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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变豪杰变小倌3 像谁?像他 ...

  •   张延之盯着地上的尸体,片刻后,他缓缓蹲下,也上手检查了一下伤口。
      确实是寄生人做的。

      侍卫愤怒道:“那帮杂种!咱们还不够卑躬屈膝的吗?他们竟还派人来做这种事!往您床底下塞一具尸体是什么意思?杀鸡儆猴?有什么事不能直接说吗?非要做这种恶心的小人行径!”

      张延之倒是一脸淡然,站起来:“寄生人自诩高等生物,并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侍卫道:“我呸!高等生物还做这种……”他一顿,愣愣道:“是啊,圣廷那群寄生人向来高高在上,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要我们做什么向来都是直接下一道命令,不会做这种暗戳戳敲打的事。”
      他转头看着地上的尸体:“可这尸体的伤口,又确实是寄生人造成的,这是为何?”

      张延之垂下眼思考,又重复了一遍:“我今晨离开后,屋中似乎只有方才那位少年来过。”

      侍卫瞠目结舌:“大人,您的意思是,刚才我送走的那个小倌是个寄生人?这……寄生人、小倌?”
      也不怪他如此震惊,实在是这两个词根本不可能搭配在一起。

      你有见过一品大官去做乞丐的吗?你有见过公主去当妓/女的吗?
      不可能啊!

      张延之理了理衣袖:“那少年是谁送来的?出自何地?”

      侍卫尴尬地挠了挠头:“这……我也不知道啊,他们应该是贿赂了圣廷的人,走圣廷的关系把人塞进来的,我们哪有权力过问。”

      张延之抬起眼:“不知道就去查,没有什么是花了钱查不出来的。曹回,我希望在今日入夜之前,看到那少年的资料。”

      曹回立马挺直腰杆:“是!”

      张延之给陆佰州随手披上的那件衣服,虽然只是他的常服,但也不是寻常人家能穿的,都是正一品官员才有资格穿。
      因此,穿着这件衣服走在街上会十分招摇,尤其是在衣服还不合身的情况下。

      陆佰州决定把它当掉,换一件普通一点的衣服,这样还能留有余钱生活。

      可由于陆佰州从小也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少爷,虽说经历过饥荒和战乱,但还真没去典当过东西。
      于是他毫无防备地把这件衣服拿到当铺,又毫无防备地跟着老板进了当铺的贵宾室等候。
      就在他以为衣服能卖上个好价钱的时候,一群官兵冲了进来。

      当铺老板指着陆佰州道:“就是他!不知偷了哪位大人的衣袍,竟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来典当!”

      陆佰州瞪大了眼睛:“不是,兄弟,不能当你早说啊!你告我干嘛?”

      当铺老板冷笑一声:“哼哼,若是不告你,难不成等着你这小贼继续去偷东西吗?”

      眼看着官兵逼近,将他包围起来,陆佰州立马举起双手:“等一下!各位兵哥哥。你们看,我是不是长得特别的清秀、特别的白净?”

      几位官兵互相看了看,点点头。

      陆佰州笑了:“这就对啦!其实我是个青楼男子,某天在楼台上弹琴唱歌,正巧被一位路过的官老爷给看上,我就到他家去唱戏了。”
      “后来啊,他腻了我,要打发我走。我实在是舍不得,便苦苦哀求他。于是他心软,虽没有将我留下,却把他随身的衣袍留给我当作纪念。”
      “他还说了,日后我若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拿着这件衣服去找他。他就是那个谁,就住在那个哪儿!”
      “所以说,这件袍子并不是我偷的,而是那位大人赏我的。”

      陆佰州快速说完,站起身便往外走:“我实在是个市井小民,不知道这衣袍不能当。我现在知道了,我不当了,我立马就走!”

      而就在陆佰州将要冲出包围圈的时候,身后一只手直接拎着他的领子将他拎了回去。

      只见那官兵凶神恶煞道:“既然大人愿意将衣袍赠予你,那想必与你还是有些情分的。我们会替你找到这衣袍的主人,在你那位大人来之前,你就先在牢里好好待着吧!”

      于是陆佰州就这样被带走了。

      *

      北城兵马司衙门大牢内。

      陆佰州蹲在角落里,托着下巴,面无表情地在地上画圈。
      张延之,他真的跟这个人八字不合、命里犯冲!只要碰上他,就没有一件好事发生!
      怎么当个衣服都能被抓进牢里?他真的服了!

      陆佰州在脑海中呼唤自己的老兄:“喂,等会儿要越狱,你做好准备。”

      孢子老兄还是如同之前一般暴躁:“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你干嘛不在来的路上就把那几个官兵给杀了,那时候越狱不是更方便吗?”

      陆佰州道:“诶!这就是你不懂了,那群官兵是为抓我而来,若是他们死在路上,而被抓的我不在,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是我杀的了?惹人注意。”

      孢子老兄:“对对对,就你懂!你爱干嘛干嘛!说得就跟你要做什么我能控制得了一样!别跟我说话,烦死了!”

      陆佰州笑了,拍了拍手站起来:“我这不是通知你一下嘛,以示尊重。”

      他刚站起来,就有两个高大的壮汉走了过来,两人一副色眯眯的样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是个兔子吧?细皮嫩肉的,老子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男人呢!”

      “这地牢里冷,来,爷给你暖暖身子!”

      陆佰州低头看了看自己,他身上那件薄如蝉翼的轻纱已经换掉了,换上了脏兮兮的牢服。
      就这也能对着发/情?
      他还没来得及照照镜子呢,他如今长得是多好看,总不能比之前还要好看吧?

      陆佰州礼貌道歉:“不好意思啊两位老兄,我还有点急事儿,就不方便陪你们玩了。改天吧,改天一定啊!”

      说完,他转身欲走,却又一次被拎着领子拽了回来。
      不是,怎么这些人都这么爱拎他领子?有没有点礼貌!

      挨得近了,那两个大汉说话间的口气都闻得一清二楚,恶心得陆佰州皱起了眉头。

      “这地牢里,你个小兔子还能有什么事?难不成是看不上哥两个,想去勾引官兵?”

      陆佰州有很严重的洁癖,这两人身上脏兮兮的,说话还这么大一股口气——实际意义上的口气,实在是让他笑不出来。
      他冷下脸:“我奉劝二位,最好赶紧放开我,否则会死得很惨。”

      两个大汉对视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就你?你这破兔子……”

      他们话还没说完,就被狠狠勒住了脖子,甚至表情都还没来得及变化,头就先掉了。
      陆佰州收回手,居高临下地看着两具尸体:“你们两个倒是来得正好,越狱这事儿就当是你们做吧。”

      监狱的墙壁被强行开了一个洞,陆佰州将两具尸体一起带了出去,之后又用牢里的稻草将洞堵上。

      等兵马司指挥使带着张延之手下的曹回来到大牢之时,牢房已经空了。

      指挥使大惊失色,迅速下跪:“曹大人,您说的那个少年半个时辰前才被我们关进来,就在这间牢里啊!”

      曹回没听他的狡辩,只是淡淡问:“所以人呢?”

      “人……人……”

      指挥使给身边的人使了个眼色,两个小兵迅速进入牢房检查了一圈,其中一个发现了稻草后面藏着的洞。

      “大人,这里有个洞!”

      指挥使来到洞跟前转了一圈,回头跟曹回汇报:“大人,您说的那位少年似乎是逃走了,不过……”

      曹回:“不过什么?”

      指挥使道:“我记得这牢中除了那少年之外,还关了两个盗贼。我对那少年有印象,以他的身形,应该没有如此大力气将大牢石壁凿开,而且这洞也不像是一天开的。想来是那两位盗贼越狱,走的时候将少年一起带走了。”

      曹回静静看着他,没有说话。

      指挥使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大人,若是、若是少年被两个盗贼给带走,恐怕……不过您放心,我已经让人去追了,定将人给带回来!”
      他默默在心里加了一句:不论生死。

      曹回压下眉毛,嘴唇变成一条直线:“刘指挥使,随便两个人都能凿开大牢越狱,你们北城兵马司的大牢是该好好休整休整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步伐极快,衣袍在脚下猎猎作响。

      指挥使吓得腿软,直接瘫坐在地上:“这可完了,要是让张大人知道咱们牢里有人越狱,我怕是可以告老还乡了!”

      话说陆佰州出来后,将身上的劳服脱掉,与两个大汉的尸体一同扔进了河里,身上只留了一件灰扑扑的里衣。
      趁着销毁尸体之际,他借着河水照了照自己如今的样貌,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吓了他一大跳。

      他这张脸竟与自己从前的模样有起码五分相似!

      尤其是眉眼,若不是知道父母恩爱,他都要以为这具身体是不是父亲从哪里搞出来的庶子了。

      张延之并不是□□好色之人,送礼那老头好像也有提到,说将他作为礼物是因为很像……
      所以是像什么?莫不是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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