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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十章 城市社会管理 ...

  •   城市社会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城市社会管理内容广泛,包括城市人口管理、城市社会保障管理和城市社区管理等。城市人口是城市社会的主体,城市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发展和城市各项改革的客观要求。因此,城市社会管理是市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城市人口管理
      一、城市人口管理的地位
      城市人口泛指居住在城市地区的人口,既包括拥有城市户籍的常住人口,也包括来自其他城市或农村的暂住的流动人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按其居住地区的性质可划分为城市人口和乡村人口两类,因此城市人口是相对于乡村人口而言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运动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呈现以下基本趋势:一是城市人口总量增长的趋势。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目前已进入到了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城市数量已从新中国成立前的132个增加到2008年的655个,城市化水平由7.3%提高到45.68%。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城市人口总量将不断增加。
      二是城市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按照联合国规定,在每个国家或地区人口中,60岁及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被认定为老年社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确立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同时,国家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中国人均寿命有了较大增长。加之中国城市生活及医疗保障条件好,人均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中国城市人口老龄化比农村表现更为明显。中国许多大城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老年人口已增至1.69亿,占总人口的12.79%,且正以年均近1000万的增幅“跑步前进”。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届时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37亿,占总人口的30%以上,每三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老人。①
      三是城市人口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城市文化教育事业发达,高等院校集中,各类大中专教育迅速发展,高等教育的入学率不断提高,使城市人口接受各种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机会增加,城市人口的文化素质不断提升。
      四是城市人口就业结构发生变化的趋势。城市人口就业结构与城市化的发展水平及城市产业布局密切相关。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新兴产业在城市的兴起,中国城市人口的就业结构发生了变化,即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城市脑力劳动者所占比例逐步上升。
      五是城市流动人口增加的趋势。随着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城市之间的人才流动也呈活跃趋势。一方面,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促使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务工就业;另一方面,城市之间的交往、联系越来越多,促使城市之间加速人才流动。
      城市人口运动的趋势给城市政府人口管理提出了挑战。城市政府如何准确地把握城市人口变动趋势,制定正确的人口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效地解决城市人口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使城市人口与城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不仅能够体现出城市政府的管理水平,而且还关系到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城市社会的长治久安。
      城市人口管理是指城市政府对城市人口的户籍、人口变动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动。城市人口管理在城市社会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城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地说,城市人口管理的意义有:
      第一,城市人口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的需要。城市是人口聚集的场所,是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人口既是城市社会和经济活动的主体,又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城市人口在城市居住生活,开展各种经济活动,需要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正常的生产秩序,需要优美的居住环境和健康的生活秩序。城市交通发达,信息传输快,流动人口多,加强城市人口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必要条件。搞好城市人口管理有利于保持城市社会稳定,提高城市经济效益和市民生活质量。
      第二,城市人口管理是加快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迅速增加。按照国际城市化进程的历史经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达到30%~70%之间,将进入到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预计在未来10年内,中国将有1.5亿-2亿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①迅猛发展的城市化浪潮对城市人口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加强城市人口管理有助于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城市化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城市人口管理是发挥城市功能的有力保障。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总是依附于一定规模的城市而存在,而城市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又必须以一定的人口规模为依托。人口作为生产者,城市要为其提供一定的劳动场所和生产资料。人口作为消费者,城市又要为其提供生存条件和生活资料。城市人口规模的消长变化不仅直接制约着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而且还会给城市社会生活和劳动人事安排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城市人口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基础设施的承受能力。如果城市人口规模超越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基础设施的承受能力,就会引发各种“城市病”,导致城市功能紊乱。加强城市人口管理,将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能够更好地发挥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综合效益。
      第四,城市人口管理是优化城市人力资源配置的必要前提。城市发展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优化城市人力资源配置首先要了解城市现有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然后才能够制定各种人才培训计划及人才吸引政策,解决城市人口增长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通过城市人口管理,可以了解城市现有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预测城市人力资源的发展走向,为城市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提供基础性资料和创造必要条件,从而保证城市劳动力充分就业和合理使用,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能的目的,促使城市人口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城市人口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国参与城市人口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市公安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其中市公安局主要负责户籍管理、人口普查与预测、居民身份证管理以及流动人口管理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管理。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因而城市的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人事、工商行政部门等也参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此外,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也在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城市人口管理的内容
      1.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是指对城市常住人口或暂住人口进行户口登记和变动管理,以确定管理对象的城乡身份以及迁入、迁出的变动情况。负责城市户籍管理工作的是市公安局或公安分局的派出所,派出所管辖区即户口管辖区。凡辖区内的单位、团体或个人都需到派出所进行户籍登记。户籍登记分两类,集体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居民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户籍登记一般以户为单位。城市户籍登记的内容主要有:常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出登记、迁入登记、更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
      户籍管理是中国自20世纪50年代起开始实行的一项人口管理制度。1958年1月9日,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登记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在全国推行。通过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限制了农民涌入城市,限制了城市间人员互相流动。在中国经济和城市不太发达的情况下,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有利于维护城乡社会稳定,积累工业发展的资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暴露出其弊端。由于长期阻碍农村劳动力进城,延缓了城市化步伐,进而影响了经济发展。户籍管理制度对人才流动的限制也不利于按照市场经济的需求合理地配置劳动力资源。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近几年,国家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内容有:
      第一,实行婴儿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对以往出生并要求在城市随父亲落户的未成年人,可以解决其在城市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
      第二,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对已在配偶所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公民,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第三,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其子女所在城市落户。
      第四,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的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第五,放开小城镇的户口管制。凡在小城镇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和生活来源的,均可在小城镇落户,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
      2、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管理是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10年、20年、长期三种。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领取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公民应征入伍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领取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
      3.人口普查与预测
      人口普查是在某一时点内对一个国家人口状况的普遍调查。人口普查的目的在于掌握人口的职业构成、文化构成、年龄构成、民族人口构成及分布情况、城乡人口结构、地区人口分布及人口迁移情况。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已经进行了五次人口普查。1953年,中国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当时的人口普查与选民登记结合在一起,目的在于选举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为1953年开始实行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及制定全国粮食统购统销计划提供数字。以后,中国又相继在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了人口普查。根据联合国逢“0”年进行人口普查的建议,中国决定今后逢“0”年进行人口普查。
      人口预测是根据城市人口的现状和特点对城市人口的发展规模进行预测。人口预测包括人口数量预测和人口质量预测两个方面。人口预测的前提条件是了解和掌握城市现实人口状况,包括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人口的出生、死亡、增长速度;人口的迁入与迁出等。人口预测的关键是掌握城市人口变动的规律性,为城市有关部门编制人口规划和制定人口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4.流动人口管理
      城市流动人口是指非城市常住户口而暂住或滞留在城市的人口。城市流动人口增加是城市人口运动的一种趋势。目前,中国城市流动人口数量大,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大约有1.5亿~2亿农民进入各个城市务工就业。①此外还有大量人口在各个城市之间流动,进行探亲访、旅、经商、开会等活动。流动人口可以为城市带来各种商品信息,扩大城市影响,增加城市消费,补充城市某些岗位劳动力的不足,对城市经济发展和繁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流动人口增加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可以说,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城市人口管理的难点。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对策。
      5.计划生育管理
      中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有效地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成功地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有力地促进了综合国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对稳定世界人口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未来几十年,中国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劳动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计划生育是中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管理职责。城市计划生育管理内容包括: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公民优生优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合理安排生育第二胎等。
      城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城市的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等管理部门,围绕着□□、租房、用工等环节,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与服务网络,在为流动人口提供多方面服务的同时,参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节城市社区管理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地位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伙伴关系。早在1881年,德国社会学家弗·滕尼斯(F.Tonnies)就提出了社区的概念,并将这一概念用于社会学研究。他认为,社区是指那些具有共同价值趋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而后美国学者查尔斯·罗密斯(C.P.Loomis)将社区一词由德文翻译成了英文community,意指公社、团体、共同体的意思。20世纪30年代,以费孝通为首的一批燕京大学的学生将英文community翻译成中文“社区”。社区一词首先在中国社会学界广泛流传,以后又引用到其他领域。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2000年国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是指聚集在城市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组织按照一定的规范、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已进行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城市社区的构成要素主要有:第一,有以一定社会关系为纽带进行共同社会生活的城市居民;第二,有特定的活动空间和生活居住地域;第三,有相对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第四,有独特的文化特征及相对完善的社区组织;第五,在情感和心理上有一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由此可见,城市社区不仅是一个地域概念,还包含着一定的社会和文化含义。
      从地域特征和管理角度来考察,城市社区可以分为三大类。
      一是法定社区。这类社区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社区。在中国法定社区主要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而成立的,由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社区。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已进行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二是自然社区。这类社区是指人们长期共同生产生活或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而形成的社区,如各种类型的住宅小区、居民小区以及城市化了的村落等。目前中国城市最常见的是单位型社区和混合型社区。单位型社区的居民基本上来自于同一单位,他们在单位是同事,在社区又是邻居。单位型社区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较融洽,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强,形成了稳定的单位社区共同意识。混合型社区的居民来自于各个单位,甚至各个地区,社区居民流动性较大,彼此之间交往较少,人与人之间关系比较淡漠,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弱。混合型社区是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出现的,是一种新型的城市社区,代表了以后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
      三是功能社区。这类社区是指人们从事某些专门的活动而在一定地域上形成的聚集区。一所大学、一座军营、一个单位大院等都可以是一种功能社区,由此可以形成文化社区、军事社区、经济社区等。功能社区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社区成员职业结构简单,同质性较高,对社区具有明显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除此之外,按照社区聚集人口数量的多少、地域面积的大小等,还可以将社区分成巨型社区、大型社区、中型社区、小型社区和微型社区等。城市社区划分的标准是多种多样的,社区划分标准不同,其类型也.410.不一样。严格来讲,各种类型社区的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的边界有时是重合的,有时则是交错的。如某一个法定社区既可以是单位型社区,也可以是大型社区,还可以是文化社区。由于社区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各种活动愈发频繁,人口流动性日渐增强,社区的类型日趋复杂,因而社区管理工作也就越来越重要。
      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城市社区内部的各种组织为了维护城市社区的正常秩序,满足城市社区居民的物质、精神生活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管理活动。城市社区管理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搞好城市社区管理有利于推动城市深化改革。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多数城市居民居住在单位提供的住宅小区内,中国城市形成了以街道办事处为基本依托的行政型社区管理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的社区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改革使企业职工由“单位人”转换为“社会人”。住房商品化改革使大多数城市居民不再居住在单位提供的住宅小区内。新的住宅小区的不断建立,形成了各种新型的社区关系。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改革的深化,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大部分要由城市社区来承接。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社会流动人口增加,城市政府社会管理任务繁重,也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社区管理模式,以适应城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改革中出现的流动人口管理、下岗职工就业与救助、老龄工作、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都需要通过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来加以解决。只有搞好城市社区管理,才能够推动城市深化改革,减少城市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和震荡,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第二,搞好城市社区管理有利于城市市民的政治参与。公民的政治参与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民主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中国城市市民的参与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渴望参与社区管理,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化,城市市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他们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参与社区的活动,而且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也提出了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政治参与机会,保证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可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参与诉求,从而有助于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增强其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有了城市社区这个桥梁,城市政府也可以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使政府从包办式管理走向依靠居民自治组织、“官民合作”的民主管理。因此,搞好城市社区管理,有利于社区居民的政治参与,有利于推动城市民主政治发展。
      第三,搞好城市社区管理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是城市基层层面的社会单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以城市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一系列基层文化活动,可以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全国各地通过在社区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活动,营造出一种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浓厚气氛。随着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面貌明显改观,社区风气逐步好转,文明楼院、文明社区数量不断增多,对促进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可以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紧紧抓住社区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可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调动社区居民“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第四,搞好城市社区管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保证。保持城市社区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社会成员利益关系的调整,难免会带来一些利益冲突和矛盾。例如,失业人员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邻里纠纷和矛盾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问题、社会治安管理问题等,这些矛盾与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搞好城市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整合力量和参与意识,可以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及时有效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城市社会安定团结。
      二、城市社区管理的内容
      1.社区服务管理
      社区服务是指在城市政府的倡导下,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通过互助性的社会服务,就地解决本社区的社会问题。就其本质而言,社区服务是一种社会福利工作。因此,也有人将社区服务定义为基层社区的福利和便民利民的服务。社区服务的特点是方便、快捷、周到,社区居民的许多需求不出社区就能得到解决。社区服务管理的内容是:第一,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第二,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第三,开展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是社区管理的重点,社区服务管理要坚持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抓好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的建设。在社区服务管理中,争取做到社区内老年人服务形成网络,达到小型、就近、便利;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得到落实;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妥善安排;面向社区居民的婚丧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及时方便;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成效显著。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程序规范,质量优良,居民普遍满意。
      2.社区卫生管理
      社区卫生是指在城市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社区居民为改善居住环境、满足医疗卫生需要而展开的各种服务活动。社区卫生包括环境卫生、康复医疗卫生两个方面。环境卫生包括社区公共卫生、市容市貌、绿化等;康复医疗卫生包括预防疾病、卫生保健、社区康复等。城市社区卫生管理的内容是:第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建设,形成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医。第二,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第三,对社区行医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监管,做到执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优良。第四,建立规范的社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和可及性。二是坚持政府主导,鼓励
      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三是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四是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五是坚持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3.社区文化管理
      社区文化是指居民群众在社区生活中反映出来的有关人的行为模式、社会习俗、言谈举止、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文化现象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结构。社区文化是具有区域特征的文化风貌,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乡村文化一样,是独立存在的亚文化状态,是整个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文化是由该社区的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共同孕育创造出来的,是人们对特定社会文化的认同,对社区成员具有极强的约束作用、凝聚作用和继承作用。
      社区文化管理的内容有:第一,积极发展社区文化事业,不断完善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第二,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第三,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社区文化管理的目的是繁荣社区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4.社区环境管理
      社区环境是社区人口与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三者相融合的综合体,是社区居民有目的、有计划地创造或改造出来的生存环境。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期望能够拥有一个舒适、安静的空间。对每个居民来说,良好的社区环境不仅包含物质生活的丰富,而且还包含精神生活的享受。城社区环境管理的重点是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社区。社区环境管理首先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赋予社区居民对社区环境的知情权,共同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努力做到社区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共同建设干净、整洁的美好社区。
      5.社区治安管理
      社区治安是指社区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区安全的活动。城市社区治安管理的特点是依靠社会力量,动员社区居民参加,协助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社区治安管理的内容是:第一,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按照“一区(社区)一警”的模式设立民警责任区,成立社区警务室,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第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第三,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城市社区管理的主体
      城市社区管理主体是指参与社区管理的各种组织和社会成员。中国城市社区既是城市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基层区域,又是城市居民生活聚集的场所。城市社区管理强调社区居民的参与性,强调自我管理。因而,城市社区管理主体呈现出多元性的特点。具体地说,城市社区管理主体有:
      1.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2.社区党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城市社区一般都建立了社区党支部,开展党的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支部成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居民或支持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等其他组织在开展活动中,应当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能,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同时,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街道办事处的许多工作任务往往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贯彻实施,实际上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了大量属于政府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近几年,为了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工作,许多城市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聘社区居委会干部,尤其是从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去,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4.社区业主委员会
      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的发展,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告别了福利分房时代,住进了成片开发的新型住宅小区,成为拥有私有产权住房的业主。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随之产生。社区业主委员会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按照2003年5月□□颁布2007年8月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
      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承担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应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务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应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员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5.社区成员
      社区成员是指居住在社区内的居民。城市社区是中国实行居民自我管理的区域,社区居民也是社区的管理主体。社区居民通过居民会议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实施自治管理。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可以献计献策,对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活动可以进行监督。
      此外,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一些社区内也没有基层组织,以及各种生产、服务性组织,如物业管理公司等也参与了城市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城市社区的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做好社区管理工作一定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老等组织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模式。
      城市社区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二是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最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三是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力。四是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坚持按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五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从居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和热切关注的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第三节城市社会保障管理
      一、城市社会保障管理的地位
      城市社会保障是指城市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城市居民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权利的一种制度安排。
      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是指城市政府及其社会保障职能部门,依法对城市社会保障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动。城市社会保障管理包括城市社会保险管理、城市社会救助管理、城市社会福利管理等。城市社会保障管理对城市和谐发展、实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地说,城市社会保障管理的意义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产物,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人。只要有人的存在,就需要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就需要社会为之提供服务。可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的基本权利。生存的需要是社会成员最低限度和最基本的需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对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基本尺度,也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城市社会保障管理从关心人的生存境遇出发,将人作为社会价值的目标,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使贫困阶层免于生存危机,满足其生存的需要;通过社会福利措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发展条件,满足其教育、保健等方

      了城市社会进步。面的需求,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自身素质。城市社会保障管理体现了城市现代文明,增了社会成员对于社会发展的认同,促进
      第二,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发展的重要目标,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而维护社会公平的核心是分配公平的问题。实现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
      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的内在要求。城市社会保障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一→
      方面,城市社会保障管理通过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城市社会保障管理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上的差距,为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可以化解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失衡,满足社会大多数人的需要,消除城市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三,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是城市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世界上不论哪个国家都会存在着一些困难群体,存在着一些因老、弱、病、失业、灾害等需要救助的人。如果发生困难不能及时得到救助,产生利益冲突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就会引起一些社会成员的不满,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从城市社会保障的管理层面来讲,城市社会保险管理为城市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养老、医疗与失业保险,帮助社会或
      以,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是城市社会稳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等诸多方面,参与城市社会保障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是市人力资源障管理为城市社会稳定编织了“安全网”,安上了“减震器"。加强城市福利管理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城市社会保社会保障管理有利于增强城市市民安全感,维护城市的社会稳定,所员降低因年老、疾病、失业等带来的风险。城市社会管理为社会贫困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的生活需要。城市社会城市社会保障管理涉及城市市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教济和社会福
      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城市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职责是: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第二,拟定本市社会保险政策及其改革总体方案。第三,制定本市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并监督执行。第四,拟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第五,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第六,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监督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下设养老保险处(科)、医疗保险处(科)、失业保险处(科)、失业保险基金监督处(科)等,具体负责某一方面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城市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第一,组织全市救灾工作。做好灾情预报,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筹措、拨发和管理救灾款物,组织、分配救灾捐赠物资;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第二,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和实施办法,健全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第三,组织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第四,负责全市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第五,指导全市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依法维护社会福利企业及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负责全市儿童收养工作和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市民政局下设救灾救济处(科)和社会福利处(科),具体负责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工作。
      二、城市社会保险管理
      城市社会保险管理是指城市社会保障职能部门依法对城市居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动。
      1.养老保险管理
      养老保险管理是城市社会保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开展
      最早、最为重视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的发展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称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根据具体国情,中国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市职工的养老保险采取国家统包的做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的养老保险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负责,导致国家财政负担重,保险覆盖面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用城市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城市养老保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确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确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比例。三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四是养老保险金由社会统筹,实行社会化发放。
      中国城市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做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
      2.医疗保险管理
      医疗保险是指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改革开放前,中国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二者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的主要特点是公费医疗,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公费医疗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改革开放后,中国对城市公费医疗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2007年,国家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决定对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并考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的负担能力,确定筹资水平。
      城市医疗保险管理的内容有:一是确定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是负责征缴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三是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四是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五是监督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
      自1998年中国城镇启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3.失业保险管理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
      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实行“统包统配”的就业政策,“一进企业门,就是国家人”,生老病死由单位负责,不存在失业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实行灵活的就业政策,失业保险问题提到了政府的议事日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险制度。
      城市失业保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确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确定失业保险费的来源。三是按照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依法征缴失业保险费。四是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由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决定,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五是对社会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失业保险管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普遍性。它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二是强制性。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三、城市社会救济管理
      城市社会救济管理是指城市民政部门依法向陷入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需求及物质援助的行政管理活动。城市社会救济管理是城市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其主要内容有: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是指城市民政部门对低于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的居民,进行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动。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市社会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济分为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两类,救济标准以保证救济户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救济对象主要是“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城市社会救济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下岗和失业群体扩大,社会救济对象发生了变化,需要救济的人员增加。为了解决城市中出现的贫困现象,中国政府开始探索新的社会救济办法。在借鉴一些地方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贫困人口进行救助的一种新型社会救济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成为了中国城市主要的社会救济制度。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内容是维持基本生活的最低要求,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和当地居民的总体生活水平以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由政府作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体,承担保障的主要责任;三是以全体城市居民为保障对象。依法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依法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的内容有:一是拟定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适时调整。二是组织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是筹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人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人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四是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申请对象是否陷人贫困,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市
      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辖区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的资金仅仅是满足救助对象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只要救济对象的收入超过最低生活标准,救济活动即行终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不断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中国城市社会救济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
      2.城市医疗救助管理
      城市医疗救助管理是指城市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行政管理活动。
      为了解决城市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中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城市困难群体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的救助制度。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原则是:第一,坚持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第二,坚持统筹协调,搞好医疗救助制度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第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发挥医疗救助的救急救难作用;第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
      城市医疗救助管理的内容有:一是确定城市医疗救助范围。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医疗救助。二是制定医疗救助标准。城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经济条件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困难群众的支付能力以及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制定医疗救助对象的补助标准。三是实行多种方式救助。对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四是完善医疗救助服务内容。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开展医疗救助服务。一般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五是严格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工作的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将医疗救助对象姓名、救助标
      准、救助金额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对象公开。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
      城市医疗救助管理直接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2008年,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5787万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4661万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政部门直接救助1126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2.2亿元。2009年,中央财政通过预算内资金和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共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1亿元,比2008年增长60%。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保障了社会和谐发展。①
      四、城市社会福利管理
      城市社会福利管理是指城市民政部门对居住在城市中因身体或精神有某种缺陷而生活不能自理、又无生活来源的特殊对象,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保障的行政管理活动。城市社会福利管理的内容主要有:老人社会福利、儿童社会福利、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残疾人社会福利等。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市社会福利管理主要以救济为主。改革开放后,国家对社会福利事业进行了改革,提出“三个转变”,即: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应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逐步实现从救济型向福利型转变,从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转变,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城市社会福利管理的方针是:对老人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实行养、教并重;对残缺呆傻儿童实行养、治、教相结合;对精神病人实行养、治相结合,并且根据不同对象进行药物、文娱、劳动和教育的综合治疗。收养人员的生活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确定。根据其需要和可能,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和充实福利设施。
      城市社会福利管理的具体内容有:
      1.老人社会福利管理
      老人社会福利主要是对城镇孤寡老人的安置和照顾。城市老人社会福利的对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三无”老人,即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老人。对“三无”老人以养为主,采取两种安置方式:安置到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院收养,保证老人吃好、穿暖、住处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或者由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依靠左邻右舍辖区单位组成“包护组”,负责照料老人生活。另一种是离退休老人,主要指有经济收人、有居住地、无子女照顾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离退休老人。对这部分老人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安排到政府兴办的各种社会福利院、老人公寓,生活费用自理。也可以由基层社区群众进行“包护”,照料其日常生活,或者由所在单位兴办的福利院养老。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问题显得日益突出。由政府或社会兴办各种老人福利院、老人公寓,根据自愿原则,自费入住、有偿服务、集中供养、集中照顾,将是中国城市老人社会福利的主要形式。
      2.儿童社会福利管理
      儿童社会福利主要是兴办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教养、培育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儿和残疾孤儿。
      中国大中城市一般设有儿童福利院,个别小城市将儿童福利院工作纳入社会福利院一起管理。儿童福利针对不同年龄组和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治、养办法。对智力健全的儿童以教为主,教养结合;对身残儿童实行教治养相结合,并培养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长谋生能力;对弱智儿童以养为主,到一定年龄后转到社会福利院。
      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探索由政府出资、家庭领养的儿童社会福利模式,即民政部门负担孤儿、弃儿、残疾儿的生活费,家庭负责领养儿童的生活照顾和教育等,领养儿童和家庭成员一起生活,以使孤儿、弃儿和残疾儿能够享受到家庭温暖,同时也减轻国家负担。
      3.精神病人社会福利管理精神病人社会福利包括精神病人的矫治和收养。民政部门举办精
      神病院收养、管理城市中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精神病人。有条件的精神病院也可收养家中无人看管的精神病人,住院期间的一
      切费用自理。民政部门根据精神病人的状况,对已出院的患者做好生活、生产安排,以使这部分人有所管、有所养。同时,城市卫生、公安等部门也要配合民政部门的工作。
      4.残疾人社会福利管理
      残疾人社会福利管理包括残疾人就业和康复两方面的内容。民政部门创办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同时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收残疾人就业。社会福利企业创造的利润主要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和职工的集体福利。
      残疾人康复的内容包括心理康复、体疗康复、假肢与矫形器康复和职业康复四个方面的内容。
      许多城市还成立了残疾人福利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负责筹集基金、资助残疾人生活和就业。同时也开展了残疾人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照顾好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另外,国家政策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对于国家分配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残疾毕业生,有关单位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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