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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留不得 ...

  •   余熙熙很晕,也很痛,脑袋昏昏的,想睡觉。

      然后她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间,感觉到滚烫的脸时而凉凉的,时而热热的,身体时而轻松,时而沉重,像驾着一苇小舟,在河面上飘荡,舒服又自在。

      她睡得很香。

      顾奕之把怀里的余熙熙小心地放在床榻上,叫人端来水,用沾湿了的毛巾轻轻给余熙熙擦拭,生怕弄疼了她。

      竟然就这样睡着了,兔子这么爱睡觉的吗?

      没一会,王婆来传饭。顾奕之叮嘱了王婆几句,让王婆照顾好余熙熙。

      在顾奕之少爷这个人物的关系谱中,王婆是他的乳母,对他既疼爱又尊重,顾奕之从小和她走得进,二人关系比段氏还亲切。

      王婆这个人,人物描述为坚毅、通达。光靠这点简单的描述,顾奕之也摸不清王婆这个人到底如何,值不值得信任,可就眼下来看,他只能暂时相信她。

      王婆领了命,便坐在余熙熙床边,给她擦拭肿起来的双颊,顾奕之回头叮嘱,“我不在期间,若其他人要来带走她,王婆务必替我拦下。”

      “少爷放心,老奴在顾家也有二十个年头了,还是可以守好一个姑娘的。”

      “多谢。”

      “少爷客气。”

      一顿饭吃得寂静无声,段氏不开口,顾奕之就等着,终于——

      “那丫头可知错了?”

      “昏了,还没醒。”

      段氏冷笑一声,“不过小小的惩罚而已,就摆出这副金贵样子,奕儿你说这小小的丫鬟翻不了天,我看未必。”

      顾奕之拿筷子的手指节泛白,玉筷与瓷碗相碰,声音凛冽。

      “母亲多虑了。”

      “奕儿!”段氏摔下玉筷,“你这是在向母亲示威吗?”

      为了余熙熙,顾奕之必须这么做。

      在顾奕之拿到的记忆碎片中,他记得有一次出行游玩,原主对一位姑娘一见倾心,发誓此生非她不娶。因为姑娘出身低微,又没有爹娘,段氏并不喜欢她。但段氏知道此事以后并未阻止,嘴上说着只要他喜欢就好,却在暗地里使手脚。

      那个姑娘不幸落水身亡,顾奕之悲痛不已,而第二天段氏便往他院子里送了一个模样和那姑娘有几分相似的丫鬟,给顾奕之做通房小妾。

      顾奕之没有答应,她便禁闭了顾奕之三个月,好让儿子彻底忘记那个姑娘。

      在喜好方面段氏一直是以她的标准来规定顾奕之可以喜欢什么,不可以喜欢什么,特别是私人感情,段氏从不给顾奕之选择的权利。

      “若奕儿说是呢?”

      段氏被顾奕之的话气到颤抖,她命人撤下饭菜,取来鞭子,让顾奕之跪下。

      “家法第四十五条是怎么说的?”

      “不可忤逆双亲。”

      “你就因为母亲稍稍惩罚了那么一个小小的丫鬟,便触犯家法?母亲给你一个机会,余熙熙要不得,你命她去柴房每日劈柴烧水从此不再踏入院子半步,此事母亲便不再计较。”

      “只要我在那院子一天,余熙熙就不会离开。”

      一鞭子下去,顾奕之咬紧牙。

      “母亲这是为你好!”

      余熙熙是段氏亲自看中放到顾奕之院子里的。她没想到短短几天,原本乖巧听话的余熙熙会恃宠而骄,在她面前如此放肆。

      这种丫鬟留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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