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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hapter11 好想去成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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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实话,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楚云清都对体育课抱有逃避心态。
倒不是说她是体育废柴,只因热身结束后,队伍解散自由活动,她都会变得形单影只。
她不惧怕孤独,但她惧怕自己的孤独被别人看见。
显得她像世界的弃子,尤其窘迫。
她的朋友永远有更要好的朋友。
女生体测完毕后轮到男生,女生们便成群结队地围拢在一起闲聊。
陈小璇性格活泼外向,在班上更是前呼后拥的存在。每到自由活动时间,她都处于话题中心。
只见,此时的陈小璇正站在女生中间说得眉飞色舞,一会儿是综艺节目,一会儿是某某明星。
不爱聊明星八卦且话又少的楚云清,自然成了边缘人。
既然融入不了,那又何苦为难自己呢?
楚云清识趣地离开热闹的人堆,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
她的脚边,蚂蚁在搬家。
它们沿着洞穴,排成一排,不停地向前移动着。
小小的身躯扛起了一块块不小的面包碎屑。
轮到男生体测时,男生们把体育老师和喊到名字的学生围在中间。
男生测引体向上时格外热闹,笑闹声也大,惹得不少女生围过去凑热闹。
“9 号——江远。”
体育老师的声音从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堆里飘出来,清晰地传到楚云清的耳朵里。
轮到他了。
江远拨开人群走到单杠前,男生们又骚动起来。
“远哥,是时候展现你的人格魅力了,可别让我们失望。”
“就是就是,江嫂看着你呢,你可别丢人。”
江远一秒破功,笑骂道:“滚开,你们这群王八羔子。”
他转头就对着笑眯眯的体育老师告状,“老师,你看他们,影响我做引体向上。”
体育老师扶了扶墨镜,佯装生气道:“你们这群皮猴,一会儿做不到及格数,可仔细你们的皮。”
楚云清静静站在人群之外,看着江远轻轻松松地踮起脚就够到了单杠。
“开始吧。”
哨声响起,几乎所有围观学生都异口同声地为江远报数,唯独楚云清没有。
她的目光自始至终都落在江远的身上,无暇顾及其他。
有眼尖的同学,一眼便瞅见人群外的楚云清,忽然大声喊道:“远哥,江嫂看着你呢,你加把劲儿!”
有了他这么一嗓子,其他人都转过头来,面带揶揄地看着楚云清。
处在焦点中心的楚云清急忙忙转身欲走,却被另外几个女生拽了回去,并且还把她推到人堆的最内圈。
“哦哦哦,远哥加油!别让江嫂失望。”
人群中此起彼伏的打起哄声,让坠在单杠上的江远不上不下的。
少年努力憋着笑,余光瞥到手足无措的楚云清,嘴角的弧度不自觉地上扬了几分。
起哄声更甚。
忍了许久的江远终于笑岔气,从单杠上跳下来,报数也在“12”中结束。
“远哥,做引体向上的时候是不是更有动力了。”
“可不是嘛,人家江嫂正在对面看着呢,还能丢了面子不成?”
“哎呦呦,有了爱情的鼓励就是不一样啊。”
江远走过去给了他们一人一记暴栗。
“瞎说什么呢你们?”
他再抬眸望过去时,只瞧见少女落荒而逃的背影。
2
体测结束过后,锦川一天比一天冷。
若要说起学校有哪些奇奇怪怪的规定,那么在羽绒服之外穿校服是最值得一提的。
冬天是最不好穿衣服的季节,无论再厚的棉衣,都必须穿在校服里面。
每走两三步,就会在校园的路上碰见一个穿得圆鼓鼓的学生,嘴里还不忘抱怨两句学校的破规矩。
班上也有不少不怕冷的男生,他们不但不穿棉衣,还把校服裤子卷到膝盖上,大摇大摆地穿过寒风瑟瑟的走廊。
江远也在不穿棉衣的行列。
少年身上只穿了件白色无帽卫衣,他迎着阳光抬眸,冬阳毫不吝啬地洒下光辉,使得他整个人浸泡在暖洋洋的空气里。
她收回视线,继续投入英语早读。
楚云清喜欢许倩容,她的英语课上起来轻松又有趣。
明明同样是 45 分钟一堂课,英语课的时间往往过得飞快。
英语课正式开始的前五分钟,许倩容提出让班里的同学上台来一段即兴表演。
9 班的大部分同学活泼外向,区区表演自然不在话下。
有唱歌的,还有表演海草舞的。
江远不出意外地被同学们推了出来。
早读结束的第一节课,就能看到江远的表演了。
想到这儿,楚云清心里多了些期待。
冬季清晨的第一节课往往是学生的噩梦,也是老师的噩梦。可谓是学生自读要流泪,老师一讲就想睡。
因为是喜欢的学科,所以楚云清并无困意。
昨晚英语老师要求背诵的作文模板,她也背熟了。
第一节课开始前,楚云清到走廊里接了杯热水回到座位,看见宋哲和前后几桌的同学围着江远,轮流摸江远的吉他。
3
许倩容踩着课堂铃声走进教室,她放下包,笑盈盈地招手,让江远把凳子搬到讲台上去。
江远抱着吉他坐下,少年垂眸,随意拨了几根琴弦试音。
“可以开始了吗?”
英语老师抱着手臂站在台下,兴致盎然地看着台上的江远问道。
“老师,可以开始了。”
“OK。”
江远唇角噙着笑,温暖得不像艺术节那天敲摇滚乐曲的少年。
他清了清嗓子道:“大家好,今天我为大家带来的歌曲是——赵雷的《成都》。”
前奏是一段很陌生的音调,楚云清不曾听过。
舒缓惬意的音色让她仿佛置身热闹的成都街头,轻松自由,说不出的好听,楚云清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首歌。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江远的嗓音干净澄澈,吉他伴着少年温柔缱绻的声调,教室的白炽灯悉数打落在琴弦上,顺着他指尖滑动的幅度,调皮地跑到他的手背。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wuwo wuwo~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唱到高潮部分,班里会唱这首歌的同学们情不自禁地跟唱起来,不会唱的,也配合地打起了节拍。
光影在少年的身上勾勒出骨感的形状,
江远的歌声是楚云清最后的庇护地。
在这里,没有父母无休无止的彻夜争吵,也没有横亘在他们之间的巨大天堑。
江远在这里,就在自己眼前。
喜欢江远,是楚云清这辈子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尽管这个少年优秀到闪耀着光芒,她依旧想要成为沐浴在柔和光晕里的一员,唯一的一员。
楚云清长这么大都没机会走出过锦川,更别说去成都了。
此时此刻,她心里升腾起一丝妄念——想和江远一起去成都。
每当看向永远被包围在人群中央的少年,楚云清胸腔里忽而变得空荡。
江远的手指在极细的琴弦中上下翻飞,动作熟稔。
少女的心跳随着琴音波动,热切地想要冲破牢笼的束缚。
逆光下,江远的睫毛像是细细密密的松针,他的身上好像有一股张扬的劲头,不会被任何东西牵绊的生命力。
楚云清毫无征兆地落下一滴眼泪,灵魂跟着江远的音符毫无章法地跳动。
她爱上了《成都》,这首让她热泪盈眶的歌。
4
一曲罢,同学们仍觉意犹未尽,央着他再来一首。
江远去看英语老师,许倩容微笑着点点头,表示许可。
征得她的同意后,江远又弹唱了一首经典老歌——《光辉岁月》。
少年的嗓音虽缺少了几分岁月沉淀的厚重感,但标准的粤语发音却味道十足。
江远开口的瞬间,惊艳了不少同学。
他太多才多艺了。
5
课后,许多同学围到江远身边,缠着他再来一首。
江远没有拒绝,怀抱吉他弹唱起来。
是广播里经常放的流行音乐《小半》。
他的嗓音是那样干净。
哪怕后来读了大学,操场上每晚有抱着吉他弹唱的男孩子,可他们的嗓音里,楚云清再也没听出那种干净纯粹的感觉。
其中一个女生眼睛亮晶晶的,她说:“江远,我也想学吉他,到时候我买了吉他你要教我哦。”
“是啊是啊,会弹吉他真的超帅哎。”
江远被包围在中间,他从善如流道:“行啊,这有何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