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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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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马车,汴京就在眼前。
抬眼望去,便见赭红色城楼高耸,城墙宽阔,门内来往行人如织,熙熙攘攘,一派繁华热闹。
伸手迈步向前,毫不迟疑,全不回头。她跟在一条骡车车队后,混入行商队中,不多时便进了城。
一进城内,茶馆酒肆林立,人稠物穰,遍街绣户珠帘,浮翠流丹,在烈日下发着光与烫。这是她是第一次到汴京来,未免新奇,走来走去,不知该进哪栋高楼的门才好。
走了三两步,方觉不对。
该要点盘缠再走的!
她现在是刚刚远离了牢狱之灾,侥幸保住了命,起码这三两月内,在皇城脚下,是不能偷了。可她不做小偷,还怎么活下去?荷包里没半个子儿,汴京城里有什么,又和她有什么关系?
伸手左顾右盼,身上穿的粉布衣也早沾了灰,行人都离她远远的,当她做逃难来的乞丐,或是投奔亲戚的破落户。
如果不偷,她还有什么法子赚钱?指望天上掉银子、下荷包吗?
伸手一叹气。
一个小小的青绿色织锦荷包从天而降,顿在她的面前。
“啊?”伸手一惊。
天上下荷包了!
视线上移,方见一只巴掌大的黑鸽,口中衔着这荷包,悬在她面前,心头一喜,知道这是明光堂的谁,差这通人性的鸽子为自己送银钱来了。
“唤雨,谢谢你啦!”她托住荷包,嘻嘻一笑。
黑鸽一松口,登时咕咕大叫,盘旋而去。
“哦!你是呼风。”伸手讶异。
这两只鸽子一模一样,她总也分不清。只料想会送东西来的,应该是唤雨,这次来的却是呼风。
荷包里有七八块碎银子,三五十文铜钱,足够她在汴京城里找一间不错的客栈,住上半年。虽然说书里,每次出门必然拍下一整锭白花花的纹银,甚至金子,但实际上,银子还是很稀有的,有豌豆大的一小粒,就能使上很久。
就是不知道,是谁差鸽子来的。
洛厌咋咋呼呼,不一定想得到,休花要是碰过这荷包,总该留下香味。想来想去,这荷包该是神捕大人送来的。
她在心头对他道一声谢,把荷包揣进袖中。
既然是白来的银子,先吃点好的,再去找客栈,才做日后打算。
伸手一路打听,汴京城中最大的酒楼丰乐楼开在何处。好心的老婆婆说还要往前走好远,要到长街尽头最北处才是。老婆婆又说她不像本地人,嘱托她独自在外,人生地不熟,万要注意安全。
伸手连连点头。
她一个外乡来客,现在满大街没一个人认识。
但同时,这几天她出了名,算个“名人”“传奇”,一说出名字,肯定被认出来,是不得不按照约定,改名换姓了。
姓什么?她没想好。
她告辞那热心婆婆,走着走着,心头冒出个好主意。
要不,就偷一个好了。
伸手打定主意,自己从这汴京城内最热闹的数百米长的御街走过去,可得遇见数不清的人,她听到的第一个姓,日后就是她的姓了。
她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却没听到一个名字,全是“让一让”“快来看看”之类的闲谈或吆喝,偏偏没一个人,恰好叫了另一个人的名字。
这就是偷的不好之处,和种瓜得瓜的道理不一样,得碰运气,不是今天想偷什么,就恰巧能遇见什么的。
“汪汪!”
两声狗叫闯入耳中。
咣当一声,不意间撞上路人的肩膀,肩上吃痛,耳边是个粗犷声音:“去去!莫挨我,莫挨我!”
他不是朝伸手说的,而是朝他身后说的。说罢,大汉瞪伸手一眼,匆匆走了。
“汪!”
“嗯?”伸手揉着肩膀看过去。
一只小狗趴在地上,歪着头瞧着她。浑身灰扑扑的,耳朵耷拉着,毛粘在一起,是只小土狗,不过她小臂长。一甩尾巴,周围全是小小的褐色泥点。
它忽然站起来,摇摇晃晃朝她走过来,一头撞在她腿上,蹭了她裤子一大块泥渍。
伸手屈膝蹲下,啧啧两声,心疼道:“真是可怜。”
小狗当然听不懂,继续蹭她的膝盖。伸手去摸它的头,小狗却挣开了。它嗅了嗅她的手指,似是搞不懂伸手的左手是什么东西,肿胀发红,又青又紫,既像手又不像手。
瞧了半天,终于一舌头湿淋淋舔上去,想尝出些味道。
“跟我走吧,小土狗。”
伸手心生怜惜,展开双臂,想一把将它抱起来,又怕弄脏了衣襟,之后丰乐楼不许她进去,那就糟了。于是在街上布摊上扯了两块靛蓝粗布,付了几文钱,把狗用布包了起来,抱在怀里。
倒像是抱了个小婴儿。
伸手低头,对它湿漉漉的黑鼻尖道:“别叫,一会儿去吃饭了,吃完了我再分给你。”
“汪!”
“嗯,知道就好。”她放下心来。
不多时,走到了丰乐楼门前。
丰乐楼一共五栋,每栋三层,中间以飞廊相连,红墙碧瓦,漆金嵌玉。最中央那栋最为热闹,待到入夜,点起烛火,还有盛名在外的歌舞表演可看。要说与丰乐楼热闹相比的,或许只有当年南淮的聆香楼了。
不过,现下日头高挂,当然是没有的。
伸手进了楼,把狗护在怀里,只说吃饭,便在一楼靠近门处,找了张方桌坐下。
客堂墙上一长串长方窗子均开着,阳光泄入,室内明亮,桌椅井然。
身旁的酒桌有数十张,半数坐着食客,言谈纷纷,称得上热闹。闲话之中,屡屡提到“明光堂”,伸手竖起耳朵听,听不太清,但大体故事,似乎和桓州城中所传的没什么分别。独自来吃饭的少,除了伸手外,只有一个青衣男子,独自坐在角落,落寞地喝着酒。
只闻着他们桌上飘来的香气,就让伸手馋得流口水。
伸手开口,问店小二有何推荐,店小二一张口报了四样菜,有蒸鱼羹、炙羊肉、辣炒鸡、炒白腰子,伸手点点头,说四样都要。
小二见惯了各式客人,没觉得她要得太多,只应一声,便去知会厨房准备。
这一顿饭,就得花三块碎银子。就算明光堂慷慨,也耐不住她这么花钱啊。
她将目光放到食客身上,又赶快摇摇头——明光堂已经给了她钱,就是给她一条出路,让她慢慢找法子活着。
但她还有什么?
伸手低头,看向怀中的狗,它乖乖巧巧地缩在布里,一声不吭,看得伸手心软成水,心想以后自己和它相依为命,也是好的。
说起来,这狗能不能表演点杂技?
如果它能钻个铁环,顶个筑球之类的,那日后她走南闯北,可以四处卖艺,就不愁没饭吃了。
伸手目光复杂地和狗对视。
狗还不知道,自己已背负上了为伸手表演赚钱的责任,只是呆呆看着她。
“哈!敢骂老子!”
砰一声拍桌,一盏白瓷酒杯滚到地上,啪叽一声打碎了。惊得伸手一哆嗦,
众人目光皆看过去,四五米外,一中年男子衣着富贵,双手架在桌上,气喘如牛,满脸通红直蔓延到脖子上,对面青年男子连忙起身,连声道歉。
“你说谁喝高了!”
“不不,我只是说,上次——”
“上次怎么了?”又一声拍桌,这次酒壶也倒了,里面的酒咕咚咚往下流。
“嗷……”
小狗跟着看热闹,在怀中扑腾起来,张嘴便要叫唤,伸手赶忙捂住它的嘴,低声道:“别叫!别叫!”
“什么声音?”那发怒男子一个眼刀,向伸手看过来,见她孤零零地坐在门边上,怀中抱一个孩子,俨然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
“你笑了?”他拧眉喝道。
“我没有啊。”伸手赶忙摇头。
定是这小狗呜呜的声音,被他错听成了笑声。
“你说我喝高了,耳朵都不灵了,是不是?”
冤枉啊冤枉。
简直是无妄之灾,但和醉鬼,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你怎地……不敢答话!”
眼看这醉醺醺的男子气势汹汹,换了靶子,就要朝她走来。
一根长棍闯进门内。
这棍子不粗不细,一手刚好合握,通体颜色浅淡均匀,打磨细腻,只是长度骇人。虽说一寸长一寸强,但这样比人身还长的棍子,对多数人而言,一定不算趁手。
棍已进门,使棍的人却没有。
棍如蛇般,在那醉酒男子左右肩上各自轻敲一下,当当两声,又一扫,把这男人轻飘飘地拨开了。
顺着这长棍看过去,使棍的是个身量极高的女人。
“左大人!”那青年男子脱口而出。
这女子身长七尺,黑幞头束发,神采奕奕,穿一身海蓝色圆领官服,脚蹬乌皮六合长靴,显然品级不低,是个武官。
这醉酒男子一见她,酒登时醒了。棍也就势抽走,回到了那女子手中。
“又喝高了?”她音色低,气息稳,举止干练,已把长棍斜插回背后。
“是,是。是我酒量不好……”那醉酒男子瞬间面露尴尬之色,坐回座位上,自己把酒壶扶起来,对小二说,这地上砸碎的杯子他也赔了。
说醒就醒,这到底是醉没醉?
伸手搞不懂,只仰着脖子向厨房方向张望,琢磨着自己点的菜什么时候才能送到。
这位左大人却直朝她走来,挡在她面前。
“在下左柃。”
她一靠近,伸手立马把狗抱好,不教她看见这布包里的东西。
左柃并不在意,笑了笑,拱手道:“这位姑娘,今日萍水相逢,也算凑巧,不知愿不愿意和在下拼条桌子,酒菜钱便由在下付了。”
伸手一愣,旋即点头。
这汴京城果然不同,就是机会多啊!今天遇到的好事,之前几个月也不一定能遇上一件。
只是这一楼的座位还空着这么多,她为何偏偏要和自己拼桌?论萍水相逢,她和这一楼坐着的人不都是萍水相逢。
左柃微笑颔首,拉开椅子,在她对面坐下,温和道:“不知姑娘姓什么?”
伸手心中得意。
看,偷一个姓来还是很有必要的,利用率高,总会有人问你姓什么。
她笑了笑,道:“我姓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