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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派托 与此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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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科尔先生!是你回来了吗?”
林斯特的脚步顿了顿,微笑着走入公寓大门旁的一片光亮,那是房东太太屋内投射出来的灯光。
“晚好,史密斯太太,是我。您有什么事吗?”
一封薄薄的淡金色信封从窗缝儿里递出来,和史密斯太太的一句“晚安”一起被林斯特收入怀中。走上橡木阶梯时,他还没想出这封史密斯太太口中的“私人信件”会由谁亲笔写下。
除了十年前病死、而今安然躺在大理石冰冷墓穴中的弟弟,他不承认自己拥有任何亲人。
至于旧友,尚未身死的也全部丢在幼小的弟弟埋身的那块土地,他们称之为“故乡”的地方。
在肯伯莱,他就像一只孤魂野鬼——哦不,哪怕是鬼魂或许也有自己的族群,若说像鬼,他也应是鬼魂中的孤独者,在他人的楼房中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
这也是他最终选择了现在这份事业的原因。不必担忧亲友因为自己受到报复,如若不慎身死街头,此生多少也算是为他人和自己做了些值得刻在墓碑上的事。
这样的人不该有“私人信件”。
工作上,他倒是与上下级都多有往来,只是那些消息从未跨过布兰德直接送到他的家中。
“布莱顿·科尔”,这是他租下这座公寓时使用的假名。在这个藏污纳垢的城市,一个完美的假身份、一颗时时警醒的心,就足够让任何人变成一个隐形人,比之阴沟里的老鼠还要悄无声息。这个办法在过去数年里从未失效。
究竟是谁通过何种方式知道了他的地址?这个地方就算是埃德蒙也不清楚。
不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左脚跨过门框走进自己的房间时,林斯特已经决定离开。
目的地虚无缥缈,但那正是启程的理由。闻风而动、杯弓蛇影,四处辗转也总要好过被抄家下狱——这种生活方式,在过去数年间一向如此。
他连帽子也没摘,随手拉上窗帘便点起一支蜡烛,撕开怀中的信封。信封的材质显然是为了配合装饰精良的开信刀使用特制的,非常硬挺,废了他不小的劲儿。拇指拂过信纸上淡淡的金色家徽,林斯特终于明白这封信来自何人。
与德?博莱特先生不一样,这位来信者无须附庸,是位真正的贵族。虽然年岁尚浅,来信也极尽谦卑,但细节之处的贵态仍难以遮掩。林斯特曾结识过很多光鲜的人,但要说尊贵,这一位在一众公子小姐中也是排得上号的。
虽然早已与他通信多次,但这封信的内容格外令林斯特感到惊诧。奇诡的巧合,除了“命运”以外没有别的解释方法。一目十行地扫视完信的内容,林斯特坐在床边,看着自己中间微微凹陷下去的枕头抿紧了嘴唇。
他陷入浮沉的思绪。
鄂尔帝国,他曾在幼时随师造访过它的疆域。那是一个极寒统治的国度,常年的刺骨严寒和一任比一任铁腕治国的君主磨砺出鄂尔人与拜尔登人截然不同的性格。他们坚强如铁、冷静如冰,不论是战争还是通商,都直来直往得像一群黑熊。然而在艺术和文学上,他们却又一改常态,用和缓从容的态度描绘出大美非常。
作为一个鄂尔人,这位少爷真是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这种矛盾。他用最雷厉风行的手段找到他的住址,送来的却是一封极尽谦卑、语词含蓄的邀请函,请林斯特若有闲暇,可在他不久之后造访菲莫尔国的首都派托时相见一面。
派托……
林斯特将信收好,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抖出他常吸的那种不及小指粗的烟含住。
撇开他的成见不谈,那的确是一座金色太阳热衷于照耀的、美丽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每年夏初,成群拜尔登人才会如海鸥一般奔赴它的细沙海滩,渴望在那里晒去身上一冬积攒下来的霉味,哪怕路途中要在臭烘烘的火车车厢里挤大半天也甘之如饴。
据他所知,这位少爷的母亲正是派托一位富商的大女儿。这或许是他隔着数千英里,也十分耐烦地从冰雪之都前往这所谓太阳神庇护之地的原因吧。
林斯特深吸一口烟,和着烟气轻叹道:“那种地方,真不想去啊……”
即便他知道上面派下来的任务必须及时完成,那位少爷的邀约也最好不要推脱,要重新踏足那片土地对他来说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有时人就是没法用理性蒙骗感情。
在林斯特自我劝解完毕之前,细烟便已抽完。他愣了一会儿,忽然笑了,把烟屁股丢进床头柜上的碟子,起身收拾行李。
说到底,他有什么资格拒绝前行呢?
真正整理起来,他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和剃须刀片之类的东西,不得不带的不过几本常人眼中的闲书。对于无缘安土重迁之人来说,这是理所应当的。
十分钟之后,林斯特便背上布包,下楼敲响了房东太太的门。
“哦,是你,科尔先生。”房东太太抬头看见敲门的人,有些意外:“有什么事吗?”
林斯特摘下帽子按在胸口,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希尔面值的纸币递给她:“抱歉,史密斯太太。刚才收到的信里,弟弟请我尽快赶回老家,我母亲的风湿病加重了——我能现在结算房费和饭费吗?”
“天呐!愿尊神保佑她。嗯,当然,当然可以现在结算,没问题。但……”史密斯太太看向林斯特写满悲痛的脸,又瞧了眼林斯特手里的纸币,回身走回房间里,回来时带着两枚一希尔的银币:“这个月还远远没有过到一半,用不着五个希尔。喏,拿着这个,给母亲买点鲜花摆在床头吧。病人总是喜欢闻到新鲜的气味的。”
这还是林斯特第一次听到她说这么多话。他为这些格外友善的话略感意外,接过几个银币时鞠了个躬:“感谢您,史密斯太太。”
最后还加上了本不打算说的半句祝福语:“……愿尊神护佑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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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街角,不知几天前下的雨早变作污浊积水,其中站着一个浑身裹紧黑风衣的男人。他转身看向来人,皮鞋因这动作沾上几滴褐色的水珠。
“‘夜莺’?”
林斯特一听到这声称呼便笑了起来,伸手从胸前掏出一个吊坠,让它露在夹克外才走近他:“嗨,埃德蒙。”
即便看不清表情,林斯特仍知道那人浑身僵了一下。但他没有犹豫太久,很快便一脚踏出积水,左手随一阵风过拽住了林斯特脖子上的吊坠,右手已经握住后腰插着的小刀:“邱告诉你的?!”
“你是指你的名字?”林斯特动了动被勒得生疼的脖颈,伸手撩动他的面罩:“这东西就没必要了吧。”
“哼。”在林斯特取下他的面罩之前,埃德蒙抢先一把扯下了他的:“既然如此,你也别戴——”他的声音突然一滞。
紧接着,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松了手,连连后退几步挪开身子,让巷口昏暗的路灯光照到林斯特脸上,从眉眼到嘴唇将此人熟悉的脸看了个仔细。
“一个小小的恶作剧。”林斯特浅笑一声,抬手解下脖子上的吊坠,用回了自己的声音:“我说过,我只会在没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喊你的名字,那是我将替你严格保守秘密的承诺。你方才的愤怒,是出于感受到了来自我的背叛吗,埃德蒙?”
方才被吊坠的尖锐部分硌疼的手指痉挛了一瞬,埃德蒙深吸一口气,右手按在左胸前俯身:“抱歉,邱。”
“不必抱歉,我早预见会惹怒你。但如果站在这里的不是我,你恐怕不会道这个歉。”林斯特将吊坠在手里梳理好,递给埃德蒙:“埃德蒙,走之前我难免想提醒一句——肯伯莱虽然肮脏,但尚且不是战场;我们都只不过是‘清洁工’,而非士兵。既然如此,没有敌人的怒火若是灼烧起来,难道不是只点燃了你自己吗?冷静一些吧,不止面对我时,我的‘灵缇’。”
埃德蒙抬起脸看向林斯特的眼睛,又瞧了瞧那颗吊坠,灰色的眼睛里突然掠过一丝悲哀。他伸手抓住那颗芒星形状的吊坠:“还是聊眼下的事吧,邱。不论如何,我是条猎犬。费心像对‘灰狗’那样对我说些温柔的话,是没有结果的。当然,工作需要时我不会犯傻。”
这话说得很生硬,林斯特把双手揣进夹克的口袋,静静地看着埃德蒙,不知想起了什么。
良久,反倒是埃德蒙先开始说话。他将吊坠塞进风衣的内口袋,一边低声问道:“你……不会是想处理‘夜莺’吧?”
“戴上。”
听见林斯特突然出声纠正他的行为,埃德蒙愣了愣:“……什么意思?”
“戴上这吊坠,埃德蒙。替我当十天的‘夜莺’,原因我之前告诉过你。现下看来,目前最重要的事是接应‘野兔’。在他完成任务之后,你可以跟怀特先生说明,他找来的孩子其实是我们的人。这有利于恢复我在他心中的形象,方便下一步行动。”
说完这些,林斯特缓缓移动脚步,向巷口走去:“至于我,去派托的车票已经买好,即刻启程。我希望能在怀特先生那边结束之前回来,但若七天之后没有音信,你知道怎么办。”
听着听着,埃德蒙背上突然杀出一层冷汗。这汗好似从看见林斯特的脸说出“夜莺”的声音时就已经蓄势待发,而今全部决堤。
“‘夜莺’……一直都是你?”他猛地抓住就要走过他身侧的林斯特:“那弗朗茨——”
林斯特回头望了他一眼。
埃德蒙从没见过邱对同伴露出这种眼神。他那蓝色眼睛像冰晶一样,好似隔着自己,看见了另一个恨之入骨的人。
“不要胡思乱想,埃德蒙。同时,这个秘密,我希望你能承诺替我保守。”
林斯特理好被埃德蒙拽歪的领子,留下这两句话之后再也没说什么。
埃德蒙犹疑着应了一声,看着他走向巷口。一根细细的烟线在他身后飘起来,灰白便如这将亮未亮时的天色。
派托。
五年前第一次见到邱,便是在那座城市。黑衣黑帽的邱,浑身淋透派托不常见的夏雨,敲开他从军队逃走后为之工作的报社的门。他应门时,帽檐下只见邱那两颗灼烧过的蓝宝石一般的眼睛。那对眼睛冷冷地盯着他身后的报社经理,仿佛下一秒便要化身撒旦上前杀人饮血。
他曾长久栖身战场,太熟悉带着杀意的眼神。
然而带着那种眼神的邱却只是客气地给报社经理送了一封信,说是旧相识托他带信来,随后便转身走入雨中,临走前甚至没忘记留下一个礼貌的鞠躬。
那日雨大如天帘拉起,邱走后不过十分钟,报社经理便慌张地跑出门想追上他,连伞都忘记拿。他对员工交代自己要去一趟拜尔登,然而十分不巧,他搭乘的那班开往拜尔登的火车在夜里出了事,锅炉厢意外炸裂,他再也没回来。
后来埃德蒙才知道,那时敲响报社门的邱刚死了挚友。然而,那日的满身黑衣却并非祭奠之意,而是送葬人的装束。或许因为死去的报社经理最爱的一篇童话故事便是《夜莺》,自那之后,邱的身边就多了一个常被委以重任的秘密下属——“夜莺”。
第一次问起他的身份时,邱只回答“是杀死挚友的人”,对这人为何会为他所用则避而不谈。从未想过,“夜莺”的真实身份居然是邱自己!
埃德蒙死死握住代表“夜莺”的那枚芒星吊坠,掌心被刺得剧痛。
与此同时,他嗅到了铁锈的味道。隐约而沉闷的味道,像来自五年前的派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