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首都 ...
-
他们在医院打过照面,彼此都混了个脸儿熟,这会儿丁旭见了乔心,扔了手里的烟,把她拦了下来。
“白蔷薇呢。”
不得不说,他长得这副混蛋样子,确实招蜂引蝶,有种现在高中生形容自己偶像的那个词,渣苏感。
说不上哪里好看,就是撩得人心乱颤,忍不住多看好几眼。
像夜色,也像深渊。
“她出国了。”
“哪个国家。”
“不知道。”
她是真的不知道。
丁旭信她的,便没有疑问了,转身离开。
乔心还是忍不住,踌躇不决间,全凭着意识开口,朝着那少年的背影喊过去,“等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没有上一次见到那样意气风发了,甚至说是有几分落寞,走一步停一步,腿有些跛。
两个月时间而已,竟有如此大的变化。
乔心好胳膊好腿,几步就轻易的追上他,“等一下,我……我有东西要还给你。”
丁旭不解,她何曾拿过自己的东西,何来还这一个字。
乔心用汗手紧紧的捏着那个绿皮的日记本,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咬咬牙交出去,“这是蔷薇的东西。”
少年一瞬间错愕,顺手接了过来,“谢谢。”
那个牛仔夹克衫的身影消失了,乔心却站得腿麻才回去。
丁旭在回北京的飞机上翻着那个尘封的日记。
虽分手不过几个月时间,也像是过了一生一世那么长,关山迢递那么远。
虽他以前总笑话白蔷薇写日记的习惯很落后,像长辈那一代的人,还说她的字体像小学生。论从前,这本子放在他眼前他都不会碰一下,看一眼。
可当真正摸过这个日记本,心情前所未有的沉甸甸,他好像又看见了那个穿着洁白校服的少女坐在教室一隅。
窗台上虎皮剑兰的阴影斑斓交错在她的脸上,她却浑不在意的低头闷写,一笔一划。
手指擦过纸面,呼吸掠过墨水,有时落下的发丝也轻轻戳碰着,窸窸窣窣,那么真实,仿若咫尺之间。
丁旭有点儿不太敢打开了,他说服了自己很久。
当是为了解闷儿吧,旅途好几个小时呢,就当成看小说打发个时间吧,毕竟,小说嘛,那都是别人的故事了。
第一页是她初中毕业的时候写的,日期是2015年6月27日,字迹一如既往地工工整整。
【今天我的父母终于肯告诉我他们离婚了,其实他们已经很久都没有见过面了,我也隐隐能猜到,他们不说也只是怕影响我中考升学。
白老板早就变坏了,这我也知道,我闻到过他身上陌生的女人香,见过他背包里的口红,躺着的红色发丝,听见他夜里开门外出,还有用我生日作为密码的手机相册里,有一个年轻的阿姨。
我说没关系的,是作为女儿对父母的理解,毕竟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和重新开始的的权利,可我做不到不怪他怨他。
我们家和别人家很相反,是严母慈父的组合,别人的父爱都很沉默,白老板的爱却给得很直接,他不一定比我妈爱我,但一定比我妈对我好,连一滴眼泪都要替我流出来,任何时间,只要是我难过了伤心了,他总会比我先落泪。
打死我都想不到,这样的白老板会变心,那样爱我的人会去对另一个女人,另一个孩子更好,并因为他们而抛下我。
是啊,不是爸爸了,是白老板,他时来运转赚了钱,和这世上的大多俗人一样做了陈世美。
我怪他恨他,甚至觉得他不如从最开始就虐待我,打骂我也比现在来得痛快。
在公布父母离婚的消息那一刻,我的天,我的精神寄托,我的全世界都离我远去,我顿悟这世上再没有一成不变的感情,连血缘都会割舍,利落而潇洒,斩草除根。
我被我的爸爸,我的世界抛弃了,背叛了,我成了个弃子。】
关于这个丁旭知道,她和他说过,丁旭曾觉得非常矫情,听得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就父母离婚,单亲家庭么,多大点儿事儿啊。
他匆匆往后翻着,中间几页大多都是感谢她妈妈的话,直到写起转学,写到他们初遇。
丁旭整个身体紧绷了起来,他以蔷薇的视角看了自己做的混账事儿,在那些文字里,头皮逐渐发麻。
他再也无法把这本子当成消遣的小说,因为这里密密麻麻记载着的,是白蔷薇痛苦漫长,几欲死去的青春。
她写到过一段话,是分离多年来一直出现在丁旭梦里的魔咒。
【我是沼泽边的一株草,在腐臭黑暗里生长着,马上就要枯萎。
将死之际,有一个少年踏过汪洋大海,踩过万顷泥沼,向我而来,我以为他是来陪着我,而他也不过是在我的脊梁上踩了一脚。
即便如此,却阴差阳错的,在我死寂暗淡,毫无波澜的人生里,成了全部的希望】
蔷薇是如此的清醒,带着清醒的痛苦,一遍遍的原谅着他。
原谅他的羞辱,原谅他的鲁莽,原谅他的少不经事。
【他的出现,让我瞬间成长,生出了前所未有的上进心。我要长高一些,长大一些,要汲取营养,努力的活着,这样柔软的蒲草才能缠住他的脚踝,拴着他,陪在我的身边。
他给了我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我却报答他这样恶心的想法,面对他,我无时不刻的心虚惭愧,也原谅我没有别的办法。】
……
一五年,夏秋之交。
白蔷薇是军训后转来的。
披着头,头发蓬松打卷儿,厚厚的像羊毛又像发了面儿的大列巴。
带着一顶傻乎乎的红帽子,穿着土气的绣着花蝴蝶的蓝色小布衫,黑色喇叭裤。
喇叭裤的腰带上镶着银色的亮片,特俗。
班主任郝萌用戒尺,敲了敲黑板,“安静!都安静点儿!今天我们班来了一个新的同学。”
对着下面说完,转头看向白蔷薇,和煦笑说,“你给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白蔷薇简直不敢抬头,来的一路上就震撼过好几次了。
不愧是首都啊,真是现代化大都市,设施健全,连学校都比老家的那所大了一倍。
课桌都是全新的,金属做的,每个学生的桌子上都套了桌套,垫了水晶板,规规矩矩的。
教室很亮堂,光线也充足,每个阳台都有绚烂的花或淡雅的绿植。
后面的黑板报被不知道是哪个才华横溢的同学设计的,很漂亮,彩色图案惟妙惟肖,艺术字龙飞凤舞,夸张点儿说简直波澜壮阔。
每个孩子的脸也都那么洋气,准确的说是自信。
蔷薇揪了揪裤线,小小声道,“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叫白蔷薇,吉林……”
话还没说完,下面一个男生嬉皮笑脸道,“说什么呢,蚊子动静儿都比这声儿大。”
白蔷薇还是没有抬头,帽檐儿黑色的阴影笼罩着她半张脸,少女死死盯着自己的鞋尖儿,鼓足勇气倒大了一些声音,“……我很有幸和各位成为同学,若未来是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还希望同学们多多包涵。”
短短的一段话,压垮了她的全部精神,令她浑身汗湿。
郝萌老师对此也深表无奈,没了最初介绍的热情,指了一个空位置,“倒数第二排有一个空座儿,你先去那儿坐着吧。”
“是。”
她走到座位上,迎着无数人的目光。
落了座,前排男生回过头,想看清她长什么模样,探究的表情跟研究什么动物一样。
她被人看着,羞得不行,越来越低的沉下脑袋。
少年被她这倔强的叛逆弄得脸色一点点沉下去,似乎隐忍着怒火。
被人逼视,蔷薇很怕,连呼吸都不顺畅了,终于他知难而退,没多久就转过了身去。
幸运的是,旁边儿的女生看起来是个书呆子,对她不怎么感兴趣,一心只读圣贤书。
好容易到了下课,前排那个手贱的男生神不知鬼不觉的绕到了她的身后,轻轻一掀,将她那滑稽的红帽子掀飞,再优雅一丢,丢到了前排小个子的手里。
就这样你来我往的玩儿了起来。
白蔷薇那会儿戴帽子还有个原因,她蜜蜂过敏,好死不死在转学的前一天,被叮了一下,脸上正起红疹子。
虽然情况已经好了不少,疹子也退得差不多了,但左腮还剩一些残留,腮边还微微肿着,看着挺奇怪的。
白蔷薇急了,却不得不抬起头,伸手去够,“给我……还给我……”
她无力的叫唤着。
拿到帽子的男生端详着,笑嘻嘻得读着,“暖阳行动志愿者。”
这是她初中的社科作业,花一个暑假的闲暇时间,去社区给老头老太太捶肩捏腿得来的。
男生话音刚落,也不知道这几个字笑点在哪儿,全班齐声笑了起来,乱成一团。
她被人左右开弓的遛着,快上课了,老师快来了,大家装模作样的坐好。蔷薇才发了狠,瞪着眼睛,把帽子从前座的手里抢了过来。
前座儿叫赵一天,是个没什么记忆点,标准普通人的长相,只是瘦的过分,显得尖嘴猴腮。
赵一天第一次看清这个少女,这个有点儿爆炸头,穿着很土,脸上还有红疹子的女孩子。
不是抢不过那顶帽子,是忽然不想跟她抢了。
他看着面前的少女,兔子一样瞪着泛红的眼眸,水光盈盈。
红唇被咬得死紧,还是克制不住地颤抖,连带着尖尖的下颌也跟着发抖。
鬓边几缕略长的碎发被风扬起来,镀满金光,一下一下骚动着赵一天的心口。
看得出来,她很生气,连白皙的皮肤都都被气得微微发红,却对他这样的泼皮无赖束手无策,只得悄然离开。
待她离去,赵一天才松懈了屏着的呼吸。
他妈的,真漂亮啊。
想要欺负她,是因为她总低着头,忤逆自己,现在却一丁点儿这样的想法也没有了,一节课不知道回头了多少次。
蔷薇显然不想搭理他,她默默地记笔记,拿三角板在几何图形上比比画画,推导公式。
那时候她自卑的要命,觉得京城的孩子们看她等同于看一个怪物,还是一个长红疹的怪物。
故此,她越被赵一天看着越觉得浑身不自在,正是这样的印象,以至于到了后来赵一天在毕业散伙饭那天喝多了,抱着她苦诉情肠,她一点儿感觉都没有,甚至完全傻了眼。
晚自习时候,前两排一个梳着高马尾,头上别了一排彩色发卡的女孩回头敲了敲赵一天的桌面。
“丁旭呢,区赛还没结束?这都几天了还没回来。”
“姑奶奶,旭哥什么时候回来我怎么知道。”
这是白蔷薇第一次听到丁旭的名字,像听着一个陌生人,完全没放在心上。
“嗷嗷嗷,疼疼疼……”赵一天忽然捂住耳朵痛呼起来。
牛雪草揪住了他的耳朵,“你不是他最好的哥们儿么,你怎么会不知道!是他不让你告诉我的吧,快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说我说……”赵一天耳朵解放之后,气也足了,掷地有声的呸了一口,“我算什么哥们儿啊,充其量一个手下,区赛是今天就结束了,我们学校赢了,他还得忙省赛,没空理你,歇着吧您。”
雪草锤了赵一天的手臂一下,“你才歇着呢,你到棺材里歇着才好呢。”
赵一天哀嚎着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正要出招,坐班班主任郝萌眼风儿扫了过来,少年只好把一肚子话咽下去,自行嘀咕着,“……再者人家回来也不看你,瞎嘚瑟个什么劲。”
“你说什么。”雪草耳朵极灵。
赵一天咧嘴夸张的笑道,一股子谄媚样儿,“我说好女不跟男斗,小的知错,小的该打。”
说着不轻不重的朝自己的嘴巴抽打了一下。
雪草是珠世集团千金,这事儿谁不知道,家里坐拥几十亿家产,长得也不算赖,也不知道旭哥怎么想的,干嘛放着雪草大小姐不爱,非要追什么校花靳然。
啧,那女的好看是好看,长了一个是个男人都爱的脸,平心而论,他也曾年少无知,为她春心荡漾过。
但那女的家境实在一般,奇怪的是成天各种奢牌,换男朋友的速度跟换内裤似得勤。
这种眼高于顶的拜金女,绝非省油的灯。
也是可怜了他的老大旭哥,总自诩是靳然的初恋,听小道消息说,旭哥和靳然在初中的时候确实有过一段情史。
奈何一入贵校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结识了有钱人的圈子,情情爱爱算什么呀。
就丁旭这情种还在原地痴痴等着吧,人家早不认识他是谁了,小婊‖子路过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一个。
每到这个时候,赵一天就会怀疑旭哥和女神那声情并茂的故事真实性有几分。
话说回来,说起脸好看,赵一天又想回头了。
身后的那个少女,如果她脸上的疹子能消掉的话,说不定……靳然也就没那么牛气了。
仲夏之夜,微风渐凉,蔷薇忍不住打了个颤,裹紧了自己的小衫,全不知道在无形中有人把自己跟这个学校最耀眼的女孩子做过对比。
如果她知道,也许只会觉得可笑吧。
再度听到丁旭的名字是第二天郝萌老师公布喜讯,“我们班的丁旭在区田径赛代表学校得了第一。”
全班爆发热烈的掌声,蔷薇也随波逐流的拍了几下掌,目光不自主的投向了后方斜对角的那个空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