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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Chapter16——遗物 遗物 ...

  •   Chapter16——遗物
      江宇彻底消散的第一百天,我才敢拉开那扇从未动过的衣柜最底层抽屉。
      指尖触到木质边缘时仍在发颤,像十六岁那年第一次接过他递来的栀子,紧张得连呼吸都放轻。
      抽屉里没有贵重物件,只有一叠用牛皮纸包好的东西,边角被反复摩挲得发软,纸面上是他熟悉的字迹,一笔一划写着——
      圈圈圆圆圈圈,给我圆满的月亮。
      我蹲在地板上,眼泪先一步砸在纸包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最先拆开的,是那我脖子上那根银项链的原装包装盒。
      我以为早就丢了,没想到他一直留着,盒盖内侧贴着一张小小的便签,是他刚工作时写的:
      今天发工资,给全月买项链,她喜欢了很久,以后要赚更多钱,给她买更好的。
      字迹青涩又用力,带着少年人独有的笃定与笨拙。
      盒子里还躺着一张褪色的小票。
      我依稀记得那次,2006年5月20日,饰品店,价格不高,却花掉了他当时近半的薪水。
      那是我十七岁拼命考上海城,十八岁成年生日的时候,江宇送我的。
      我抬手摸了摸颈间早已磨得温润发亮的银链,它曾贴着他的指尖,他的心跳,如今贴着我的,
      成了他留在人间,给我最贴身的温度。
      往下翻,是一叠旧照片。
      大多是我不记得的偷拍。
      自习课上低头写题的我,菜市场挑草莓的我,夕阳下散步时笑弯眼的我,甚至还有三十岁生日那天,我红着眼眶看他时的模样。
      照片背后都有一行小字,日期精确到年月日,字里行间全是没说出口的温柔:全月今天很开心,我也开心、她又熬夜画图,要记得提醒她喝热水、我的女孩,三十岁快乐。
      最底下压着一张双人合照,是我们十八岁那年在出租屋阳台拍的。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我靠在他肩头,身后是漫天晚霞,照片边缘有些卷翘,显然被他看过无数次。
      背面只有一句话,字迹沉稳:从今天起,我要陪全月,一辈子。
      可他又食言了。
      我把照片按在胸口,心脏的位置一阵阵发闷,却没有再放声大哭。
      江宇不想看见我哭,他想看见我好好活着,带着我们的回忆,稳稳地往前走。
      照片下面,是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封面写着全月的小事。
      翻开第一页,是十六岁的字迹,歪歪扭扭:
      第一次遇见这么鲜活的女孩。
      她好像很喜欢吃荔枝味的软糖。
      她喜欢栀子花。
      她喜欢草莓,今天吃力一小筐。
      她不吃香菜,怕黑,睡觉要抱枕头。
      往后翻,一年年,一页页,全是关于我的点滴。
      今天她胃疼,以后要记得给她备胃药。
      她今天画图到凌晨,我悄悄给她盖了毯子。
      2018年生日,项链她很喜欢,我也很开心。
      以后不能陪她了,她要按时吃饭,少熬夜,记得去看海边和日出。
      最后几页,字迹越来越浅,越来越轻,有些地方甚至断断续续,像是用尽全力才写下。
      我看得出来,那是他魂魄快要撑不住时,勉强凝聚意识留下的话。
      全月,不要执念于我,不要停留在原地,要向前走。
      你幸福,我才能安心。
      我爱你,从十六岁,到永远。
      最后一行的墨迹极淡,却重得像一块石头砸在我心上:“别怕遗忘,我会化作风,陪着你。”
      窗外恰好一阵风卷着栀子花香吹进来,拂过我的发梢,带着阳光晒过的暖香,像他从前从背后轻轻揽住我的肩,把下巴抵在我发顶那样轻。
      我摸着笔记本皱软的纸页,指尖把那行淡得快要看不清的字摸了一遍又一遍,鼻尖的酸意慢慢软下来,变成心口轻轻的发烫。
      风还在吹,页脚被吹得轻轻掀动,像他在我耳边,和从前无数个傍晚一样,轻轻喊我的名字:全月。
      我吸了吸鼻子,对着空落落的房间,轻轻应了一声:我在。
      我一页页翻完,指尖沾满泪痕,
      心脏却不再像从前那样揪着疼了。
      我把笔记本轻轻抱在怀里,就像抱着他曾经温热的胸膛,窗外的风绕着我转了半圈,软乎乎
      蹭过我的脸颊,带着栀子甜香,像他接我放学时,车筐里堆着的那束花的味道。
      我走到窗边拉开帘子,暖融融的阳光一下子落满了整个屋子,远方的天很蓝,像我们十八岁那年一起爬过的山顶,看见的那样蓝。
      笔记本的夹层里,掉出一把小小的钥匙。
      铜质的,已经氧化发暗,钥匙柄上刻着一个小小的宇字。
      我想起他生前提过一次,他说,有机会,回夏城一趟,老家的柜子里留了点东西。
      当时我没放在心上,如今才明白,那是他早就为我准备好的遗物。
      可是我想:“江宇,我也是你的遗物吗?”
      我把钥匙小心收好,将所有东西一一放回抽屉,又轻轻合上。
      没有上锁,却像把我们十四年的时光,妥帖安放在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站起身时,窗外的栀子开得正好,风一吹,香气漫满整个房间。
      我走到阳台,拿起水壶,给那株我们一起扦插的小苗浇水,嫩叶上沾着水珠,像他从前落在我发间的温柔。
      颈间的银链轻轻晃动,微凉,却又无比温暖。
      这些遗物,仿佛在证明着,他爱过我,他爱过我的证据,也是他留给我最温柔的铠甲。
      我弯腰去关抽屉的刹那,指尖忽然碰到一层被压在最底下、我从未见过的硬壳本子。
      不是牛皮纸,不是笔记本,是医院的病历本。
      封面没有名字,只有一行他写的小字:别让全月看见。
      我的手猛地一抖,病历本滑落在地,纸张哗啦啦散开。
      那是他十八岁那年的病历。
      日期,正好是我们重逢、他说要一辈子陪着我的那一天。
      诊断结果那一栏,刺得我眼睛生疼——隐性急性白血病,随时可能离世。
      后面一叠,是他这些年断断续续的复查记录,每一张都写着随时有生命危险。
      而最后一页,是他离开前一周,用魂魄之力勉强写下的绝笔,字迹轻得几乎要飘起来:
      我早就知道,我陪不了她白头。
      所以我拼了命,想多撑了十几年,可是,我爱他,我又不想让她有除我以外的爱人,可是我又不能自私的把她留在原地。
      我想撑着,撑到她有了家,撑到她能独立生活,撑到她不再需要我也能好好走下去。
      但是,我仿佛感受到了,所以,我不是故意食言,我只是,只能陪到这里了。
      全月,对不起,让你等了一场没有结果的永远。
      但我真的,很想用尽全力,陪你,爱你一辈子.......
      我蹲在地上,死死捂住嘴,才没让哭声冲破喉咙。
      风从窗外吹进来,翻动病历本的最后一页,背面只有一行极轻的字:
      如果有来生,我想健健康康,陪你从青丝,真的走到白发。
      我把病历本紧紧抱在怀里,像抱住他曾强忍病痛、却始终对我温柔的一生。
      我知道,我一直接受不了江宇的离世,我一直执着与他不会那么忍心抛下我。
      我总是认为江宇他只是暂时躲起来治疗,等好了就会笑着推开家门,喊我全月,给我带门口巷子里刚出锅的糖糕。
      眼泪砸在泛黄的纸页上,晕开那轻轻的字迹,我对着空无一人的屋子,轻轻说了一句:江宇,我不怪你食言,这十几年你陪我的日子,已经够我念一辈子了。
      你放心走,我会好好活下去,带着你的那份一起,好好走下去。
      话音刚落,桌上的玻璃杯突然轻轻晃动了一下,水面荡开细密的涟漪。
      我愣住了,这不是风——窗外的树枝丫明明是静态的。
      我笑着,眼泪依旧滑落。
      这几天夜里,我蜷缩在床上时,总能感觉到被子边缘有若有似无的凹陷,像是有人小心翼翼地在床边坐下。
      我不敢睁眼,却能闻到空气中若隐若现的栀子花香,那是他生前最喜欢的味道。
      有次我对着镜子哭肿了眼睛,梳子突然自己飘了起来,笨拙地想替我拢起散乱的发丝。
      镜中映不出任何人影,可我分明听见一声极轻的叹息,带着他独有的温柔:"全月,别哭。"
      我知道那是他。
      他好像回来了,又没回来。
      从十八岁他去世以后,他化作只能我看见的鬼魂形式,以这样的方式陪着我。
      而在他消散以后,虽然我看不见,但我知道,那就是他。
      在我加班晚归时,客厅的灯会提前亮起;在我切菜不小心划伤手指时,创可贴会莫名其妙出现在手边;在我对着他的照片说话时,相框总会微微发烫。
      ——
      我驾着车,来到这个生我,养我,但也却给我造成了一生阴影的地方。
      车轮碾过夏城老街坑洼的柏油路,两侧的梧桐树影晃在车窗上,和我记忆里少年白衬衫的纹路一点点重叠。
      车停在老巷口,卖糖糕的阿婆还守着那辆铁皮炉子,甜香顺着风飘过来,和江宇从前带我的嗅觉记忆一下子撞进心口,酸得我鼻尖发颤。
      我攥紧了口袋里那把刻着“宇”字的铜钥匙,推开车门一步步往巷深处走,老旧的青石板缝里钻出细碎的狗尾草,墙头上的栀子和我家老院的院门吱呀一声推开,院中央那棵老桂树还枝繁叶茂,和江宇说的那只旧木柜,就安放在西屋靠窗的位置,落了一层薄灰。
      我掏出钥匙插进锁孔,咔哒一声,锁开了。
      木柜门被我轻轻拉开一股混着旧木头和栀子花香的味道涌出来,最上面整整齐齐叠着洗得发白的白衬衫,是他十七岁那年常穿的那件,领口还留着他惯用的肥皂清香。
      我指尖抚过布料,底下压着一个落了锁的铁皮盒子,锁已经锈得松动了,我稍一用力就把它撬开,里面整整齐齐放着一叠未寄出去的信,信封上全是我的名字,最底下还压着一枚崭新银戒指。
      是一枚小鱼戒指,和他父亲送给他,他又送给我的那个挂坠很相似。
      戒指旁边有一张小卡,上面写着:愿你无忧无虑,像小鱼般自由快乐。
      我拿起最上面那封信拆开,纸页已经微微泛黄,字迹还是记忆里那样清俊挺拔,开头第一句写着:“全月,如果你打开这个柜子,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没办法亲手给你戴上戒指了。”
      我的眼泪一下子砸在纸页上,晕开浅淡的墨迹,院外的风刮过桂树枝叶,沙沙的声响像极了从前他站在树下喊我名字的声音,带着我思念了整整这么多年的温柔,轻轻落在我耳边。
      “那时候我总说要等攒够了买房的首付,就向你求婚,可我总觉得身体不对劲,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晚了,我不敢告诉你,怕你耽误自己的人生,只好找借口和你吵架,逼你离开我。可是,最后你发现了,却笑骂我是个傻子。
      我本来想把这院子卖了,卖房子的钱留给你,你拿着能安安稳稳过日子,可临到最后,我怎么都舍不得,这院子里全是我们一起摘桂花、躲雨、偷偷接吻的回忆,我留着它,就当你还会回来。
      这些信我写了撕,撕了又写,总觉得还有好多话没跟你说,从十七岁在操场边第一次见你扎着马尾打篮球,我就喜欢你了,喜欢到这么多年,眼睛里装不下别人。
      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不放开你的手,早点娶你,带你吃遍你最爱的阿婆糖糕,陪你年年都摘院子里的桂花,不会再让你一个人等。
      我把戒指压在信下面,本来想亲手给你戴上,它买了好久了,我天天拿出来擦,就盼着有这么一天。
      只是我等不到亲手给你戴上的那天了。你要是以后遇到了合适的人,就把它当掉换些细软,要是还念着我,就把它戴在手上,戴着玩也好,我们这一辈子没能名分上做夫妻,能在你心里占着这块地方,我也就知足了。
      不知你何时会来,院子我已经请邻街的王婶帮着照看了,桂花树上的花苞每年春天都会开,你要是想回来闻花香,就每年春天过来,钥匙我放在门口老槐树下的石头缝里,一直都在。
      我走之后不要太想我,甚至可以把我忘掉,要好好吃饭,好好过日子,找个好人,生一对可爱的孩子,安稳过一辈子,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全月,别太想我,要好好吃饭,好好生活,要过得开心。”
      我颤抖着指尖摸向信纸的左下角,那枚小小的银戒指果然安安静静躺在下面,冰凉的金属蹭过我的指腹,上面还留着被反复摩挲过的温润触感,就像他从前总爱牵着我的手,指尖的温度一直熨在我手心里。
      我把戒指套进左手的无名指,尺寸刚刚好,是他记了好多年的尺寸,从我们第一次一起逛夜市我随口说过一句,他就记到了现在。
      院外的风又吹过来,满院都是桂花甜香,这香气和十七岁那年我们躲在树下躲雨时一模一样,我靠着书桌慢慢坐下来,眼泪把信纸浸得发皱,我好像又听见他站在桂树下,笑着喊我的小名,声音温温柔柔的,和从前每一个清晨都一样。
      我伸手抚过树干上我们当年一起刻下的两个挨在一起的名字,纹路里已经长了浅浅的青苔,
      可那两个字还清清楚楚嵌在那里,就像他从来都没走,一直都在这院子里,等着我回来。
      桂花落了一瓣,轻轻落在我的手背,像他最后一次,轻轻吻我。
      “江宇,你是世间送我的礼物,而我成为了你遗留人间的遗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Chapter16——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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