解,再打开扇子,轻轻摇晃几下,才舍得放下,拿勺子舀了口冷冰冰的羊肉汤,方问伸手:“只是,莫家姑娘为何改变主意了?”

      伸手奇道:“休花是怎么说的?”

      都说她是老鼠了,却还能讲得出,她不愿意过来。

      “休花说,小老鼠吱吱乱叫,到处乱咬人,一和它说话它就摇头,洛厌喂饭,也被咬了好几口。明大人一心软,就放它走了。”沉瑜呵呵笑着,“她应是觉得好笑,才会编这样的谎话,莫姑娘别怪罪她。”

      “当然不会。”伸手哭笑不得,长长嗯了一声,投其所好,“非要说的话,我改变主意,也是为了一个情字。”

      “已足够了!”沉瑜对这回答比什么都满意,不在乎洛厌的嫌弃眼神,哎呀几声,“妹妹与小生投缘,以后小生唤你一声妹妹,可好?”

      她没同意,他却已经叫了。

      “也……也好。”进来不到一个时辰,她已多了不少亲戚。

      洛厌仰头,一口把汤喝干了,把两人手中碗抢走,丢到案板旁:“再说下去,我可要把我做的好好的饭都吐出来了!吃完了,就都快滚回去吧。”

      伸手弱弱道:“我还没有住的地方……不知明光堂有没有客房?”

      洛厌一抿嘴,道:“你住的地方,休花已收拾好了。”

      伸手一愣:“她怎知道?”

      她改变主意,是今夜才发生的事。

      “今早你一走,她就说了,我们还得遇到你。方才左大人前来拜访,只找大人说话,她又说,这事定了。”洛厌很不服气,“她也就是蒙到了而已,一副言之凿凿的样子,还敢打赌!”

      伸手:“那洛哥你一定是没赌了?”

      洛厌不答,显然,不仅赌了,还赌输了。

      沉瑜拱手:“小生愿同去。”

      “拿着灯!”

      洛厌把厨房的灯熄了,支使沉瑜提灯领路。夜半三更,四周皆黑,沉瑜还想念诗,刚念了两句,就被洛厌从身后打了一拳,只好不念了。两人领伸手走到东厢房前,停在中间那间前,将门一开,屋里传来一阵浓浓花香。

      “果然是她收拾出的房间。”伸手喃喃。

      “你住这里,旁边就是休花,对面西厢房住着我和这傻瓜。”

      “并非傻瓜,而是小生之寓所。”

      “那明大人呢?”

      “庇月姐住在后院,明大人只有事时会来,平日里长住太尉府上。你若有事,先去隔壁敲休花的门。”洛厌侃侃而谈,沉瑜在一边点头。

      “小生告辞了。”沉瑜一行礼,潇洒离开,洛厌倒不告别,转身就走。

      “多谢!”伸手面对两人背影,见他们都未回头,一个挥扇一个摆手,不由得笑了笑。

      洛厌叫庇月姐,那么,哑巴就是个女人。

      伸手缓步走进房内,虽不大,却很清净。床褥上铺着锦被,香味最浓。她把披风的结解开,放在一旁塌上,坐在床头,雾蒙蒙的香气漫过脑袋,忽觉很困,一仰头便睡着了。

      直到早上起床,花香仍未散去,跟着她出了门。

      “妹妹,早上好啊。”休花推开隔壁的门,转脸笑着瞧她,睫毛在日光下闪闪发亮,映得双目摄人心魂。她身上的花香凶猛袭人,和昨夜被褥上的那股某一种花的花香不同,她身上似有千百种花揉在一起,使人晕头转向,应接不暇。

      “休花……姐姐。”

      “诶,别叫姐姐。”休花拦她,“妹妹也免了,叫休花就是。可别和文人学些怪毛病!”

      “好啊!休花,我要出门,便先走一步。”伸手笑了笑,迈步要往门外走。

      休花拦她:“你去做什么?”

      “我想出门去看看,可能去找左大人?”伸手还未想好。她其实想见明褀一面。洛厌既然说,他不是每日都在,那说不定得在外面才遇到他。

      休花摇头:“你一时半刻,是出不去的了。”

      “为何?”

      “你忘了?你中了三种奇毒,四肢溃烂七窍流血,本是有法子治的,但三种奇毒相互牵制,连我也无从下手,昨日进汴京前,就已经断气了啊!”

      “我……”伸手以拳敲掌,恍然大悟,“因为我说我要做死人?”

      “嗯呢,我可下了大功夫,确保你死得离奇。”

      “那我以后怎么出门啊?”

      休花抚着指甲,倚门道:“呵呵,你等几天吧,我安排你活过来。”

      “能活过来就好……”伸手忽觉不对,“不对,你不是早就知道,我是要来的吗?”

      “是呀。”休花轻点两下脑袋。

      “那你为何还要说我死了?”

      “你当时想要‘求死’,我自当帮忙啦。”休花走近,“总之,你现在死得很详细,死得很惨,给我一点时间,我才能编出一个治好你的法子。也不急,三天吧,三天后你再活过来。”

      伸手一点头,诶一声,又问:“难不成,你治好死人,之前也是这么治的?那些人原本就没死?”

      “这可怎么说呢……若我看,我治的当然都是些没死的人,若别人看,这些就是已死透的人喽!”

      伸手似懂非懂,一时不知去哪。休花也不动,依旧在原地瞧着她,笑意盈盈。

      “对了,休花,”伸手下定决心,问,“人的眼睛会变颜色吗?”

      “变颜色?什么意思啊?”休花饶有兴致,不知她何出此问。

      “我之前见过一只小狗,眼睛是蓝色的,很稀奇,我便记得很清楚。过了三天,我再去找它,却发现它的眼睛变成了褐色。于是……我便在想,人的眼睛会不会也能变色,在一些病症,或者特殊情况之下。”

      “你看到谁的眼睛变颜色了?”

      “没有谁。”

      休花一时微笑不语,伸手自感尴尬,休花方慢悠悠道:“小狗的眼睛变颜色,是因为它幼时,眼上有一层薄膜,用以保护双目。待长大了,不需此物,便自己脱落了,这和人换牙齿是一个道理。你所见那只小狗,一定很小很小,才出生没多久呢。”

      伸手一回忆,立马点头。

      “而人呢,是老了之后,头发变白,双瞳也会变浅,只不过并不如头发那样明显。当然,如果患了眼病,眼睛的模样当然也会不一样。甚至,撞到脑袋上哪个地方了,之后眼睛不同,都是有可能的,只不过,那几率可就比被雷劈还小了!你说的,具体是怎么个变法?”

      “从黑变成……金黄色?”她本想隐瞒,但又觉得,编造一个颜色出来,休花可能就说不准了。

      “那不就是明大人?”休花故作惊讶,张开嘴巴,“喔——你说,明大人是小狗。这我可真听到了!”

      伸手连连摇头:“我没说!”

      “哎呀,我得快点告诉洛厌,他听了一定很生气很生气。”休花挪揄够了,才道,“不会的。”

      伸手一怔:“一定不会这样?”

      “不是一定不会,而是明大人不是这样的。他的双目是与生俱来,专审恶鬼的,你难道忘了?”

      “你也相信这话?”

      如果人的双目会因病因伤而变,那么为何不能是他。

      “我信不信不重要,但是你该要信我的,是不是?”休花一笑,两道目光射向伸手,“这对你很重要?”

      伸手不语,一咬牙,竟点点头。

      休花微笑道:“你真是可爱,因此我总是不忍心对你说重话。不过,你只会信你自己,而不是好心肠的我。罢啦罢啦,多了的我也管不过来。等过几天,你活过来了,我和洛厌带你出门走走,你也许就能把一些奇怪的念头忘掉了。”

      “明大人去了哪里呢?”

      “不知道呀。我叫人送信,请他过来?”

      “不必了。”

      伸手摇摇头,独自走到院中,不见昨天的小狗,她想找见它。于是左顾右盼,见周围应该是没有人在的,便吸一口气,“汪汪”叫了两声。

      “汪!”

      小狗从草丛里钻出来,抖去叶子,摇摇摆摆走过来。

      伸手蹲下,摸着它的头,欣喜道:“真乖,我带你找些吃的去。”

      她钻进厨房,给自己拿了两块炊饼,提着昨夜剩下的羊骨头出来,丢给小狗。小狗啃得起劲,她托腮道:“你能不能和那些人说一句,想和我待在一起,说不定就不用走了!你不是我偷来的,我们是偶遇认识的。”

      狗忙着吃骨头,没空理她。

      “唉,左大人提着骨头来,你怕就只认识她了!”

      她打了个哈欠,进屋补觉,傍晚被一阵当当的敲门声砸醒。一开门,洛厌就在门口,问她:“它去哪了?”

      “谁?”伸手睡眼惺忪。

      “就是那只狗啊!”

      “它不见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第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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