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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马拉之死(二) ...

  •   我不得不再次惊叹这座别墅的富丽堂皇,我甚至以为远在千里之外的英吉利海峡的那座与之有着同样名字的王宫不过是徒有虚名。我只能说同一句话,尽管这句话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是的,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我的眼睛如此贪婪,从房间的布置格局到装修风格到沙发、酒柜、茶几、花瓶,每一样我都看得很仔细,每一样都让我赞不绝口。我分不清哪样好,哪样更好,哪样最好,我只能说我所看见的每一样东西,每一扇门、每一扇窗户、每一盏吊灯、每一根柱子,甚至每一块地板、每一层楼梯、每一段扶手,都不是我曾经见过的那些门、那些窗户、那些吊灯、那些柱子、那些地板、那些楼梯、那些扶手……更不用说那些出自大家手笔的价值连城的油画,或是称得上稀世珍宝的玉器古玩。我恨不得长出十万只眼睛,因为除此,我无法在短时间内将这座别墅里的每一样物件都看个够;又恨不得长出十万只手来,每只手都轻柔地抚摸着,将这别墅里的每一样东西,包括楼梯、柱子、门窗、桌椅、茶几、杯盏,里里外外全都抚摸个遍;又恨不得长出十万条腿来,将这大房子里的每一个房间都逛一逛,每一块地板要踩一踩。是的,我将要跑遍每一层楼,在每一层楼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脚印。除此我怎么相信,当我和茅斯茨的白金汉爵永远说再见的时候,这座茅斯茨最南边的金碧辉煌的小洋楼还能记住我曾经造访过的点点印记呢?
      我不停地走,不停地看,眼睛目接不暇,双腿简直停不下来,嘴里更是赞叹不已。我的目光像打了胶似的,一旦倾注在某件物品上,便痴痴地胶注于其上,再也无法移开了。而我的腿也走不动了。当亨利告诉我脚下的地砖是别墅的主人特别花费重金从瑞典的柏丽公司订制的名叫金砖的特供产品,每块地板都价值一千美金时,“还是六十年代的价格”,亨利说,我立即就惊诧得从地板上跳了起来。
      “吓,折算成现在的市场价,岂不是一万美金?”
      “何止一万美金?”亨利笑着说,“据说温克尔在定购这批产品时,明令要求柏丽公司不得将相同产品卖于其它人,也就是说温克尔一口价买断了这款产品的版权。据说烧制这款地砖需要特殊的烧制工艺,而这种工艺烧制的地砖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特点,就是叩击地砖时,地砖会发出金属相撞击的声音。”
      “难怪玫瑰晚宴上,两个角斗士在宴会厅里角斗追逐时,我总能听到当当当的金属撞击的声音,随着他们打斗得越来越激烈这种撞击声也越来越强烈;而后来当人们冲进玫瑰花雨中,又蹦又跳又跑,这种撞击声更是达到了高潮。我还以为是温克尔·安妮特别安排的乐队表演呢。但是我又奇怪那天我在公馆根本就没看见乐队……原来是这些地砖在作怪啊!”
      这种情况下我的脚根本无法向前移动了。我赶紧蹲下身子轻轻叩击了几下地板,然后立即俯下身子,把耳朵贴在地板上全神贯注地听着。果然有非常清脆的类似青铜撞击的声音轻轻回荡,我又稍稍加重了力度,撞击的声音也越发沉重悠扬,意味深长,荡人心魄。
      “怪不得叫做金砖,”我说,“但是,我有一个疑问,这么好的地砖自然不怕没有市场,温克尔那么苛责的条件柏丽公司也肯答应?”
      “有什么不肯的?只要出得起价钱!你要知道金砖的工艺要求非常苛刻,造价非常昂贵,售价更是贵得出奇。当时正值冷战期间,全世界根本没有几个金融大佬,估计这世界上除了温克尔·爱德华再没有第二个人愿意为它买单,既狠狠赚了一笔,又大大出了一回风头,柏丽何乐而不为?”
      “就是现在也未必有几个大佬肯为它买单!”我从地砖上爬起来说道,“给你这么一说,我的脚都不知道怎么走路了,我感觉我两只脚都在颤抖,这一脚下去可就是一万美金哦!”
      “这房子里的哪样东西动辄不是万金?恐怕就是一套普通的茶具,注意我说的是最普通的茶具,比如我们刚刚用过的咖啡杯,估计造价也不会低于这个数。”亨利伸出一个指头。
      “一百美金?”
      亨利摇摇头:“一千美金!”
      “一千美金?”我再次把嘴巴张成一个圆形,惊诧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虽然亨利承诺一切都包在他身上,但是由于并没有征得别墅主人的同意,我们在别墅里的自由活动并不敢太过放肆。一则因为是晚上(事实上当时已经过了11:00)多有不便;二则因为实在不知道哪个房间里住的有人,而事实上别墅里所有的房间、所有房门都紧闭着。做为别墅的客人在没有主人或者仆人的陪同下,自顾自地在别墅里瞎逛悠,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礼貌、非常有失体面的事。擅自破门而入更不可取。如果门后仅仅只是一间茶室或是书房或是陈列厅或是储藏室也就罢了,如果恰好是某人的卧室,而卧室里又恰好有人卧床休息……也许他刚刚熄灯上床,也许他正好做着一个美梦,而房门却被打开了,房间里的灯突然被点亮,四目相对……不,是六目相对……哦,我实在无法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因此我们的参观范围只能限于玫瑰大厅以及通过螺旋楼梯而与玫瑰大厅紧密相连的别墅二楼、三楼的宽阔走廊。
      现在,我们站在别墅三楼的走廊里,我们凭栏而立。栏杆和柱子全部采用纯白色的罗马柱造型,与二楼的一模一样。站在此处向下俯视,整个玫瑰大灯尽收眼底。螺旋形的楼梯从别墅的东南方向盘旋向上,仿佛神话中的巨大豆茎,而别墅二楼、二楼的房间不过是它托在半空中的茂密的枝叶。而悬挂在半空中的巨大的枝形吊灯,则仿佛是这棵神奇的豆茎结出来的成串成串的肥美的豆荚。而那些在别墅中来来往往、进进出出的人们则是从这些肥美的豆荚中迸跳出来的圆溜溜的豆子。宴会厅的照明一半来源于枝形吊灯,然而此时这座大吊灯却并没有点亮,事实上整幢别墅,只有楼梯里的灯以及走廊里有两三盏灯可怜巴巴地亮着。这使得整幢别墅显得特别冷清,甚至让人产生出与眼前的矜持华美的装修风格极不相符的衰败、颓废、沮丧的情绪来。我大胆猜想那些紧闭房门的房间也必然是一片黑灯瞎火,因为房间里没有一丝灯光,也没有丝毫声响。因此我不得不再次做出大胆猜想:这幢房子要么睡着了,要么一个人都没有。
      整个宴会厅的光线非常昏暗,除了楼梯和走廊笼罩在桔黄色的灯光中,其余的地方几乎一片昏暗。这盏高高在上的华丽吊灯也是如此。它悬挂得如此之高,尽管站在三楼的走廊里,但是想要一睹它的芳容,观赏者还是不得不把头尽量向上抬。此时,它处于一片昏黑之中,远远望去,模模糊糊地只有一个轮廓,想要看清楚缤纷的枝干和漂亮的花瓣,那就很费眼神啦。但这并不妨碍当事人想起三天前的那场盛大的宴会。三天前这里和二楼一样,每一块地板上都堆满了玫瑰,每一根柱子上也都缠满了玫瑰;只要音乐声一响起,这些玫瑰花瓣便像着了魔一样、发了疯一样、染了病一样疯狂地朝下落。这种疯狂、病态很快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开来,那些染了病的豆子们滚得满屋子都是。它们大喊大叫乱蹦乱跳,欲望在它们肥厚的身体里迅速膨胀,似乎都想就地落地生根,却都最终心满意足地滚出了这座房子,滴溜溜圆地想滚多远就滚多远。
      一幅悬挂在楼梯口玄关处的人物肖像画引起了我和亨利的注意。这是一幅绅士的画像。绅士一身墨黑色西装,他的身材非常魁梧,健硕的臂膀、宽阔的胸膛将西装的前胸后背、左右两个膀子都填充得鼓鼓胀胀的。他坐在那里(这是一张半身像,无法判断画中的男子究竟是站着还是坐着,然而从他的两只胳膊上所泛起的衣服褶皱进行推断,他大约是坐着的,两只手则非常自然地放在膝盖上),面朝着画家,也面朝着画框外所有的观画者。画家的技法非常高超,他采用一种模糊的笔法,仅仅勾勒出模特的衣服轮廓以及模特身上一些能够突现人物强健体魄、独特神韵方面的细节——具体表现就是人物特有的体魄所能支撑起来的衣服褶皱,至于其余的细枝末节,比如衣服的花色质地、衣服上的装饰全都忽略不计。主人公甚至都不用金表、金笔、带金链子的夹鼻镜来凸显自已的身份。他这套衣服、也可以说这幅肖像画唯一的装饰就是他那件露出两片三角形领口的浆洗得非常干净、扣结得非常有形、简直可以说棱角毕露的白衬衣。这说明他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领口之下是一条碎花领带,碎花领带在脖颈处露出几个淡绿色的小点点——但也许并不是淡绿色——因为乍一看,小圆点的色泽与人物非常得体的黑西装的颜色非常相近。
      但是整幅画的亮点并不在人物的楚楚衣冠上。虽然他的确是一个衣冠楚楚的人物,也绝对当得起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这样的赞美词。这幅画的精髓和灵魂、或者说它第一眼就能抓住观画人的眼睛、打动观画人的一颗心的地方,就在于主人公的那张沉着坚毅、红润健康的面孔。
      他是一个络腮胡子,上嘴皮是两片茂密的八字胡,下嘴皮包括下巴全都胡子拉茬的毛茸茸的一片。两腮也是黑乎乎的,不完全因为光线的原因,而是胡子已经在那里留下了茁壮成长的力证。尽管如此,他的这张面孔并不让人觉得肮脏、邋遢,他的一头蓬松的短发卷曲而且非常浓密,也并不让人觉得零乱、潦草,反而给人一种意得志满的感觉。他那红通通的面孔又说明他保养得非常好,他那宽阔光滑的额头找不出一丝皱纹。两片眉毛骤然挑起,仿佛两座高高在上的山峰;而俊秀的高挺的鼻梁则以其天然分水岭的自然优势,将整张面孔恰到好处地一判为二,使得整张面孔英姿飒飒、生气勃勃。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他是一个精力极其旺盛的人。而最能体现这种旺盛的生命体质的却是他那双神采奕奕的眼睛。眼眶深陷,眼珠子炯炯有神。目光深邃睿智,极具思想深度,仿佛雪光能洞彻一切,似乎轻而易举地就能洞察对手的心思。这使得我根本不敢长时间紧盯着这双眼睛看。他面孔的表情非常严肃,甚至可以说一丝不苟,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却觉得他的睁得很大的明亮的眼睛里似乎流露出淡淡的哀伤。但是当我的目光变换一个角度、当我昂着头看向那副画时,我又觉得他的被浓密的胡须掩藏得严严实实的嘴角却又带着少许不易为人觉察的浅浅的微笑。我又盯着这幅画琢磨了一会儿,然而最后我还是无法确切地说出画中的男子是到底是忧心忡忡还是暗自欢喜,就像为世人传为美谈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一个样。
      我突然有了一个非常感兴趣的话题:这幅画的主人公究竟是谁?那一脸的络腮胡,那瘦削的脸庞,那深陷的眼窝,那像鹰眼一样锐利、凶狠、不威而怒的眼睛,似曾相似,又似乎毫不相识,却又最终与我记忆中的某个形象逐渐重合在一起。是了,就是这个人了,尽管岁月流逝,物是人非,人物的声音、个头、相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人物的面部轮廓、精神气质却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地变化。我又盯着那副画看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在主人公饱满亮堂的额头上发现了几条细小皱纹。他的眼帘明显松弛;眼袋稍嫌厚重,眼角也留有明显的岁月刻痕,最让人不可思议的,他的蓬松的头发中竟然掺杂了几丝白发。修剪得非常有特色的乍乍乎乎的胡须若是仔细看去,似乎也能挑出几根同样颜色的胡须来。现在,我觉得画像中的人物一点儿都不和蔼可亲了,他的笑容也一点儿都不轻松,他的哀伤似乎也夹杂着某种衰飒无奈。他坐在那里,目不转睛,矜持严肃,嘴唇红润而潮湿,似乎想要说些什么,然而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是——温克尔的画像,”我低声说道。
      “是他的画像,”亨利点点头说,“这画大约作于四十年前,真没想到老温克尔居然还有这么年轻的一幅画。”他的声音很小,似乎生怕画中的绅士听见了我们的谈话。
      这么说来,这幅油画大约创作于老温克尔年约四十岁的时候。以这个时间段推断,那么他当时应该刚刚从伯德斯的子孙的手里拿下了白金汉爵,公馆重新装修期间,他或者便找让人替自己画了这幅肖像画。画家的技艺非常高超,绝对称得上维妙维肖,他不但活灵活现地摹画了公馆主人的真实面貌,而且透过面部柔和、坚定的线条非常传神地传递出隐藏在主人公钁烁面孔下的卓尔不凡的精神内核。一双眼睛尤其值得称赞,虽然作画者未必明白公馆的主人当时的真实心境,但是他手中的笔却捕捉到了最真实的瞬间,也是最动人的瞬间,并如实表现了出来。因此那双眼睛既欢喜,又忧郁;既陷入了沉思,又有一种不为人所理解的高处不胜寒的寂寞和冷清。
      桔黄色的洞灯从走廊的上方将灯光投射到画像上,冷冷清清、凄凄凉凉,无声无息。整个别墅一点儿声音都没有。这种感觉非常怪异,我始终觉得整个别墅中并没有一个人。而我和亨利,与其说是温克尔·安妮的客人,还不如说是不请自来的两个强盗。这使得画中人物显得越发清冷寂寞了。这种冷清、凄凉、颓唐、衰飒的气氛很快感染了我和亨利。
      一种强烈的孤寂和不安攫住了我的心,寒气透过双腿直逼脑门,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噤。
      “回去吧,亨利,我们在这房子里呆得够久了。”我说。
      亨利回过头来,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理解的吃惊的表情,他伸出一根手指指向走廊的尽头处。那里的光线非常昏暗,一条纤细的亮光非常怪异地横在走廊的地板上,就像用一把锋利的刀子将混然一体的黑暗一劈为二。被黑暗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亮光泄漏了出来,四周围非常昏暗,因此那条光线就显得特别纤细特别光亮。
      “你看那里……”亨利的声音小得几乎只能让他自己听见。
      “这是怎么回事?”我小声嘀咕道,“莫非那里有一道门?为什么我们一开始竟然没有发现它?”
      “因为我们被楼梯口的温克尔的画像迷住啦!”
      我感到一种强烈的忐心不安,这种忐忑不安不亚于盗墓者在地宫探宝,也不亚于间谍在国家档案馆窃取机密文件。我明白我们应该止步不前了,但是我们的双脚却根本无法听从理智的忠告,依然木然且狂热地一直朝前走。我们很快来到那道门前。门是虚掩着的,留有一条小缝,房间里的灯光透过门缝投射到走廊的大理石地板上以及走廊对面粉刷得非常雪白的墙壁上。
      我和亨利都把脸凑过去好奇地朝房间里张望,非常怪异的,紧张到极点的一颗心瞬间竟然安静了下来,呼吸也平稳了许多。
      一个灵魂来到天国,当圣彼得将通向天堂的那道门打开,当他窥视到那道门门后面的神奇景象后,脸上便会流露出一种非常满足快乐的微笑。我相信我和亨利此时脸上流露出来的表情就和这种表情一模一样。
      房间内的陈设非常简单,它看起来非常像一个简易的书房。左边是一排实木橱柜。橱柜被划分成许多小格子,高高低低,长长短短,看似零乱无章却又使得整架橱柜避免陷入呆板厚重的误区,显得非常活泼灵动。所有的架子上都摆满了书,并且依据书籍大小,分门别类摆放得整整齐齐。书架最中间的几个格子没有摆放书籍,而是摆放了几尊雕塑,其中的一尊便是那座著名的米洛斯的维那斯。
      她半裸着身子,衣服已经褪到腹部以下了,整个上半身全部裸露在外。任何一个人,但凡看见这样的女性形象,无不面红耳赤、局促难安。但是米洛斯的维那斯却并没有带给人一种□□无耻的感觉。女神端庄秀丽,表情平静详和,没有半点娇艳和羞怯,只有纯洁与优雅。她的嘴角略带微笑,含而不露,给人一种矜持而睿智的感觉。她的身子微微扭转,使得整座雕塑呈现出一种螺旋形的上升体态,似乎暗合了某种音乐律动,使得这尊雕像非常具有艺术魅力。
      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夜晚,在这样一座华丽而古老的精美建筑中,突然看见这样一尊精美秀丽的雕像呈现在自己眼前,便由不得自己不想入非非了。橱柜上的灯光投射到这尊塑像上,投射到她那半裸的躯体上,她的雪白的肌肤像涂抹了一层釉彩光芒四射,又像真正的少女的肌肤光润健康而富有弹性。它甚至给人一种错觉,若是用双手触碰那裸露的双肩,就可以感受到美人的软玉般的体温。她那结实而□□的□□有节奏地一起一伏,仿佛她拥有了人类的真正的呼吸。她看起来并不是一尊冷冰冰的大理石雕像啊,仿佛某种神秘而强大的力量隐藏在这段洁白的大理石中。是青春的活力,是生动的跃动,是生生不息的原动力,是无尽变化着的微妙多姿的爱与温柔的魔力。丰满而圣洁,美丽而优雅,柔媚而单纯,性感而高贵,在这样一个裸体面前,在这样一尊女神面前,这就够了,这就足够世间的一切男男女女为之倾倒了。
      “这是谁的房间?”我悄声问亨利。
      “你认为这是谁的房间呢?”亨利反问道。
      是她?我没有说话,只把眉毛一挑。
      亨利也没有说话,也学着我的样子把眉毛一挑,意思是当然是她的了。
      这时我们已经站在橱柜前面的沙发旁了。
      沙发一共是三张,北欧简约风格。背对着橱柜摆放着一张长沙发,两边则是两张同样质地、同样款式同样颜色的单人沙发。这三张沙发在橱柜前围成一个凵字型,凵字的中间则摆放着一张玻璃茶几。茶几约三分之二的地方摆放着一只青玉色细口大肚长颈的冰瓷花瓶,花瓶中储满了清水,清水中供养着一枝梅花。梅花缀着三五朵指头大小的花儿以及七八个玉米籽大小的花苞苞,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清香宜人,毫无脂粉气和骄奢意,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花瓶的旁边摆放着一套非常漂亮的白瓷茶具。茶壶做成一节大竹筒的样子,它的手柄非常别致地横在壶盖的上方。而茶嘴的设计更让人拍手叫绝,居然是一只通体透明的可爱的蟋蟀。那是茶壶唯一的装饰。它把整个壶嘴都抱在怀里,仿佛壶嘴是它的私有财产似的。它翘起一足,居高临下,仿佛对自己此时的姿态非常满意。当主人拎起茶壶朝茶杯里倒水时,壶里的水就从它的肚子里缓缓流出。而它的身子又是如此通透翠绿,绿得几乎把从壶嘴里流出来的水都染绿了。
      茶壶旁边的茶碗则被设计成一截一截的小竹筒,釉色晶莹洁白,品质含蓄内敛,非常小巧别致。而此时它们中的大部分全都杯口朝下反扣在茶盘里,唯有一只杯口朝上搁置在茶几上,杯里盛有半杯琥珀色的茶汤。
      茶杯的旁边摆放着一本阅读了一半的书,摊开的那一页摆放着一根紫罗兰胸针。胸针的花瓣和叶片完全采用宝石打造,梦幻般的蓝和凝练的绿互相攀附、纠结、映衬,在桔黄的灯光下显得非常璀璨夺目。这似乎意味着主人的阅读并没有结束,主人临时有事离开一会儿,回来后还会坐下来继续阅读呢。
      出于好奇心,我把那本书轻轻翻阅了几页,原来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乱世佳人》。书中有几张男女主人公的彩色插图,其中费雯丽的一张身穿爱伦小姐的绿窗帘做成的时髦衣裙的插图甚是惹人注目。女主人公歪扎着卷发,头上的别致绿帽子以及那身橄榄绿的灯芯绒绿裙子映衬着那双狡黠的绿眼睛,使得那双绿眼睛越发像猫眼珠一样碧绿深邃了。
      由于时间关系我无法像女主人那样捧着这本书细读下去,何况现在的我当然不会对另一个非常幸运又非常不幸的漂亮女人感兴趣。很快,我就把书放回到原位,并且没有忘记把它翻到它原先摊开的那一页——斯卡丽特用父亲的手枪打死企图进入庄园抢窃的北方佬的那一页——然后非常小心地放上胸针。
      亨利对茶几上的茶具产生了浓厚兴趣。
      “这只茶壶倒是挺别致的,”他说,“特别是壶嘴上的这只蟋蟀,瞧这眼睛、翅膀和触须,从草丛中捉一只来也未必像它这样活灵活现的,简直绝了。”他把茶壶拎了起来,瞬间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惊骇表情。
      这种情绪立即感染了我,我也同样惊骇地看着他。
      “怎么啦?”
      “茶壶还有温度。”他把茶壶轻轻放下,尽量把它放在原来的位置低声说道。
      这意味着房间的主人很有可能就在房间里。我明白,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在这里、甚至在这座大房子里呆下去了,但是鬼使神差的,我和亨利却都没有要走的意思。仿佛这房间自有一种魔咒,让我们迷失了心智,将我二人禁锢在房间里,即使理智告诉我们“必须离开了”,但是我们的双腿就是迈不开步子。
      房间的东北角搁置着一架样式非常古老、擦拭得非常干净的卧式钢琴。琴面上没有摆放任何物件,连一张琴谱都没有。此时,我和亨利都注意到了,不仅琴面上没有琴谱,而且整个房间几乎也找不出一张琴谱来,尽管这个房间拥有整整一书橱的书。我和亨利的一致猜想是,要么房间的主人不屑于弹琴,钢琴放在房间里仅仅只是一个摆设;要么就是房间的主人不屑于照着琴谱演奏,总是随性而起,随时随地来一段即兴演奏。但是第二种可能性似乎并不大。因为近一个礼拜来,我们曾多次在白金汉爵的门前经过,原因不言而喻,但是我们并没有听见任何好听的音乐从别墅里飘出来的。别墅安静、沉默、静谧、无声无息,要不是晚上别墅里的灯光还如火如荼地亮着,简直让人怀疑别墅里面是否还有活人住着,更别说有动听的钢琴声传出来了。
      我靠在钢琴旁,用双手轻轻抚摸那些光滑而冰凉的琴键,女仆把它们擦拭得非常干净,真的是一点儿灰尘都没有。冥冥中,我似乎看见一双雪白的手不停地在光滑的琴键之间来回翻转。像皎白的月光,像流动的水流,像两只漂亮的海鸥翩翩而翔,一会儿左,一会儿右,一会儿远,一会近,一会儿聚,一会儿散;款款相依,两两相伴,若离若即,意浓情浓。冥冥中,那双手似乎又变成了我的一双手了,我不知道是否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暗中使然,突然,我竟然听见我的双指之间竟然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
      “嗡——”这足以把房间的主人从睡梦中惊醒了。
      我和亨利都吓了一大跳,我像触电一般赶紧把双手从琴键上缩了回来。
      “你在干什么?”亨利责备道。
      “我很抱歉。”我吐了吐舌头说。
      但是我们立刻被搁置在钢琴后顶盖上的一把刀迷住了。
      “奇怪了,这里怎么会有一把——一把刀?”我说。
      “有什么奇怪的,就温克尔·安妮这种性格怪异、喜怒无常的女人,就是在卧室里摆满骷髅骨也未必让人觉得奇怪。”
      确切地说是一把匕首,没有刀鞘,手柄黑黢黢的,刀身用不锈钢锻造而成,寒光泠泠,非常锋利,让人不寒而栗。这似乎与整个房间的装修风格格格不入。然而正如亨利所说的“就温克尔·安妮这种性格怪异、喜怒无常的女人,就是在卧室里摆满骷髅骨也未必让人觉得奇怪”,何况仅仅只是一把匕首呢?
      突然,地板上一长串暗红色的污浊点滴引起了我的注意,点点滴滴,断断续续,一直往前延伸……房间里的灯光非常昏暗,看不清究竟是什么,我的一颗心再次狂乱地跳动起来。
      “亨利,你看,这些是什么?”我轻声说。
      然而亨利的脸上却流露出一种难以理解的专注和迷茫。他把两根指手放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然后轻声说道:“你听……”
      “你仔细听听看那一头,是否有嘀嘀嗒嗒的声音?”亨利将一根手指指向钢琴旁边的一道门。他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眼睛睁得老大,眼珠子一动不动,嘴唇微微张开,嘴里呼出的气息非常轻柔,似乎被传说中的塞壬的歌声迷住了心智似的。
      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我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但是我还是学着他的样子侧耳聆听。
      确切地说是滴嗒滴嗒的声音,可能是水珠子一类的液体断断续续地滴落在地板上了。我越发紧张了,那种自打进入到这座大房子以来便一直如影随形的不安和惶恐再次摄住了我的心。我感觉我的心跳动得非常厉害。在这座大房子里,在这个寂静得让人发慌发狂的茅斯茨的夜晚,我能够听到的唯一的声音就是我的粗壮的喘气声和呯呯呯的心跳声。
      亨利俯下身子,用手指蘸了点暗红色的液体,他搓了两下,又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是血吗?”我听得出我的声音在发抖。
      “不是,”亨利的声音也在发抖,“如果真是血的话,会有一股巨大的血腥味……”
      无论如何,我们都该离开这座大房子了,至少离开这个房间。我和亨利交换了一下眼神,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寻着水声朝那扇门走去。慌乱中,亨利竟不自觉地把那把匕首握在了手里。
      门依然是虚掩着的,推开门,暗红色的液体继续在地板上延伸。房间里的光线比起外间显得越发暗淡。这大约是一个衣帽间,四面都是橱柜,左边留有一个通道,没有门,仅可一人通行。橱柜大部分是敞开式的,里面挂满了衣物。各种颜色的大衣、各式各样的风衣、带束腰的裙子、用腰带装饰的裤子,甜美的欧根纱系列时装以及充满时尚简约气息的成套的小西装、小西裙。一个柜子里装满了礼服,有出席晚宴的,有出席晚会的,有小礼服,有晚礼服;有佩戴蕾丝手套的,有完全露出半个胸脯以及全部后背的;有用巨大的玫瑰做装饰的,有不用任何装饰、剪裁得非常得体、非常简易的;三天前,女主人在玫瑰晚宴上穿过的那套雪纺长袍也悬挂在它们中间。一个柜子里放满了帽子,带面纱的,不带面纱的;灯芯绒的,呢子面料的;用花朵装饰的,用蝴蝶结装饰的;帽檐宽一些的,帽檐窄一些的。还有各式各样的围巾,各式各样鞋子,各式各样的皮包。活脱脱地就是一个女人生活馆,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把生活馆里的商品都搬到这里来了。虽然未必是全部,但一定都是精品中的精品。
      用中国丝绸做成的如羽毛一样轻柔如少女的肌肤一样光滑的睡裙以及绣满了各种蕾丝花纹的性感内衣,最能诱发人的想象力。我似乎看见这些精美绝伦、几乎可以当做艺术品一样珍藏的内衣,正在包裹那具曼妙的如玉石般通透的胴体。内衣的每一个部位都被填塞得满满当当的,都被撑得胀鼓鼓的;简直就要破裂了,然而这种危险最终却又恰到好处地止于这种几欲破裂。而同样是这具胴体,又似乎笼罩在一件轻巧得几乎没有一点儿份量的丝绸睡裙里,若隐若现,若有若无。雪白的身子自有一种迷人的魅力,在朦胧的灯光下,散发出一种明亮而又柔和的光芒,使得光线有些昏暗的房间顿时充满了温暖和光明。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应该是来自法兰西的希思黎。房间里非常温暖,这很容易刺激人的情欲,让人产生一种懒散、懈怠、昏昏欲睡的情绪。
      “就连温克尔·爱德华也未必进得了这个房间,”亨利低声嘲笑道,“你我可谓不虚此行。”
      “只要在我们出去之前,别出什么幺蛾子就行。”我无不自嘲地说。
      这时我们已经绕到衣帽间的背面了,确切地说是书房进来后的第三个房间。
      房间里没有开灯,仅靠从衣帽间投射出来的灯光照明,但是这点光线实在微弱得可怜,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大约是温克尔·安妮的洗漱室。因为衣帽间的背面摆放着一张长几,长几上陈列着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不是香水就是化妆品,不是防晒露就是护肤品。墙面上大约有一面大镜子,镜子几乎也是满墙。房间里的光线非常昏暗,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所以镜子里也是黑漆漆一片。唯一能看见的就是两个晃动的影子——当然是我和亨利的影子——像鬼魅一样黑黢黢的,不停地晃动,却没有气息。
      房间里的氛围突然变得非常阴森怪异,仿佛一阵阴风在后脑勺吹过。
      “滴嗒、滴嗒”的液体滴落到地板上——不,确实地说是瓷砖上——的声音再起响起。这声音似乎就在头顶,我和亨利都忍不住抬起头来。
      这时梳妆台上的壁灯居然亮了,我和亨利都吓了一大跳,原来是亨利不小心触碰到了开关。
      梳妆台上果然有一面巨大的镜子,镜子里清清楚楚地映现出我和亨利的两张惊慌失措的面孔。这个惊吓的表情至少持续了五秒钟,我们才缓过神来。幸亏房间里没有第三个人,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朝着镜中的自己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但是镜子里也清清楚楚地映现出一幅画:一个半裸的人瘫倒在浴缸里,脸上毫无血色。浴者的头上缠着一块毛巾,浴缸里白色的床单则如裹尸布一样鬼魅。
      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内心的恐惧和不安,我和亨利都猛地回过头来。
      果然在这个房间的尽头处,在冷冰冰的灯光下(事实上,当我们惊愕于镜子里的惊慌表情时,房间尽头处的那幅画的上方的洞灯就已经被人打开了。只是当时我们过于紧张,过于担心房间里会有第三个人存在,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房间里光线的阴暗变化),那里确实摆放着一幅画:而且居然是雅克·路易·大卫的《马拉之死》。
      “见鬼,房间里怎么会摆放这种画!这多不吉利啊!”我皱着眉头说道,尽管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幅不可多得的佳作。
      “鬼才知道!”亨利紧盯着那幅画恨恨地说道。
      突然亨利哆嗦了一下,他的脸瞬间就白得像一张纸:“不对,不对,那不是一幅画,那真的是……一个人……是一具……死尸!”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亨利的脸,就像是看见整个世界在自己的脚下突然轰然塌陷,亨利的眼睛中流露出一种我从未看见过的恐惧和慌张。
      我又难以置信地朝那幅所谓的《马拉之死》望过去,这回我看清楚了。真的没有什么《马拉之死》,真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对,是一具冷冰冰的死尸。
      死者像那幅画所画的那样躺在一口大浴缸里,浴缸里铺满了白色床单,他的胸口以下也都被床单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胸口前方是一块巨大的木板,木板上的绿色棉布被整理得非常平整,一直平直垂地,而铺在木板上的部分则连一点儿褶皱都没有。
      浴缸的旁边摆放着一口几乎与浴缸同样高度的木头箱子,箱子上搁着一只墨盒、一管鹅毛水笔以及一张几欲飘落在地却又最终被一小块石蜡牢牢地镇压住的被揉捏得皱巴巴的信纸。
      死者将脑袋无力地枕靠在浴缸上,紧闭双眼,半裸的身子没有一点儿血色,仿佛已经化作了冰凉的石头。他将一只胳膊搁置在木板上,手里紧紧地握着那份著名的名单;另一只胳膊沿着浴缸自然垂下。一股红色的液体顺着这只胳膊一点点地朝下流,流到手腕上,流到手掌中,流到指头上。指头上的红色液体正一点一点地朝下滴,滴落到地板上,发出“滴嗒嘀嗒”的响声。
      我感觉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我已经不能呼吸了,我看清楚了死者的面孔,竟然是美丽温柔的温克尔·安妮!
      我的心仿佛碎成了千万片,猛然间我情难自抑,瞬间我已经朝着那具尸体飞奔过去:“安妮啊,亲爱的安妮啊!”我撕声裂肺地大声哭喊道。
      忽然,我感觉到肩膀上一阵剧痛,我回过头来,我看见了亨利的那张紧张而愤怒地面孔:“你给我小声点,你想把整幢别墅的人都吵醒吗?”
      我的脑袋里突然一阵嗡嗡作响,我惊骇地看着亨利,亨利也惊骇地看着我。我猛然发现这个充满死亡和谋杀气息的房间里,除了死者——美丽的温克尔·安妮,就只有我和亨利了。而亨利的手中竟然还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哐咣——”一声,匕首掉落在地,它在地砖上翻了个跟头,瞬间那原本干干净净的匕首竟然变得血淋淋的了。
      此时我才发现,我脚下的地砖上布满了红色的液体,红色的液体一直向前延伸,穿过人行通道到达衣帽间,再穿过衣帽间来到书房,确实地说,来到那架古色古香的钢琴旁。而我和亨利一路寻幽探险而来,想必整个房间里都布满了我们大大小小的、若隐若现的血红的脚印。
      我感觉整个身子像是被人抽掉了脊椎柱,我瘫作了一团,浑身瑟瑟发抖,牙齿不停地直打哆嗦,双腿像灌了铅一样,尽管我们必须以最快的时间逃离案发现场,但是,老天啊,我和亨利根本就迈不开步子。
      我们怀着复杂的心情在那个女人的遗体旁边站了一会儿,也许是几分钟、也许只有几秒钟,尽管我们非常恐惧,但是仍然无法驱散心里的强烈悲伤。
      我们看着那个女人,看着她那张依然精致漂亮的遗容。她看起来那么安详,那么甜美,就像睡了着一般。她的雪白的肌肤尽管毫无血色,但是却依然弹性十足、活力四射,甚至当得起光彩照人四个字,就像这个美丽的女人依然还活着一般。想到不久以后,这张举世无双的面孔就会被埋进阴暗的墓地里,厚厚的泥土掩盖了所有的芳华和风流,从此以往,只有孤独、只有寂寞,只有无尽的漫漫长夜和不绝的绵绵相思,我禁不住泪如雨下,而亨利也不停地抹眼泪,由于不能大声哭泣,我们只能无声地饮泣了。
      究竟是谁杀了这个可爱的女人?我使劲地咬了咬嘴唇,又狠狠地握紧了拳头。
      这个漂亮的女人,这个精明的女人,这个让人既爱又恨的女人,这个非常幸运又极度不幸运的女人,竟然香销玉殒了,竟然如一股烟一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具娇媚的躯壳里竟然没有了丁点儿活力,这双深沉的大眼睛竟然再也不能明眸善睐,这娇艳的双唇竟然再也不能妙语如珠,这玫瑰般娇嫩的双颊竟然再也不能笑靥如花,这小巧玲珑、经过造物主的双手精雕细琢的美鼻再也呼不出一丝甜美的气息,啊!这是多么让人痛彻心扉的一件事!啊,最最尊贵的上帝,如果能够让这具曼妙的躯壳重新活过来,让她扯掉浴缸中的裹尸布换上衣帽间的任何一件漂亮的衣服,哪怕我下半辈子穷困潦倒,哪怕我立即倒在浴缸前、倒在雅克·路易·大卫的画里气绝身亡,我也心甘情愿啊。
      也许是我看错了,也许是我眼花了,也许是我太过紧张了,总之我不确定,我竟然看见那个女人、不、不、是那具尸体竟然眨了眨眼睛。她那细腻柔滑的面部肌肉、与轻薄性感的嘴唇似乎也同时向上微微抖了抖,竟然在嘴角的位置挤出了一个、一个魅惑的微笑。
      我揉了揉眼睛,又大把大把地擦着冷汗,我想我已经发疯了。
      “亨利,我怎么觉得这女人根本就没有死,你不知道,我刚才好像看见——不,根本就是分明看见这女人的眼睛眨了眨,还有那嘴角,那嘴角——”
      我已经说不下去了。
      亨利突然脸色大变,比刚才发现这女人的尸体还要可怕,就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灵魂被魔鬼抓走,也未必能吓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也吓得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了。
      那具尸体竟然真的睁开了眼睛,然后它抬起脑袋,随手从身后抽过一只抱枕,舒舒服服地把脑袋枕在抱枕上,然后放声大笑。
      我的嘴唇不停地在打哆嗦,我说不出一句话来,我的腿抖得像筛子。
      亨利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他结结巴巴地很长时间都说不出一句利索的句子来:“夫人……夫人……夫人……”他竟然像只木偶只能呆讷地重复这两个字。
      女人不停地扭动着美丽的脖颈,又抡起两只柠檬大小的拳头,使劲儿敲击着两只肩膀,又拿它们在两节玉藕般的胳膊上一阵乱捶。
      “哟,要长时间保持这个可真姿势不容易!可把我累坏了,哎哟,浑身都酸疼着呢!我没吓着二位吧!”她大声说道。
      我和亨利都大汗淋漓,谁也没有说话。
      还是落入这女人设计的圈子里了,还以为她有些看中我,真有什么问题想要真心请教,没想到竟然设计了这么大一个坑。一下午又是送信、又是留门、又是咖啡和甜点,原来就等着傻冒望里面跳呢!这回脸可是丢大了!
      “冒昧地问问两位,如果我真的就这么死了,两位将会怎么做呢?我的意思是说,两位将会以何种方式逃离现场呢?或者说以何种方式为自己洗脱罪名呢?”女人从头上取下毛巾,她一头的卷发都披散了下来。她美到了极致,也妖艳到了极致。
      “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过逃跑!”亨利突然变得非常镇静,“对不对,乔治,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过逃。”
      亨利朝我眨眨眼睛。
      我不明白他究竟想说些什么,但是他的轻松和镇静瞬间感染了我,我立即就含含糊糊地附和道:“是的,我们根本就没想过逃跑。”
      女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她正在用毛巾替自己卸妆,她擦掉了脸上的死人妆容,鬼魅地一笑:“因为什么?”
      “因为空气中根本就闻不到血腥味,如果这里真发生了谋杀案,那么我们在书房就可以闻到浓烈的血腥味了。尽管地板上到处都是鲜血——当然如果我们可以把它们称做鲜血的话!”亨利故作轻松地一笑。
      “说得没错!不愧是大律师,不,简直可以称您为大侦探了。”女人挥动着两段白晃晃的胳膊使劲拍击了几下,“请原谅,我实在受不了那个味儿……所以……算了,反正一切都该结束了……”女人伸出两只手指,做出一个附耳过来的姿势。她满面春风,一脸温柔,捆缚得紧绑绑的胸脯不停地被水漫过,不停地起起伏伏。她这个样子很容易让人心猿意马。
      亨利像个没有出息的瘪三顺从地俯下身子,他歪着脑袋,躬着背,以便方便女人对着他的耳朵说话。
      “信不信我现在就把整个别墅的人喊过来!把温克尔·爱德华叫过来!”女人恶狠狠地说道,“我现在这个样子,你们却在这里,你说,您亲爱的朋友看见了会做何感想……”她把一缕头发挽在指间,她的脸依然在微笑,像最美的玫瑰花,像玫瑰花的美丽的女主人。
      女人扯下木板上的棉布擦掉手臂上的鲜血。然后连同木板一起扔得远远的。
      浴缸里全是玫瑰,全是牛奶。
      她像一条乖滑的泥鳅滑入了浴缸。
      “来人啦,来人啦!”女人轻轻扯了扯左手边的门铃,然后笑嘻嘻地喊了起来,“温克尔先生,温克尔先生,请您进来一下好吗?”
      一阵非常急促的铃铛声忽然在楼下响起。
      然后一个非常苍老、非常沙哑、仿佛折断的竹子在地面上被来回拖曳、非常谄媚、非常卑微的声音忽然从里间传出来:“我来了,亲爱的,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
      这个声音就在门后,似乎已经听见某只受宠若惊的手正颤抖地握住了门把手,似乎下一秒钟房门就被打开了。
      我惊骇到了极点,我浑身都在发抖,我感觉骨头和肌肉都要散架了。
      亨利脸上流露出难以理解的迷茫和疑惑,似乎并不明白这个女人在说些什么,也不明白此时此刻我和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房间里。他仿佛石化了一般,整张脸像死尸一样毫无血色。
      女人将整个身子都泡在玫瑰和牛奶里,只露出一只如花似玉的漂亮脑袋。一脸笑容可掬,眼神非常冷漠、非常恶毒:“你们在拿戴安娜开玩笑的时候,可曾想过有今天?你们要是胆敢再胡说八道……你们有什么话都对温克尔先生说吧……呵呵……”
      女人卧倒在浴缸里哈哈大笑,笑声非常刺耳,我感觉脚下的楼板都在晃动了。
      我们惊骇地看着那个女人,那个半裸的女人,又看看我们自己,我们从对方的眼神中终于明白自己此时所处的危险境地和未来可能面对的悲惨境况。我们的牙齿格格作响,身子瑟瑟发抖,根本迈不开双腿,像被钉子钉住了一般。
      然而,瞬间,我们已经在地板上奔跑起来,我们拔腿就跑。我的耳朵中听不见别的声音,只听见我的双脚飞快地轮流敲击地板的声音。慌乱中亨利撞上了门框,他大叫一声,痛得脸都扭曲得变了形。而我却撞到了梳妆台上,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被摔得一地都是;我本能地停下了脚步想要收拾一下,但是我却回过头去朝身后的女人望了望。
      女人也正目不转睛地瞧着我,她恰好捕捉到我的目光,她恰好看到了我和亨利刚才的狼狈相,她再次放声大笑。
      我和亨利再次奔跑起来,像是被冤魂追着索命一样,像是浴缸中的女人从浴缸里跳出来,捡起地板上的带血的刀子、披头散发地、恶狠狠地跟在后面想要杀掉我们似的。女人的笑声一直在我们耳朵边回荡,整个公馆里,除了我们的的的的脚步声,就是她那没完没了的尖锐的嘲笑声。我们没命地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下楼梯的动作简直是连滚带爬,我们想要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个房间、逃离这座大房子,简直一秒钟都呆不下去了。
      跑出书房的时候,我听见里间传出另一个女人的声音,是那个艾丽斯:“需要把现场收拾收拾吗,夫人?”
      “明天吧,艾丽斯,时间实在太晚了。我也乏了,我们都早点休息吧。”女人懒洋洋地说道,仿佛身体里的活力已经消耗了十之八九。
      大厅里的灯不知什么时候全都打开了,顶灯、洞灯、壁灯,像一只只火球光芒四射。璀璨的灯光反射到雪白的大理石石柱上、用金色壁纸装饰的墙壁上、铺满红色地毯的螺旋楼梯上、不知用何种材料制作的式样古典、风格古朴优雅、色彩柔和亮丽的家俱上,我再次感受到一种能让人的头脑瞬间发热发狂的金碧辉煌和奢华靡丽。很短暂的时间内,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
      下到一楼的时候,鱼斗士正在炉壁前收拾残羹冷炙,炉壁里的炭火依然哔哔剥剥地燃烧着,就像一个温暖的小太阳。摇曳的炉火下,鱼斗士古铜色的脸庞被映照得通红通红的。他回过头来,冲着我们颇有意味地一笑。
      他那带有明显讽刺和蔑视的笑容深深刺痛了我和亨利的眼睛,若是在平常,若是换一个地方,我肯定跑过去甩他两个耳光,但是在恐惧的驱使下,我根本无法停下自己的脚步,更别说跑过去和鱼斗士搏斗了。大门竟然是洞开着的,谢天谢地,瞬间我们便夺门而出。
      梅林的灯居然也全都开着,我们凭借记忆一路狂奔;路面很滑,亨利不小心摔了一跤,但他很快爬了起来。我也不止一次被头顶的梅枝划破面颊,但是我竟然一点儿都不觉得痛。很快来到梅林的东北角,那道门居然也是大打开的,我们面面相觑,再次夺门而出。
      然后,我们脚下一软,相继依靠着那堵厚厚的墙壁瘫倒在地。我突然觉得心里一阵绞痛,根本无法呼吸。我不得不仰面卧倒在雪地上,尽量摊开四肢让自己躺得舒服些,直到好久,才慢慢缓过神儿来。亨利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躺在雪地上大口喘着气,大汗淋漓,尽管是茅斯茨的寒冷的冬天,尽管天空中还飘着雪花,他竟然用手团了地上的白雪就急急忙忙地望嘴里送。风吹在脸上非常痛,我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手掌上热乎乎的、湿漉漉的,带有浓烈的血腥味儿,竟然全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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