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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佳人有约 ...

  •   我实在拿不定主意该不该不把那件事告诉亨利。首先我无法确定那个女人在花园里说的话是否真实,或者说是否出于真心,要知道,她可是贯于捏一大把男子在股掌中任意耍弄的。
      其次出于一点私心,我希望这件事只发生在我和安妮之间,成为我二人之间的秘密,我并不希望亨利横插一脚,让两个人的秘密变成三个人的秘密。
      然而我想要的更多的还是恶作剧,她必定早就看我和亨利不顺眼了,想要趁机捉弄我们一番的险恶用心由来以久。但我实在想不出她为什么非要和我过意不去,难道因为戴安娜·弗兰西斯·斯宾塞?但是我和她、和她朋友、她丈夫相识不过一个星期,她有什么理由怀疑或者她有什么证据证明那件事一定是我做的(尽管这件事——我指的是曝光王妃新恋情——确实是我做的)?
      然而怀疑一个人做过什么事、没做过什么事,需要有理由吗?需要像沙丁鱼罐头将证据罗列得整整齐齐吗?
      正如我刚才所推测的,我们相识不过一个星期,说过几句话,喝过一两回下午茶,然而事实上我和她、她朋友、她丈夫彼此并不熟悉,她有什么理由相信我或者说不愿意怀疑我不是那个泄密者?她凭什么找一个萍水相逢、毫无交情、几乎是一无所知的人帮忙呢?难道因为那首可笑的《水仙花》?
      一想起那句“一个人如果恋上了自己的倒影,就像恋上了镜花水月,他的一腔痴情,注定只会付诸东流”我就头皮发麻,还能比这更丢人的吗?
      但是为什么不能是我呢?如果这女人真有什么问题,或者说真遇上了什么事,也许就是那个所谓的“惊喜”,她愿意请教的或者说她认为可以为她提供帮助或者说在精神上给予支持的那个值得依靠信任的人,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我瞧了瞧镜中的自己,长脸、高鼻、浓眉、大眼,脸上没有一点胡须。自从在茅斯茨住下以后,我就特别注意自己的形容。我每天都刮胡子,不打理好头发绝不出门。我甚至开始注意细节方面的修饰,要求侍者每天把衣服打理干净,把靴子擦得透亮,这在从前简直不可思议。
      “若要一个男人从不修边幅到衣冠楚楚,只需要谈一次恋爱就足够了!”亨利拿我取笑道。
      “可不是吗?”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苦笑道。我对自己的形象还算满意。额头饱满,鼻梁高挺,眼睛炯炯有神,头脑简单的女人总能在这样的眼睛中读出睿智、聪慧、坚定、责任等等与男子汉气概相匹配的美好词语来。只是肤色略嫌黝黑,这是近半个月来的海湾日光浴的成果。看来效果还不错!并不是理想中的面如冠玉,但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就是所谓的男子汉气概外化的具体表现,如果这女人是用欣赏男人的眼光来欣赏男人的话。
      或者这首《水仙花》真的打动她了呢?关于上帝的那套谬论,尽管在常人看来非常荒唐、不可思议,或者在这个不同寻常的女人看来,在有着天使一般面孔的温克尔·安妮的眼中,却又是否因此激发了她生命中的某种斗志,使其深以为然,从而让这谬论因此焕发出异样光彩呢?
      “我有一个问题需要向您当面请教呢……”这是她的原话。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语调舒缓,表情恬淡,眼波柔和得就像一泓深沉的海水,简直比科里嘉海湾的海水还要湛蓝。我立即就深深地陷了下去。我得承认,我现在依然在海水中挣扎,我恐怕我将永远葬身海底,永远都没有浮出水面的可能了。
      “如果可以的话,请您三天后的晚上,嗯,大约就是这个时间点到白金汉爵来一趟,当然,如果亨利先生愿意来的话,我也非常欢迎……”哦,我将拿她怎么办?我将拿我自己怎么办?
      亨利一整天都不在酒店,上午接到公馆的电话,话都没留就跑出去了,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酒店里。我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孤独,仿佛被遗弃了一般,想要找个倾诉的人都找不到。我像丢了魂一样,成天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歪着也不是,躺着也不是。简直没有心情看报,玩扑克也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干什么都提不起劲儿来,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外出散心,或者说散步,或者说装着散心或散步。因为散步可以想象的美好的事,就是期待着可能和那位白金汉爵的女主人不期而遇。
      在面包店、在咖啡馆、在翠石湖、在苹果林,在茅斯茨的任何一个这个女人可能出现的地方,我一次一次满怀着热情,一次一次的,说实在话,我已经把茅斯茨的每一块石板、每一寸土地都踏遍了。即便是在茅斯茨生活了十年、二十年的老资格原住民,都未必像我这样对这些石板、这里的土地抱有如此特殊的感情,或者说像我这样深知它们的生硬和冷漠。
      从镇北走到镇南是二十分钟;从镇南走到翠石湖是五分钟,横穿翠石湖是五分钟,绕行一圈是二十分钟;若是再加上湖对面的苹果园恰好是半个小时。我怀疑老天爷是故意的,因为我竟然一次都没有遇到那个女人。
      有那么几秒钟,有一个念头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温克尔·安妮根本就不在茅斯茨,她骗了我,她欺骗了所有的人,她早就走啦。
      但是这个念头仅仅一闪而过,像一道闪电稍纵即逝。我不敢这样想,或者说根本没有勇气这样想。这天马行空的女人不在这里,将会在哪里?伯尔特?普罗旺斯?维也纳?德比郡?还是别的什么类似于伯尔特、普罗旺斯、维也纳、德比郡的地方?是天涯还是海角,是短暂的别离还是永久的分别,从此势同陌路、音信全无?我无法肯定我的一颗心能够承受住这样的生离死别,我宁愿相信她还在这里,还在茅斯茨,和我一起呼吸茅斯茨的纯净空气、享受它的温暖阳光、仰望它的透明的、没有一点灰尘的碧蓝的天空,尽管她或者早就离开了。
      “我有一个问题需要向您当面请教呢……”那些话一直在我耳边不停地响起,像好听的铃声叮叮当当、清清脆脆;那女人说话时的表情和眼神也一直在我眼前晃动,是怎样的欲说还休,欲言又止啊!
      薄暮时分,亨利终于回到了酒店。天空下起了小雪,北风像一头发狂的狮子,关紧门窗、隔着厚厚的墙壁都能听见它呜——呜——呜——的声音,仿佛鬼哭狼嚎,令人心惊胆裂。
      亨利并不对他白天的行为做出解释,我也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将温克尔·安妮的邀请告诉他,我们就这样默默无言地吃完了晚餐。然而尽管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我还是发现亨利总是有意无意地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看。由于我心事重重,心里一直想着两天后的秘密,对于别的事并不关心,所以亨利的眼神尽管非常奇怪、甚至带着某种惊愕、不可思议的神色,却并没有让我产生一探究竟的想法。
      “老兄,我看你有些不大对劲啊,”当我们用完正餐,已经上了饭后甜点和咖啡,残羹剩汁还没有完全撤下餐桌的时候,我把一大勺盐当作糖放进咖啡杯里,若有所思地慢慢搅动着,亨利伸出手来大声阻止我说道,“从公馆回来后,你就迷迷糊糊的,莫非你的灵魂还在白金汉爵游荡?身子虽然回来了,灵魂却并没有回来,老兄你再这样失魂落魄下去可不行啊。”
      “我是否可以做这样的设想:难道莫非因为公馆主人小小的痛楚,就让您陷入了如此忧郁的境地,您对于温克尔先生的感情真可谓是至情至深啊!”亨利半开玩笑地讽刺道。
      “老先生究竟怎么样了?”对于自己的失态我并不觉得窘迫,重新要了一杯咖啡后,我随口问道。
      “没什么大碍,只是右腿胫骨有些骨裂。”
      “骨裂了?”我吃了一惊。
      “骨裂了,”亨利点点说,“当时他并没觉着怎么样,以为仅仅只是擦破点皮。但是晚上却一直隐隐作痛,痛得让他睡不着觉,今天早上起床,发现半边腿肿得老高。帕米德医生猜测可能骨折了,温克尔先生这一跤摔得并不轻。”
      “你一整天都呆在公馆里?”我的脑子里突然闪现一个念头:老温克尔一直都在茅斯茨,在白金汉爵,在那个女人身边,像影子一样甩不掉!如果温克尔·安妮的话值得信赖的话,那么她将如何向我当面请教问题呢?
      仿佛一瓢冷水当头泼下,这个念头让我沮丧不已。
      “准确地说是上午在白金汉爵,下午在柏都。”亨利把两腿一伸,尽量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温克尔回海湾啦,我得送他一程。”
      “海湾?海洋之恋?”我再次睁大了眼睛。
      “嗯,海洋之恋。可把老先生折腾坏了,他那把老骨头还经得起几次折腾?温克尔并不想回海湾,他还想硬撑着,但是菲力普却坚决不同意,帕米德医生也极力撺掇。他们的理由是,茅斯茨实在太寒冷了,不利于养伤,何况后续还要根据恢复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做手术。‘您总不希望靠一根拐杖过日子,或是希望坐在轮椅上度过余生吧。’忠诚的菲力普板着脸说。大约是被这句话吓倒了,温克尔才勉强同意回海湾养伤。”
      虽然我应该对这个痴情的丈夫产生怜悯之情,但是这实在是一个好消息,我不由得大喜过而望。但是我还是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情感,装出一幅漫不经心的样子轻声问道:“那么夫人呢?”
      “谁知道呢?”亨利耸了耸肩说,“谁知道她在哪里?据说昨天晚上,温克尔摔跤之后她就没在公馆里出现过。”
      “可怜的温克尔,可怜的……”沉默了片刻我低声说道,但是我无法继续说下去,突然间我觉得浑身冰凉,一对牙齿捉对般打架,身体也不由得颤抖起来。
      “上帝啊,你这是怎么啦?”亨利怀疑地看着我。
      再这么自作聪明地隐瞒下去,那么很可能就像这女人的丈夫变成另一个真正的笑柄了。我稍稍犹豫了片刻,便把三天后的约会告诉了亨利。
      “如果可以的话,请您三天后的晚上,嗯,大约就是这个时间点到白金汉爵来一趟,当然,如果亨利先生愿意来的话,我也非常欢迎……”我装出一幅轻松的样子学那个女人说话,表示并不把所谓的约会放在眼里。
      “很显然,这是一个玩笑话吧!我才不会傻到把玩笑话当成真心话呢!”我拼命让自己笑了几声,但是这笑声瞬间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笑出了几点眼泪。我的心在嘀嗒嘀嗒地滴着鲜血。
      “这就是让你一整天魂不守舍、失魂落魄的原因所在,我的朋友?也难怪,有这么绝妙的一次约会,有这么一位绝代佳人告诉你说:有一个问题想要单独请教,换成是我的话,我也会兴奋地整晚整晚睡不着觉。一颗心早就飞到美人的身边,将美人娇艳欲滴的嘴唇和娇羞脉脉的眼睛亲吻过千万遍呢。”亨利叹了一口气说道。
      我摇了摇头,但是立即又点了点头。亨利用语言描述的娇艳欲滴的嘴唇、娇羞脉脉的眼睛以及那一个个销魂蚀骨的热切亲吻刺激着我的大脑,我的脸瞬间变得非常滚烫。
      “难道您不觉得这是一个玩笑话吗?”我迟疑了一下问道。
      “玩笑话?”亨利把眉毛一扬,“嗯,有可能,这女人总是喜欢拿男人开涮,很有可能我们一去扑一个空……不过……”亨利把话锋一转,“女人从来都是善变的物种,想要猜透女人的心思可比在科里嘉海湾寻得一根针还要难很多。而温克尔·安妮的心思又是她们当中最最复杂、最最变化莫测的一个,她的喜怒哀乐比天气预报还难预测呢。”
      “我的意思是说不定温克尔·安妮真心邀请你去公馆做客呢!”见我一脸沮丧,亨利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真的吗?”我热切地问道,简直感觉像在做梦,“我真的有可能被会她……诚心实意地邀请吗?”
      “当然是假的,”亨利笑眯眯地说,这家伙毫不客气地泼了我一头冷水,“我劝你不必报太大的希望,诚如你所说的,这很有可能是一句玩笑话。”最后一句话亨利是一个字一个字说出口的,说完朝我做了一个鬼脸。
      我也朝他做一个鬼脸,然后我们都付之一笑。
      我们商讨的结果是,既然温克尔·安妮的邀请定在三天之后,那么我们不妨在茅斯茨再呆上两天。如果这女人诚心相邀的话,那么在这两天之内,必然会向她的客人再次发出邀请函,到时我们再见机行事。
      当然是这一次非常凶险的约会,约会绝对不会像热恋中的恋人甜蜜浪漫,可能存在阴谋,可能存在诬陷,也许还有谋杀……当然也很有可能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但是但凡其中的一种都足以让人心惊肉跳、瑟瑟发抖,却又让人突然变得兴奋起来。一颗空荡荡的心充满了期待,手啊脚啊的充满了气力,让人忍不住掰起手指头、脚指头来计算。两天,二十四小时,一千四百四十分钟,八万六千四百秒,而此时这些堆叠在一起的成千上万的分分秒秒正一点一点地在我们紧握的拳头的手指缝间嘀嘀嗒嗒地流逝着。
      “如果没有邀请函呢?”我问。
      “没有邀请函的话,我们……”亨利故意停顿了一下,一脸坏笑,从他那一脸狡黠的笑容中我读出了非常明确的想法,而我坚信他的想法和我的想法是一模一样的。
      我们最后的决定是:即便没有白金汉爵的邀请函,我们也照样去公馆。尽管这极有可能是一个圈套,但是美人设的圈套,跳下去又何妨?到时我们装出一副散步路过公馆门口的样子,如果侍者开门,我们就进去;如果侍者说主人恰好没空或是主人不在家,我们就折回酒店。
      “就当做去拜访老朋友,这样即便被那小丫头耍弄了,也不至于丢人现眼!”亨利吐吐舌头笑道,“真没想到一个妇道人家居然让我们两个大男人如此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想法子对付,做她的情人真够累的,做她的丈夫更累。我算是体会出温克尔的苦楚了,可怜的温克尔!”
      “可不是吗?可怜的温克尔!”我也吐了吐舌头苦笑道。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非常难熬。我感觉时间就像是被什么人恶意踩住了尾巴,令它动弹不得,因为连只蜗牛都比它爬得快些。但是我又庆幸时间过得慢些,最好是一点儿都不要流逝。两天的时光全都蓄积在沙漏的上方,堆叠得满满当当的,一点儿都不要泄漏下来才好。这样距离那场既神秘可怕、又让人无限向往的未知约会就永远都有两天之期啊。
      这两天的时间实在不知道如何打发。能做的事不过就是看书、打牌、听音乐,但是我们又不能总是呆在酒店里看书、打牌、听音乐。然后就是散步。然而散步也不能让时间格外过得快些。因为茅斯茨就那么大,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翻个底朝天,里里外外全逛个遍也不过一个小时的路程。每次当我们从酒店出去,都暗中叮嘱自己:“这次可要好好逛逛。”信心满满地出去,绕了一个大圈,绕了两个大圈,自以为时间肯定不早了。然而当我们兴高采烈地回到酒店,朝酒店挂在墙壁上的用松针和铃铛装饰的圆形大钟瞟上一眼,却不得不连连唉声叹气:“还不到十一点啊,还不到用餐时间啊。”
      当然相比呆在酒店里看书、打牌、喝咖啡、听音乐,我还是宁愿选择出门散步。因为这至少不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胡思乱想,而且散步还有一种好处,我在前面也说过了,就是或者有和温克尔·安妮不期而遇的可能。遇见了当然最好,至少可以略解相思之苦,也可以趁机察言观色,推测那女人的邀请是否出于真心。然而不得不说我们的运气差到了极点,整整两天,我们进进出出酒店不下十次,至少将茅斯茨逛了不下二十次,但是我们一次都没有碰见过那个女人。我们多次前往翠石湖,希望能够在湖边遇见她,但是那个女人并不在翠石湖。冷清、寂寥的湖面上,几道影子快速飞驰,他们偶尔也发出爽朗的笑声,但是湖面上既然没有那个女人的影子,这笑声便显得极度单薄、孱弱、干巴巴的。偌大的翠石湖清清冷冷、寂寂寥寥、空空荡荡,简直没有了一点儿人气。
      我想起一个星期前的晚上,在这里,就在这翠石湖上,在月光下,在美妙的琴声中,那么美的歌声,那么美的舞姿,那一群欢乐的人,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啊。快乐得让人不忍心回过头去正视它的美丽;快乐得让人再次回望时,忍不住潸然落泪。然而现在的翠石湖却什么都没有。湖还是那个湖,人或者也还是那些人,但是温克尔·安妮不在湖面上,湖上的一切便都没有了意义。
      想到这些,心情很难高兴起来,心里总是空落落的。冰瀑就在眼前,依然漂亮绝美;那条从半山腰上垂挂下来的腰带一般的陡峭的山路也近在咫尺,但是无论冰瀑也好,山路也好,此时它们的陡峭和险峻都和我们没有半点关系。因为我们已经彻底对它们失去了耐心和兴趣。换句话说,对于花费精力和时间征服所畏的天险穷途,坦白地说,我们已经毫无兴趣。。
      “老兄,我有一个疑问,”当我们最后一次从翠石湖慢慢往回走时,亨利低声说,“温克尔·安妮可能真的和你开了一个玩笑,这女人恐怕早就不在茅斯茨了。”
      虽然这个消息令我十分沮丧,因为这等于说足足困扰了我整整三天的心中的某种猜测已经得到了证实,但是我却奇怪我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心慌意乱、六神无主。
      “是吗?”我停下脚步。我微微挺直身子,眼睛斜瞟着亨利灯芯绒鸭嘴护耳软帽的帽檐低声说道,我非常诧异此时自己说话的语气,“是的,我毫不怀疑她早就不在茅斯茨了,很有可能圣诞晚宴一结束,这女人就把……她丈夫……抛弃了呢!”
      “既然如此,我们还呆在这里做什么?”亨利说。
      我用手杖轻轻拨弄着路边的小石子,并没有回答他。
      我们又心事重重地朝前走了一会儿,两个人都不说话。
      快到酒店门口的时候亨利再次停下脚步,他回头看了我一眼,颇觉无奈地说道,“算了,反正距离那个要命的晚上十点也不过半天时间,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到时就知道这小妮子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了,”然后他又摇了摇头,语气非常坚决,“但是无论如何,明天早上一定要离开这里。”
      “一定要离开这里!”推开酒店的大门,他再次叮嘱我说,表情非常严肃,语气不容置疑。我觉得与其说他是在好心叮嘱我,还不如说他是在刻意警告我、命令我。
      整个下午都无聊难捱到了极点。我们不得不靠玩扑克、打惠斯通来打发时间。
      不得不承认,我的心情也坏到了极点,茅斯茨的一切都让我忍无可忍,我一分钟都呆不下去。我恨不得立即就离开这个伤心地。
      天气非常寒冷,虽然雪已经停了,但是并没有出太阳。小镇的四周是连绵几百里的突兀而巍峨的艾菲斯大雪山,雪山之上是压得很低的阴暗而潮湿的厚重的云层和一望无垠的灰蒙蒙的天空。云层像是积压在胸口上似的,让人觉得非常沉闷。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妄想:似乎稍稍一抬头就可以触碰到上帝那张冷冰冰的面孔,而它的单调无趣的表情很难让人强打起精神来。这样的坏天气怎能让人有一个好心情?而艾菲斯雪山似乎也一扫往日的崇高和壮丽,变得冷漠、呆板、残酷无情,它的形象似乎在无限放大,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舒服的感觉。似乎灵魂被它逼迫到了一个逼仄的空间内,除非张大嘴巴、口鼻并用,否则很难正常呼吸。
      下午三点,我和亨利坐在酒店的咖啡厅里喝下午茶。我们临街而坐,一边上句不接下句地闲聊着,一边有意无意地瞧着街面上稀稀落落过往的行人。
      街道上空的云层突然变得靓丽起来,微微泛黄,渐渐地又有些泛红。天空像是蓦地裂开了一个口子,几线阳光居然从那道口子中透射了下来。像是看见了创世时的神秘天光,街道上的行人都抬起头来诧异地瞧着头顶上的怪异的天空。但是神秘的天光并没有持续多久。四周的云块立即朝决口所在的位置奔涌而去,并按照距离远近依次变换着赭红、腊黄、淡紫、乌青、惨白、纸灰等多种颜色。几分钟过后,太阳没入厚重的云层,茅斯茨的天空重新溶入无垠的混沌变得灰蒙蒙的了。
      “这天气也太怪异了,居然能出太阳!”我说。
      “哪那么容易出太阳呢?不又钻到云层里去了吗?”亨利正在看报,他瞧了瞧窗外的天空,然后依然把目光锁定在报纸上慢悠悠地说道,“这天气我看还要下雪。”
      一个从小镇南端走过来的身穿粉蓝色羽绒服的小姑娘突然引起了我的注意。
      “亨利,你看,你看那个小姑娘,那个穿粉蓝色羽绒服的?她不是公馆的人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穿白袍的金发女郎——那个螺号女郎就是她呵!”我热切地说。
      “哪个?”
      “那个!那个蓝色羽绒服、头上戴了一顶雪白绒帽的。”
      “你说的没错,是她,是那个螺号女郎;她来做什么?莫非……”看清了小姑娘的样子,亨利疑惑不解地嘟嚷着,忽然恍然大悟般把额头一拍。
      某种希望在我心中死灰复燃,瞬间我的脑子里再次闪过一个念头:那个女人还在茅斯茨,我浑身的血液又一次奔腾起来。
      这时小姑娘已经走到酒店门口了。在我热切目光的注视下,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发现小姑娘居然用纤纤细手拉开了酒店的玻璃大门。
      紧接着咖啡厅外居然响起了一串螺号般清新而好听的令我心惊肉跳的声音:“亲爱的罗斯福太太,请问乔治和亨利两位先生住在这间酒店吗?”
      咖啡厅里一片寂静。心脏似乎在那一刻停止了跳动,耳朵似乎也听不到自己的呼吸。但是瞬间,我的一颗心又拼命跳动起来,仿佛激动得想要从胸腔里迸出来一般。我听见我的呼吸分明像暴风雪一样狂暴了。
      我压抑着喜悦回头瞧了瞧亨利,他也用同样复杂的眼神瞧着我。亨利并没有放下手中的报纸,他手握报纸、竖起耳朵聚精会神地听着。
      咖啡厅的玻璃门猛地被人拉开,粉蓝色的天使像只粉蓝色的蝴蝶轻轻地飞了进来。
      突然,我狂热到极致的头脑瞬间变得异常清醒冷静。
      螺号女郎带来了一封信,那封信现在就摆放在我和亨利的面前。信笺明显来自白金汉爵,它装在一个白色的信封袋里,信封的封口处用火红色的火漆加盖了一个我们再熟悉不过的玫瑰花封印。
      信封上用秀丽疏宕的字体写了一行字:“给尊贵的乔治先生。”
      信笺上也只写了一行字:
      “先生:
      想必您并没有忘记三天前的约定,那么就请您如约而至!
      您真诚的朋友:温克尔·安妮”
      丈夫摔断了腿,做妻子的却并没有终止和别人的约会,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写信人的真诚,尽管她在信笺上特别用了真诚这个词。
      “请您务必绕到公馆的东北角,那里有一个通往梅林的小门,到时会有仆人把您带到公馆里去的。”螺号女郎最后叮嘱说。
      我和亨利都想从她嘴里打听出些什么,但是她只是一个劲儿摇头,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被吩咐来送信。尽管如此,还是让我们松了一口气。这至少证实了一件事:温克尔·安妮还在茅斯茨,今天晚上的约会也确有其事,而并非我们所揣测的痴人说梦。尽管这场约会是福是祸,是凶是吉谁也无法预料,但是这足以让我和亨利振作精神了。螺号女郎或者自己都不知道:恰如她在玫瑰晚宴上装扮的角色,她既然送来了这封信,那么就意味着另一场和玫瑰晚宴一样声势浩大或者说神秘莫测的宴会或者说约会已经拉开了序幕。
      一切都是未知,一切都有可能。阴谋、诡计、惊险、刺激?你以为我想到了什么?我想到了手持剪刀不断剪断生命线的冷酷无情的命运女神,也想到了她们带着一身葡萄酒狼狈逃窜的样子,想到了铺天盖地的玫瑰花,想到了那些被花瓣埋葬的不知所措的客人们,想到了那个狩猎扮相的一袭白纱的阿佛洛狄特……一想到这些,我就难以掩盖内心的激动。一想到约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我就坐立不安。
      当然也有可能什么都不会发生,只是纯粹的促膝长谈,也许我的某个建议真对这女人有所帮助也未可知。但是我自己都无法相信自己的这个愚蠢想法竟然能够变成现实。
      她会在哪里接待我们?在一楼的大客厅?不知道那幅著名的《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有没有重新悬挂回去?在大客厅旁边的小会客厅里,那里曾经做过客人们的更衣室?还是二楼的某个房间?或是竟然是在连温克尔都无法一探究竟的温克尔·安妮的神秘香闺?而这个女人究竟会向我们提出什么样的问题呢?诗歌方面?艺术方面?还是人生哲理?谈话的语气高傲还是平和?表情是冷漠还是温柔?我能否从她的美丽而冷静的面孔上找出一丝丝的尊重或者赞许呢?还有,为什么要走小门?莫非通向梅林的小门存在什么玄机?或者小门进出不易被外人发现,难道特令独行的温克尔·安妮还会在乎小小茅斯茨的眼光?唉,这女人究竟因为什么而自愿放下身段、屈尊降贵结交我这个初次相识、几乎可以说彼此并不认识的无名小辈呢?如果仅仅为了捉弄一个可怜的爱慕者,用得着如此大费周折吗?
      一个星期前,我们已经见识过这女人的非凡手腕,给客人一个惊喜或者说一个惊惧,是这女人惯用的手段。既然她可以用玫瑰花瓣埋葬别人,那么就可能用别的什么花或是花招埋葬我和亨利。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随着幕色降临,夜色一重一重加重,这个预感越发强烈。
      “我感觉这女人挖了一个坑,现在她就不作声色地守在坑洞的旁边,等着自己活蹦乱跳的猎物自投罗网。”我对亨利说。
      “那又怎样?难道因为明知是个陷阱,你就爽约不去?”亨利反唇一问。
      “当然要去!只有傻瓜才会不去!”我说。
      “是了,只有傻瓜才不会去。”亨利微微一笑,接着他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七点啦,”他笑眯眯地说,“再过三个小时,我们奔赴战场啦。老兄,你准备好吗?”
      九点四十五分我们正式从酒店出发,按照亨利的算法,路上花十分钟,到达白金汉爵的时间大约是九点五十五分。敲门、进门、在仆人的引领下进入客厅,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么主客双方会面的时间恰好是十点整。
      天空中又开始沙沙沙地撒雪籽儿,密密麻麻地直朝挺立在街道两边的路灯的冷漠而微弱的光圈猛扑过去,仿佛飞蛾投火一般。天气非常寒冷,风夹杂着雪嗖嗖地直往脖子里灌。我和亨利不得不裹紧大衣,又用帽子和围巾把脖子和嘴脸都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夜已经深了,整条街上除了用白玉兰装饰的路灯,很少有人家的灯还亮着。柔和的灯光从那些关得很严实的窗户中透射出来,那么亲切那么温暖那么令人心动,这使得远离尘嚣的小镇显得越发夜深人静了。路上没有碰见一个行人,听不见一个人说话,除了簌簌簌的雪落的声音以及松软的积雪在我们的皮靴下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响声。小镇仿佛进入了一种半梦半寐的迷离状态,优美恬静到几乎没有一点儿人间烟火气儿。
      “如果约会的对象不是温克尔·安妮,鬼才愿意在这样的鬼天气出门找罪受呢!我想我们一定是疯了!”亨利耸耸肩,用手抖了抖飘落在肩上的雪花笑着说。
      “谁说不是呢?”我也故意把肩膀一耸,装出一副轻松愉快的样子。
      天知道我有多紧张啊。三天以来的我有多么期待这场约会,现在的我就有多紧张,三个小时前的我有多焦虑、烦躁,现在的我就有多亢奋慌乱、不知所措。直到我们走出酒店大门,我都不敢相信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就是现在,我还是不能相信我和亨利正在赶往去白金汉爵的路上,我们正在奔赴温克尔·安妮的约会。
      “亨利,你说温克尔·安妮会怎样接待我们呢?难道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会狠狠挖苦我们一番?或是毫不留情面地捉弄我们一番?”迟疑了片刻我低声问道,“我自以为并没有冒犯她啊?她犯不着在我们身上白花费工夫啊?”
      “难道这女人捉弄男人需要一个理由吗?”亨利冷笑道,“男人的爱慕、喜欢、痴迷、眷恋,就是对她最大的冒犯!”
      我不再说话了,我感觉我的双腿一直在冻得硬梆梆的裤管时瑟瑟发抖。
      我们很快绕到了公馆的东北角。那里的梅花开得正好,有几株开得旺盛的,繁繁密密的枝柯张牙舞爪的,甚至都伸到公馆外面来了。梅花儿都挤挤挨挨地簇拥在枝头,雪在枝头上积压得很厚,三天前的雪还没有融化掉,三天后的雪又严严密密地堆叠了上来。在枝头上堆不住了,就袭卷着梅蕊儿、梅蕊里的梅香儿一点点地往下落。一点点黄夹杂在一点点的雪白里,零零落落的,落了一地都是……都是整朵整朵喷香喷香的梅花儿,相比枝头白雪掩映着的梅朵儿,地上的花儿一点都不逊色,看着让人十分怜惜。
      螺号女郎所告知的那道由梅林通向公馆一楼大厅的小偏门就隐藏在这几株盛开的梅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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