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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衬衫” “小朋友, ...

  •   如果说,寻找一段梦境的开端,要从入睡开始,那言随梦的开始,可能要从那条胡同尽头开始。

      言随的车路过几百次,躲了几百个日夜,最终还是停在了胡同口,一直以为很难的抉择,竟然只用鹿源的一个承诺就做到了。

      那就是让鹿源改掉她中英法混合的语言系统,听的人真难受,用言随的话就是。

      说人话。

      胡同尽头的那幢屋子,复古式建筑,仿的是中世纪欧美建筑,白日里披着华丽外衣,夜晚则是汗水和酒液的疆场。

      Dream City.

      梦中之城。

      但言随更愿意称它为乌托邦,承载人们梦的地方。

      用烟酒和舞姿来释放压力是最具性价比的方式,一杯酒,一支舞,就能让人沉迷其中,不愿清醒。

      这里没有用琉璃制作的香槟杯,里面盛的不是Courvoisier,也没有水晶铸造的舞台,跳得更不是Shostakovich和Canon。

      几十块一杯的调酒,伏特加已经算不错的基酒,舞池里上一首播放的是圆舞曲,下一首可能就是最炫民族风。

      当然,没有说最炫民族风不好的意思。

      只是说这和言欢所去的伊甸园太不同,这里是普通人的乌托邦。

      相同的是,大家都是因为太寂寞,所以花钱来买快乐。

      鹿源走在前面,一脸的兴致盎然,言随跟在她身后,只有她知道,在踏进院子前,她深呼吸了几次,又喘了几口气。

      推开那扇门犹如打开潘多拉的魔盒。

      事实上,这个城市没她想的小,也没她想的大,所以就算几天前遇过的人,也不一定就会再遇上。

      况且时过境迁,人家早就离开了。

      时间还早,吧里人不多,零零散散的几桌,各自点几杯酒围坐着聊天,言随目光在前,视线却默默扫过一圈,意料之中地没有那个人。

      她松了口气。

      跟着鹿源找到座位,跟酒侍点过两杯酒,言随靠着沙发,放松下来,神经松懈,脑子也终于转起来,然后才开始有空嘲笑起自己。

      这么紧张干什么?

      其实看见酒吧台时她就已经知道,如同网上说的,酒吧变了,人当然也换了。

      时间确是快,短短几年,就什么都变了。

      她笑了声,引得鹿源看过来:“你笑什么。”

      言随懒得动,侧侧眼睛说:“笑你如饥似渴,目光都转八百圈了。”

      鹿源笑骂一声,然后凑过来,意有所指:“你看那桌中间那位,大美女诶。”

      言随看过去,是好看,精致的一张脸,气质很好,举起酒杯的动作也优雅,可是还不够。

      人总是贱,见过最好的,就一点都不愿意迁就。

      两人坐了会儿,时间晚下来,陆续有人进来,鹿源看得兴致勃勃,终于在舞池音乐响起时,她耐不住寂寞,电话叫了一群姐妹。

      卡座瞬间围满了美女,简直活色生香。

      “乌托邦”是个女□□,说白了——是个拉吧。

      来的自然都是性取向相同的,包括鹿源。

      还记得有共同好友曾经问她,为什么身边放着言随这样的天菜不吃,非要去外面寻花问柳,彼时鹿源看一眼身边的言随,目光略带嫌弃。

      “你那是什么眼神。”言随踹她一脚。

      鹿源边躲边笑,她承认言随好看,特别是一双清冷的眼,面无表情看过来的时候,让人觉得背后一阵发冷,却格外地有味道。

      实在性感。

      可惜她无法跨过两人曾见过彼此穿开裆裤,流着鼻涕的心理壁垒,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

      她默默竖起两根手指。

      同性不能争,同属性的更不能容。

      于是,再没人提过这个话题。

      为了给鹿源接风,大家都喝得开,连言随不轻易喝酒的也喝不少,在她们都去舞池里蹦跶后,她终于找到机会躲一躲。

      其实她有很多选择,比如吧台拐角处有一个很隐秘的角落,那里有一个单人沙发,像是在闹市里开辟出的静谧花园,她可以去坐一坐。

      也可以选择去小院里,那棵槐树下的摇篮没有拆,她也能去那。

      更甚者,她可以走出酒吧,走出胡同,去任何一个地方待一会儿,没有人会注意到她。

      可是她哪都没去。

      几乎是本能反应,在站起身的一瞬间,大脑就决定了身体要去的方向。

      直走,右拐,上楼梯。

      所以你看,在河边溺水的人,有时候真不能怪是水太深了。

      上天台,言随才觉得,这一任的酒吧老板也许是个怀旧的人。

      一间好的酒吧要的是风格,所以几乎很少有人在接手后,还不改店里格调维持原样的。

      可“乌托邦”就是这样,进来的时候她就发现,一楼仅仅改了吧台,加长一些,方便容纳更多酒品,而其他都没变,包括天台。

      这让言随有一种熟悉而陌生的怪异感。

      空中那截铁丝还横着,言随曾经好奇:“好好一间酒吧怎么会有根铁丝,晾衣服吗?”

      那人回答:“酒吧里就不需要穿衣服么。”

      还有那盆发财树,也好好地在那,甚至长得更好了,看来人家走的时候真是什么都没带,当初说这盆树一定要随身带着,因为开过光的,只有放在身边才有用。

      那现在呢?

      没用了,所以被留在原地么。

      但站在树的角度来看确实无所谓,谁没了谁不能活啊,还活得更好了呢。

      言随笑笑,不知道是笑自己,还是笑那盆树。

      围栏上那段延伸出去的台板当然也在,言随盯着盯着,差点忘了呼吸。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脸已经被憋红,她倚着护栏轻轻地喘着。

      那是她第一次遇见简烟的地方。

      也是为了躲酒,跑到天台吹风,于是遇见简烟。

      女人就坐在护栏延伸出来的台板上,手里拎瓶喝了一半的酒,侧着头看正弯腰催吐的人。

      “小朋友,这是喝了多少呀。”

      笑吟吟的声音轻而柔,让言随想到刚喝下去那杯玛格丽特,龙舌兰的甜涩还蜷在舌尖。

      也让她想到,在海岸线上见过的一种草,闻起来像是薄荷的味道,但比薄荷更淡几分。

      因这声音,言随想见见声音的主人。

      只一眼,让言随对“美”这个字有了具象。

      那是一张任谁都挑不出瑕疵的脸,美到极致的其实是那双眼,可以胜过言随见过的所有美好事物,比如哈格拉夫钻石,比如南洋最珍贵的珍珠,还有头顶上宇宙里的星辰。

      那双眼睛往上稍挑,氤氲着潋滟情意,看向你的时候,会让人产生一种能从里闻出味道的错觉来。

      言随闻过最好闻的花是保加利亚的玫瑰,准确来说,那不是一种味道,而是一种生命力。

      灿然的,释放的,恣意的。

      如眼前的这双眼睛。

      其实用味道形容眼睛,真的不太恰当,可言随想不到其他东西,只有刚见过的大片玫瑰浮现出来。

      因着人,连身上那件宽大的白衬衫,都有了矜贵味道。

      只是这人衣服穿得懒散,领口松着两颗扣子,那里绣着一朵玫瑰,露出白瓷一样细腻平直的锁骨。

      月光顺着沟壑往下延伸,漾出一条河。

      短裤藏在衬衫下露出一点边,两条修长白腻的腿在空中晃晃悠悠,穿一双姜黄色马丁靴。

      衬出一种别样的洒脱。

      像长在悬崖上的太行菊,太过热烈,拎起酒瓶往嘴里灌一口酒,扬起的曲线让人想起潮起时候翻涌的海浪。

      衬衫袖口挽起一截,瓷白手指间夹着一支将要燃尽的香烟,烟灰堆积,她抬手轻轻磕一下。

      懒洋洋的,像朋友家养的那只波斯猫。

      蓬松的黑色长卷发在夜色下轻轻舞动,似深海里的藻,仿佛能在下一秒于海面蔓延开来,勾着人,一起往海底沉沦。

      后来言随回想起第一次遇见简烟,才意识到那种感觉并不能称之为喜欢,她并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谎言。

      那更多的应该是一个人对于美的本能欲望。

      因为是欲望,所以不懂得克制,因此落得任何结局,都只能算作咎由自取。

      并且再仔细想想,见到简烟的第一眼除去惊艳,也有别的情绪伴随着。

      卑怯,希望,与梦境。

      就像在博物馆里看见一块美玉,你想要离得更近些,更近些,所以挤破头地往前凑,但你心里又很清楚地知道,你永远不可能越过玻璃橱窗触碰到它。

      所以往前凑的意义是什么呢?

      简烟就是那块玉。

      现在,那块台板上当然不会再有人去坐,因为太危险,一块为了保护楼下外接音响而设计的石块,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有人坐上去,还用那样随意的姿态。

      坐在上面的简烟,和一块滚落在悬崖边上的石块没什么区别。

      通俗点来说,给一脚就下去了。

      心理学家曾说,人最薄弱的部位是后背,所以我们习惯性地不把后背展露给别人,走路时不走第一个,站立时背要靠着墙,都是一个道理,那是一种防御姿态。

      只有简烟,会跨过栏杆,跨过世俗给的安全界限,无所畏地坐上去,坦然地把自己的薄弱展露给所有人。

      不知道她是太相信人,还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这样危险的举动,言随不会去做,所以她只能站在安全界限内,幻想着栏杆外的世界。

      直到杜松子和白麝香的味道一起袭来。

      言随靠在栏杆上的身姿霎时变得僵硬,目光落在台板上不再流转,像被美杜莎施了魔法变成的一座石雕。

      她还停在一个名为“过往”的梦里,却猛然被香水味从梦中扯出来,这样分裂的感觉让她很难思考身后站着的人到底是不是简烟。

      她只能想,如果是,那么她要对这次的“好久不见”做出回应吗?

      上一次,她用沉默作回答,简烟也没计较,只是说了那句“放松点,小朋友”后就走了,快得像幻觉。

      那这次呢?

      言随突然觉得ALPRZ的副作用在这一刻终于完全显露出来,她不能进行一次完整的危机应对思考,只能在心里骂了句“Fuck”,然后逼迫自己回头。

      庆幸。

      味道来源于另一个女人。

      她站在离言随几步远的地方抽烟,脸色绯红,一看就是出来醒酒的,察觉到言随的视线,对方礼貌性地冲她压压下颌。

      言随笑笑,不知道是回应女人的礼仪,还是嘲讽自己的傻气。

      杜松子并不是特别名贵的香料,白麝香也出现在很多款香水的用料里,是她自己,非要给香料冠上名字。

      况且现在再闻,就发现其实并不是同款香水。

      回到座位,鹿源已经玩过一阵,正窝在沙发上休息,言随走过去坐下,鹿源从手机屏幕上抬头。

      “你抽烟了?”

      环境太嘈杂,言随没听清,把耳朵凑过去又听了一遍,摇摇头,几乎用喊着说:“没有,别人抽的。”

      鹿源点点头,喝不少酒让她脸色看起来格外红,言随没问是不是该回去了,以她对鹿源的了解,不喝到走直线是不会散场的。

      喝吧,反正是为接风。

      那她也要喝,省得她非要和一款香水过不去。

      然后在鹿源惊讶的目光里把一杯冰割Vodka灌下去,转过头对鹿源举起空杯:“今朝有酒今朝醉。”

      结果是,鹿源没走直线,她在厕所里吐了个天昏地暗。

      所以说,人还是要有自知之明,不然也不会刚装过没事,转个身就啪啪打脸。

      不过,醉酒的好处是脑子直接宕机,别说简烟,冒烟她也想不起来了。

      吐完胃里好受不少,算着时间还不到该散场的时候,于是百无聊赖地在洗手台洗手,从尾指洗到拇指,换一只手,再从拇指洗到尾指。

      然后,耳边传来一声低笑。

      原来声音真是有味道的,不然杜松子和白麝香的味道怎么会穿过酒精,重新抵达脑仁,海马体这次真的忍无可忍了。

      没完了是吧。

      言随眉头一皱,伸手猛地按下水龙头,水流停止,她抬起头,与镜中的一双桃花眼对上了。

      哦,Fuck。

      这次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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