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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回 ...


  •   “莫姑娘。”
      “左大人。”

      “莫姑娘叫在下左柃便是。”

      “不成不成!”伸手摆手。

      这些当官的,表面不介怀,心里都很在意的,就和洛厌那家伙一样。

      为避免对方再来问自己话,伸手抢先道:“我此番初来乍到,不知左大人是何官职,为何他如此听你的话?”

      “在下是汴京巡检司巡检使。”

      伸手哦一声,显然没听懂。

      左柃继而解释:“京城巡检司主管京城内巡查,止斗,防火等事,其他地方是没有的,莫姑娘不清楚,是情理之中。”

      就是说,左大人常在汴京城中巡逻,见到了纷争就要上去管一管,不论是凶杀大案,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许是左大人做的都是些平常案子,没什么离奇蹊跷之处,就算管了汴京城中的大小事,说书中总没有她的名头。想来,大家也不爱看“智断闲言碎语”“巧解邻里口角”之流的故事。

      伸手点头道:“那人常这样喝醉吗?”

      “嗯。丰乐楼内,食客酒后昏沉,闹出纷争,也算常事。”

      “你只用棍子戳了他一下,他便醒了,也不用带他回去审问?”

      “只是酒醉,清醒了便好。”左柃淡然答道。

      长棍就算使得再好,也杀不了人,想来左大人就是这样宽容,不爱计较的脾气。这样性情宽厚之人,能让他如此畏惧,却有些不合情理。

      “莫姑娘,还要再加些什么吗?”菜迟迟未上,左柃出言道。

      “不必了,只怕我们两个吃不完。”

      店小二将四样菜接连端来,占了大半张桌子,四样菜的香味混在一起,不显油腻,反有种袭人的鲜香。左柃没料到她一个人已点好了四样菜,倒也欣然接受,等她先动筷。

      “左大人知道,汴京城内做什么赚钱快些吗?”

      伸手左臂抱着狗,右手去夹辣炒鸡,鸡肉跳到嘴里,辣得她连连撇嘴,双目流泪。

      左柃一愣,失笑道:“这在下还真不知道。”

      “我最近在找活儿干。”伸手口中不停,含糊道,“现在是九月末,我打算在汴京城里多住些日子,等到上元灯会后,再离开汴京。”

      上元灯会处处都有,却尤以汴京的出名。届时满城火树银花,鼓乐喧天,千灯争放,就连皇帝皇后,公主皇子,都会出宫游玩。

      这样的热闹,当然不能错过。

      左柃喝一口茶,道:“今日已是十月二日了。”

      伸手道:“差不多,总是还有两月有余。”

      这些钱肯定是不够花的。

      左柃思索片刻,抬眼审视,显是真替她想着,能给她介绍些什么事儿做:“莫姑娘有何要求呢?”

      “也没什么要求。只是我家世清白,家风严谨,虽然父母早亡,家中无人,但只要是堂堂正正的活计,都愿意做。”伸手又夹了一块腰花,放进口中。

      “那是当然。”左柃点头,看向她怀中,“你的孩子,可有人照料?”

      “孩子?嗯……将它自己放在屋里,让它自己玩吧。”怀里的小灰狗不知何时睡着了,更像个乖巧的婴孩。

      “那不成的,孩子总要有人照料。何况进来城中不太平。”

      “城中不太平?”

      “没什么。”左柃思索片刻,没有细说,终于动筷,拿木勺舀了小半碗鱼羹,问,“莫姑娘可找好了住处?”

      “没有呢。左大人觉得住哪里好?”

      左柃的目光却飘到她耳上,伸手下意识抓抓耳朵,左柃一垂眼,改去看她自己的碗。

      “还是找间大点的客栈,高升、悦来这样,叫得出名号的,也安全些。”

      安全是安全了,伸手道:“好是好,只是也贵点。”

      过了晌午,日头稍暗。

      伸手抱狗抱得手都发酸了,又独自吃了一大半的菜。

      左柃只吃些鱼羹,生怕扰了她的兴致。到头来没搞明白,左柃为何偏要同她拼桌。明大人说了,此去再不相识,应是不会再帮她招呼这些人物来。

      “左大人,我吃好了,便先告辞啦?”

      “嗯,莫姑娘若有事找在下,来十奎巷巡检司便是。”

      “一定。”

      角落处,于伸手背后,独坐的青衣男子恰巧起身,付过了帐,慢吞吞要朝门口走,却不动脚步。明里暗里,似乎在暗暗瞧着这边,尽数被伸手察觉。

      伸手不动声色,心里犯怵。
      不会是个同行吧?

      伸手作势起身,那男子果然跟来。她一咬牙,立马快步往外走,想好了,一出门便加快脚步甩掉了他。

      “且慢。”

      伸手停步,却没转头,心生犹疑,不知左柃为何忽然叫住她。

      咚咚几步踉跄声自身后传来,靴底在地上擦过,发出刺耳的吱啦一声,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谁被揪住了?

      一回头,一只大手青筋毕露,已死按住青衣男子的肩,捏出咯一声骨骼碎裂之音,另一手飞快划过空中,银光一闪。

      那男子软绵绵地一晃,登时无声倒在地上。

      一柄奇巧的短小木柄匕首插在他心口处,一滴血也没有留下来。

      杀人了。

      伸手怀中的小狗不知何时醒了,动动鼻子,许是闻到了空气中人闻不到的血腥味。

      “无意惊扰莫姑娘。”

      左柃轻蔑一扫那尚有余温的尸体,叫身旁小二帮忙通报巡检司一声,对伸手拱手,满怀歉意。

      丰乐楼中宾客咂嘴感叹,偷偷瞧过来,面露震惊,互相示意,却不是看尸体,而是要对方去看那把木柄匕首。

      “这人是在下追捕了半月的犯人,已于夜间在汴京城内……暗害了三个不足岁的婴儿。”

      左柃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个巴掌大的木匣子,里面正是撬锁的家伙,“十日前,在下得了休花大人一副奇药,于夜间洒在家门前,碰过门的人,白天一晒太阳,就会散发异香,晒得越久,香气越浓。”

      伸手嗅了嗅,果真有一股淡淡的,说不出是什么的香气萦绕。说不定,狗是嗅到了这味道。

      “方才一进门,在下闻到香气,又见莫姑娘此行带着孩子,怕他一路尾随,因此冒犯拼桌,还望莫姑娘见谅。”

      伸手愣了愣,反应过来:“原来左大人早就在保护我。”

      “谈不上。只要莫姑娘与孩子平安。”

      伸手忍不住笑出声来,哎呀一声道:“这不是孩子,是小狗。”

      她把蓝布一拨,一颗毛脑袋从中探了出来,小灰狗干净了不少,颈上露出洁净的白毛,布当然全脏了。

      伸手把布团在一起,想着找到了客栈,拿水搓洗两把,也就干净了,现在扔掉,还得再花钱买。她可还没找到个合适的活儿干,不能浪费。

      左柃眼前一亮,一时失了稳重,讶异一声,道:“好可爱的小犬。”

      她目不转视,流露怜惜之意,的确是爱极了的样子,温柔注视半晌,方见伸手面露迟疑,赶忙解释:“在下无意夺人所爱,只是闲话两句,还请莫姑娘勿要在意。”

      “这小狗还不好找吗?街上不都是,抱一只回去。”

      左柃笑笑道:“显是这小犬与莫姑娘有缘。”

      “或许是吧。”伸手点头。

      两名窄袖袍衫的属下得了通报,佩剑踏进门内,左柃为他们细细讲清来由。

      百忙之中,不忘道:“方才说的,如有要紧事,来十奎巷巡检司找在下,莫姑娘莫要忘了。”

      “好啊!”
      伸手告辞左柃,出了丰乐楼,酒不足,饭却是真饱了。

      她把小狗放在地上,任由它乱跑,她自己在后面跟着狗,在汴京城大摇大摆,来回走动。

      小狗满街转,直到跑到一群小孩子中间,被小孩子逗来逗去。伸手就顺道向路上的小孩子打听,这位左柃左大人是什么来头。

      众孩童清脆答道:“左大人当然是高手!明太尉的高徒!”

      “明太尉的高徒?”

      伸手只知道,神捕大人是明太尉的属下,却不知左柃也是她的学生。

      这三五小孩最小的四岁,大抵连鸡鸭都分不清,说起故事,却头头是道。

      左柃原是汴京城中某府中的寻常婢女,做些洒扫的杂役工作,一朝被明太尉看重,收她为徒,才成了汴京巡检司一把手巡检使。官职不算极高,但也不低,且手握实权。

      “她平时是棍子和刀都用吗?”

      小孩惊讶,嫌弃地看她:“这你都不知道?”

      伸手啧一声:“姐姐是外地来的。”

      “好吧,那我给你讲讲。”小女孩叉腰,细细讲来。

      棍是浩然棍,刀是快哉刀。

      平日里,左柃只用浩然棍,小惩大诫,便可横扫城中大小事,一旦动刀,则必定杀人。据说,她上任三年,这柄快哉刀只出现过十三次,杀的不一定是犯重案者,却一定是不可饶恕之人。

      “我还没见过左大人用刀呢……”

      “哦——我刚还见了。”伸手故作平常,抛下惊雷。

      “你胡说吧!”
      “不可能!”

      “再过半个时辰,你去大街上问问,就知道刚在丰乐楼,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她说得胸有成竹。

      小孩见她说得头头是道,不似作伪,嘴张得老大,反缠住她,把身上的蜜饯瓜果全分给她,叫她快讲左柃如何用刀,杀了怎样的恶人。

      等到夕阳迟暮,她才讲完,又吃了这群小孩不少零嘴。抱起小狗,走在街上,回忆左柃所说的那两间客栈的名字,好似叫什么……高升、悦来的——

      “哎呀!”

      她一回头,两个衣着考究的淡灰绸衣小厮早已瞅准,已从身后将她一左一右架住了,就往暗处拽。

      “杀人啦!拐卖了!”伸手脚一滑,放开嗓子大喊。

      “仪象司的事儿!闲人别管!”那矮个小厮矮矮胖胖,声却敲锣一般尖锐响亮,扬声宣告。那高个的小厮默不作声,只抢走了伸手怀中的狗。

      “还给我!”

      本有想仗义出手的路人,见到这一高一矮的绸衣小厮,听了这话,都不敢上前,生怕惹事。

      “你们要干嘛?放开我!”

      没几步路,伸手挣扎着被带到一处奢华府邸门前,暮色昏沉,黑牌匾上写着两个发光似的扁扁金字——

      但是她并不认字。

      “哎呦,哎呦——”

      踉跄进了正厅,灯光昏昏,一条黑檀木罗汉榻正对门,上铺明丽虎皮,四条榻足上刻鸟兽浮雕,榻下两侧各放两把椅子,不仅富贵,猛兽之皮更是难得一见。

      屋内熏着甜香,是从未闻过的似蜂蜜又似葡萄酒般的味道,甜中带着些辛辣。

      榻旁立着一人,穿黛色松垮绸衫,外披淡色白狐皮轻裘,颈侧毛茸茸的,看不清身形年岁。白狐皮上披着几缕长发,呈出小鹿皮般的麂棕色,蓬松打卷,拿一根木簪子,松松垮垮半扎在脑后。

      看发色,不像是个汉人。
      他背对伸手,俯身倒茶,看不清面貌,只露出半条白润手臂。

      伸手气息未定,扑去身上灰尘,仍不知这两人是何用意。

      那矮个小厮对那人耳语几句,那人却一句不答,矮个小厮转向伸手,道:“小偷!快点认罪!”

      “唉……什么罪啊,我偷了你什么东西?”

      短短几日内,接连被抓两次,实在让她怀疑自己的职业水准。但,她刚进这汴京城不到一日,这次可真是什么都没偷,是彻底的冤枉啊!

      “还问是什么?我们可是人赃并获!高朋,把那堪国猧子小心抱来!”

      那高个小厮应一声,从侧门进来,抱着小狗,放在她的面前四五米外。它如今彻底洗干净了,毛皮雪白,蓬松柔软。

      而且,看着很贵。

      看着狗闲庭信步,向她走来,伸手满腔委屈,泣涕涟涟,胸中万千闷气,终只得长啸一声。

      “我没有偷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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