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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章 ...

  •   公元18年,十六年前
      晨风吹起了像棉团一般的雾气,从大朵大朵的玉兰花上飘过去,挟裹着一丝丝的甜香,一直弥漫进那座垂柳绣帘的小楼中去。阴丽华正躺在锦塌上熟睡,她穿着莹白水纹的寝衣,青丝如绢,斜斜地散在枕的侧边,藕节似的玉臂露在被子之外,脸上泅起着淡淡的嫣红。窗外吹落了几片花瓣,随着风和浓雾,晃晃悠悠地进了窗纱,在空中旋了几旋,跌落在她的脸上。她微微皱了皱眉头,从梦中醒来,惺忪着清眸,在脸上摸了一摸,手上捻着一片花瓣,她看了看,欢喜地笑了起来。
      她半撑起身来,带着几分娇慵向门外唤道:“玉如。。。”。
      门帘一挑,进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穿着杏子红的单衫,梳着丫髻,明眸皓齿,一脸利落,手上端着个铜盆,笑吟吟地道:“小姐醒了,我正打了水,快起来梳洗吧。”
      她笑了笑,脸上旋出两只浅浅的梨涡:“今天起得早了些,被这落花拂醒,一下子便睡意全无了。”。
      玉如哧哧地笑道:“小姐连睡觉都有落英眷顾,怪道外头传言你是花神下凡呢。”
      她一边下床,一边道:“大清早的,又在这里胡说些什么。”她走到放着铜盆的架子旁,素手洗面,用巾帕拭了,又在窗边的梳妆台前坐下。玉如执起她如瀑发丝,用白玉花卉纹梳子细细绾成双鬟望仙髻,问道:“小姐今天还是簪玉兰花吗?”她摆手道:“不必簪了,待会我要去春来馆,今天风大,反倒要被吹散了花瓣。”玉如嘟了嘟嘴道:“小姐又要偷溜出去,要是被二夫人知道,又该责罚我了。”丽华从镜子里看着她,笑道:“今日邓叔叔来府上拜访,她欢喜得前几日就忙里忙外地预备了,哪里顾得上我呀。”她用手掌理了理发鬓,又道:“春来馆虽是青楼,但难得的却是灵鸢的琴艺,我好容易才得她指点,怎能白白错失这个机会?”。
      她去厅里向二娘婉芯请安,婉芯的弟弟邓晨已经到了,正坐在厅中,和姐姐叙说家常。见了她忙站起来打量道:“可有几年没见了吧,小时就已秀丽无双,现今更出落得仙子似得。”婉芯笑道:“你可别夸,现在还是世上的仙,等你一夸,她还不飘到天上去,成了天上的仙了。”众人听着都笑起来。婉芯道:“待会一起上宴吧,听说邓叔叔的妻弟也来了,这半天尽听着夸他,不如一道见见,看是怎样一个人物。”丽华笑道:“今日可要失陪了,昨儿夜里窗开了,吹了点风,身上不大好呢。”婉芯道:“既然如此,赶快去歇着,叫玉如告诉厨房,熬一碗姜汤来喝。”她一一应着,才退了出来。
      与往常一样,灵鸢的侍女欣儿远远地就在离馆门数十丈远的那个首饰店门口等她,见了她笑道:“小姐来的有些迟了。”她笑着道:“家中有客,我不过去应酬了几句,就耽误了这么些功夫。”边说,边跟着欣儿从后院上了灵鸢的房间。。
      灵鸢早就摆了琴在那里等着,待她坐下,才道:“有些日子未来,不知是否还熟记上次教的那些曲子?”。
      她笑道:“在家倒是练了,就是不知道练得对不对。”。
      灵鸢道:“那就弹一首听听,就拣那首紫竹曲吧。”。
      一曲罢了,灵鸢沉吟了半晌,道:“小姐真是聪慧,不过几次就把指法练得如此纯熟。只是这曲中的情感还稍有欠缺,此曲是一个女子是在等其离别甚久的夫君的岁月中而作的,其中包含了无尽的孤独,苦涩,痛心,相思,而你奏之乐,就像一个人,有了形,却无神。”她顿了顿,突然笑道:“也是我糊涂了,你还小,还不懂世间的爱恨情仇,自然是理解不了其中的韵味的。”
      丽华撅嘴道:“我可不小了,二娘说,我自小与太子定亲,明年就得嫁去长安了。”
      灵鸢掩嘴一笑,道:“妹妹,订了亲,可不一定代表可以懂‘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情之为何物,每个人所见不同,也只有遇到过,经历过,才能真正体会到的。”。
      丽华低眉道:“说起来,我竟有些惧怕,在我的心里,除了府中的亲人和郡主姐姐,再也没有别人。只要一想到不久便要远离家乡,与另一个不相干的人生活,近日来隐隐地总期盼自己不要长大。。
      灵鸢道:“女大当嫁,也是身不由己之事。姐姐我虚长你几岁,又出身烟花之地,固然难求凤冠霞帔,然而看尽许多人情冷暖。承蒙你看得起我,让我教琴,我也不妨胡言几句。这世上缘分之事多如纤尘,不过在两人一朝一夕之间罢了,然良缘自是不胜欢喜,若是孽缘,便是耗尽了女子一生的光华也挣脱不出的牢笼,有时想来倒不如在这低贱之处来的自在。我的琴技之所以闻名于市,皆是因为弹琴之时,不自禁地融入了自己的往事,这些往事如针如箭,时时刻刻绞痛着我的心。倾于指下,流于琴声。而世人多不如意,所以才有了共鸣。可是,妹妹这样美好,该是幸福的,太子选秀偏着眼于你,也应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只是天子寡性,凉薄如斯,只怕是美玉陷于泥沼,虽痛苦而不可自拔。”
      正说着,门突然被“碰”的一声撞开了。玉如从门外跌撞进来,喘着气道:“小姐快走,公子来啦。”。
      丽华一惊,慌道:“我哥哥来了?他在哪里?”。
      玉如道:“正往这厢走呢,欣儿正在楼下周旋。”。
      灵鸢引道:“我的楼阁直通后院的门,你们便从这里走吧。”。
      丽华胡乱道了声谢,携着玉如,从楼阁的偏门穿出去。一路上,她埋怨道:“今日不是在家中设宴的,怎么好端端地来了这里?”。
      玉如说:“二夫人本是设宴来着,可是吃了一半,突然老毛病犯了,头晕得坐不住,所以嘱着公子把宾客们带去酒楼继续尽兴。邓叔叔听说闻来春馆的灵鸢姑娘琴艺了得,非要来见识见识,公子没法,只得带着他们来了。”。
      她们从后院转出来,恰巧碰见迎亲的仪仗队。远远地边锣鼓齐鸣,唢呐震天,新郎官骑在高头大马上,身着大红喜服,配着红花,白马的两耳上也应景般地系上了红绸,他双手抱拳,向沿街道贺的人谢礼,脸笑得皱皱的,喜不自禁。后面是一应的抬嫁妆的伙夫,脚不沾地的媒婆,和大红的花轿。天阴了些,吹来一阵西风,花轿的窗帘被掀了半幅,丽华往里一瞧,里面的新娘子穿戴着凤冠霞帔,金丝的喜帕已经自行掀开,捏着绢子不停地拭泪。不像喜极而泣,倒像是百万个不情愿。丽华不觉站住,怔在路边,心想:难道这就是灵鸢所说的孽缘?再待看时,风已过去,队伍也渐行渐远。
      迎亲队伍来时,街边有甚多人观看热闹,过了,也就渐渐散了。丽华看了一圈,竟不见玉如的影子。她又前后找了一圈,也没找着。岂料玉如也在前后地找她,两个人一前一后,竟未碰上。她也不着急,趁着出来的时光,一边走一边逛,走了半路,忽地从旁边的弄堂里,窜出一只小狗,雪白的毛皮,通体没有一丝杂色,项上挂着一只黄澄澄的金铃,耳朵尖尖地竖着,站在弄堂口,眼巴巴地直望着她。她见着可爱,不禁伸手去逗,刚要摸到它,它倒一扭身跑了,边跑边回头看她。她心中又喜又急,非要摸到它不可,便一路跟着它去,渐渐地,竟离那街越来越远,一直追出城门去。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那狗有些累了,见前面有条小溪,便径自凑到溪边喝水去了。丽华追得两脚发酸,见这情景,立马扑上去,抱住那只小狗,笑道:“使坏的小东西,可追着你了。”那狗也不挣扎,似乎生来她就是它的主人,舔了舔嘴唇,又在她怀里混嗅一气,随后把头靠在她的臂弯里,找个舒服的位置,眯眯地睡起觉来。丽华抚着它笑:“你倒不认生,可着劲儿地享受。”
      天色渐渐阴暗下来,溪边水流更加湍急,哗啦啦地赶着往前跑。溪边的杂草被劲风一吹,发出一片梭梭的声音。天空就像顽皮的小孩涂了墨汁的手,一记记地要往地上拍下来。她急起来,顶着风赶紧往回走,她对这路依稀有点印象,父亲去的时候,她和哥哥跟着送葬队伍,似乎就是经过这样的一条路。可是,儿时的记忆又是那样模糊。她浑身一阵颤抖,突然就犯起竦来,隐隐然觉得不太对,可是又说不出来。
      空中的云朵愈发地密,天际也隆隆地响起惊雷,一声接着一声,递到她的耳中。不多久,雨终于落了下来,起初一滴两滴,随后似乎有人不耐烦,一盆子地倾倒下来,浇得人淬不及防。怀中的小狗被淋得湿透,扯着嗓子没章法地狂叫。她全然迷失了方向,只是胡乱地跑。穿过一拨拨茂密的杂草丛,眼前渐渐露出一抹青砖的颜色,似乎是一间破败的宗祠,她如抓到了救命稻草,使出吃奶的劲向那间宗祠奔去。
      方踏进大门几步,她便“啊”地一声惊叫,面露怖色。祠堂的露天院子里,横竖地躺着三个男子,刀枪等兵器扔弃一地,雨水哗哗地冲刷着他们的脸,混着血水渗得满地都是。正堂中间,还铺着件外袍,旁边跪着一个男子,低着头撕那外袍裹在左臂上,左臂上血流如注,那布条,不一会就变成了暗红的颜色。
      她骇极,亟亟转身,想要向院外奔去,身后低低一声唤:“姑娘不必害怕。”她顿了顿,回头望去,那男子已抬起头来,勉强冲她笑笑。那个男子,有着一张苍白色的脸,然而眼珠却像黑珍珠一般,是耀着光泽的墨黑。就像,黎明之前的晨光,他虽然勉强在笑,却让丽华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温暖的感觉,一直提心吊胆着的心,一直战栗的身体,似乎处于一丛燃烧的火堆旁,稍稍缓和了下来。
      那男子又道:“我本是来拜祭自家祖先的,却无端在此地受到袭击,奋力厮杀,斩了三人,其余的人纷纷逃散而去。若姑娘可以战胜心中惧意,不妨进来避雨。方圆十里,的确也无避雨之所了。姑娘若是在雨中奔走,怕是比在这里看这些尸体会更加危险。”。
      丽华本是骇得不行,可她生性倔强,听他这么说,又不肯表现出分毫的退缩,便鼓起勇气走进祠堂,挑了个角落坐下来。那男子又笑了笑,并不管她,仍然自顾自包裹伤口,然而右手却不灵活起来,他用牙齿咬住布条的一端,右手一圈圈绕上去,到了末端,总是打不出一个像样的结来,一松一紧,反而让伤口渗出更多血来。丽华忍不住道:“我来帮你。”她走过去,扶住他的臂,轻轻巧巧,三五下就把伤口包扎好了。
      那男子笑道:“瞧我这笨手笨脚的,这么点小事,要不是姑娘,不知还要难为我多久呢。”丽华笑道:“虽是小事,却说起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你们男子,未曾拿捏针线布帛,更不知其中的巧劲在哪了。”她在他身边坐下来,又道:“他们为什么要害你?”。
      他摇了摇头,说:“这世上,一个人要杀另外一个人,不过就是要谋取他所要的利益罢了。”
      她见他不明说,也不多问,又道:“可是,你杀了他们的同伴,你又负伤,他们不会再来么?”
      那男子道:“这倒也不知道,此次我见他们逃散甚快,似乎人手并不是很够的样子。”丽华想了想,说道:“也不一定,说不定是先来探探情况,再去寻求接应。以求一举得手。”男子诧了一诧,道:“姑娘出此言论,倒不像一般的闺阁之秀。”丽华笑道:“哪里就知道这些了,我的哥哥甚爱兵法,我幼时缠着他玩,他尽带我去书房,将我置于一边,自己看那兵书。闲来无事,便也翻看些皮毛,打发时间罢了。”
      男子刚要说话,祠堂门外刮进一阵风雨,丝丝地缠着些许马鸣之音,他霍然起身,道:“果然不出姑娘所料,他们卷土重来了。”
      丽华问道:“可有骑马来?”。
      那男子点了点头。丽华迅速从堂内拖过一把破旧的椅子,又抄手从地上撩起那件外袍,往椅子上一罩,把椅子提到门外的马背上卡住,解了马缰,拔下发簪往马背上狠命戳去。那马吃了痛,一声长鸣,撒蹄而去。丽华返入堂内,拉着那男子,道:“今日风雨大,那群人必得近了才看得出破绽,倒多了些时间。我们现在就走,多跑一会是一会。”。
      山间的泥土浸润了充沛的雨水,已是粘泞湿滑。原本铺在路间的石子也被冲开,稍稍一踩,便带着脚劲滑开去。丽华自小皆在闺阁之中,又穿着一双精致的绣花鞋,跑了这些路,鞋尖早已磨破,,脚趾踢在碎石子上,每一步都是钻心地疼,又怕追兵赶上来。只得咬着牙忍着,可饶是如此,却还是不自然地渐慢了下来。。
      他搀住她,道:“已经跑了好一阵子,要不要停下来歇歇?”她喘了几口气,望了望身后,道:“我倒是不相干,可要是他们追上来,你却万万抵挡不住的。你放心,我还坚持得住。”
      又走了一会,前方出现了两条岔路,一条通往密林,一条只是一个平坦的小土坡,难得的是,长满了一人高的野草,密密麻麻的,正是藏人的妙处。那男子突然立住脚步,地底隐约传来隆隆的声音,就像水波一阵阵地蔓延过来,震得泥中的水渍突突地冒起泡来。。
      他说:“他们终究还是来了。”丽华急道:“那还站在这里?”他抹了一把脸,摇头道:“没用的,这里的两条路,任是我们去哪一条,他们都可以兵分两路追赶上来。”她问:“那你待如何?”他从怀里抽出一张皮子,塞到她的手里,道:“今日留姑娘避雨,害你牵连此事,是我的错。我愿以无用之血来换姑娘的安全。然而,这东西,是我祖祖辈辈用生命保护着的。在下今日托付给姑娘,请姑娘毁去也好,自用也好,切莫让它落到觊觎之人手里便是了。”。
      丽华问:“是谁要觊觎此物?”话音未落,那男子突然伸手往她肩上一推,她一个趔趄,不由得往后一仰,往土坡跌去,滚了几跤,一阵天旋地转,终究支持不住,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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