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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想唱就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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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的夏天,是被《超级女声》点燃的。
那股热浪,比汉师的夏日更加灼人,从每家每户的电视机里奔涌而出,淹没了香樟树的蝉鸣,也席卷了我们这群刚刚在金丝笼里安分没多久的小鸟。
周五晚上,我家客厅成了临时据点,弥漫着西瓜的清甜和花露水的味道。
大人们占据了沙发,聊着单位里的闲话和菜市场的物价。
我们几个孩子,早已占据了离电视机最近的最佳位置。
“快开始了!快开始了!”广告一结束,我就窜到电视机前,熟练地把音量又调大了两格。
“林念!小点声!耳朵都要震聋了!”我妈皱着眉从沙发那头扔过来一句。
我不情愿地拖长音调“哦——”了一声,象征性地把音量键往回拨了一格,算是给了母上大人一个面子。
“开始了开始了!”露露激动地拍着我的腿,疼的我龇牙咧嘴,“露露!要拍拍你自己腿!”
但其实后面大人们聊着天,话题也绕不开这个节目。
“听说这节目现在可火了,全民投票。”苏姨嗑着瓜子。
“可不是嘛,我们单位那些小姑娘,天天抱着手机发短信,说是给什么……李宇春投票?”我爸接话,表示难以理解,“一条短信一块钱,可真舍得。”
这话立刻引来了我们的集体反对。
“爸!你不懂!这叫支持梦想!”我立刻回头反驳。
我爸无奈地摇摇头,“看吧,这帮小孩也跟着魔怔了。”
主题曲《想唱就唱》响起,我们激动的跟着哼唱,“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就算没有人为我鼓掌……”
“妈!手机!快!”临近投票环节,江远舟朝他妈伸手。
周姨好脾气地从口袋里掏出她诺基亚,递过去时不忘叮嘱,“发一条就行了啊,一块钱一条呢,别乱按。”
江远舟炫耀的晃动着周姨的手机,“我要给李宇春投票!”
“我喜欢周笔畅!”我立刻声明,然后扭头充满期待地看向我妈,“妈妈!我也要手机!”
我妈可没周姨好脾气,头都没抬就甩过来一句,“没有!小孩子凑什么热闹,好好看你的电视。”
我悻悻的扭回头,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江远舟熟练地操作,心里酸溜溜的。
不过转念一想,李宇春也挺酷的,四舍五入也算我阵营的。
露露在一旁小声嘀咕,“我妈也小气,不肯给我手机。”
她偷偷瞥了眼后面坐着的大人们,压低声音,“但我偷偷用她手机发过一条,差点被发现,吓死我了。”
叶知夏插了一句,“我觉得张靓颖唱得最好”
唯一对此完全免疫的是陆星野。
他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远不如他的奥特曼和《超级玛丽》有意思,但他也会被我们拉来看,然后被电视里山呼海啸的欢呼声震得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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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我们的世界里除了沙坑、香樟果和写不完的暑假作业,还多了印着超女头像、闪闪发光的不干胶贴纸和人物卡。
小卖部的老板娘是个精明的女人。
她把整版的贴纸拆开零卖,一毛钱一张。
诱的我们挤在柜台前,精心挑选。
“我要这张周笔畅!还有这张戴帽子的李宇春!”
我和露露几乎把每天的零花钱全贡献给了王阿姨的塑料钱盒。
我铅笔盒和书本扉页很快被周笔畅的各种不干胶贴纸贴满了。
叶知夏的铅笔盒上也贴了张靓颖的照片。
仿佛有了偶像的“加持”,连做数学题都多了几分动力。
露露更是将崇拜付诸行动。
某个周末过后,她顶着一头和李宇春如出一辙的短发昂首挺胸地走进教室,利落又帅气,收获了我们这些粉丝羡慕又崇拜的目光。
虽然代价是周姨整整一周没给她好脸色看,被念叨了好久“男不男女不女”,但她自己却得意得很,觉得自己无限接近了偶像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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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李宇春最厉害!人气最高!”我拍着桌子,不容置疑。
叶知夏难得地坚持己见,“可是张靓颖唱功更好啊,海豚音不是谁都能唱的。歌声好听比较重要吧?”她试图讲道理。
“人气才是王道!你看短信投票数!”我激动地站起来,叉着腰,俯视着坐在沙发上的叶知夏,“你得承认,李宇春就是更特别!”
露露作为李宇春同款发型的拥有者,自然站在我这边。
我像找到了盟军,立刻乘胜追击,看向盘腿坐在一旁玩俄罗斯块的江远舟,“江远舟,你说!谁更好?”
我知道江远舟是支持李宇春的。
果然他头也不抬,“我觉得李宇春唱歌挺带劲的。”
我立刻露出一副“看吧,真理掌握在多数人手中”的得意表情,就像我们三比一的票数就代表了不可辩驳的正义。
叶知夏被我们围在中间,脸涨得通红,最后低下头,抿着嘴不说话。
我心里闪过幼稚的胜利快感,觉得自己赢得了这场辩论,也成功地捍卫了偶像的荣耀。
多年后,我才知道一个词叫“幸存者偏差”,身边人的喜好并不等同于整个世界。
也渐渐懂得,人气的高低与唱功的优劣本就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真正的欣赏可以有千般模样,并不需要通过贬低别人的热爱来证明自己的正确。
但那时的我完全沉浸在对偶像的狂热里,把这视为“潮流”和“个性”的象征,并用它来衡量小伙伴们的“品味”。
那时的我根本不懂即使是最亲密的伙伴,内心也可能装着不一样的星辰大海。
超级女声像面巨大的哈哈镜,映照出我们懵懂的激情与梦想,也无意间放大我性格中那些稚嫩却尖锐的棱角。
童年的沙堡在《超级女声》的浪潮冲刷下,显现出第一道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