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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御敌(四) 沈奕舟 ...
睿城城外,临时搭建的军营燃起篝火,噼里啪啦的声响盖过虫鸣,却盖不住将士们热火朝天的交谈。插在篝火旁飘香的烤肉滋滋冒油,有人说累了,就着一碗酒下肉,味道如何已然尝不出,嘴里只有烈酒灼烧喉咙。
裴熠静静坐在旁边,抱着一把破旧的长枪看着这些人,他们大多数都是跟随他父亲征战多年的士兵,裴家倒台,全凭往日恩情跟着裴熠,想与他一起报裴家的仇。
“小公子,这是你第一次上战场吧?”
来者是之前他父亲身边的副将,叫张盛天,当初与赵齐一起护送他到清河,这些年也一直在照顾他,守着他,此次攻打睿城,他作为主帅指挥整个战场
如果真要算的话,这确实是他第一次上战场,清河那次和峰峪关那次,他把兵带到后都是别人指挥,他并未真正参与。
“是。”
沈梨初和沈云瑾都不太想让他上战场,裴家如今只剩他一人,万一他出了事,他们无颜面对他爹。可这只是一方面的原因,如若自己开口,他们也不会阻拦,主要的原因还是在自己,就像沈梨初问他信不信自己能握住绞敌的枪,他信吗?
回答沈梨初时他说的是信,可自己内心里却从来没有信过。他是裴家最小的公子,哥哥姐姐从小就与父亲一起混迹军营,上战场,唯独他,父母对他的期望只有平安健康,所以在裴家还未倒台之前,他不过就是盛京里的纨绔子弟,每日吃吃喝喝,混个日子罢了。裴家倒台之后,他身后有沈云瑾护他,在匪寨也不曾让吃过一分的苦。
如今也是,沈梨初和沈云瑾每次给他的任务也是绝对安全的,不会让他见到战场上半分的血腥。
可他真的能心安理得的借着这样的理由待在他们为自己打造的舒适圈吗?
“父亲和阿兄阿姐他们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是什么样,会怕吗?”
张盛天躺在地上,身手抓着漆黑夜晚里才能看到的星星,许久之后才说:“裴将军和小姐们我不清楚,但是大公子二公子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我是在的,那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兵,被分配在大公子二公子帐下做事,上战场前夕,他们还怕的要命,整宿睡不着觉,可第二天他们还是提剑随裴将军冲了上去。”
“那是他们第一次杀人,砍下对方的头颅时都慌了神,战场瞬息万变,哪儿给他们慌神的时间呢?等结束的时候他们腿都是软的,还是大家搀扶着回了营地。”
裴熠想起来了,那是他五岁那年,大哥二哥随父出征,去往岐关,那场仗最终是胜利了,但他大哥被砍掉了一根手指。
他娘因此把他爹吵了个狗血淋头,也是从那时候起,他爹和他娘决定让他留在盛京当个小少爷就好,前路已经有他大哥二哥,三姐四姐替他行了,他只需要健健康康,平安常乐。
“你两位姐姐我也听其他人说了,她们可不输你两个哥哥,是真正的女中豪杰。”
张盛天说着说着就哽咽了,他起身又喝了一碗酒,轻抚裴熠手上那柄长枪,说:“裴家无论是儿郎还是女郎,各个都是顶好的,若非当年之事,他们必定会成为九黎顶顶有名的少将。”
“小公子,我知你压力很大,也知你从未经历过这些,可裴家只剩你了,再大的压力你都得顶着,别让裴家的血白流。我们这些人,就是豁出这条命,也定会为你开出一条通往盛京的血路,让你为裴家报仇雪恨。”
那晚裴熠紧紧抱住他父亲留下的长枪,坐了一宿。他该恨的,可一想起来,脑子里全是父亲母亲的笑,全是大哥将他举高高,二哥给他偷偷买糖果,全是三姐日□□他习武,全是四姐温声细语给他讲故事。
他在所有人的爱里长大,这爱浓到哪怕心里全是血仇,也能抚平他的伤痛,让他不被仇恨蒙蔽双眼。
也是在这时,他才惊觉原来他能活得这般顺遂是因为有人在前路为他扛住了风雨。
明明是很久远的事情,可这一刻裴家满地成河的血又历历在目,如昨日发生之事,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的不断重复。
豆大的眼泪一滴滴砸向黄土,浸润埋藏在土里的种子,没人知道这种子何时生根,何时发芽,何时长成参天大树,可它一定会成长,也一定会长成它应该有的样子。
……
“救命……”
“不要!”
大街上身着青黑盔甲的士兵正肆意屠杀乱窜的百姓,战马蹄叫,纵马人纵情挥鞭,马后还绑着四五个百姓,活生生拖在地上,扬起的尘灰掺着血肉,漫天灰黄的朦胧里,吸一口全是腥臭。
被尘灰遮住视线的人在恐慌乱跑,撞到那盔甲恶鬼跟前,就只能无助跪在地上求饶。可周围的哭声,周围的嚎叫,周围兴奋的笑吞没了这微弱的哀求,磕下的头没能再抬起来就落到了地上,在焦黑的泥土地里浇出一朵又一朵阴府的红花。
黑头土脸的小孩独自在这场单方面的屠杀之中四处乱窜,浓到吞噬所有的灰尘是他的保护罩,他在尸山与马蹄踏踏下敏捷乱窜,朝着面前废墟倾塌搭出了一个天然躲避的洞穴,可下一秒,他后衣领子就被人拽住,将他整个人都提溜起来:“哟,弟兄们,这儿还有个小孩……”
“看他脖子上挂这玉可不便宜。”
其中一人不顾小孩的反抗,正要扯走那枚玉佩之时,一支长箭割破昏黄的灰尘。
明亮的阳光从这道缝隙里闯了进来,它不满足于这点狭窄可视的空间,以霸道之姿强硬将尘灰挤散。
人们看到了飘扬的红色旗帜。
“怎么可能?!”
攻打睿城的燕京将领夏征看着九黎的旗帜一点一点占领睿城的每一寸土地,面色越发漆黑。他随手扔掉那小孩,握紧手中的长枪吹响尖锐刺耳的哨音,散落在各个地方肆意屠杀百姓的兵人立马停下手中的活,向声源靠近。
这是九黎的军队。
不同于这些年夏征交过手的九黎将士,这支军队训练有素,执行力十分迅速。阵型的哨声与旗帜刚亮出来,就能立马反应并开始派兵列阵,毫不拖泥带水,而且每一个命令都是在极短的时间内作出的最佳研判,指挥这支军队的将领绝非毛头小子。
夏征越打心中越不安,直到看见张盛天,心里仅存的希望彻底破碎。张盛天是裴启亲自带出的将领,曾经在宓安战役中以一万对十万赢下了燕京的驰风将军,一举成名,那一战他也在场,作为副将与其迎战,当时天时地利都在燕京,稳胜的局面硬是在张盛天的带领下彻底被逆转,他靠的还不是运气,是实打实的实力——
他不是张盛天的对手。
睿城,守不住了。
兵败已成定局,夏征知晓张盛天不会放过自己,在其兵队还未形成包围之势时,举全兵之力为骑术最好的成明开出一条生还的道路。在看到成明冲出城门的那一刻,夏征长舒了一口气,可就在下一秒,成明被一人追上,刹那间人头落地,连带着要送出的信,也被撕个粉碎。
张盛天笑道:”夏将军,可还有什么遗言?”
“燕京长存,一统明夏!”
“燕京长存,一统明夏!”
如潮浪的声音冲破天际,余音还未绝尽,夏征与他的士兵齐齐提起手中的武器准备拼死一战,凶神恶煞的面目哪怕是经验丰富的张盛天在那么一瞬间也被惊了一下,可下一秒,一支破空的长箭直直穿过人群,射穿夏征的脖颈。
裴熠纵马到张盛天身旁,夏征错愕地看着这个从未见过的少年,就是他追上了成明,砍下了他的头颅,也是他,一箭射穿了自己的脖颈,让自己呼吸之间全是痛楚。
可越痛他越兴奋,“呵呵”的笑声从他破败的喉咙里发出来,像漏风的竹笛,听上去十分诡异,但夏征不在乎,他艳羡地看着裴熠那光彩夺目的少年之气,热烈明媚,就像天空高挂的骄阳——曾经他也是这样意气风发啊。
只是往日不再,今日他死在了异乡。
张盛天把指挥的旗子递给裴熠,布满青筋的手还在微微颤抖。
这场仗本是想让裴熠熟悉熟悉战场的,沈梨初在他们出发之前也特意交代过他,要给裴熠适应的时间,让他慢慢成长,不用着急让他指挥。
可裴熠刚刚追上成明时候的模样,一箭射穿夏征喉咙的模样都让张盛天仿若看到了当年的裴将军。
勇武。
果断。
裴家的小公子早就长大了。
“裴小将军,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裴熠紧紧盯着那面旗,不知在想什么,他只觉得这手微微发热,还有些沉重,就好像上面覆了他亲人的手,仿若听到他们毫不吝啬的夸赞他,说着“子明长大了”。
这场战事的残局在裴熠的指挥下,收拾得极为完美,张盛天恨不得立马跑到裴家祖坟前告诉所有人,裴熠究竟有多优秀。
他没有让任何人失望。
“大哥哥……”
被夏征丢掉的小孩狼狈哭着走到裴熠面前,拉住他的手。他哭的太可怜了,肉乎乎的小脸上全是伤痕尘土,但那双眼睛又过于明亮,亮到裴熠能从那双眼里看到自己的模样,像他父亲。
“大哥哥的姓在沈黎裴三个姓之中吗?”
裴熠将一手血抹在盔甲上,蹲下身,抚了抚小孩的头:“在,你叫什么名字,父母呢?”
小孩歪了歪头,将挂在脖子上的那块儿玉佩交给了裴熠。这是上好的浅绿和田玉,用最精巧的雕工刻出山川盛景,背后还有这块玉佩主人的名字——“沈奕川”。
这本是一对玉,另一块在沈梨初手中,是沈确为他们兄妹找黎和大师特意打造的,天下仅此一对,无法复刻。
“我叫沈奕舟,今年十岁。”小孩说:“我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哥哥,我的名字就是哥哥给我起的,他让我在这里等一位的将军,说如果他的姓在沈黎裴这三个字之中,就让我把玉佩给他,他就会带我走,将军,你会带我走吗?”
“会。”裴熠紧紧握住那块玉:“你哥哥呢?”
沈奕舟说:“他走了,几年前就走了。哥哥说他有一个很重要的朋友需要他去救,那里太危险,不能带上我,之前哥哥还传来信,说如果那位将军身边有一个和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就让我带一句话给她。”
“什么话?”
“哥哥说只能和那个和他长得一样的人说。”
……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任务奖励会以合理的方式交给宿主。】
沈梨初扶着茶盖刚喝进一口茶,就收到了系统跳出来的消息。
意料之中的结果,甚至比她预想中的还要快。
另一个好消息也接踵而至——沈云瑾醒了。
在裴熠捷报送来,并告知他们在燕京送来的物资里搜刮了一百支火药的兴奋里,沈云瑾醒了。
在床上躺了近两个月,沈云瑾瘦到剩一身的皮包骨,看着着实可怜,但好在系统的药足够有效,那般重的伤如今看不到一点疤痕。
还是那样的帅小伙。
沈云瑾看着床边围满一张张熟悉的脸,虚弱开口:“让大家担心了。”看到黎青时更是激动,那些难以说出口的话最终都化成一声无奈地叹息,和一句时过境迁的“好久不见”。
涌上的酸涩让人红了眼眶,黎青能张嘴说出勉强清晰的一句“好久不见”已经是他用尽了全力,说完就彻底泄了气,左手捂住眼睛,只看见颤抖,还有流不尽的水痕。
“黎小将军,你这样会让我觉得你在给我哭坟。”
黎青笑比哭难看,要开口骂时鼻涕泡也吹了出来:“就是在哭你的坟,你个混账东西。”
沈云瑾无奈耸了耸肩,勉强起身一把将黎青揽入怀里:“还请大家见谅,我家这小媳妇比较多愁善感。”
“滚啊。”
黎青是极想给沈云瑾一拳,又怕自己那拳头把人给打散架了,气得面红耳赤,一把抹了泪,与沈云瑾对视后,两人又默契地笑了起来。
沈云瑾抬眼看向沈梨初:“多谢沈县令。”
“不客气,你既已醒,就赶紧康复起来干活。”沈梨初递给他裴熠送来的捷报:“张盛天与裴熠已经占领睿城,还搜刮到一百支火药,凭借这些,我们可以收复阜县及周边五座防御薄弱的县城。”
“沈大人怕不是拿我当驴来使。”
沈梨初笑道:“驴可不敢一睡睡俩月。”
几人相视而望,无过多言语,就能会心一笑,他们默契地离开,留给沈梨初和沈云瑾足够的空间。
沈云瑾:“苏明和廖南呢?”
沈梨初:“把你送回来的第二天,他们二人就走了,说是要去灭了厉宿全族。”
沈云瑾伸出一只手握住沈梨初,拇指不停地摩挲着她手背上柔软的肉,当温暖从掌心传递给大脑,他才真的有自己还活着的感觉,不由自主的笑了两声,感叹道:“真好啊,差点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那有点难,生死蛊将我们两个的性命紧密相连,只怕死亡都不会让我们分开。”
这话似乎说进了沈云瑾的心坎里,他很满意地用拇指点了两下沈梨初的手,又攥紧了几分,没有半分要丢掉的意思,玩着玩着,他突然红了眼,在沈梨初还没反应过来时,沈云瑾已经拿起沈梨初的手盖在自己眼上。
温热湿润的触感从掌心传来,沈梨初并没有抽出自己的手,反而用自己另一只手抹去滑落下来的泪水。
窗外是明媚的白天,初春的天,鸟雀逐渐活泼起来,偶尔叽叽喳喳在窗外乱叫,树枝抽出新的绿芽,一眼就能看到嫩绿点染黑褐的枝干,让人不由心生愉悦。
富有生机的东西总是让人觉得看到了希望,哪怕只是寥寥一点。
沈梨初说:“你给我带来了金禾和裴家旧部一万多精兵,让我以最短的时间结识李覃,掌权清河,拿下峰峪关,照理来说这是份很重的恩情。”
“沈大人想报恩?”
“你没几个活头了,临死之前最想要什么?”
沈云瑾平摊地躺在床上,看着房梁,他想了很多他想要的东西,可那些东西最后都停在了一抹明亮的金黄上:“宫中有一棵长了十多年的银杏树,是我未婚妻留给我的,我想在死之前把那棵树挖出来种到我未婚妻墓前,然后埋在她身边与她一起长眠。”
沈梨初一愣,笑意更深:“行,等我上位,第一件事就是挖了那棵银杏树种在你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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