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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hapter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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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朝接了卓云开的电话后心里一直惴惴不安,不夸张的说,心脏连着胸口一块疼,那感觉他已经很久没体会过了。
因为自己的随机举动把一个无辜网友的铁饭碗端了,这简直晴天霹雳。
他呆在原地愣了好一会神,大脑瞬间一片空白,这比他自己当初辞职带来的冲击大多了。不,根本没有可比性。
他在想他要不要打个电话回去,深究一下这件事的真实性,或者是劝他回头是岸,跟当初谢春霞的说辞一样。
求求老板重新收留。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那不就像当初谢春霞那样讨厌吗?
程朝逐渐恢复了一丝离职,考虑再三,他发信息到那个号码。
【确认下周一过来吗?有需要的物品清单吗?】
对方几乎秒回,发过来一张身份证照片,附上一句话,【不用,你用什么我用什么。】
他打开放大来看,比自己小一岁,北方人,证件照上看起来二十出头,白净清瘦的大男孩,眼神发亮。
程朝呆呆地看着那上面的照片,一瞬间觉得梦里的人有脸了!
于是他从刚才那种呆滞的情绪中抽出来,细想要为此准备的东西,当下买张床是紧要之事。
这个房子只有一间卧室,但好在农村的卧室很大,将近三十平米,是城里的两倍大,所以空间是足的。再买一个遮挡帘,中间绑两根铁丝一挂,暂且就这么住了。
事发突然,想来想去这就是最优解了。
长远的住法,等那怪人来了再说。
“怪人”,他在心里已经给他取了绰号。
买一张床,现在农村网购也很方便,他在想是网购还是去实体店。
但是已经星期六了,他不确定周一能不能送到,只能动身去街上,又是日头晒人的时候,全当补偿那“怪人”,以减轻自己心里的内疚。
他先去买了布帘,又多买了些铁丝、钉子,以防日后需要,这些都齐了再去买床。
到了家具城已经下午四点多了,说起来名字是“家具城”,其实就是个大一点的门面,里面摆了些沙发、柜子、桌椅和床。
家具店老板身材瘦小,声音却洪亮。
这个点几乎没人光顾,他坐在里间看电视,听到外面的动静走出来,“小伙子,看什么家具?”
“想买张床。”他如实说。
“床啊,都在这边。”他往偏侧的方向一指,那摆着三张床。
程朝看了一眼,一张一米五的,跟他睡的那张差不多,他自己睡的是从一家杂货店里买的,还是他自己组装的。
人家辞了省城的大学老师工作,待遇不能跟自己一样,太寒酸。
“老板,这两张多少钱?”
“这两张质量不一样哎,这一张一千八,这张两千三。”
他心说一千八那张毕竟也比自己那张贵了三倍多,也不错了,但再一瞧,那颜色真的难看,红不红,棕不棕的,“怪人”看起来也是有几分审美的,至少打扮干净利落。一咬牙,一狠心……
“这张两千三价格便宜点我就要了。”
虽然他心里决定买那张两千三白色的床,但砍价他也是会的,不能把想要表现在脸上,那样很容易被卖家拿捏。
“小伙子,我还要出油钱帮你送回去哎!你住哪里啊?”
“平山村,一脚油门的事。”
“那两千二吧!”
其实对于杀掉一百的价格已经在心中窃喜一番了,但是他觉得轻轻松松讲掉了一百,这必定不是底价。
“两千吧!我现在就拍板。”
老板拍了拍脑袋,过了几秒,样装作为难的样子说,“行行行,给你了。”
程朝心一沉,心想,杀高了。
还价真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比的是心理素质。
他去付了钱,老板问:“什么时候送?”
“就现在送回去吧!”
就这样,程朝坐上老板的副驾驶,后面放着张一米八的大床,满怀期待回家了。
老板身板小,身手却敏捷,搬运东西、开车,动作都快,坐在车上和他聊天。
“买回去当婚床哦?”他脸上挂着笑,显然也有做成了这单生意的满足。
“不是,不是,就是家里少张床。”他连忙否认,老板那车专门用来拉货,不知是空调坏了还是舍不得开,车窗一开,热风打在脸上,烘得他直发晕。
“小伙子不错,成家没有?”
“还没。”
老板打量了他一眼说:“有二十七八了吧?”
程朝点点头。
“该找人成个家了,你看着条件这么好,好找。”
他笑笑不说话,在北京似乎没这个烦恼,程刚和谢春霞恨不得他这辈子不结婚,当“扶弟魔”,更不会有哪个路人闲的没事过来问你结没结婚。
回老家就不一样了,结婚这事就成了天大的事,而且谁都能问一嘴。
十几分钟也就开到家了,只有老板一个人,他自然要帮忙卸下来,费了好大力气才抬进屋。
“家里就你一个哦?”老板有些惊讶。
“对,这张床买给一个朋友住。”
老板帮他床装好,席梦思垫拆开放上去,一切就绪才走。
帘子还没将空间隔开,两相比较下对比尤其明显,他那张略显简陋的一米五小床和另一张豪华席梦思一米八大床,谁看谁知道!
程朝又从柜子里翻出新洗过的四件套和干净的被子,费了半天劲套好,前前后后擦洗一遍,看起来很是满意。
又把两根钩子粘在墙上,用铁丝绕了几圈,灰蓝色帘子挂上,简易的隔间也完成了,也就出入时还有些尴尬,但两个大男人怕什么?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怪人”来了。
周日这一天,他都心不在焉的,把买好的种子拿出来,等着明天新人一来就能育种了,吴叔那也还有点,到时候催完也一块种了。
把家里一打扫,跟着吴叔去田里忙活,稻子都割完后还要收回去,一摞一摞抱到车上,堆在家门口,吴叔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劳作节奏,也就程朝还龇牙咧嘴的。
纯体力劳动跟健身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再用原始的办法碾稻子,一忙就是一天,晚上程朝回去炒了两个菜,天黑了才吃上饭。他本想把叶奶奶也喊过来,无奈年纪大了晚饭吃得早。
两个人趁着天还有点光亮把桌子移到屋檐下,吴叔从家里拿了一小瓶白酒,“喝一口?”
程朝连连摆手,“不喝白酒。”
吴叔也没多劝,他不喝便自己一个人喝起来,没想到这小子年纪不大,厨艺却不错,辣椒炒肉炒的很是地道,就着酒真是香。
农忙下来一天,这口酒这口菜,在蛙声满天的门前,是农村人最放松的一刻。
吴叔一喝完酒话居然多了,跟他说了很多田里的事,说把犁地的机器借给他,他那十几亩地翻起来不容易,又问他,干啥回来,这能挣几个钱……
程朝笑笑没作答,在北京难道就有意思吗?人活着到底就是为了那几两碎银吗?
不过他倒也相信吴叔没什么恶意。
吃完饭,吴叔回去了,他洗碗、收拾桌子,也回去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他惊奇地发现那个梦变了。
男子缓缓转过脸来,带着浓烈的古色美男气质,可是他却怎么也看不清五官,只有模模糊糊的轮廓在眼前,可他十分笃定,那张脸就是卓云开,“怪人”卓云开。
他的声音在水流声中传开,“我来找你了。”
无比荒诞的结尾,整个梦就结束了。
他现在严重怀疑自己被附体了,不然为什么故事的走向朝着邪门的方向?
于是这天早上,程朝本想去翻翻菜园,却发现自己什么也干不了,卓云开不来,他就跟丢了魂一样。
事到如今,这小子如果改了主意,他可能真要疯了。
回来以后发现作息规律了,有个好处也有个坏处,就是上午的时间尤其漫长。以往如果不上班,必定要睡到个九点以后,起床看两眼手机,洗漱一把,就接近中午了。所以一天二十四小时从未变过,只是人的感受变了。
一直到九点多,距离他起床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依旧迟迟不见卓云开的身影。
他从房间里来回踱步到移动向门口的空地来回徘徊,屋后那颗荒了多年的矮子松都被他揪掉两支松针。
看了看时间,快十点了,正准备拿锄头去地里,远远见他的黑车从路上驶来,像极了电影里劫富济贫的侠客,程朝的心一瞬间就落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