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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阿随” “你不想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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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后,鹿源已经不在那里,言随怕她出事,问了同桌的人知道她刚出去。
于是言随出去找人。
其实不用找,凭她对鹿源的了解,大概率在走直线呢。
果然,出了院子,言随几乎一眼就看到幽暗胡同里晃晃悠悠的身影。
人找到了,言随不打算上前打扰,只靠在小院的路灯下看着鹿源跟自己较劲。
其实鹿源这人挺有意思,看着总没心没肺的,从小到大皮实的跟男孩一样,闯祸就像吃家常便饭,也没少被父母老师责骂。
小时候她能边哭边吃冰淇淋,这性格一直让言随佩服。
可言随认识她这么些年,又清楚,这个看似洒脱不羁的女孩,其实心又比谁都细。
仅仅因为一句无心之言,她就记了十年,也跟自己较劲了十年。
言随望着胡同里来回走动的身影,眸色渐柔。
记得早几年前,鹿源从国外偷跑回来过一次,她们也是这样,喝得酩酊大醉,一样绕不过的直线梗。
那时候的言随比现在肆无忌惮,喝多了,拦住鹿源说:“别走了,你已经走的很直了。”
鹿源没听清,言随自己也喝懵了,嘴没个把门的,张口就来了句:“真的,别走了,你走的简直比你性取向还直。”
那时鹿源是什么反应?
她想不起来了,也不想再回忆,但鹿源背对着她沉默的那几秒,让言随意识到,她伤害到了朋友。
所以啊,醉酒误事,人还是要谨言慎行。
鹿源的梗是过不去了,这像是一种身体的反应机制,只要被酒精刺激,就自动开启。
不同的是,现在的言随已经不会像当初那么蠢,她会在身后守着,沉默地守护着鹿源的小小固执。
看着鹿源的样子,言随抿了抿唇,回想起自己总是劝鹿源放过自己,不要和自已过不去。
现在想想,觉得自己也没什么资格说这话,因为她和鹿源也没什么区别。
一直把着过去,一点也没松手。
再想想,其实,谁不是在跟自己较劲呢?
身边能数出来的,鹿源,言欢,还有她,不都是在跟自己过不去?
言随抬眼,路灯的灯罩上聚集密密麻麻的小虫子,拥挤着、无畏地、往高温处冲。
如同飞蛾扑火。
等鹿源走累了,蹲在胡同口,言随才走过去,没说话,陪她一起蹲着。
她想起网上曾经火过的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以前觉得俗,现在觉得还是挺有道理的。
太熟悉的人其实是不需要用眼睛辨认的,只需要站在你身后,你就知道她是谁。
就像鹿源蹲在地上,头鸵鸟一样缩进膝窝里,但还是能在言随蹲下来的那瞬间开口。
鹿源:“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言随“嗯”一声,她知道鹿源没事,她只是在想,身体感觉系统真是神奇。
鹿源不看也知道身后的人是她。
而她在不久前也体验过这种感觉,狭窄的洗手间里,言随仅凭一点点香水的后调就判断出身后的人是简烟。
言随笑了下,觉得不可思议。
鹿源不需要安慰,她有自己的缓解办法。
所以经过短暂的缓解后就能仰起头,重新展开笑颜,站起身,大笔一挥:“走,接着喝。”
言随挑眉:“你这气势,不得给我开个02的Dom Perignon?”
两人刚好走到路灯下,鹿源斜她一眼:“想着吧,别说02的,22的也没有,最多给你加杯Mojito,青柠能多放点。”
“这么小气啊,不符合鹿大小姐的身份。”
鹿源笑:“屁大小姐,我顶多算个。”她话没说完,只展开两只手扑腾了两下,然后放下手,冲言随撇撇嘴。
言随没再接话,她当然知道这里不会有Dom Perignon,她只是想调节一下气氛,因为她刚才看见,鹿源眼尾泛着红。
但在鹿源做出那个动作后,言随就后悔开了这句玩笑,因为她明白那个动作的意思。
那是一只小鸟。
一只无法飞起来的鸟。
正当她思忖着怎么重新挑起气氛,鹿源突然瞪着一双大眼,看鬼一样的看着她。
言随背后一阵发凉。
“你干嘛。”
“言随。”鹿源抱着手,声音幽幽:“你的口红呢?”
如果说高跟鞋是言欢的命脉,那口红就是言随的武器,她见人常年涂着口红,又钟情一款,所以唇色稍微变化,就看的很清楚。
更何况,她现在糊了一嘴。
言随心下一颤,在鹿源灼热的眼神里抿了一下唇,神情心虚,心里想着。
你看,就说酒精误事吧。
......
至于言随唇上的口红去哪了,这个问题的答案酒醒后她才完整的回忆了一遍。
狭小逼仄的空间里,两双眼睛在镜子里撞上,如同幽深的海碰上汹涌的浪。
后者眉眼微微拧起,却并不是皱眉,只是把眼尾上扬起时带起的小小动作。
桃花眼在酒精的熏染下氤氲出薄雾一般的风情,连带着微挑的动作都能在眉间拧成一朵花来。
头顶的白炽灯洒在那张如玉的脸庞,白玉无瑕,薄唇微微抿着,却不难看出浅浅笑意。
穿了白衬衫,松松垮垮的罩在身上,抱着手,姿态慵懒地靠在门上,只用一双眼盯着镜中人。
言随没想过真的会遇见简烟,毕竟在一座发达城市里,能够连续遇上同一人的可能性实在太小。
但潜意识里,言随又不能不承认,她一直在寻找简烟,从进来开始,就一直在找。
因此当简烟那张美得不可方物的脸真的出现时,言随产生一种落实感,一种预感真的实现,心里会说“我就知道”的满足。
酒精在脑海里碰撞,孕育出一种名为“胆大”的情绪,言随抬起眼,直直地迎上对方的视线。
姿态像即将去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
目光先落在对方脸上,她不能不承认,无论过多久,简烟依旧是她见过最美的女人。
那张脸像是出自罗马雕刻的艺术品,每一个弧度都恰到好处。
接着落在唇上,还是烈焰一样的红,张扬又热烈,让人忍不住赞同,这样美的女人,是应该用这样热情的颜色。
目光又落在白衬衫上,挽起的袖口,松开两粒纽扣,领口绣一朵玫瑰,一看就知道是她的衣服。
最后落在那双修长白皙的腿上,没穿长裤子,应该能猜到短裤是藏在衬衫下的,也没穿丝袜,就这么裸着两条腿,在灯光下,美的似画。
于是,桃花眼、口红、白衬衫、美腿、还有玫瑰在此时此刻构成一个真实的完整的形象的简烟。
一个消失了两年的女人。
再次具体的回到言随的视野里。
她任由言随打量着,唇角始终微微笑着,姿态坦然而优雅。
言随看着,默然笑了笑。
简烟是这样的,她从不吝啬自己的美。
最后的最后,言随收回视线,重新回到简烟那双桃花眼里。
她想,那双本就深邃温情的眼中,会藏着怎样的灵魂呢?
她真的很好奇,有这么一双有情眼睛的人,又怎么做得出那样无情的事呢。
想什么,也就做什么。
她往前走了两步。
看清了简烟风情无双的脸,还有稍稍直起的身体。
她想,简烟怎么没骨头一样呢。
而站在简烟的视角上,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她看出来言随朝她走来的那几步里,蕴着愤怒、藏着决绝、还有一丝丝委屈。
那平展的眉,看似平静如水,实则藏着风雨欲来的轰烈,不得不使她要直起一点身子才能迎接这样的情绪。
等到言随站定在眼前,眉间那股气又瞬间消失了,看着简烟的清冽眼睛里透出迷茫。
简烟比言随要高几分,而今天穿的马丁靴又有一点增高效果。
所以当言随站在她面前垂着头时,视线会恰好落在她领口的玫瑰上,看着那花儿随着简烟的呼吸一起一伏,拥有了生命力。
她的衬衫不是硬挺的布料,而是那种绵软的质地,软塌塌地贴在简烟身上,勾勒出姣好的曲线。
这么近的距离,那细腻平直的锁骨在她眼前晃呀晃,言随深谙此处美丽的走向,如薄雾中起伏的山脉。
她曾经在那山间,万里行舟。
言随没说话,简烟也只是垂眼笑看着她,视线落在她微颤的眼睫上,像小扇子一样,在眼眶下透出一片暗影。
于是两人在算不上美的环境里构成一幅奇异画面。
穿白衬衫的长卷发美丽女人,以慵懒的姿态倚在墙边,比脸更美的是盈盈笑意的桃花眼,而面前清雅温润的姑娘,一双小鹿眼清澈明亮。
白衬衫与灰卫衣,马丁靴与帆布鞋,组成一道即割裂又和谐的美。
她们身后是梦幻的乌托邦,空气里都散发着酒精味,弥撒着汗水的舞池里,人们在挥霍无法释放的欲望。
而仅仅一墙之隔,上帝就给她们重新造一个梦,梦里只剩下简烟慵懒的笑,还有含情的桃花眼。
就像不久前宴会的露台,一并成为她们的伊甸园。
酒精使人无法理性,也使人无所畏惧。
此时简烟就站在离自己一寸远的位置,她低垂的眼中,是简烟白衬衫的衣角,往下,是简烟一双美腿,最后,还有简烟姜黄色的马丁靴。
而她鼻腔的缝隙里,萦绕着除了酒精的刺鼻,还有白麝香和忍冬的冷香。
这些具象化的东西,一点点构成一个实实在在的简烟。
尽管如此,言随还是没敢抬头,去找那双曾经盈满她的眼。
等到最后,她听见简烟微不可见地叹口气,往前稍微挪动一点,伸出手,用指尖轻扫一下她的耳垂。
勾人的痒。
言随终于抬起头。
简烟还是笑着,她看着言随,一点点挑唇,用勾人的缱绻嗓音说:“你不想吻我吗?”
“阿随。”
......
后来言随回想起那个夜晚,总觉得离奇的过分。
空间逼仄,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不好闻的味道——劣质香氛配着洁厕净的气味。
身后不时传来嘈杂的叫喊声,舞池里放的又是某首土味DJ,就连她们之中,也萦绕着刺鼻的酒精味。
因此,这一切都不能够构造起一个暧昧的氛围。
那她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况下,真的吻了简烟呢?
酒精麻痹神经,当冲动性过去,再复盘起事情走向失控的原因。
才明白其实并不是因为简烟那句意味深长充满暗示性的话,言随很清楚,能够让她时隔一年再次掉进旋涡的,是简烟这个人。
那时,简烟看着她,甚至连姿势都没变过,倚着墙,微微低头,涂着正红色口红的唇勾出好看的唇线,看上去绵软可口,让她想起言言喜欢的一款棉花糖。
言随知道,那两片唇,实际会被看到的更软一些,因为下一秒简烟会在她唇边落下一吻,低声叫着她的名字。
“阿随。”
当忍冬的最后一点香朝着鼻尖袭来,言随早已溃不成军。
克制的吻是试探,在她没有表示抗拒后,那双薄唇便开始慢慢游移,最后落在她的唇中。
简烟对味道很执着,用的香水和口红一直没有变过,杜松子和忍冬的味道同样沁入她的骨髓。
而这款TM52系列口红,是带了一点点苦味的,所以,言随能在她唇齿间抿出酒味的同时,也品尝到类似纯巧的甜苦。
像酒心巧克力,入口苦涩,用舌尖蜷一下,就会上瘾。
言随几乎是在简烟伸出一点点舌尖时,就张开嘴唇接纳了她。
两人唇齿交融在一起,言随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身体一阵麻痹,触电一般,就什么都忘了。
就像清醒后的她也不理解当时自己为什么还会与简烟接吻,或许真是身体的本能欲望。
其实她们之间不该这么旖旎的,不论两人尴尬的关系,就单单只说这个环境,也不合适,尽管锁上门,却仍然有被撞见的可能性,况且在这样的环境里,也不适合造一场梦。
可两人都没有要结束的意思。
后来变成言随主导局面,和简烟试探性的吻不一样,她的吻带着狠厉,一些放肆的力度。
落在简烟唇上,脖颈上,总能带出简烟溢出的轻轻颤音。
直到简烟轻轻推开她,言随终于松开手,变成她靠着墙轻轻喘息。
简烟也一样,只是她更克制些,将喘息声压下去,而后去补妆。
等言随回过神,简烟在镜子前开始补口红。
美人连涂口红的动作都优雅迷人,将口红旋出管口,绕着唇边描摹出唇线,像在绘制一幅油画。
纤细白腻的指间拎着的不似一管口红,而是一杯晃在高脚杯里的Cardonnay。
简烟看一眼镜中微微红肿的唇,又看看站在身后的女人,语气颇为不善:“你还是这样。”
她睨一眼,轻斥:“属狗的么?”
言随抿唇,移开了视线。
她知道,简烟指的那里被她咬破了皮,她也知道,如果不是简烟用手拧一下她的腰侧,那么局面一定比现在还要难看。
等简烟将视线重新聚焦到镜中,言随默默将目光重新移回。
简烟长卷发柔顺地铺在身后,像夜晚轻浮起的海浪。
垂感很好的白衬衫被蹭起褶皱,本来松开的两粒扣子又多一粒,随着简烟涂口红的动作带出一片雪白,隐约还有一点黑色蕾丝边。
其实最吸引人的美景永远不是实实在在的,而是一种虚拟,一种想象力。
就像去旅游,去前才是最开心,就像美人,坦坦荡荡出现在面前的,永远没有“犹如琵琶半遮面”来的更吸引人。
想象,才是最美妙的。
就像现在,仅靠简烟松开的领口,透出来的那一点点繁复蕾丝边,言随就能想象出那里蕴藏着怎样的美景。
春山里还未融化的冬雪,凌晨才会涌起的海潮。
言随沉迷在想象中,所以当她意识到这不是梦而回过神时,简烟已经补好了妆,靠着洗手台,好整以暇地望着她。
言随猛地清醒。
“言随。”简烟笑了声,视线上下打量一圈,眯着眼幽幽地道:“我发现,你真是挺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