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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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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从气窗里翻出去时,我清清楚楚听见Sherlock Holmes对我说了再见。
但看起来这再见实在近了一点儿,Sherlock Holmes本来倚坐在墙角半闭着眼睛开始打盹了,这会儿又猛然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因为我气喘吁吁地重新从气窗里爬回来了,并且大声吼道:
“你这个满嘴谎言的家伙!”
我从气窗跳回室内,蹲在地上直喘气。仅仅靠一根绳子从四十英尺的垂直高度爬下又爬上,可不是桩轻松的活,更何况,今晚的北风大得都快能把我刮跑啦。
Sherlock惊得差点跳起来了。
“你回来干什么?”
“我不能够拿国家机密来换我的命,我做不到。”
我站起来,从上往下看着我那位侦探室友,一字一句地说。
“我私自将你给我的信封拆开看了,里面是A级机密文件。难道你打算让我靠出卖国家机密得以脱身,然后等第二天再来给你收尸吗?别以为我是个傻瓜,混蛋!”
Sherlock Holmes瞪着眼睛看我,停了那末一两秒钟,接着他跳起来,冲着我劈头盖脑的大声咆哮。
“你这个十足的蠢货!这样至少你还可以逃出去!我早就知道你是个蠢货,没想到你比我想象当中还要愚蠢十倍!你是脑袋被气窗夹住了吗?还是爬下去时撞到了头?”
“Sherlock!”我厉声喝道,并且沉下脸来,试图制止他对我疯狂的谩骂和人身攻击,“我们俩之间发生矛盾时该听谁的,是你还是我,嗯?”
他偏过脸不愿意看我,显然还沉浸在极度的愤怒之中。我心里很清楚愤怒和争吵对目前的境况没有任何好处。我叹了一口气,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将他的脸掰过来。他仰起脸的样子好像我要吻他一样,但我不过是用我的额头轻轻碰了一下他的额头,并且小声说:
“听我的,sherlock,求你了。”
“我很抱歉,John,要是我知道今天晚上会变成这样子。我说什么也不会约你出来的,这很危险。”
“别说这个,”我松开手,望着他,“你现在该告诉我下一个实话了,sherlock,从头开始讲。”
我的这位旧室友叹了一口气,说:
“你知道钢琴师本杰明·纳瑞什在自己的公寓内被杀吗?”
我点点头,这个案子我在报纸上已经看到过了,占了很小的一块篇幅,入室抢劫杀人现场一片狼藉伦敦治安堪忧云云。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正在附近另一栋公寓里扫烟囱。天气很冷,我偶然发现这间公寓里明明亮着灯,却迟迟没有烟冒出。我从窗户里面爬进去,就看见这位钢琴师倒在血泊中,刚刚断气不久。屋子里面很乱,但并不是强盗翻找财物的那种匆忙的凌乱,而是先有计划地进行了搜索,再故意翻乱造成的假相。这位钢琴师本杰明·纳瑞什的面孔我认识,我哥哥曾经给我一份名单,半是警告半是提醒我,如果是这份名单上的人物所牵涉到的案件,为安全考虑最好不要插手,而这位不起眼的钢琴师正好名列其上。我本来应该立刻离开,将这里交给苏格兰场的人处理。但这位钢琴师诡谲的临死姿态吸引了我的注意,要解决临终遗言一点也不难,只要你能理解对方的思维方式就很容易了。我是在钢琴里找到的,就是弹奏莫扎特的安魂曲的主旋律时的那一段琴键。奇怪的是,凶手却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大脑转得飞快,我可以将这份文件拿去交给我哥哥,偶然我也会想爱国一把并且获得亲人的称赞;也可以就此销毁,只在壁炉里留下些许残骸,暗示这份机密文件的最后下场。要是往常,我可能就这样做了。但那个晚上,我却把它放进了自己怀里,并且悄悄离开了。因为我发现,处在高度紧张状态时,我才可能暂时忘掉你,John。而且反正失去了你,为什么我不留着它来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呢?”
我挑起眉毛来问:
“就是这份文件?阿尔法计划?”
“是的,我认为这上面写的纯属胡说八道,但它好像比我想象当中还要来得重要。”
“好,”我点点头,“现在的状态我明白了。他们把我们抓住,就是为了得到这份阿尔法计划。”
“是的。”
“他们为什么没有直接搜你的身呢?你看我的左轮手枪已经被拿走啦。”
“他们找不到的,就连我哥哥迈克罗夫特也不能总是猜出我把东西藏在什么地方,逻辑只能靠逻辑来推断,而我经常发神经。与其徒劳地四处搜索,倒不如直接来拷问我来得快捷得多。而且,我并不是每天都会把这份危险的计划带在身上,John。今天我实际上是满心想要拿点钱出来和你约会、顺便盯一盯小布鲁克林·博斯克的梢,但我太匆忙了,拿错了信封。唉,我完全没有料到他们会挑今天来下手,这实在是太……”
“够了。”
我打断了他的废话,我发现我今天晚上大脑格外清醒,而Sherlock Holmes兴许是吃多了限量供应的鹅肝酱,讲起话来简直漫无目的。
“也就是说,他们不能确定你把这份阿尔法计划藏在哪里,所以还不能杀死你。如果我们忍受不了折磨,把计划交出去,你必死无疑,而我有一定可能性被放走。如果我们坚持不把计划交出去,他们就没办法马上杀死我们,这样我们两个人都有可能活下来。我说得对吗,Sherlock?”
“可是,John……”
“别跟我说可是,”我厉声说,“这个家里谁做主?是你还是我?嗯?”
我掏出怀表来看了看,现在是凌晨两点三十五,离天亮只有不到三个小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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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杂草丛里弯腰穿行,比起留在空中监狱的感觉,会让人好受一些。
到处是杂草丛生,到处有废墟断垣,有几次我感觉到蛇从我的脚踝盘旋而过。但我知道,我们不是在无人的古堡里探密,——恰恰相反,时隐时现的小路提示我们这里是有人的。我们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也不能确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们只能够抱着一种虚妄的希望,不断往前走。
我们好像来到了奥特朗托城堡,魔鬼的回音响彻在每一个转角处,令人毛骨悚然,仿佛身后有人追踪而至,但那实际上不过是风声。
这听上去似乎是教人恐惧的,但我和我的朋友sherlock都很平静,因此才能保持绝对的机警。而且越是在这种关头,他的大脑越是能飞快地运转。他会拿指南针来判断方位,会用的手杖轻轻敲击地面,试图找到地下隐藏的道路。他时常会猛然拽住我的手腕,提醒我贴紧墙壁或者绕开障碍。而这种时候,我更确定——我们的心跳是一致的。我们的心是在一起的,谁也不能够打败我们,让我们分开。
……在危险面前,不存在更危险或者最危险,只有上一次或者这一次。有些读者会写信问我,你所描写过的险境,是真的吗?我实际上很想回答他们,因为我的出版商威姆斯先生并不希望我的冒险小说成为刺激感官的哥特小说,而强烈要求我不要渲染任何血腥和恐怖的经历。所以那些不全是真的,或者仅仅只是最微不足道的那部分。并且,我把话放在这里,那些见识过真正的血腥和恐怖的人,是绝对不会写任何刺激人类神经的小说的,因为他已经受够了。
Sherlock敲敲地面,低声说:
“我们走地下,John。”
我点点头。
Sherlock用手杖拨开一簇茂盛的金雀花,这样下面所掩盖的地下室入口就出现在我们眼前了。顺着他的视线,我能看到匍匐在地上的马苋草被践踏得歪到一边,毫无疑问,这里新近已经有人经过了。
每一个有点年头的古堡里必然有错综复杂的地下通道,就好像人类腹腔里里弯弯曲曲的肠子似的。我和sherlock悄无声息地潜行于内,但靠指南针来辨认方位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没有路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前面出现了太多的岔路和太多禁闭的铁门,似乎每一条路都看不到尽头,而每一扇门背后都暗藏着猛兽。
“怎么办?”我问sherlock。
而我的朋友sherlock holmes已经打开他的工具箱,准备拿□□一扇一扇地开门试探啦。
“我会很快,别担心,John。”
但是前方的路口突然亮光一闪,我一把扯住sherlock的衣领,将他拽到我身后。我们俩都紧紧贴着墙,我手里攥着我的手杖,没有枪——这是我们俩现在唯一的武器了。
这亮光渐渐靠近,一支白蜡烛的光芒虽然微弱,在这无穷无尽的地下世界里,却几乎亮得刺眼,而使得光晕的周围愈发暗得深邃。
在这一片晕黄的光圈中,映照出了小布鲁克林·博斯克的脸,烛光下他淡黄色的头发看起来就跟他的脸色一样苍白了。
——这样一切都很明白了,正是要利用小布鲁克林·博斯克,来引诱sherlock holmes来盯梢,最终捕猎到我们俩。就好像猎豹过于专注自己的猎物时,就会忘记背后伸出来的死神镰刀一样。
我一脚飞踢过去。
蜡烛掉在地上。
我和sherlock现在是二比一,而且是近距离。
现在小布鲁克林·博斯克已经被掀翻在地,我的脚踩在他的胸口上。
“从哪条路出去?”
他望着我不吭声,我于是狠狠补了一脚,他整个人弹跳起来,但还是不吭声。
Sherlock在我身后,说:
“他们组织严密,他不会开口的,他不敢。你问他他也不会说,你杀了他他也不会说。别浪费时间在他身上,我自己来找。”
Sherlock说的也许对,但我可等不及啦。
——这里有不止一扇门,要是一个个地撬开,势必到天亮也干不完!
我一把拾起掉落的蜡烛,对准小布鲁克林·博斯克的脸。火焰还没有熄灭,滚烫的蜡油滴到他脸颊上。
一个绅士就应该对着一个绅士彬彬有礼,而对着一个十足的流氓就要用流氓的法则,我厉声说:
“你不说是吧?我是一个医生,先生。我知道怎么对待你会让你生不如死。”
小布鲁克林·博斯克偏过头,不吭声。我早就预料到会这样,我拿皮鞋踩到他脸上,刷地一声抽出我的军刀。
我第一刀刺进了他的外上髁和喙肱肌之间的缝隙里,这让他发出了一声可怖的惨叫,就好像不是能从人类咽喉里发出来的声音似的。
我迅速地将刀子拔出来。
实际上我刺得很浅,避开了所有的要害,而且血流得很少,但一个医生注定对一具□□底下的骨骼、神经、血管和肌肉了如指掌。
第二下薄薄地递进了冈上肌和棘窝骨之间,尖利的刀片在骨缝和肌肉的间隙里来回桀桀作响。他五官扭曲,已经无法发出惨叫声了。
而当我要举刀刺第三下时,小布鲁克林·博斯克终于大叫一声“右边”,——他昏过去了。
我跨过他,一脚踹开了最右边的门,里面黑漆漆的,甚么也看不见,我说:
“我们走,sher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