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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英语和英语老师 很多年以后 ...

  •   很多年以后,我才骤然发现,殷、余二位老师与英语这个词的看似毫无关联却事实上盘根错节甚至是阴差阳错的关系。虽然英语是一种西洋人的语言,但英语这个词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汉语名词。读的时候,必须先英后语,教的时候也不能先语先英。但在我们英语生涯的最初阶段出现的最初的老师,偏偏顶着余这个姓出现。余者,语也。殷者,英也。这大概是我们注定要将英语这门舶来之物学得非牛非马非猪非狗一副四不象的样子的不祥之兆吧。
      余老师,我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了。只记得他的家大概离学校仅一座山高。只要江南镇中学肯屈尊降贵,从山顶上平移下来。就可以与他家的房子隔着一条马路相对而居了。每天中午回家吃午饭,我们必须从他家的门前经过。他有一个儿子。经常端一碗令我们羡慕的菜肴坐在门口吃着。样子和他一样憨厚善良。
      他大概四十来岁。略显黑的脸上已经暴露了肥胖的迹象。大概中国人学外语,必须在两片嘴唇上下足工夫,中国人教外语也必须在嘴巴再加一把劲儿。所以人定胜天,天生的薄嘴唇在后天的努力下,最终也变得最来最厚实了。眼睛似乎有些嫌小,有点儿像天上的星星眨呀眨的。喜欢穿一身蓝色的中山服。那个时候,西装还不像义务教育那样普及。英语老师穿中山装教英语,实在也是对鲁迅老先生的旧瓶装新酒或者拿来主义的一个非常形象的注释。
      新学期第一节课,他竟然认识我。当然这也不足为怪。因为小学毕业的时候,我的成绩是年级第一名。在班级的花名册上排名第一个。虽然这个名字并不能让诸多老师如雷贯耳,但他们却自然地把种种升学的、拿高奖金的、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希望负托在我的身上。后来,我发现我笨重地越来越像只乌龟。
      “你是张小春的妹妹?”他微笑着问我。
      “嗯。”我有些奇怪,但亦笑笑。
      “张小春的英语学的很好啊,”然后顿了一下,“你要像她学习啊”。
      有一个成绩好的姐姐也是一桩值得炫耀的好事。仿佛她脸上的光彩也溢到了我的脸上。当然二姐这样一个连上初中都得多花钱的笨蛋,如何成了英语课的尖子生。我百思不得其解。
      从某种意义上说,英语等同到鹦语。对中国人来说,并不是一种正常的语言。和猫语、狗语、鸡语、鸭语没什么区别。从大英帝国出发,游过波澜壮阔的大西洋,浩无边际的太平洋。翻过高耸入云的崇山峻岭。连阻挡过数十个少数民族的入侵的连绵一万里的长城也挡不住它。因为急着跳海的时候,忘了穿外套。或者洋人的科学认为仅穿内裤游泳最有利于减少水中的阻力。得意洋洋地游,鸣鸣自得地游。上岸的时候,自恃体格强壮,拳头硕大,也不屑穿衣服。拿不懂得鹦语的或仅懂得一句半句但实无一用的中国人当未开化的原始人无法开化的白痴看。
      余老师其实只教了我们一年英语。他的课我多半已经忘记了。英语自然也非常善解人意地神游爪哇国去了。我们采用的是四川省新农村实验教材。据说将来,能与洋人直接对话。饭碗直少是铁做的。仿佛周天子铸造的用来祭祀列祖列宗的青铜质的鼎。后来周王朝倾覆了,可是鼎却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下来。不过仅仅是口语多了一些罢了。事实上,从我们开始学习英语的那一刻起,到后来纷纷工作了,到后来频频失业了,并没有碰见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除了神通广大的电视电脑。想想也是,偌大一个中国。中国人犹如大海中的水滴,挤挤挨挨地凑在一起,密不透风。若有脸白得像一张纸的外国人挤进来,不过是锅汤中的几颗盐。仅尝到其味道,想一睹尊容寻到盐的影子,不过是痴人说梦。外国人呆在自己安逸舒适富庶的家里不好,吃饱的撑,才会到中国来与中国人比个子,比肥瘦。发神经才会到中国人的地盘占中国人臭熏熏的茅坑拉屎撒尿。其实学了英语并没有实际的用处。平时见的都是中国人黄蜡蜡的脸,走的都是中国人的直挺挺的路,吃的中国饭,喝的中国水。说的自然也是中国人的字正腔圆的中国话。所以英语多半像早上吃的饭,吃过午饭后,就被午饭淹没掉了。或者早已转化成肠胃里的东西,能够重见天日时,已经臭不可闻了。
      后来证明我们的实验教材一无用处。实际上,我们的下一界,下一界的下一界……总之很多界,与我们的教材完全不一样。教育部虽然掌管教育,但教令也难得从一而终的。只要有一个歪点子出来,这新生的教令,就如当年严防农民偷生二胎一样,被果断地打掉了。更有一招杀手锏令我们措手不及。升学考试的时候,居然又是老教材。原因似乎是整个阆中市仅我们一个学校采用的是新教材。仿佛我们是光着身子被人沾上了羽毛,替乌鸡白凤丸打广告。当走在大街上游行显示威风的时候,这羽毛又被突来的怪风刮掉了。这类似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赤身裸体的奇耻大辱,直到现在我依然不堪回首。
      初二的时候,殷老师姗姗而来了。因为是女人,所以头发可以留到脖子的位置。比起余老师来,脸色略白。虽然两个脸蛋上都挂着肉,但并不显肥。个子高挑。眼睛特大。看学生就像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一样,尽收眼底。她授课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如果讲到激动的时候,声音容易变尖。当然激动的种类有很多种。有的时候是自己高兴,但多半是因为学生的调皮捣蛋愚笨而引发的愤怒。她就有可能握着一根长长的教鞭小跑过去。迅速地跑不可能,因为穿了三寸高的尖皮鞋。有的时候,个头高的身体强壮的男生却敢跟她对着干。比如举起胳膊挡一下或者怒目相对或者恶语相加,甚至夺过她的教鞭,在腿上一截两段。然后满脸通红地一屁股坐下。一班人哈哈大笑。
      后面的老师便难得有记得全的。初三的时候,来了个年轻貌美的女教师。人大约二十六七岁。头发比殷老师稍稍长些,大约烫过。有些蓬松。脸略略有些圆。又不是平常的圆,似乎是椭圆。但这椭圆不是竖着放的,而是横着的。个子似乎也较殷老师矮些。大约意识到天地尺寸不如殷老师,所以并不对学生动手动脚。眼睛也大,而且未戴眼镜,但能视度却极为有限。课内课外能入她法眼的并没有几个学生。除了成绩好的,其余的自然是视而不见了。想将来以如此高深莫测的眼光去挑丈夫,恐怕也会有一种英雄长恨天下无匹敌的寂寞吧。
      毕业考试的时候算是吃了大亏。往界生占了一大半;试题少数服从多数,采用旧教材。考试的那天,偏偏在一个没有百年也年过半百颇有几分风韵的半老徐娘一样的名校东风中学考试。七月的天,怕学生热不死,并不让教室里的风扇转着。门外一大堆小卖部大卖部,小车子,大车子,轰轰烈烈地吵着,震耳欲聋地闹着。一曲《纤夫的爱》在七月热辣辣的上空,撕破炎热的空气,翻来覆去唱,撕心裂肺地唱。唱得我差点都撕掉考卷拍桌子走人了。化学小半没做出来,数学一半没做出来,语文一塌糊涂。我昏沉沉地进了考场,又昏沉沉地回到了家。倒头就睡。母亲煮了几个荷包蛋都懒得吃,妹妹拿我开玩笑也不理睬,脑中一片空白。
      上中专的时候,第一学期依然有英语课。但此时,我对英语已经深恶痛绝了。这仿佛是一个专门诱惑年轻人堕落、腐蚀其纯真品格的恬不知耻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腐肉腐烂的恶臭味。教英语的居然也是一对半臭鸭蛋半臭豆腐的男女。男的先教,似乎姓黄。非常正宗的姓。因为姓黄,所以皮肤发黄,眼珠子也发黄。猥琐地只配去演黄片,却又嫌外表不够标准。所以他的课也像烂掉的黄瓜,萎缩的青菜,没有半点精神。后来据说考研去了。自高奋勇地研究英国人的国语去了。仿佛讲英国话的英国人死绝了。所以来了个女的。姓氏也不记得了。颇有几分姿色,但经过头发金闪闪眼睛蓝荧荧或者碧深深的洋文化的推波助澜,仅有的几分却顿时泛滥成万万分。魅力辐射到每个尚处于发育阶段对人生毫无经验对美貌佳人却无限向往的男生的身上。女生中几个脸蛋漂亮身材姣好的对她的装扮或者服饰也极为惊诧。可惜他们可供爱慕的时间并不长,半个学期后,我们的英语课没有了。而她也不得不将魅力浓缩成一团带回家养孩子去了。
      从此便陷入了没完没了昏头昏脑无滋无味的专业课,从此便坠入了昏天黑地昏头转向纠缠成一团的乱糟糟的生活。似乎目标是既定的,远远地在前方。走近了,却什么都不是。我孤零零地站在一无所有的原野上,竟然不知道该去向何方。
      02年春节回家,和妹妹去阆中城玩乐。在一条小巷碰见了余老师。头发已经花白了,似曾相识的脸上已经浮肿。远远地走了过来。我们竟然瞠目结舌,曾经流利地讲过所谓英语的嘴巴,竟然叫不出他的称呼了。
      “你们两个,竟然都不认识我了!”走近了,他说。
      我们笑笑,他也笑笑。
      最大的忘恩负义大概莫过于此。
      或者我的脸也已经被无边的岁月泡得面目全非,也难得有故人认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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