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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apter 7 ...

  •   居住的地方置办好后,要解决的就是种地问题,于是趁着没事在田间地头转了一圈,这几天田里好不热闹,收割机不停运作,田埂上聚集着三五人群,有的是承包户,有的是自家种地。
      现在农村也基本实现了农业机器化,联合收割机包揽了收割、清理、粉碎和输送功能,以前需要一大家子十天半个月完成的工作,现在一天就搞定了。
      田间几乎所有人都围着农活转,只有他一个人慢悠悠地闲逛,成了这附近一道特别的风景。
      叶奶奶向他指过,离门口最近的这一大片,大概有个八亩多的地,就是他家的,连成一片,从前向后的长度是大半个水塘的长度,宽度不太大,但看起来规规整整,他在自己的地里走了一圈,心情格外舒畅。
      剩下那六七亩地,就是几块散落的小面积了,他自己也不知道在哪儿。
      记得小时候父母去田里播种和收割,他都没跟去过,只知道距离有点远,所以出去的时候一天也见不到人。
      只能循着稻田一块一块走,农村的地头上指不定哪儿就有棵不知名的野树,倒也凉爽。
      过去到收割季节,地里田上围着一大群人的景观也不在了,现在机器收割省去了很多人力,几台收割机和几个人力就足够。
      打眼望去,那个依旧弯着腰兢兢业业用人力的就显得格外惹眼,程朝走近那一片田地,一小块四四方方的;一把镰刀、一顶草帽、一个农民,最原始的劳动力,引得程朝驻足下来观看了很久。
      男人看起来约莫五十来岁,跟自己父亲大概同龄,皮肤因常年劳作晒得黑中发亮,身体躯干也偏瘦,动作却极快,一看就是长年累月的农活熟练工。
      真正的面朝黄土背朝天,那人干了有一会才直起腰来歇歇,一起身便看到一个小伙子站在田边细细观察他,误以为是什么熟人,可再多看几眼依旧眼生,只好露出一个淳朴的笑容,牙齿白净,衬得他脸越发黝黑。
      “叔。”程朝先叫人,毕竟是小辈。
      那人又笑了笑,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是程家回来的大学生?”
      他迟钝地点了点头,问:“叔,您贵姓啊?”
      “免贵姓吴,口天吴。”
      程朝换了一道田埂,离他更近的一道,在旁边仔仔细细看到他的劳作过程。
      “吴叔,人家都已经是收割机干了,你怎么还自己割呢?他们那多省力。”
      “人家那都是种田大户,我这就我一个人的地,三四亩,割了留一部分自己吃。”吴叔憨憨地说,掐着腰在田里小憩一会。
      程朝跃跃欲试,“那你教教我,我一块帮你干。”
      吴叔上下打量了他两眼,“你这细皮嫩肉的,干不来这个。”
      虽然程朝绝对和细皮嫩肉不沾边,但在这个常年劳作的真正农民人眼里看来也绝不是干农活的料。
      “没事,吴叔,我就是想回来种地呢!你看村里那条水塘旁边一块大田就是我家的,今年我就要在家把那块地干起来。”他一想起来还有些兴奋,想到那片田里要被种上水稻,生长出金黄的稻子,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
      “你那样穿短袖不行,稻子有时候很锋利,割到手上不得了”,他指了指放在田埂上的另一把镰刀和袖套,“你戴上那个。”
      然后又分了一只手套给他,程朝小心翼翼地下了地,踩在田里有点神奇,但是两只手好好的却不知从哪开始。
      吴叔手把手示范给他看,“一只手拽一把稻子,用镰刀斜割下去,要用点巧劲,手上握的差不多了,就放在那秸秆上面摆着就行。”
      程朝有样学样地割起来,觉得好像也不难,就像割草一样,只是速度很慢。吴叔已经移动了三四米,他还在原地不动。
      再一个,这种体力活刚开始做干劲十足,很有新鲜感,几遍下来就枯燥了,而且体力不支,手疼胳膊疼。

      干得累便稍作停留和吴叔聊天,吴叔话很少,几遍在平山村很少遇到个新鲜人,他也不怎么主动搭话。
      “吴叔,你家怎么就三四亩地?”
      “我一个人的。”
      “家里就你一个人?”他有些惊讶。
      “对,就我一个。”
      程朝忽然不知该怎么继续聊下去了,先作罢这个话题,准备聊其他的,比如说稻子。
      “你们晚稻一般是什么时候播种?”
      一说起农活,吴叔倒兴致勃勃,显然比刚才高多了。
      “现在这一茬收割结束了,就能翻地了,然后灌溉就能播种了。”
      “那育种呢?”
      “育种已经开始了啊,晒种、催生、育苗,等到田翻好了那边就能拔苗然后插秧了。”
      果然是隔行如隔山,这些东西他现在一点都不懂,只知道要种水稻,前面这些过程一团浆糊似的。
      他还什么都没开始呢!于是在心里着急,要赶紧进行下一步,找承包人先谈了。

      “吴叔,我们村里搞承包的,水塘那块田你知道是谁承包的吗?”
      “村里大部分的田都是小王承包去了,你说的那块田是程家的吧?”他问。
      “嗯!”
      吴叔直起腰来,随手一指旁边那两块不太规整的地,像个斜三角形,“那也是你家的。”
      “我家的?”一说起他便起了劲,那一块已经收割结束,秸秆都不剩下。
      “嗯,我认得你爸,程刚嘛!”
      “对。”他小鸡啄米一样知道点头。
      “以前还年轻那会在一起收过稻子,哦,也插过秧,他们那时候能干!”吴叔笑着说,仿佛在回忆往事。
      一晃就是二十多年,青春岁月都被这片土地见证过。

      原来那几片田就是自己家的,农村的田不知为何都散落不在一处,要是都能像水塘边那一块就好了,那样也省了些人力。
      “吴叔,具体是哪几块你知道吗?”
      吴叔站起来仔仔细细给他指,程朝过去确认,一共是五块,说是七亩出头,其中有一块大一些,剩下四块都切割成小小的,不知为何那个承包户不把它们都整合在一块。
      又问吴叔讨要了号码,打电话过去,人家说今天不在,别的村上也有地,忙去了,说明天在平山村,于是约了明天去找他。

      看好了田地也约好了明天的事,继续帮吴叔一起割稻子。
      “吴叔,你这一块割完还有吗?”
      “还有一小块,明天再搞,下午太热了。”
      “你就一直一个人搞这些吗?”
      吴叔仿佛被打开了话匣子,说起自己的事。

      原来他到现在都没结过婚,一直一个人,这在农村现在倒也不算少见,以前家里穷,能解决吃饱问题就算大吉了,但是吴叔可以说主动选择打光棍,跟被动未婚情况不一样。
      说他年轻时跟同村一个女孩子好上了,但是那个女孩同时被县里一个教师也看上了,女孩妈妈两者相较,替女孩做了决定,嫁给了那个教师,于是吴叔就落单了。
      当然本来他还有结婚的机会,家里条件虽然一般,但是那会大家都一样穷,可是年轻时就爱赌一口气,耽搁来耽搁去就单下来了,一直到现在。
      母亲年轻时就去世了,父亲跟着他生活前些年也不在了,两个姐姐嫁去了其他县,哥哥年龄大些搬去和儿子住,就他一个人还留在平山,一住就到现在。

      他这些年在村子里生活,人越来越少,外出务工的、在市里买房子的,也就过年时才回来热闹个几天。当初那个跟他好的女孩也经过岁月的洗礼青春不在,他去县里还见过她几回,再后来据说她丈夫调到市里,她也跟着走了。
      吴叔还守着他那一亩三分地,年年自己种,自己收。

      程朝听完不由得在心里唏嘘,不知该同情还是敬佩。
      “吴叔,那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您还会坚持不结婚吗?”
      吴叔又一次直起腰,叹了口气,“结不结婚的倒无所谓,人呐!有时候有个伴挺好的。”

      有个伴!
      这件事让程朝陷入了沉思,他大学时交过女朋友。
      那时候交女朋友这件事更多是随波逐流,两个人在军训时相识,姑娘跟他是一个院的,对他一见钟情。
      军训结束后,三番五次约他出去,他那时傻小子一个,什么也不懂,在室友和同学的推波助澜下,两个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没体会过强烈的心动和浓烈的爱意,只是自然而然地恋爱,学着恋爱的模式相处。
      谈了一段时间,姑娘说他太木讷,跟他在一起没有一点恋爱的感觉,像推一步走一步的老牛,于是提出分手。
      他连挽留都没有,答应了。
      为此那女孩还气哭了,生气说他从来没喜欢过她,分手了都还不知伤心。

      再后来,程朝就再也没有恋爱过。上学期间忙着兼职赚学费,工作后忙于工作攒钱为自己。
      如果不是吴叔那句“找个伴”,他或许从没设想过未来的另一半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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