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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噬忆成影照魂为光 西默斯梵妮 ...

  •   西默斯第一次见到梵妮是在20年前,一个极闷热的下午,在篮球场边的小花园里,3点钟的球赛结束,结束前一分钟,西默斯压线进球,对面球队3号和5号拦住他,手扯坏了篮球服。这场比赛,他们学院赢得光彩,可西默斯看着篮球服上的一道口子叹了口气,他真不想再被管队服的老师臭骂了,他换上自己的短袖抱着球服边走边喝水,说实话,今天两个学院的队赛太累人了,明天就要和3号学院对赛,他今天不补好衣服,明天就难办了。算了,回去问问嫂子格温能不能帮他补补吧,还好今天下午球赛结束的也快,他还能回个家。
      想着想着他就不自觉的散步到了小花园附近,这小花园虽然是新建的,但是地方很偏僻,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来,他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了一阵翻书的声音,他停下脚步,放轻动作,偷偷摸摸的走向声音来源地。一座小型喷泉树荫之下,喷泉旁的石长凳,他看见一个女孩子坐在那里,她背对着西默斯,光看背影就觉得很有气质。西默斯不自觉的想要靠近,他的脚步极轻一般人无法察觉。她在喷泉对面,他就小心走过去,可就只有几步之遥。他想开口喊同学时,他脚下一崴,重重一倒,直直栽进喷泉里。
      梵妮喜欢看书,喜欢书中那些不切实际的世界,喜欢书中无忧无虑的生活,小花园算是她的秘密,毕竟平时没有人会来这个地方逛,这么想着,她就听见扑通一声,她回头看去,居然是一个人摔进了喷泉里,她连忙合上书起身去拉他。
      西默斯感到一双手正扯着他,他的手撑在温泉底,将头抬出水面,抹了把脸,他睁不开眼睛,耳朵里也进了水,但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擦他的脸,擦干净了眼前的水,他抬眼被惊得忘了呼吸。
      所有的女性都是鲜花,只不过有一些开的会格外艳丽。
      她美得像古画里面的女神,正担忧的瞧着他,西默斯想,他是溺水上了天国吧,不然怎么能瞧见天使呢?
      “你还好吗?”
      姑娘放开手,西默斯下意识的握住她的手,可梵妮却惊得挣脱开她的手道:“抱歉。”
      西默斯坐在地上,手中攥着梵妮的手帕,手帕上绣着精细的蓝色茉莉,似乎价值不菲,现在被他的水一浸,有些洇色,这一方帕子也不知道要赔上多少钱,他的小金库能否承受的住啊?
      梵妮端坐在石凳上侧目看着西默斯,瞟了眼他随手放在石凳上的篮球服。踌躇许久,开口道:“那件衣服需要我给你补一下吗?”
      西默斯正脱着上衣,他结实的身体叫梵妮立马挪开眼睛,脸红的能掐出血来。
      “可以吗?拜托你了!”
      她伸手够到篮球服,从随身的小包里面翻出绣包,架好绣架,补了起来,西默斯瞧着她,瞧着她的认真的摸鱼,心中升起一丝难以言喻的情意,他似乎对这个刚见面十分钟的女孩一见钟情了。
      思及此,西默斯回过神来,烈酒的味道窜进他的鼻尖,除了他和格温夫人外,其他人都被赶了出去,梵妮的身体几乎都擦满了酒,除了她的右手,李墨铭的手也摆弄着一副弯刀,艾克草以及一张用她的血画的符咒。
      李墨铭用剪子剪开梵妮右边的袖子,将剩下的酒倒进玻璃瓶中,点燃艾克草,让其气息充满房间。天呐,佛祖保佑!她第一次给人驱心虫,可千万不能失败了,她要是失败了,那梵妮的本魂就回不来了,她会死的!
      知道梵妮有生命危险,李墨铭就会豁出一切拯救她的生命。
      李墨铭的手在微微发抖,可下手却很利索,她掐着决,梵妮身上的酒便燃烧起来,惊得西默斯一下站起来,但格温夫人忙按住他道:“你别急,相信墨铭!”
      呜呜呜呜!不要相信我啊,李墨铭在内心咆哮!!快出来呀!你这个死虫子!赶紧给我滚出来!
      这时,小阿加莎指着梵妮的脖颈道:“蜈蚣!”
      在场所有人神色各异,但不出所料,底色都是震惊。克里斯汀靠着墙,有些呼吸困难,这个心虫……就是这个心虫害他压抑自己十一年,抑郁了四年,甚至崩溃了一年多。他这么多个日夜,恨的不是梵妮,而是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孤魂野鬼吗?所以其实他应该也有一个很好的婶婶,和睦的家庭。戴安娜看出他的不适,轻轻拍着背给他顺气。
      李墨铭皱着眉,全身发毛,天呐,这个东西长得好恶心啊,深绿色的心虫就像刺青一样,在梵妮的皮肤上游走,直直朝着右手爬来,但李墨铭知道这只心虫并不在皮肤表面,而在血肉之中,等到那只心虫爬到右手手背手腕后5、6厘米时,李墨铭边祈祷着自己的成功,边快准狠的割开梵妮的手臂。
      血溅在床单上,随着血涌出的还有一颗圆柱形的绿色的不明物体,就是心虫!
      但这东西可比她想象的大多了,这头新虫至少有20厘米长,西默斯看到心虫撑紧了血管,他不敢想象这个东西在他的妻子体内生存了五年的时光,他的妻子会是怎样的痛苦。
      而李墨铭咬了咬牙,一鼓作气,掐决,直接把心虫扯了出来,血溅了她一脸,她有些震惊的看着这只心虫25厘米,长千只足,就像竹节虫那样,细圆形的是它的脑袋,它长了一张人脸,小孩子看了都会连做三天噩梦的那种。
      李墨铭端详了几眼,就打开玻璃瓶的塞子,将虫丢进去,心虫害怕烈酒,它一进到酒中就开始剧烈挣扎,但没有死亡。李墨铭忙将塞子塞回去,她事先倒了碗酒,在酒里面滴了几滴她自己的血。李墨铭将沾了她的血符纸按在梵妮割开的口上,她手握符纸,一瞬白光刺得在场的人捂住双眼,白光褪去。李墨铭揭开符纸,梵妮的伤口就像植物一样迅速愈合。
      天呐!天呐!她成功了!她真的成功了!就说嘛!李墨铭是最厉害的!
      而此时的李墨铭,在其他人心中俨然成了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能人。她嘱咐道:“格温夫人,我毕竟不是专业的,说实话,梵妮的本魂能不能挺过来还未知,现在是一点钟,如果下午四五点钟,梵妮夫人能发起烧来,那她就没有事情了。在此之间,医生必须寸步不离,直到退烧,你知道吗?”
      “我明白。”
      “还有,把这只虫子拉出来之后,梵妮夫人的心智就不会再受影响了,但梵妮夫人的心也已经被啃食了一半了,说人话是她的思绪会比较混乱,生活常识也可能会缺失,情况好的话,她只会丢失一部分记忆情况,不好的话,从心虫从寄生她之后的事,她都不会记得。”李墨铭站起身,拿起玻璃瓶子。:“但真正的梵妮夫人回来了,但愿她能醒过来。”
      “那只虫子到底是什么情况?”戴安娜道。“你的意思是这只心虫操控婶婶干下这么多罪行,怎么也要把那只虫子杀了!”
      “安娜,你先别急,我有个师尊是专门研究这种毒虫的,我得问问他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西莫斯先生,格温夫人,麻烦你们回忆一下,梵妮夫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性情大变的,我需要一个准确的时间,如果想不出具体的时间,哪一年也可以的!”
      “大约是阿加莎刚出生的那一年,六年前。”
      “我明白,后续有什么事情,我会通知你们。”
      李墨铭再拿了张符纸包住玻璃瓶,走到一处窗户边,她直接打开窗户,翻身跳下去。
      “墨铭!”
      克里斯汀惊声的尖叫,下一刻,墨铭稳稳的踩在了等等剑上,冲着窗户挥了挥手,从压缩空间中翻出她的斗笠带上,转身就飞走了。
      安娜和杰夫追到窗户那松了口气,杰夫道:“我操,我也想学御剑飞行。”
      戴安娜关上窗,回头却看到了克里斯汀,克里斯汀跌坐在地上,眼中蓄着泪,戴安娜一个箭步吹上去,半跪在他的身边,搭住他的肩道:“嘿,克里斯,你怎么了?”
      克里斯汀抬起雾蒙蒙的眼睛看向戴安娜,哽咽道:“安娜,如果这不是婶婶的本意,那我这些年受到的委屈和创伤又算什么?”
      戴安娜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紧紧的抱住他,而这时的西默斯叔叔开口道:“梵妮她的性格很恬静,也很害羞,在阿加莎出生之前,她和家里人相处的都很愉快,嫂嫂你也记得吧?”
      “当然记得,当时她还管我叫姐姐呢,一紧张就会揉衣服,还给安娜和克里斯都绣了床被子,当时你也是,十几岁的年纪就把他带过来,说你们要同居,真是吓死我和伦迪了。”
      “嫂嫂,那时候我们都18了。”
      18岁那一年,梵妮和西默斯认识了一年时间,她紧张的攥着衣角,犹豫许久才道:“西默斯,拜托你了,你可不可以假装是我的男朋友和我母亲通个电话?拜托了,我家境不好,你也知道的,我母亲说我要是想上高中就得找个金龟婿,现在快毕业了,我家里催得紧,就想拜托你假扮一下,毕竟如果没有男朋友,我家里人会千方百计的把我押回去嫁人的。”
      西默斯低头不语,梵妮很着急,主动握住他的手道:“拜托了,我只有你这么一个男性朋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什么都愿意的,真的!”
      西默斯也回握住她的手道:“没有,我没有不想答应你,我在想那么麻烦干什么?我们直接在一起不就好了,反正我也喜欢你!”
      面对西默斯大胆而热烈的告白,梵妮反而是慌乱的那一个,她捂住他的嘴道:“不不不,这些事情怎么是可以乱说的?”
      席梦思一脸无奈。
      “梵妮,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我是认真的!不是开玩笑,我答应你,你也答应我好不好?”
      “可是……”
      “可是你家庭不好,你已经拿这个借口说了三次了!你说,你和我的阶级差异太大了,我们可以关上门过自己的小日子;你说你没那么聪明,毕业之后也就回到了自己的阶级,可你绣品很厉害,能达到国家刺绣人员的水准;你也喜欢我,对吗?不然你肯定会果断的推开我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我是怕我与你家人之间,我们之间的鸿沟不是一下子就能跨越的,所以……所以我很担心。”
      西默斯思索一会。
      “那……那你……你害怕你和我家里人相处不好,不如这个暑假你来教我伯母刺绣吧,我府里有发招聘书,你回去瞧瞧,如果你满意的话,我叫伯母选你,你也来见见我的伯母好吗?见见我的家人。”
      梵妮思索着 纠结地抓着衣服:“那好,我回去考虑考虑。”
      西默斯拉住她的手,将她的手贴到他的脸上到:“那明天的毕业舞会,你要和我一起参加好吗?”
      “……好。”
      “可是叔叔你讲到现在好像都是你在调戏婶婶啊。”戴安娜直截了当道。
      “别管。”
      克里斯汀已经被送回房间休息了,现在也只有戴安娜和杰夫两个爱打听事儿的和格温夫人留在这里。
      夕阳西下,毕业舞会结束,梵妮和西默斯相伴,走在花园里,梵妮手不自在的搅着,她今天化了妆,穿了高跟鞋,身上的裙子也极衬她,西默斯也换上了西装,两个人眺望着山脚下的人间,对上眼,梵妮撑着手,纠结了好一会儿道:“谢谢。”
      “谢什么?”
      “谢谢你能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这是西默斯第一次从梵妮口中听到这么直截了当的情话,他站在梵妮面前,双手环抱着她的腰,道:“真的吗?”
      “真的。”
      “那你喜欢我吗?”
      西默斯好像一定要让梵妮说出喜欢的两个字一样,但梵妮没有言语,而是踮起脚,轻轻的在他的唇上落下一吻。
      “哇塞!”
      戴安娜捧场道。
      “讨厌你。”
      “你讨厌的人还少吗?然后呢?”
      梵妮很讨卢伦娜夫人的欢心,但卢伦娜夫人性子急,刺绣没绣一会儿就想丢了。梵妮劝着她一针一针的教,西默斯则坐在一旁帮忙理绣线。格温夫人第一次见到梵妮就是这样子的光景。她推开门,发现自己一向急性子的婆婆竟然端坐在那里绣花!我的天呐!真是太震惊了,似乎是察觉到她的目光。梵妮和卢伦娜夫人回头看了她一眼,梵妮夸擦一下站了起来,她听西莫斯讲过,格温夫人是西默斯堂兄伦迪先生的未婚妻,和卢伦娜夫人一样是个急性子。而格温也听过席西默斯讲过,梵妮是个小门户出来的姑娘,她虽说没有上流阶级一贯的对低门户的歧视,可对于梵妮,她还是抱着一丝警惕,纵然,西默斯喜欢谁这种事情她管不了,但西默斯又不是个小屁孩,应该也是懂分寸的。西默斯他理着理着,倒是把自己理进线里去了,他喊道:“梵妮!救我!”
      梵妮走过去,轻轻拨开他身上的线,格温夫人惊奇的打量他们道:“你女朋友吗?”
      西默斯像个没长开的小屁孩道:“对呀对呀!”
      上了大学,两个人就确定了关系,那年夏天,梵妮花费了两三个月的时间,绣了一幅千里江山图给格温,格温借花献佛,送给了玛丽安女王,格温知道梵妮不愿意麻烦别人,就说自己是买下来的,一次性将她大学四年要用的学费和生活费全支付了过去。而收到如此贵重又有新意的礼物,玛丽安女王自然也是很高兴。
      梵妮的手艺是在她毕业那年才大放异彩的,她的毕设是《第13勇者》,以观画人的视角秀了一方古壁画,绣的石墙裂缝肉眼看过去就如在面前一般,而古画中画的是第13位勇者夏尔诺,她也是一只长喙翼鸟,是随着黎明之王布里雅征战时收复的最后一位猛将,与第十勇者上官铭是妇妻,但不同的是,画中的夏尔诺冲破画面,如太阳神般举剑,而她身后则是第十勇者上官铭以及她的小龙“刀”,可她们的面容因为没有古话传世,所以夏尔诺的面容参考了佛瑞德伯爵的脸,而上官铭的脸则是参考了达利夫人。
      这幅绣品至今收藏在雅尔13勇者博物馆内,作为迎客绣,馆长甚至亲自下场,请梵妮秀出了余下12位勇者。
      梵妮花了两年时间绣完绣像,转眼她和小棉袄便成了婚,他们一直琴瑟和鸣,相敬如宾,家人也很满意。除了和梵妮的家人扯皮花了他们很大的功夫外,夫妻两的生活一直都顺风顺水。
      新婚时梵妮还羞的不敢进房间,小两口新婚热闹期间时,格温夫人也生下双胞胎,取名克里斯汀和戴安娜梵妮夫人还绣了几件衣服过去。一年后,梵妮夫人也发现自己有了身孕,他们是既期盼又害怕,期盼这个孩子的到来,又害怕生产时的痛苦,梵妮期望这是个小女孩,也许是想弥补曾经那个自己,他会好好待她的。
      当然,这个孩子很快的出生了。
      他们总共有三个小孩,在最后一个阿加莎出生之后,梵妮昏睡之前看了眼孩子,但当时西莫斯在外面守着,却听见:“怎么是个丫头片子?”
      这句话一字不落的尝尽了西默斯和格温耳中,但进到房里却是梵妮一脸慈爱的抱着阿加莎。
      “你看阿加莎的鼻子像我,眼睛有点像西默斯呢。”
      “傻姑娘,你说什么梦话呢?”
      梵妮一睁开眼就见到西默斯和格温,她露出一个倦态的笑。
      “傻姑娘,现在已经快晚上了。”
      格温拉开紧闷的帘子,露出一丝丝夕阳。
      “吓死我了,傻姑娘。”
      “梵妮,欢迎回家。”
      李墨铭彻底理解为什么话本子的人御剑飞行的时候都要穿长袍了,不穿长袍飞的就像是在冰窖里面一样,风打在脸上,像巴掌那样子疼。
      墨铭艰难的飞行了一个小时,她终于是进了青柳门的宗门界,里面风和日丽暖阳光照。李墨铭放缓速度降落在了河水下流的一户人家旁。
      她推开木门,房间里阴森森的,火却烧得很旺,一位老妇人站在院里,抬头望着天空,老妇人没有双腿,她下半身是一只蛇尾,她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李墨铭,歪头道:“咋回来了?”
      “上官师傅。”
      听到这声音,那老妇人才认出是小铭。
      李墨铭收起剑,走到上官夫人面前,拿出玻璃瓶道:“上官师傅,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上官夫人接过玻璃瓶,仔细打量着,突然扭头看向李墨铭,即使在这学过几周,已经适应了上官夫人这一惊一乍的东路,但李墨铭还是不免被她的举动吓到。
      “你从哪里弄来的?”
      李墨铭一五一十的跟她解释了,而上官夫人则面色阴沉,慢慢的朝屋里爬去,而李墨铭则自觉的跟在她的身后,上官夫人研究毒虫已有上百年历史,她曾是一个阳谷村寨里的少女,可一日她的村落被屠杀,官兵们掳走了她的姐妹,而她侥幸逃出,拜入青柳门下后报仇雪恨,她杀进官府人员,时任青柳门掌门的温大人要给当地一个解释,所以施咒让她的双腿变成蛇身,一辈子不得出青柳门,而她的弟弟妹妹则在亲友们被监控。
      可这只是对外的说法。实际上,上官夫人根本就不愿意外出,她的姊妹们都被保护了起来,嫁人的嫁人,养老的养老,最后都寿终正寝。只有上官夫人还活在世世间。
      李墨铭跟着上官夫人走进里间,这是上官夫人的书屋,因为上官夫人身材矮小,所以屋子只有两米高。李墨铭进去甚至要弯弯腰,木头的房间里充斥着木头香,房间很暗,边上堆着各式各样的书籍,但都泛黄了,不知是何年的书籍。
      上官夫人蜷缩在蒲团上,对着李墨铭道:“把红皮书拿过来。”
      李墨铭一伸手便够到了,这红皮书足足有5斤重,书面泛泛黄,上官夫人拉开书桌柜子,里头是一把小刀,毒块子,打火石,她翻出一个瓷碗,摇了摇玻璃瓶,看这个毒虫已经半死不活了,便旋开盖子,用筷子把它挑了起来,放在碗中。
      “这一只毒虫寄生在人的体内,应该也已经十年了。一般来说,长到这个程度,被寄生的人活着都是被菩萨保佑了。你是看见的那个受害者,觉得她身上的气息不对,才发觉的吧?”
      “是的,我与被害人相见不过十分钟便发觉受害者身上的气息不太对,时而散发着邪气,时而又纯真无瑕,我想起了您与我说过的毒虫入体,她没有症状,所以我并不能判断是哪种毒虫,当然我选择先用符纸试探,腹肌一进她的身体便消失,在那一瞬间,我探查到了她体内毒物发出的微光毒物位于耳朵旁边,我便想到了唯一一种会寄生在耳后的毒物,心虫。
      “你办得很好,如今这个年代心虫已经不常见了,小半世纪都不一定会出现一例,现在受害者如何了?”
      “我离开时,她已经睡下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发烧。”
      上官夫人用小刀切开是心虫的脑袋,小心的从里头取出一块微小的红色水晶,随后直接倒上茶油一把火将虫子的尸体烧了个干净。李墨铭有些震惊到:“夫人,您不是说一直想要抓一只心虫来驯养的吗?”
      “驯养心虫一定要刚寄生于人体两年之内才可以,这只心虫,很聪明,它寄生在了人体内寄生了十年时间,但是前几年它都没有活动,直到最近五年才开始频繁的活动,啃噬被害者的心神。而且这只不行,太大了,普通的喂血法无法控制,哪怕是你这种天生是烈火品质的血也不行。”
      烈活血是一种极其特殊的血,其血液有特殊能力对毒物毒药都有作用,可以说是是纯阳体。李墨铭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而上官夫人则把红水晶放进她的手掌内,在李墨铭的手掌滴上两滴药酒,她翻出一瓶药,往上倒了一滴,点火,开始燃烧。
      李墨铭已经对这种火没有什么感觉了,因为她的血是难得的烈火血,也常常被上官夫人拿来试验,五秒钟之后火灭了下来,而上官夫人拍拍她的手道:“这只心虫里困着一个魂魄,就在你的手里了。如果受害者想见她,把它放到充满水的盆里面,这个魂魄似乎很早就存在了。”
      “我明白。”
      李墨铭将红水晶放进口袋,行了一礼,然后告别道:“那我便走了,上官夫人,你要照顾好自己。”
      “小铭。”上官夫人放缓语气道:“你真的不打算做我的徒儿吗?我一把年纪了,这身本领无人相传……”
      “我考虑考虑吧,上官夫人,您再给我点时间。”
      李墨铭恭恭敬敬地离开房间。独留上官夫人一人叹气,李墨铭走出房间,她还想去见见师尊,但师尊这会一定在忙,她便不便打扰离开了。其实,李墨铭也想做上官夫人的徒弟,但她必须要从周末抽一点时间出来,她舍不得自己的周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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