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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二 ...

  •   下午五点开始,客人们相继来到白金汉爵。让他们感到新奇的是,迎接他们的并不是公馆的主人,也不是公馆管家尊敬的菲力普先生,而仅仅是一些身份最普通的奴仆。女仆一袭白长袍,男仆一身短红袍,这些一身异国情调打扮的男仆女仆一见到他们就说:
      “先生,请先更衣吧!”
      “女士,请先换好服饰再入座吧!”
      客人们问他们主人在哪里,菲力普先生为什么不出来招呼客人,又询问一些有关今天晚上举办的玫瑰晚宴的细节问题,仆人们总是非常礼貌、又非常客气地回答:“先生,对不起,我并不知情。”
      “女士,对不起,我所知道的只有这些,恕我无法奉告。”
      这让他们产生了诸多猜疑。而当他们看见他们将要换上的服饰,包括头饰和首饰时,都无不发出由衷的感叹。首先他们惊叹于服饰之华美,做工之精美,质地之上好,简直是天衣无缝;其次各种头饰和首饰更让他们大开眼界,花环、头箍、手镯、臂箍、戒指、耳环,样样都是精品,样样都价值不菲,样样都让人爱不释手。他们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任凭仆人打扮自己。当仆人为他们戴上玫瑰、雏菊或是橄榄枝、丁香花结成的花环,或者用灵蛇、狮子装饰的腰带或是首饰时,他们瞧着镜中的自己,像是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个个如痴如醉、如梦如幻。
      一切装扮妥当之后,仆人领着他们进入宴会厅,宴会厅里的景象更让他们大开眼界。
      宴会厅的两边摆满一米见方的巴洛克风格的茶褐色小茶几。茶几做工精美,雕刻精细,茶几的四只角和每条腿都刻有细致的花纹;每张茶几的后面都摆放着一只用淡绿色牛皮包裹的圆形沙发。茶几的上面则摆放着各色新鲜水果,苹果、葡萄、橙子、芒果之流,最多的是石榴;可能因为主人爱惜客人,生怕客人擘开石榴时伤了指甲,因此很多石榴都是掰好了搁在托盘里的,露出红红的、粉粉的、水晶般的石榴子,客人只需一粒粒地取来吃就行了。
      盛装水果的各色托盘非常值得一提,都是清一色的琉璃盏,晶莹剔透,色泽艳绝。红的,绿的,黄的,蓝的,配了红的苹果,绿的葡萄,黄的橙子,蓝的蓝莓,真叫人垂涎三尺。
      而摆放这些水果之间的折枝红玫瑰也非常引人注目,它被插在一只刻有一只大壁虎的内圆外方的小瓶子里。玫瑰上面还滴着水珠,像是刚刚从清晨的花园里采摘下来的。
      玫瑰的旁边则摆放着一瓶葡萄酒(无一例外,每张桌子上摆放的都是葡萄酒),除了客人的刀叉之外,茶几上还摆放着一只颜色非常鲜艳、琉璃做的酒杯。和盛装水果的琉璃盏一样,有红的、绿的、黄的、蓝的、紫的、青的,也有用青铜做的,上面刻有海妖的图案。
      整个大厅豪华大气,金碧辉煌。挑空的复古天花板上,用粉红色绸缎结成唯美浪漫的帷幔;灯光穿过帷幔透射了出来,使得整个大厅呈现出一片令人迷醉的粉红。空气有一股浓烈的玫瑰花香,这香气不仅仅来自茶几上的玫瑰插花,也不仅仅来自客人们头上的各色花环。人们抬头望去,心胸和目光都不得不为之震颤。因为二楼的罗马柱以及罗马柱四周的栏杆上都缠满了新鲜玫瑰,仿佛茅斯茨的春天提前光临了白金汉爵一般。
      所有这一切都在表明这是一场非同一般的、超乎世人想象的豪华晚宴。然而此时客人们的注意力却并不在这些古色古香的茶几上,也不在精美得让人垂涎三尺的食物上,也不在美得让人窒息的玫瑰花上——它们全都集中在宴会厅三层台阶后面的宽阔的背景墙上啦。
      这太不可思议了,太超乎他们的想象了。
      “天啦,这是怎么回事?”客人们惊诧之极,“难道公馆这里还有一个花园?这柱子、这铜像、这山峦……这……”
      “明明已经天黑了,怎么……还是白天?”
      但是他们马上反应过来:“不对,不对,不是这样的。”
      瞬间他们立即惊呼:“天啦,仅仅是一幅画!一幅画哇!”
      一个头戴用月桂枝和茉莉花编织的花环的男宾伸出双臂打算拥抱矗立在他的面前的一根柱子;当他发现这其实只是一个假象时,不由得咧嘴一笑。他一袭月白色雪纺长袍拖地,按照画面的设计,他应该是《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中的众多被花瓣埋葬的一位。他旁边的一位头戴紫褐色紫藤花环、身穿浅紫色长袍的贵妇则向耸立在她面前的一尊青铜雕像伸出了手臂。妇人手持一柄鹅毛羽扇,珠圆玉润的右臂上佩戴了五六只用掐丝工艺做成的各色景泰蓝手镯。她也是画中的人物,她匍匐在一堆玫瑰花瓣中,左手撑住脑袋,右手举起扇子,非常漂亮,也非常醒目。
      除了接待宾客的仆人,公馆里的其它人——凡是在晚宴上有角色扮演的人——此时全都呆在公馆二楼的房间里。我们将窗户打开,客人们的各种奇怪表情和傻乎乎的举动瞬间尽收眼底。
      “你说的没错,真的是上帝的视角!”温克尔坐在窗前,把一只望远镜从脸上取下来低声说道,“真恨不得叫菲力普马上砍断绳子,现在就让他们欣赏欣赏什么是《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呢!要是这样的话,”他又把望远镜放到眼睛上,“温克尔太太的晚宴可就毁啦!”
      此时已经接近傍晚六点,茅斯次的太阳也该下山啦。太阳收尽了光芒,懒洋洋地横卧在山巅上,它一点点地向下沉,一点点地向下沉,当最后一抹斜晖在公馆西向的房间里消失殆尽,整个茅斯茨最令人向往的圣诞晚宴便正式开始了。
      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金发女郎忽然出现在二楼的走廊里。女郎头戴天蓝色缎带编织的花冠,左肩缠绕着一条豹纹雪纺丝巾,她双手托住一只巨大的海螺,鼓足腮帮子使劲吹了一口。
      “呜——呜——呜——”海螺发出一阵低沉悠远的号角声,仿佛来自遥远的海滨,带着浓浓的咸湿的大海的气息。
      紧接着一阵轻柔的管弦乐响起,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曲调,反正非常悠扬,非常动听。伴随着优美的乐曲,三个一袭白纱的美妙女郎载歌载舞出现在众人面前。
      “是欢乐,是欢娱,是生活的多彩;是优雅,是魅力,是生命本身;欲望需要控制,游戏本不是人生全部。一起共舞吧,朋友,只要有一个力量的掌控,生命就能绽放出美好的层次。弹起阿波罗的齐特拉琴,跟上我们的旋转舞步;否则你只能像可笑的赛洛格尔啊,无奈中黯然扭伤了脚踝。”
      愿来是美惠三女神。女神长发披肩,两鬓的卷发编成辫子巧妙地掠过额头。她们每人手提一只杨柳枝编织的花篮,篮子里装满玫瑰花瓣。她们一边唱一边跳,一边向众人祝福,一边将篮子里鲜艳的玫瑰大把大把地从空中抛洒下来。
      宴会厅里安静到了极点,宾客们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都睁大眼睛呆呆地看着楼上歌唱的女郎以及从半空飘洒下来的片片花瓣。花瓣飞飞扬扬飘得到处都是,茶几上,葡萄上、苹果上、石榴上,他们的头上、衣服上,甚至刚刚斟满葡萄汁的琉璃盏里都有。人们的一颗心被轻轻地融化掉了,所有人都沉浸在缤纷灿烂的玫瑰花瓣中,梦呓般地喃喃自语道:
      “真是太美了!”
      “真是太浪漫了!”
      一阵花瓣雨过后,亨利装扮的宠臣出现在二楼的楼梯口。他现在的角色是一名才华横溢的诗人,因此他依靠在楼梯上,一边声情并茂地吟咏诗句,一边一步一步地拾阶而下。
      “听啊,时序女神的神风,声响传进妖精的耳根。新的日子已经誔生。岩门呀然一声豁开,日神的车轮辚辚滚来,光的声响多么惊人。”亨利把一只手放在耳边,他侧过头去,做出一副聆听的样子。他脸上的表情却突然变得非常惊骇,语速突然加快,像是真的听到了那让人耳聋眼花的日神的车轮辚辚滚过,“大的喇叭,小的喇叭,使你震耳,使你眼花,闻所未闻者实不可闻。快去花萼里面藏身,为了安居,要更深更深。躲进岩间、树叶荫影,你听到声音,就会耳聋。”
      “森林的脉搏清新活泼地跳动,对那太空的曙光温柔地致敬;大地啊,你昨夜也毫无变动,如今在我脚下又焕然一新。”渐渐地,亨利的声音变得有些欢快活泼了,他伸出双臂给了自己一个热烈的拥抱,仿佛陶醉在一片柔和的晨曦之中,“你开始用欢乐把我包围,你鼓励我,唤起我坚强的决心。使我追求坚强的存在!”这时,他已经走到楼梯的最后一级台阶了,他突然转过身子,把一双胳膊伸向空中。
      “世界已经在晨曦中放开,森林里面鸣响着众生的万籁!”
      说时迟那时快,金发女郎闪电般地再次出现在走廊里,一声螺号再一次被吹起。
      “呜——呜——呜——”
      紧接着是一阵非常散慢的、也非常欢快的架子鼓(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Beyond乐队一定也受到了邀请,但是我却无法确定他们此时究竟呆在公馆的哪个房间里),在鼓声和号声的催促下,众人开始欢呼,一边欢呼一边拼命地拍手欢迎,所有的宾客都在座位上站了起来。
      因为公馆的主人——整场宴会的主角、也是《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真正的主角老温克尔所装扮的国王正身披金色斗篷、手持金色权杖,带着一帮宠臣和奴仆相继出现在走廊里。他们朝宾客们不停地大笑、挥手、飞吻,宾客们也发疯般地向他们挥手、大笑、尖叫、飞吻;这样持续了约摸两分钟,他们才浩浩荡荡地整装列队、隆重登场。
      首先是八个身着大红色战袍的年轻战士,他们手持盾牌和长矛,头戴斯巴达士兵征服希洛人经常戴在头上的、只露出眼睛、嘴巴和鼻子的、既威武又有些吓人的红羽战盔,牛皮编织的精美腰带上则悬挂着一把青铜短剑。他们既是皇家护卫,又是国王的仪仗官,威风凛凛地在前面开路,
      温克尔一手握着权杖,一手搀扶着国王的母亲。他们身后则簇拥着七八个衣冠华丽的宠臣;国王母后的扮演者此时显然有些激动,主人殷勤的搀扶让她受宠若惊。她表情僵硬,一脸惶恐,不敢抬头看主人的眼睛,更有些迟疑,是该紧跟上主人的脚步,还是稍稍走在后面些。毕竟他们现在的身份是母子嘛。
      这支近二十人组成的队伍相继走下楼梯,仿佛在大街上举行游行大典一般。
      美惠三女神再次出现走廊里,她们依然手挎花篮,依然跳个不停,依然一边跳舞一边朝缓缓走下楼梯的众人抛掷花瓣。又一场玫瑰雨从天而降,当然在公馆主人的提前授意下,这场玫瑰雨适可而止。但是即便如此,每个人的头上、衣服上还是零零落落地沾染了那么几片玫瑰花瓣。我抬头看了看那些飞舞在空中、像雨点般不断向我飞扑过来的鲜花,又朝四周瞧了瞧,朝脚下瞧了瞧。脚下的台阶已经铺了薄薄的一层,此时,我们真可谓是置身于花的海洋中了。
      楼梯是螺旋状的,因此游行队伍不得不根据楼梯的坡势调整队形;但是队伍依然非常整齐,前呼后拥、声势煊赫。我们个个昂首挺胸、精神抖擞。很快队伍绕过一楼的楼梯口,来到宴会厅中间的宽阔走道上。
      温克尔披着白色镶边(金边)托加以及《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中同款金色斗篷。托加实在太长了,他不得把左臂抬得高高的;他母后把一只手臂搭在他左边的胳膊上,这让他有些不堪重负。他还得当心脚下的长斗篷,因为斗篷实在太长了,甚至比他肩上的托加还要长;他得当心不要被斗篷绊倒了。因此他的八个宠臣中的其中两个(我就是其中一人),不得不走在最后面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替他托着斗篷的最末端。
      亨利很快也加入到我们阵营中来,他悄无声息地像个水泡儿突然在我的身边冒了出来,他也像我一样轻手轻脚地托着斗篷,表情严肃、一言不语,恭恭敬敬地就像一个真正的奴隶。
      玫瑰雨一直在继续,欢呼声和惊叹声也一直经久不息,而鼓声和螺号声直到我们走到那堵墙壁下、也就是那幅3D壁画面前、摆好姿势坐下来后才渐渐停止下来。
      温克尔没有坐下,他站在那幅壁画前,站在堆满苹果、葡萄、石榴、橙子、香槟、红酒的茶几后面。宴会厅内灯火通明,简直就跟白天一样明亮,他简直就像是站在真正的阳光下似的,因为他的身后分明就是蓝蓝的天,青青的山峦。他伸开双臂,两只胳膊举到与肩平齐,示意众人不要再讲话了。
      “嘘,不要再说了!”
      “静一静,静一静,温克尔先生要讲话了。”
      “嘘,听听尊敬的温克尔先生说些什么!”
      宴会厅很快安静下来。
      “朋友们,朋友们,欢迎你们来到白金汉爵,欢迎你们参加白金汉爵的圣诞晚宴,欢迎你们!”
      又是一阵架子鼓,又是一声嘹亮的螺号,宾客们又一次七嘴八舌地欢呼起来。“朋友们,朋友们,”温克尔一只手握住权杖,一只手手心朝下,再次示意众人不要讲话,“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是什么?是元旦还是圣诞?是复活节还是感恩节?或者都重要吧,或者根本说不清哪个更重要、哪个不重要!既然我们每个节日都过,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每个节日都同样重要。但是朋友们,我要说的是:既然我们现在过着的是圣诞节,既然圣诞节的每时每分每秒此时此刻正在我们身边静静流淌着,就在这个宴会厅里,就在我们的欢笑声中,那么有什么理由不承认,对于此时此刻的我们来说,难道圣诞节不是最最重要的吗?不必去管昨天如何如何,明天何如何如,重要的是今天何如何如。今天有酒,今天就一醉方休;今天过圣诞,今天就纵情狂欢,来个通宵达旦又何妨?”
      众人再次高声欢呼。
      “朋友们,朋友们,”温克尔继续演说道,“人的一生有多长呢?今天过去了,这一天就结束了;这个圣诞结束了,或者一辈子也结束了。人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长,生命或者比我们预料得还要短。所以趁着我们还活着,趁着年轻的生命才刚刚在地平线上起航,为什么不寻欢作乐?为什么不纸醉金迷!人生有酒直需醉,莫使金樽空对月。瞧啊,这些漂亮的酒樽,琉璃的,玛瑙的,琥珀的,翡翠的,是怎样的一双手,雕琢出怎样的巧夺天工?瞧啊,这些暗流涌动的琼浆;闪烁着智慧的光辉、散发着葡萄的芬芳。只那么一点滴,像年轻的生命在血管里欢快流动;只那么一小杯,像爱情的火苗在血液里熊熊燃烧;所以,朋友们,端起你们的酒杯来,满满地斟上葡萄酒。为了最美丽的爱情和最甜美的姑娘,为了那些一去不复返的逝去的青春、逝去的岁月,我们干了这一杯。”
      温克尔端起酒杯,做了一个请的动作,“Cheers!”他对着自己的客人大声说道,然后一饮而尽。
      “Cheers!”客人们也纷纷干杯,并把空了的酒杯倒扣着举过头顶,表示自己也喝了个一干二净。
      开始上点心了。
      琼斯丽扮演的爱丽尔率领十一名和她一样打扮精致的精灵纷纷上场。她们身材纤细、腰姿袅娜,每人都捧着一只非常精美的大食盒。而她们的背上又都装饰着一对洁白的翅膀,这对翅膀可由装在腰带上的一个红宝石样的按钮暗中操控,只要轻轻按下按钮,翅膀便妙不可言地扇动起来。
      但是人们很快就被她们手里的食盒深深吸引住了。这是一种红酸枝大漆描金食盒。食盒的外面用红、黑、金、绿各色颜色描绘了非常精美的山水人物,给人一种非常高雅、细致的艺术享受。什么样的人间至味才有资格装进如此精美绝伦的食盒呢?这无以伦比的食盒里究竟盛装了怎样无以伦比的美味呢?然而客人们现在在乎的并不是盒子里的食物,他们惊叹的目光全都胶着在做工和雕刻都非常精美的食盒上。他们把食盒捧在手里,非常仔细地观看刻画在它表面上的美丽图案,两只手不停地摸索着,嘴里赞叹不已,几乎都不忍心把盒盖打开了。
      但是美味终究还是藏不住,尽管精美的盖子非常巧妙地阻挡了人们贪婪的目光。这越发诱引众人丰富的想象力:是怎样的美味啊,是怎样的人生艳遇!因为还有没打开盒盖,人们就闻到一股难以抗拒的勾魂摄魄的香味儿啦。
      所以当他们打开食盘,他们便忍不住再次惊叫起来。每只食盒都有两层,每层都分为十二个小格子,每个小格子里都放有一小口点心。用橙子汁腌渍过的水晶虾饺、用椰汁和羊奶做成的非常爽口的马蹄冻;小得只有一颗樱桃大的塞满鱼子酱的中式叉烧。煎炸到恰到火候、表面是一层香脆的白芝麻、而轻轻咬上一口,里面的奶油蛋黄,便如黄金流沙般涌现了出来,这样圆鼓鼓的一个饼,据说它的名字叫做黄金满屋。
      所有的点心都小巧玲珑,精致极致,别说吃了,光是看上一眼就觉得心情特别舒畅。客人们一边看,一边吃;一边品评,一边赞不绝口。他们把点心托在手心,用叉子挑着细细观赏,直到眼睛和点心相互灵犀相通,才把它小心翼翼放入口中;然后闭上双唇轻轻咀嚼着,似乎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己的一颗心与潜藏在这些精美食物中的优雅灵魂在极度欢娱的享乐中达到共鸣。可惜每样食物只有一小口,吃完一样便没了一样,看着盒子里的美味越来越少,不由得不让人的一颗心升腾起一种没有由头的怜惜和惆怅。不知不觉中,无论主人和客人都渐渐放慢了用餐的速度。
      突然一阵非常急促的喇叭声响起,伴随着咚咚咚的极有节奏感的清脆而悦耳的金属相撞击的声音,客人们仿佛闻到了一股强烈的危险气息,都惊诧地抬起了头。
      一对装扮得非常整齐的角斗士突然闯了进来。一个头戴重盔,左手持盾,右手持剑。他的盾牌非常厚重,也非常宽大,这使得他的身体从肩膀到小腿几乎全部处于盾牌的保护之下;由于他的盾牌上有一条非常硕大的金枪鱼图案,因此我们不妨叫他金枪鱼斗士。他的对手的装扮似乎也和鱼有关。因为他肩上搭着一张麻绳编织的用来捕鱼的真正的鱼网。他几乎是赤手空拳走上场的,因为除了那张可笑的鱼网,他剩下的装备不过是一把三叉戟和戴在头上的一顶仅能露出两只眼睛、两个鼻孔和一张嘴巴的皮革头盔而已。
      “怎么,角斗士也上场了?”温克尔懒洋洋地说,他正在品尝一道非常美味的蓝莓山药;山药皎洁若雪,蓝莓甘甜如饴。这道点心的做法是将山药蒸熟,搅拌成泥,盛装入碟,再在碟子里浇上酸甜可口的蓝莓酱。
      但是他的兴趣并不在美味的蓝莓山药泥上:“我们是要把整个罗马都搬到白金汉爵来吗?”他说。他朝四周望了望,又朝楼上瞧了瞧,又怀疑地盯着两个角斗士看,仿佛他们其中的一个身份十分可疑。他没有由头地四处瞧了瞧,觉得很是无趣,于是他转过头去朝站在身旁的金发女郎招了招手。没错,就是那个身披豹纹雪纺纱巾的螺号女郎,女郎立即把头凑向他。
      “夫人呢,夫人究竟在哪里?”他有些不耐烦地问,“你知道夫人的消息吗?”
      “我并没有荣幸知道夫人哪里哦,先生。”女郎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不过,”稍稍停顿了一下,她又安慰自己的主人说,“夫人说,她会给大家一个惊喜呢!”
      “但愿真的是惊喜,而不是什么惊谔!”温克尔嘀咕道。
      著名的白金汉爵公馆现在成了真正的角斗场了。众目睽睽之下,两名角斗士开始了一前一后的追逐。网斗士跑在最前面,鱼斗士紧跟其后。他们每跑一步,脚下就发出咚的一声巨响。清脆而悠扬,沉重但不沉闷,仿佛他们的每一个脚步踩在了某种用金属制作的乐器上。他们不停地奔跑着,追逐着,咚咚咚的声响也一直响个不停,时而轻柔,时而生硬,时而激烈,时而和缓,时而铿锵顿挫,时而铿铮有力,简直就是一首好听的乐曲。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别墅的某个房间(Beyond乐队所在的房间)真的摆放着这种金属乐器,此时乐队小伙子们正和着他们奔跑的节奏,努力敲击乐器替他们的脚步合拍配乐呢。
      相比鱼斗士,网斗士的身材明显矮小些,而他的武器装备又没有什么杀伤力。在古罗马的角斗场上,他的先辈们、那些真正的网斗士,唯一可以凭借的就是自身的机动性。他们东躲西藏、四处逃窜,慢慢耗着对手的耐力和精力,期望瞅准机会撒网缠住对手,然后才能凭借三叉戟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我们的网斗士毫无疑问采用的也是这种贯用的伎俩。他个子矮小,体形瘦削,与他的对手鱼斗士相比,简直就像是柔弱的山羊单打独斗独自对决一头残暴的野狼。人们不由得暗暗为他捏了一把汗,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场带有娱乐性质的角斗表演,而为了保证表演者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角斗的危险性,他们所使用的短剑和三叉戟都是木制的。但是宾客们的情感天秤还是不由自主地倾向了身材矮小的网斗士。
      他看起来那么瘦小,又是那么弱不禁风,但是他又是那么机警,那么敏捷灵巧,他一边朝前跑,一边回过头来瞧瞧自己的伙伴,嘴里念念有词。就像一只确认自己不在捕食范围内的野鹿机警而紧张地瞧着自己的捕食者,剑拔弩张的氛围中,它装出一副轻松愉快的样子,却又不时做出蹦跳、嘶鸣种种动作,伺机挑逗对方,从而让自己在两人的对决中在气势方面占些上风。
      “那不勒斯的海风吹过海湾,金灿灿的阳光撒满大船小船。清晨,我驾着小舟一叶驶向远方,只为了寻找那一味美味——美味的金枪鱼片。”网斗士一口气跑到宴会厅那堵新增的壁画旁边,他挨着最右边的一根青铜色的大柱子站立着。他的头抬得高高的,背脊略略后仰,他那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倚靠在大柱子上的。
      他这个“金枪鱼片”的寓意再明显不过了,众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鱼斗士恼羞成怒,但是他尽量控制自己内心的烦闷,并且立即反唇相讥。
      “瞧你破旧的一张网,仅比裘力斯·凯撒的裹尸布稍稍要强。你这小贼,别以为你盗取了波塞波的三叉戟,你就能获得大海的神力,你以为你能为所欲为,而事实上你不过是叉住了自己的鱼尾!”鱼斗士一边低声吟咏,一边慢慢朝网斗士走去。突然,他猛地向前一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向大柱子猛扑过去。但是他的盾牌实在太大了,他又身着非常厚重的凯甲,所以尽管他身强力壮,但是他的动作并不灵巧,甚至显得有些笨拙。他就像那些童话中空有一身蛮力却毫无半点脑子的巨人,主人公只要稍稍转一转眼珠,就足以他们上当受骗。
      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靠近大柱子的一位草绿色长袍的长须长者瞬间大惊失色,而他身边的那位头戴粉白两色玫瑰花冠、圆滚滚的手臂上佩戴着一只翠绿色的灵蛇臂钏的漂亮姑娘则吓得立即尖叫着跳了起来。然而瞬间她又一脸羞愧地坐了下来,并对自己的失仪深表抱歉。
      矮个子网斗士非常灵敏地躲开了,他三步并做两步跑到另一根大柱子的后面。
      “Tunny Tunny,”他再次挥动着破旧的鱼网朝鱼斗士耀武扬威,就像挥舞着一面胜利的旗帜,“虽然我喜欢大海,但是我并不喜欢出海,因为冒然间出海,收获总是寥寥无几。尽管如此,我还是把鱼网朝着大海抛撒;我向着丑陋的命运女神起誓,我爱我的渔网胜过爱我自己,因为我的餐盘里总是少不了几勺肥美的金枪鱼羹。”
      鱼斗士怒火中烧,甚至可以说暴跳如雷。“少不了鱼羹吗?只怕少的是几个剑窟窿,”他冷冰冰地说。他在后面穷追不舍,他的对手在前面边跑边回头挑逗。一会跑进宾客席中,一会儿又跑到大厅中央,一会儿唇齿相讥,一会儿又停下来象征性地打斗一番。就像猫与猫打架、狗与狗打架一般,他们之间既保持一定的距离,又恶狠狠地紧盯着对方,企图瞅准时机扑上去狠狠地咬上一口。
      事实上这不过是一场表演而已,但要把一场表演演绎得如同真实事件一般,就不得不赞美两位角斗士天才般的演技了。一番打打杀杀后,两位角斗士筋疲力尽,观众们也心生倦意,角斗比赛终于到了出结果的时候了。
      鱼斗士毕竟体型高大,武器又相对较为精良,所以几个回合下来,赛场上的他逐渐占了上风。他像一只好战的公鸡越战越猛,越战越精神抖擞,他的短剑已经好几次差点触碰到网斗士的胸口了。
      网斗士还在苦苦挣扎,他体力不支,只能节节败退,毫无还手的能力,胜败已成定局。
      二人再次战斗到青铜色大柱子的面前。网斗士已经被逼迫到角落里去了,他若是再往后退两步,就与青铜色的大柱子融为一体。他迈开两腿,半弓着腰,一手持戟,一手持网,他又用眼角的余光稍稍朝身后瞟了瞟,眼神非常凶狠,又流露出一种让人怜悯的焦灼和绝望。
      鱼斗士一步一步朝他靠近。他依然用盾牌护住全身,右手把短剑举得高高的,就像古罗马战士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一样。他猛地向前一扑。
      宾客们再次失声尖叫起来。衣着华丽的女士们为了避免看见最残忍的一幕,都别过脸去,并抬起手臂遮挡住自己吓得花容失色的惨白的脸庞。
      事实上短剑和三叉戟上都抹有红漆,比赛规定,只要红漆点到对方的致命位置,就算胜出。当然她们并不知道。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鱼斗士一跃而起,然而就在他双脚再次落地时,突然脚下一滑,他竟然重重摔倒在地,就摔倒在网斗士的面前。事实上他是踩在一块香蕉皮上。一位正在剥着石榴子的女士见他纵身跳起,瞅准时机将吃剩了的香蕉皮扔了过去。他两腿一弯,立即跪倒在网斗士的面前,好像他做了什么错事,请求他原谅似的。
      网斗士先是一愣,但是他立即明白过来。机不可失,失不再得。他立即把手里的鱼网朝鱼斗士身上一撒。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晚的餐桌上果真有金枪鱼了。”
      众人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因为鱼斗士摔跤的姿势实在太好笑了,接着他们又纷纷鼓起掌来,并连声称好。
      鱼斗士一脸惶恐,又极为不甘,几秒钟过后,他意识到自己的窘迫状态,想要挣扎着站起来,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网斗士已经像捆粽子一样把他捆得严严实实的,紧接着一把冰凉的三叉戟已经指向了他的咽喉。
      一切已经成为定局,现场再次欢声一片。宾客们纷纷举起右手、竖起拇指,称赞两位角斗士的精彩表演;然后他们拼命鼓掌,一边向网斗士表示祝贺,一边为鱼斗士的失误深表惋惜。
      “幸亏只是一场带有娱乐性质的表演,这如果真在古罗马的角斗场,可怜的鱼斗士可就吃大亏了。”一位头戴粉白两色康乃馨的面庞非常丰满的大眼美女心有余悸地说道。她在画中的角色设定是:扑倒在淡绿色的沙发上,几乎完全被花瓣埋葬了。她的皮肤非常细腻,眼神既惶恐又无助,一张脸白里透红、红里带粉,比抛撒在她脸庞上的玫瑰花瓣还要红艳娇嫩。
      “您以为仅仅是一场表演吗?”坐在她旁边的一位头戴翠绿色橄榄枝的面相非常英武俊美的男士郑重说道。他也是画中的人物之一,在那幅画里,他几乎也被完全埋葬掉了。“小姐,事实上在古罗马,角斗士之间的拼命厮杀、殊死搏斗,对于台下的看客来说,他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所有的流血牺牲,都不过是一场表演而已。也就是说,您所谓的娱乐性质的角斗表演,在古罗马,确实只是一场表演,仅此而已。一切都是为了娱乐大众,一方表演,一方花钱买门票看表演,就跟我们今天看马戏、戏剧表演一个样,只不过角斗表演更野蛮、更残忍、口味更血腥些。”
      女郎睁大眼睛惊谔地看着他,似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过,您似乎对鱼斗士抱有更大的同情?恕我冒昧地一问,难道您不觉得他的对手网斗士也很可怜吗?”
      “我并没有对鱼斗士抱有特别的同情,只不过他是失败者,我的怜悯之情才油然而生;”女郎答道,“如果现在跪倒在角斗场上的是网斗士,我的怜悯之情自然也偏向他了。”女郎微微一笑。
      “真是一位好心肠的小姐!”男子也轻轻一笑。
      “你们觉得怎么样?”老温克尔回过头来对我和亨利说,“我觉得没有多少意思,不就打打杀杀嘛,罗马人这种嗜血的天性似乎与身俱来。或者在他们看来作为男人,要么死在战场上,要么死在角斗场上。他们骁骑善战,四处劫掠,既创造了辉煌的文化,又因为这种辉煌而最终走向灭绝;这种近似疯狂的野蛮行为,本身就没有可圈可点之处,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为什么我们现在依然看得津津有味呢?”温克尔指了指他的客人小声说道。
      “可能因为这嗜血的天性并非罗马人所独有吧!”亨利说,“一个人,无论罗马人、希腊人、埃及人还是后来的阿拉伯人,甚至现在的欧美人、□□人、甚至科里嘉海湾的科里嘉人,嗜血都是我们的天性。我们明争暗斗,你抢我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了利益最大化损人利已。这种明里争斗、暗里角斗,平时隐忍不发,背地里却积蓄力量;既要小心翼翼不把自己的弱点暴露给对方,又千方百计寻找对方的破绽,然后瞅准时机,一击致命;这种力与力之间的搏弈和较量,和罗马人热爱角斗表演又有什么区别呢?而当对方真的倒下了,一文不名了,那种角斗胜利的感觉,甚至比对方脖子上的颈血喷溅到自己的双脚上还要兴奋……哎哟,见鬼,这是一种什么想法!呸!呸!呸!”
      “嗯,是有这么点意思!”温克尔说,“现在我们之所以不并热心于角斗表演,并不是因为我们比罗马人更仁慈、更善良、更具有同情心。我们的时代也并不比罗马共和国更文明,仅仅是我们不屑于观看角斗士与角斗士之间的面对面的对决。因为即便角斗士流干了血,也无法让我们产生与□□相媲美的快感,因为它既无法让我们获取更多的钱财,也无法让我们取得更加显赫的声名。然而尽管如此,角斗这个词还是像古罗马奴隶主烙在奴隶身体上的烙铁一样深深在烙在我们的精神世界里了。简直可以说根深蒂固。人人都是角斗士,人人都在和不同的人进行角斗。人人都耍尽心机,用尽手段,人人都遇强则强,遇弱凌弱。角斗的技巧和伎俩,我们比谁都熟悉。因此,如果有机会生活在公元前的古罗马时代,如果我们可以在著名的圆形角斗场会面的话,我并不奇怪,我们这些人,我们眼前的这些人,当我们看见那些血淋淋场面,看见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被追逐被猎杀,当着我们的面被割断喉咙、开膛破肚,难道我们不会兴奋得跳起来,就像被打了一剂强心剂?如果我们有权决定一个战败者生还是死,难道我们不会同时举起右手,并满不在乎地将拇指朝下指(注意不是我们刚才所看到的拇指向上,而是向下;向上是活着,向下是死亡)?我并不奇怪!因为嗜血是人类的天性,就像当我们看见竞争对手突然倒下,一蹶不振,就立即想要一口把他吞掉,并不留下一点点残渣……”温克尔把身子一歪,舒舒服服地倚靠在抹茶色的沙发上。他这个动作让我想起了出没在亚马逊河原始森林里的巨蟒,因为吞食了足够庞大的猎物而懒洋洋地、心满意足地盘踞在水草丰盛的草地上晒太阳。“然而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恐怕纠结了太长时间,我恐怕我们错过了太多的表演……那么下一个看点是什么呢?如果可以的话,不妨来一首诗歌朗诵……”
      “乔治先生,听说您是一位作家,难道您不打算为温克尔太太写一首诗,赞美她的贤德和美貌吗?”他说。他带着嫌弃和挑剔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意思似乎是:“难道你不打算写吗?难道你不是已经写好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窘迫到了极点。我确实写了一首诗,也确实打算在圣诞晚宴上以吟颂赞美诗的形式向白金汉爵的女主人公开表白自己的爱慕之情,于是我不得不说:“是的。”
      “您不会介意在晚宴上公开诵读您的大作吧,”他又说,“不过既然如此,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请您务必一定要谨记:我希望诗歌的抒情主人公就是温克尔·爱德华,当然您的诗歌中不必非要出现丈夫、妻子这样硬生生的字眼。”
      我怀疑地看了看他,我不明白他这些话的意思。他也一脸嘲弄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怪物十分可笑似的。他的干瘪的脸庞看不出半点忌妒恼怒的神色,反而有些幸灾乐祸。我突然明白,向那个女人献殷勤并不一定是件好事,甚至可能祸事连连。亨利不就说过这女人不把男人当人看,特别不把向她献殷勤的男人当人看。我毫不怀疑,整个公馆的男人在她眼中的地位,可能连那只名叫戈比的波斯猫都不如。戈比可以随意枕着她的大腿呼呼入睡,这种特权是否可以落到一个男人的头上,简直难以想象。当然,这似乎也意味着做丈夫的并没有对我心存芥蒂,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但是很显然,他并没有把我当成一个情敌。他甚至还带着津津乐道准备看戏的兴头。我开始怀疑为了取悦公馆的主人,我那海湾唯一的朋友梅森特·亨利也参与+了这场诡计的策划。
      我像是一条掉进陷阱的狗,极度的紧张和恐惧让我不得不把力量积蓄在两只后腿上,准备一口气跳出这口该死的陷阱。但是当我再次与科里嘉海湾的幕后主宰对视时,我突然感受到一股让人窒息的寒气,寒气穿肤刺骨,咄咄逼人,似乎瞬间就从脚后跟凉到了头发梢。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我似乎看到了躲在陷阱旁的猎人的贪婪的面孔,又似乎有一只手掐住了我的喉咙,我只能发出一种声音,只能机械地重复两个词:“是的,先生。”我鼓足了勇气低声说道。
      “那么就这样办了!”老温克尔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绷得很严肃的面孔竟然露出了友善的笑容。
      魔法岛上的十二名魔法精灵再次上场。这一次她们每人捧着一只制作得非常漂亮的光灿灿的盘子。盘子金光闪闪、光芒四射,把精灵们的脸蛋都映亮了。
      每只盘子上都罩着一只同样材质的盖子,每只盖子的手柄都被打造成一朵非常漂亮的水仙花。水仙妖娆妩媚、楚楚动人,它那不胜娇羞的样子令它的观赏者们难以自持。
      “真是太漂亮了,真是太美丽了!真是太慷慨了!真是太难以想象了!”当精灵们把金盘子一一摆放在客人面前的茶几上时,客人们无不发出啧啧啧地赞美声,像在梦里一样,仿佛梦呓一般,神魂颠倒、如痴如醉。
      揭开盖子,惊喜更是连连不断。盘子里盛放的是一道非常美味的烤乳鸽。鸽子用烤肉酱腌渍过,又用蜂蜜和柠檬汁涂抹过两三回,还没有揭开盖子,就已经异香扑鼻。一旦揭开盘盖,更是浓香沁脾。皮脆肉嫩,骨酥味美,真是安逸到骨质里头去了,可以说是人间至味。
      然而客人们胶着的目光此时却并不在色味俱佳的烤乳鸽上。当他们打开盖子,盖子内盖的金光和盘子里的金光都在一瞬间被释放了出来,仿佛释放了一个狂热、焦灼、不安的灵魂。几十道金光,电光云影般互相交织缠绕、摇晃闪烁,那好看的纯黄金的颜色,似乎把整个宴会厅都映照得黄澄澄的了。
      盘子和盖子打造得如此精美,打磨得如此光滑,人们都可以在闪闪发光的金盘子里照见自己闪闪发光的影子。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所有人都在笑,所有人都一脸痴迷,一脸狂热。仿佛用刀刻画出来的一般,惊谔的,痴迷的、贪婪的、狂妄的面孔,一一映现在那些闪烁不定的金光里,惊心动魄、毫发不差。
      白金汉爵一片欢声笑语、纸醉金迷。
      已经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我看到的一切了,我心中的感觉更难以用言语来表达,我只能说贫穷限制了我的语言能力。今天晚上我所看到的、听到的,一切的一切,信息量实在太大了,仿佛脑洞大开,又仿佛脑子乱到了极致。我只能说我瞠目结舌、目瞪口呆,仿佛做梦一样,至始至终都处于一种病态般的极度狂热的兴奋之中。
      “喂,这盘子是纯金的吗?”我用手指戳了戳亨利的胳膊,又指了指摆在我们面前的把我二人的眼睛都照耀得眼花缭乱的明晃晃的盘子悄悄问道。
      “你觉得呢?”亨利扭过头来颇有意味地瞧着我,“你觉得或者说你希望它是真的,还是假的?”
      “可能是……唔……也可能不是!哦,实在是太难猜了……不过,如果可能,我真希望它是真的……天啦,我竟然可以在一只纯金打造的盘子里用餐!我真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不胜荣幸,还是惶恐之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吧!老天,我感觉我像个傻瓜!”
      “如果你觉得这样可以让你开心的话,那你就把它当成纯金的吧。人生苦短,醉一回就少一回,能醉一回是一回,所以尽情享受这种充满黄金光泽的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吧,”亨利笑眯眯地说,他又把脑袋附在我的耳朵边,很快说出了下面的一段话,“但是你的黄金梦很快就要醒了。因为我不得不告诉你:你我使用的盘子以及宴会厅里所有宾客使用的盘子,此时它们被他们摩挲在手、何止一个爱不释手,都不是纯金的,它们不过用一种先进的镀金工艺镀了一层金而已。不过……”亨利从盘子里挑起一块鸽子肉,半是赞赏、半是自嘲地说,“尽管它并不是纯金的,但是盘子的材质依然非常珍贵!盘子的造型设计、工艺制作都是顶尖级的,并且限量发行。这一切都足以说明它的身价之高。但是说这么多废话干什么?”亨利眨眨眼睛说,“它很漂亮不是吗?真的非常漂亮,我忍不住要为它大唱赞歌。”
      亨利的回答让我未免有些失望,我瞧了瞧眼前这只盛装着美味烤乳鸽的金灿灿、沉甸甸的盘子,我实在无法相信它不是用纯粹的金子打造的。
      “那么温克尔的呢?他那只盘子也是镀金的吧!”我随口又问了句。
      “你错了,亲爱的,”亨利冷冷一笑,“温克尔的盘子当然是纯金的,比纯金还要纯的纯金呢!”
      我再次张大了嘴巴,也再次睁大了眼睛。
      “真是金子做的?”
      “真是金子做的!”
      “没有一点儿杂质?”
      “没有一点儿杂质!”
      “那得花多少金子哦!”
      “是得花不少金子!”亨利点点头道,“这套盘子的出处,据说灵感来源于莎翁的名剧《雅典的泰门》。破产后的泰门宴请城中豪贵,采用的全是黄金打造的金盘子,但是当豪贵们纷纷打开盘盖,却发现里面除了清水便一无所有……当然,我们比他们幸运得多,我们的盘子里盛放的却是美味的烤乳鸽。”
      “是先生买给太太的吗?”
      “是先生买给太太的。老温克尔为了讨得太太的欢心,专门在海外订购了一套精美餐具,今天晚上我们所看到的、所用过的碗盏、酒杯、食器、包括这些金器都是其中之一。黄金盘子据说有好几十只,但是纯金制作的却只有两只,一只属于温克尔,一只归太太所有。仿佛一个王国里的国王和王后,这两只纯金打造的金盘子,已然统治起了一个金光灿烂的辉煌王国。”
      “如果你说的这一切是真的话,我宁愿相信它只是一场梦,如果它是真实存在的事实,我怕我会疯了!”我低声说。
      “事实上我怕我们已经疯了呢!”亨利也低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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