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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贵人,春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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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墨去北京了。
他不记得那天是怎么厚着脸皮跟谭书清答应的,他只记得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呐喊。
抓住一切的机会,不要放弃!抓住它,抓住它!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谭书清向来愿做后者。她也没有看错,他是很有事业上的野心。
当晚,见他点头,谭书清立马从文件堆里停下手中的工作,当着他的面就打了电话:“霍总,最近忙不忙啊?我这边推荐个人才给你,你要不要啊?”
对方哪敢说不要,连连点头说谢谢谭局的照顾。
谭书清挂完电话,便把对方的微信名片,名字和电话都推给了沈知墨。
“霍总人不错,人艺出来的导演,你好好干,日后的什么金棕榈奥斯卡,我可要看到你的名字啊。”
沈知墨听她方才对霍总的一顿介绍,有些诚惶诚恐:“谭局,您还没见过我写的东西,万一我写的是下三滥的玩意,这不丢您的脸吗?”
“你会吗?”谭书清笑了,盯着他眼,反问道。
沈知墨收敛起玩笑的脸:“不会。”
一身浩然气,应知不染心。
谭书清满意地点点头,清亮而信任的眼睛看着他:“加油。”
“谢谢谭局。”
“小事,以后有狐狸书生的剧记得喊我啊。”
沈知墨愣了愣,没想到她也喜欢自己的偶像,忽而有些害羞起来。
谭书清一路走来确实帮过不少人,是很多人心里的贵人。
特别是在某些纸醉金迷的嘉年华,贺岁晚宴上,偶然间听起某个青年才俊提起自己的发家史,谈及影响深远、印象深刻的故人,时不时就会听到一个身影 ——
她很年纪轻轻却很有能力,人也和善,就是冷冰冰的不爱笑。
各大圈子新晋的、年轻有为的青年之间流传着这样的神话。
看客们纷纷好奇她究竟是谁,自己能不能也去碰碰运气。
可话点到为止,青年才俊们就跟约定俗成似的,不肯说了:“她人低调,连宣扬好事的新闻稿里出现自己的名字都要删除的。”
临别前一晚,沈知墨专程带了一枝融在滴胶球里的樱花送给她,这是他亲手做的。
他们去跨年的时候,正好赶上了花季。
暖冬,山寺的樱花也跟着睡得晚,懒懒的不肯凋谢。
他答应要给她带特产,可实在不清楚她喜好什么。
再说,谭书清不仅什么都不缺,吃穿用度也都是顶配。自己就是咬牙把实习的补贴都拿出来买礼物,都未必能阖上她的眼。
索性罢了。既然她说不出国,那就带来一枝异国的春色吧。
沈知墨踩着落叶,伴随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来到楼上。
深夜的大院岑寂无人,只有冬风和路灯。
今夜不知是什么月相,月亮与恒星遥遥相对。像情侣项链上誓不分离的两颗钻石。
沈知墨觉得怀揣一枝异国春色送给她已是浪漫。
没想到天公作美,星月相伴也成为一种绝色。
让他更为惊喜的事,他在这里见到了谭书清。
日后回想这一夜,一楼到十几楼这短短三十秒的时间,像幸福鸟从窗前一闪而过。
电梯上行到谭书清的办公层,那一条走廊的灯全亮着。
沈知墨以为是打扫的阿姨粗心忘了关,不想往前走时,却发现她的办公室传来隐约的电话声:“好,知道了,拜拜。”
他探过头去,发觉她还在加班。
“谭局,还没休息?”
见到他来,谭书清也很是吃惊:“知墨,你?你不是明天的飞机么?不好好休息,跑来这里干什么?”
“啊,我……”沈知墨拿出含着樱花的水晶球,腼腆地笑了,放到她桌子前:“特产。”
早知道她还在,就给她带点夜宵来了。
“能吃的?”谭书清欢喜地拿起水晶球,逗他。
“不能,是滴胶球,里面花真是那儿的花,我当场捡,当场做的,漂亮吧?”
“很漂亮。”谭书清爱不释手,细细地看着里面的樱花,细腻花瓣上微小的纹路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看着她笑,他的眼神像铅云,越来越集中。
直到窗外的冷风吹来,心里的铅云消散,他才如梦初醒,连忙低下头,不敢再贪恋她映着春樱的眼睛。
这一刻似乎谭书清不再是触不可及的谭局长,而是温柔的书清姐姐——沈知墨心里有个冲动,差一点就喊出这一声了。
“知墨,谢谢你的礼物,不过,北京的海棠花开得更漂亮,今年我是回不去了,花开的季节,你记得替我看一眼。”
“好。”沈知墨走到门口,回头望着她又投身工作的身影,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把剩下的话都咽了下去。
今年的西府海棠刚刚盛开,沈知墨便拍了许多照片发给了谭书清。
照片拍出了朱墙黑瓦,风摇碎花影,可看久了,总有一种鹤别空山,不见桃花的落寞感。
谭书清偶尔还跟他开玩笑:“找个女孩子,在花下拍几张吧,热热闹闹的,多漂亮。”
沈知墨笑笑,问她愿不愿意过来拍,谭书清立刻说好,可当时只当做是玩笑话。
谁知后来他真就自编自导的一部电影,名字就叫《海棠未雨》,还拿了奖,扬名四海。
电影讲的是君卧高台,我栖春山,人仙殊途的暗恋故事。
结局借助了风景进行意象表达:远处的青山岿然不动,惘然若失;而一边的海棠来不及盛开,春季已过了一半。
寓意着如君样,人间少,男女之间错过了便是空门,只能用往后余生来释怀。
副导演思前想后,想让片子变得圆满,找沈知墨商量:“导演,这是电影,结局就让他们在一起呗,皆大欢喜的,观众们也爱看。”
沈知墨摇摇头,坚决不肯改戏。
对方很是疑惑,他张了张嘴巴想解释,可发觉这些年修炼出来的舌灿莲花,辨若悬河的才华在事实面前多么无奈。
他巴巴的杵在原地,嘴里还含着烟,只觉得嘴唇发干。
最终他只轻轻叹了一口气,不再言语。
有人在看戏,有人却在戏里看人生。
*
沈知墨离开时,汪照晚却来了。
连着这段时间都在加班,谭书清也想放松一下,便约了他去来鹤亭。
来鹤亭平日里没有戏演的时候,也做普通的茶楼招待。
一进门,他就被浮光跃金,红墙黛瓦迷了眼。
这里沉静得跟与世隔绝的旧梦一样。
“哟,这光线,美得跟戏院子披了金缕衣一样。”
茶楼的主人没白打招呼,调教出来的服务生眼力见一个比一个好。
知道谭书清许久未来,身旁又跟了个漂亮的年轻人,连忙好茶好吃招呼了上去。
初见汪照晚,一身书卷气,举止儒雅斯文,像旧时书香世家的小公子。
浑身没有一样首饰,却烨然若神人。
在场见多识广的众人,也都不免愣了神。
他这年龄段,有的是富家子弟混世大魔王的阵仗,他却出落得一身清贵,秋水为神玉为骨。
“一盏逢春、得见青山。请问要哪一种?”他们方一坐下,俊俏的男服务生便问道。
谭书清笑着示意让汪照晚选。
“那就……得见青山吧。”
“好,请稍等。”服务生退了去,慌张的脸飞起两片红烧云。
“你怎么不选逢春啊?那个味道更好。”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喝盏茶就能逢春,那冬天就没意思了。我就喜欢等,在雪地里等春天,多有意思。”
谭书清笑他闲得慌。
“听说侯爷过几天要去浙江会见几位高层。”汪照晚悠悠然点了一支烟,身体往后靠,说道。
又对着过来围炉煮茶的服务生微微点头:“谢谢,麻烦您了。”
“有这事?”谭书清问。
“有没有,您不应该是最清楚吗?”他笑着反问,抖抖烟灰。
戏院的金光百转千回地照到他身上,看上去金尊玉面,兰芝玉树。
轻吐一口烟,烟里似乎裹含着淡淡的茶香。
谭书清不说话了,心里好似鼓浪,一起一伏。
“吵架了吧?我就知道,侯爷这段时间脸色差的不行。昨天的会开到一半,他脸色发青,直冒冷汗,开完会直接请假去医院了。”
“他怎么了?”
“胃病。”
“哦,老毛病了,不要紧。”
“老毛病就不是病呀?胃疼起来也是要人命的,你也不去看看他。”
“他自己的身体自己看着办,我又不是医生,去了也是添堵。”
“怎么会是添堵呢?你去了就是他心灵上的一剂良药。医生看病,爱人解忧。多好啊,你去了,我保证他能顺顺利利离开京林,平平安安抵达浙江。”
“现在交通这么发达便捷,有没有我,他都能顺利到达。再说了,他现在不是爱人,我们分手了。”
“分手了?”汪照晚惊讶得直接从椅子上坐了起来。
之前再怎么闹,都没见他们真正分手,这一次显然要严重得多了。
谭书清轻轻地扫了一眼服务生,服务生加快了加碳火的速度,显得分外紧张。
来鹤亭是什么性质的营业地自是不用说,接待的都是世家公子,高干子弟,这儿可不是什么吃瓜的好地方,要是客人的消息不小心走漏了,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别说他了,你的脸色也不太好。”她说道。
“家里不太平。”汪照晚苦笑了一声。
汪照晚的爸爸是娱乐圈里的大亨,年轻时还当过演员,妈妈是有名的舞蹈家。
他惊为天人的帅气,优雅颀长的身段,完全遗传了爸妈的优点,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谭书清点点头:“略知一二,有个新晋的小花生病了,还有个男演员站出来揭露一些事儿了,是吧?”
“爸爸投资的那几部剧,不知道会不会全打水漂了。家里最近气氛不太好,我出来透透气。”
“果不其然,大老远从北京跑过来,原来开会是假的,和我们见面也是借口,自己出来玩才是真的吧?”
汪照晚笑了,露出单边清浅的梨涡,白色的中式立领缎面衬衫盘着竹子暗纹。
温润如玉,白衣卿相,春衫桂水香。
可下一秒,他就带来了侯柏延卖祖宅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