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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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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糟糕透顶,我和sherlock追着那位镶着金牙的鞋帽商人冲出了诺森伯兰餐厅。这位商人身躯虽然臃肿,走路却很快,他转过了一条街口,接着伸手拦下了一辆马车,跳了上去。
我和sherlock也赶紧伸手,一架四轮马车主动地停到我们面前。我正准备拉开车门上车,立刻感觉到腰上被什么硬邦邦的东西给顶住了,那是左轮手枪枪口的形状。我回眸去看我身边的sherlock,他脸上沉默的表情告诉我他同样也遭到了胁持。
我听到背后响起一个声音。
“Sherlock Holmes先生!我们也盯梢你很久啦!”
这时候街道上人不多,因为又浓又稠的雾升起来了。它们像一道道天然的屏障,将这个城市分隔成成千上万个细小的领域,你就可以在这些细小领域当中为所欲为,——这些浓雾比舍伍德森林里纠缠的树枝还要来得具有黑色魔法!从我背后伸到我脸上的手绢中,我闻到了一股强烈的□□的气味,刺激得完全无法呼吸。
这样在我的意识彻底从我的身体里丢失前,我就只能看见街道上的一盏煤气灯亮起来了,它在浓雾的包围中徒劳地透出一团隐隐约约的黄色光晕来。
……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我再次醒来时,我发现我正躺在冰冷的地砖上,而我的朋友sherlock holmes蹲在我旁边看着我。
“今天的一个小时早就过了,”注意到我终于睁开了眼睛,sherlock拿出怀表来看了看,说,“现在已经快十二点了,John。”
我躺在地上,环顾四周,这是一处六英尺见方的石头房子,只有一扇紧锁的铁门,和一间窄小的、镶着铁栅栏的气窗。
“这是在哪?”
“噢,我还不敢完全下结论。你能记得什么吗?”
“我什么也不记得了,街灯亮了……我们好像被丢上马车,晕晕乎乎地颠簸了很久。”
我说,并且剧烈地咳嗽起来。
sherlock伸手拉住我,我试图站起来,但是头还是很晕。我的朋友则将我揽进他的怀里,关切地问:
“你怎么样?”
我摇摇头。
“我觉得不太舒服,□□太呛人啦。”
“我注意到了,”Sherlock说,“我比你的反应稍微小点儿,可能他们一拿□□蒙上我的脸,我就让自己假装昏过去了。”
Sherlock Holmes把手伸给我看,我注意到他手掌上留着两道深深的划痕。
“我的口袋里装着一块刮胡子刀片,这是来诺森伯兰餐厅前我特别用过的,因为如果我太邋遢地出现在你面前可能会惹得你不高兴。当他们试图用□□弄晕我的时候,我就靠紧紧抓住这个锋利的小家伙来维持最后的清醒。有好几次我觉得我可能支撑不住了,John。不过因为你一直靠在我身边,而且我知道你是活生生的,这种感觉倒是给了我很多勇气。”
说完这个,他从口袋里拿出粉笔来递给我。
“我来口述,你来画图,现在我的手很疼。”
我接过粉笔,点了点头。
“好。”
“你说你晕倒的时候看到煤气灯亮起来,那个街区通常九点钟亮灯。”
我的朋友说。
“光靠听马蹄的频率、指南针和怀表来判断方位可能不太准,因为我也不是很清醒。”
我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并且写上“诺森伯兰·九点”。
我的朋友于是接着往下说:
“没有调转车头,马车一直往东走,速度不快。大概十五分钟时走了三英里,然后停了一会儿,你觉得是哪里?”
“摄政王广场,”我说,“那里车水马龙。”
他点点头。
“往北转了一个弯,速度时快时慢,我没有办法做出很好地判断。接着马车停下来,大概停了有五分钟的样子,外面一直相当吵。”
“特鲁里街皇家歌剧院,九点半哈里斯的歌剧刚刚开演,他的演出向来座无虚席。”
“继续往北,速度比先前要快,中间往西拐了几次弯,但总体趋势是在往北。往西大概是七到九英里,不会更多,往北大概超过四十英里,也许能有五十英里了。”
我的朋友闭着眼睛说。
“我听到过一次火车启动的声音,相当响。”
“利物浦车站,十点二十五分有一趟开往伯明翰的火车。”
这个办法相当好,我的朋友sherlock holmes向来对重要细节的记忆力相当惊人,最后他睁开眼睛,问我:
“现在到哪里啦?”
“波多利卡,”我说,“我认为是波多利卡,也可能是这附近的某个地方。”
“我也认为是,或者至少差不多是。”
Sherlock站起身,用鞋底将地上画的地图擦干净。
“确定了方位,现在开始做第二件事情。”
我的朋友将目标锁定到这间石头屋子里唯一的出口上,他试图透过气窗往外看。但他个子太矮,怎么努力蹦达也不能看到外面。看见我的朋友那副窘迫的样子,我只好自己主动蹲在地上,让我的朋友踩在我的肩上——这就是为什么我的小说里面坚持要让侦探比助手个子高的原因!
他边往外张望,边说:
“咱们这是在某个有点年头建筑的塔楼上,安妮女王时期混合乔治三世时期的风格。这里离地面足足有四十英尺高,而且外墙上笔直笔直,幸亏我没有恐高症。”
他从我身上跳下来,说:
“好消息是塔楼可能是做瞭望用,最初修建时没有安装栅栏,因此这个气窗上的铁栅栏实际上不是嵌进去的,是插销——但不可能打开,它们给熔铸到一起去了。不过我估计了一下它的厚度和锈蚀程度,用你手杖里的那把军刀也许能把它锯开,虽然这要花上很大的功夫。”
我说:
“然后呢?你打算从四十英尺高的地方跳下去,为了验证牛顿的自由落体重力学定律吗?”
他看了我一眼,伸手将我身上的大衣拽下来,接着他把自己的大衣也脱下来,拿在手上掂了掂分量。
“幸亏今天晚上有点儿冷,咱们都穿了长大衣。我现在就把这两件衣服给拆了,编一根绳子出来。说干就干,咱们分头合作,亲爱的。”
说完这句话,sherlock已经顺势盘腿坐在地上,拿他的那块小刮胡子刀片,开始低头拆衣服啦。
我很想抱怨说这两件大衣实际上都是我的衣服,但这种时候实在不太适合抱怨。我只好卷起袖子,抽出手杖里的军刀,仰起脖子开始工作,细碎的铁屑不停地掉落下来。
Sherlock忽然抬起头来,不耐烦地说:
“你行吗,John?你这样的速度到明天早上都干不完,是我太高估你了吗?”
接着我用不着回答他了,因为他也听到了我肚子饿得咕咕叫,他问我:
“你很饿吗?”
我几乎是用咆哮来回答他。
“我是很饿,混蛋!我上一顿饭还是早上十一点时吃的,下午四点钟时只喝了一杯茶!”
“我很抱歉,John,我也没预料到会变成这样。不然在餐厅时,我就喂你吃点东西啦。”
Sherlock充满歉意地对我说,并且他主动从怀里掏出一份压成奇怪形状的三明治,递给我。
“我这里还有点儿吃的,你要吗?”
“什么?”我差点跳起来拔出手杖来抽他,“你晚上吃烤小牛排和鹅肝酱,然后让我吃冷掉了的三明治?!”
但看来我受了伤害的自尊心最终没有能战胜我的饥饿,五分钟后,我蹲在地上狼吞虎咽地把这份冷掉的三明治给吃掉了。
这样我就能重新投入我目前的工作啦,实话说,锯一根钢条比锯木头还要来得单调、枯燥,但我还得不停竭力重复这份劳作。我有时会偷眼瞄一下我那位侦探朋友,他那乱糟糟的头发、低垂的眼神,和翻动手指、相当灵巧地拆布条编绳子的样子,有点儿让我想起乡下坐在羊毛线团里的纺纱女。
然后我的朋友sherlock就会头也不抬地说:
“你专心,用点力气,我的好医生。”
这让我深深相信,我笔下的小说永远不会出现这样的故事,我永远不会形容我笔下的完美侦探是一个乡下的纺纱女,而我笔下的助手也永远不会既吃不上饭又被连累关进黑乎乎地牢房里锯铁条。这样的冒险太美国太西部了,实在太不绅士太不维多利亚啦。
Sherlock似乎已经发现我在走神,他顺着我的思路回答我说:
“因为你的小说就是在该死的胡扯!”
“得了吧,我的小说卖得很好!”
“那个跟爱伦·坡笔下的杜班找不出半点儿不同的侦探?我真想不通大众为什么爱看这种小说,荒谬之至。”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sherlock。关于这个问题,我和我的出版商威姆斯先生经常探讨,对于流行文化和如何让一本小说更受读者欢迎这两个命题上面,他是绝对的专家。他认为,像你这样不修边幅、邋里邋遢、不思进取又没有头脑的侦探,总有一天也会流行的。”
“噢,什么时候?”
“不久,也就百儿八十年后吧。威姆斯先生断言,到时候肯定会流行。毕竟一个充满怪癖的侦探永远不会退出流行,但怪癖的内涵是可以随着时代不停改变的。总有一天,普通大众会意识到,啊,一位不修边幅、邋里邋遢、不思进取又没有头脑的侦探是挺可爱的!”
“噢,”他停了一会儿,感慨道,“原来我该死的真是生不逢时!”
他确实是生不逢时。因为我的小说里,除了这位侦探的形象与事实大相径庭之外,其他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取材于真实。细心的读者们完全能从报纸上找到这些案件的蛛丝马迹,并且津津乐道于我笔下M和W的隐喻(注一)。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每一个因为看了我的小说、慕名而来找大侦探sherlock holmes解决生活难题的委托人都大吃一惊。我还有不少次开门时被委托人误认为是我那位侦探室友,并且被赞美我比他们想象中来得英俊。接着他们就难以置信地看到惊人的一幕,那就是我把地毯上一团脏兮兮蠕动着不知道是什么的生物狠狠一脚踢出来,并且吼道:
“Sherlock Holmes!你的委托人上门啦!”
这样很不好,真的。侦探这行业跟医生一样,外表往往能决定在病人心目中医术的高低。但是sherlock他情愿没工作也不愿意做任何改变,甚至他巴不得没工作,如果能够留我在家里跟着他鬼混的话。
我坐在书桌边写小说,而他则在另一边专心做实验,并且欺负我们的狗。接着我写不出来小说或者是他实验失败时(通常这两件事情同时发生的概率很大),我们就开始毫无理由地互相谩骂和攻击,并且认为是对方的存在才导致这一连串的窘迫。然后我们冷静下来,理智告诉我们这样很不好。接着我们俩就交换了一下位置,他来代替我写小说,而我帮他做实验。这种互相体谅的后果是,我们会爆发新的一轮互相谩骂和攻击。而当我们再次换回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后,他忍不住大声抱怨我把他的实验弄得一团糟,而我则吃惊地发现,他让我小说里的侦探和委托人互相调情,结果显而易见,更新的一轮——也是更伟大的谩骂和攻击即将上演。
这样看起来,我们的生活有点像社交季时的下议院,永远吵吵闹闹,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弄得鸡飞狗跳,然后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吹嘘成军国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